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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标签在运维管理中的应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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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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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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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11:3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ITIL V3中,对事故流程和问题流程进行了重新的定义。% p7 D5 T. `; d$ W, a$ y; T5 A

    6 y$ n/ Z9 f, e7 o8 t9 k传统的事故管理流程在ITIL V3被分为事件管理、事故管理和请求实现三个流程。简单的说,事件指的是所有可察觉和可识别的,对IT服务或IT基础设施造成影响的现象;事故则指已经或者有可能对IT服务(这里不包括IT基础设施)造成影响的事件;请求实现则是指预先定义好的一些低风险或无风险事件,例如经常发生的低风险变更,服务咨询等等。6 q8 y7 j) f  b- t& B
    ; L6 ?7 U5 E7 v/ }  n4 n
    为什么要这么区分?因为新的事故管理流程更强调事故处理的本质特征,也就是“快速恢复”。“快速恢复”可能意味着要投入更高的关注,更多的资源,甚至掩盖问题产生的原因。如果事件不足以对服务产生影响或者威胁,哪怕对IT基础设施造成了影响,也不应当纳入事故管理流程。9 D: `8 x! ^+ \+ s' W
    4 p4 x& j" i, E! N
    问题管理流程仍然保持原有的含义,着眼于追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本质。因此,问题流程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事故管理流程。& ^- \( V7 D" [/ J+ X

    5 `0 \3 m: y1 K: \7 z在前面的讨论中,为了简单起见,我们没有区分事件和事故的区别。事实上,当然只有“事故”才值得或者说才能从业务视图的角度,根据对业务的影响来定级。当然理论上来讲用对“服务”的影响更好,但这个需要IT和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后才能实现。但在前面的讨论中,也有一些地方确实指的是“事件”。6 H5 z( W# h" ]6 x: J" f" [$ n
    ; ?; o% M# z" U5 M' [
    在新的ITIL V3中,对服务持续改进流程进行了定义,其中提出了服务改进的七步法流程:
    " j# I. d/ T. z, A
    . L' S4 Y( L# u3 J- c确定哪些需要衡量4 l. {$ e; Y- M" |
    明确哪些可以衡量
    2 P/ A& J" M: u# b0 T* l搜集数据# x: b3 z  g+ [9 S+ J
    处理数据  x& F# }8 t5 G2 A1 x
    分析数据
    # B6 T9 i' G( m; w展示信息并使用信息
    : c7 P6 `. m5 k. v2 x7 J采取合适的措施, ?' N. e/ `& t3 n
    9 B. {8 l3 F5 L- M
    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对实现标签管理的精准描述。首先确定需要定义哪些标签;然后明确哪些标签是实际可行的,能为运维人员理解、接受和使用;对嵌入标签的事件流程进行搜集、处理和分析,由于有了标签,这一切都变得相当容易;展示结果,采取措施。4 o' k# R! F0 W; s# I  e3 m
    1 f$ h! M9 M' K3 M
    如果我们把实现标签管理本身也作为一项服务,标签的增加、减少乃至重新定义也都可以通过这个流程来实现。6 K4 @9 U/ v* G

    8 `8 \' e2 r  G% H或许还会有人提出疑问,一般的公司中IT事故对业务的影响并没有明示,大家也没有概念,IT自行计算是否有必要,数据是否应当公开,会不会给IT带来不好的影响?9 c3 Y/ x$ v" a  ?* _
    " `2 g8 T" J8 e$ O0 K  O
    传说中鸵鸟会把头埋到沙子里,以躲避即将到来的危险,其实鸵鸟从来没这么做过,这么干的人倒是不少。在业务部门对IT的问题还没有忍无可忍的时候,主动把问题提出来,双方就可以逐步协商服务水平协议的细节。在前期这些肯定仅仅是参考,没人会真正拿出来说事,在合适的过渡期后,再进行有约束力的考核。
    3 E* D: @8 T0 z2 }  }9 W* }, S, T1 n, M
    : F* t  q& u# |由于“IT黑洞”的存在,业务部门对IT一直心存不满,做出成绩的业务部门在总结成绩时也只会说领导有方,将士用命,IT只不过是那个“其它”而已。同样是这些人,在真的碰到IT导致的问题时,攻击IT却会不遗余力,在出现其它原因导致的问题时,第一个念头也是把责任推到IT身上。不是他们人品有问题,只不过是因为这样很方便罢了。
    3 O( n! x. C" ^- {7 {$ A3 g : ~8 [8 d- d4 a
    只要业务和IT还没有拟定有约束力的,双方公认的服务水平协议,业务和IT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双方部门领导之间关系的体现。干IT的不仅要把工作做好,更要把“客户关系“维护好,这无异于对IT作为技术部门的一种讽刺,IT最终经常被外行领导内行也就不是偶然的了。9 z2 e7 L3 g5 X& \% ~1 [" v
    ( O! y) {# ?4 ~
    今天IT敢于说出自己的”秘密“,承担应担的责任(其实真的应担吗?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因此在没有其他理由的情况下,现状也就是合理的),不指望业务部门拉你一把;明天业务部门就不能肆意地攻击你,随便把脏水往你身上泼,这个道理很难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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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12-7-9 01:47:19 | 只看该作者
    好帖。
    9 A* m# m7 G5 `# G; m, v5 }0 A不过很多it部门也是得过且过,不真发生事故了,是不会有主观能动性去考虑服务水平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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