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5843|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1-3 14:45
  • 签到天数: 1128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 g/ Y5 U* c+ h) N; e3 Z

    * X3 h2 r# i& d6 c$ V) v/ s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8 o& a6 ]3 K% I( S+ b) s

    7 i' ~! q4 P6 n- y; E8 E; l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1 [5 t& p2 x# R  o. `5 H$ ?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 n* k* s, [8 a# o" M5 P0 g/ n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
    - _& N3 @( V* K9 {+ B1、子女教育
    & ~# i- y: V7 ^; t6 [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 i$ R4 O9 L) K( H* M# m8 s) m
    2、大病医疗
    % d8 p' H8 L! g! k. O/ \" e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
    # Z+ n+ A  s; R) z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
    6 W, _* k, b7 M: r3、赡养老人/ f- C; k) `4 n; `6 P+ f4 ]
    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9 O( q: r- k8 Y% \! v1 s
    1 l3 M" S' h( I2 Z
    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8 f8 T5 W, Z$ T$ C# z  c$ i/ g' H
    % n3 t" A0 u3 _8 m; `
    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z' X9 k% K4 c6 I# {
    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
    ' o- l! n6 x# z3 K5 N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1-14 07:59
  • 签到天数: 2915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 s. y1 R+ ]% P3 {1 ~# D8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1-3 14:45
  • 签到天数: 1128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 }. d9 D$ `# }' ?5 g, G- h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 ?6 G" r& C; A9 |, M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9 B+ N7 s, o, `: }6 g2 O8 Q/ _4 l. t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
    " U; W* T: b6 N& z& A9 f2 b' c* X3 |4 y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
    # S$ h3 F5 H' Y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
    / x( b7 i4 o2 P5 o: A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
    ; a$ s* B( S" Y4 E" |; @; b7 l& C: ]/ m1 |2 C( c. u0 q
    ==========
    ) B5 Y* n- g- ?. ?" c" ~, A( ^- N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
    0 Y9 W' R; ^, f/ [! W& t+ N8 P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
      }' N' G+ ^0 s  K& i9 t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C! S9 x4 k  u: H) L# K( c6 ^
    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0 L" q) i/ R  Q1 E( H) 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6 w0 |: f! Z& y' }, N% Z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z: p. e: g" Q# g( d" c! U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6 Z0 c& T7 g, b" I9 G7 t, U
    7 Q9 l4 P% ?+ l% B& j4 G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 \. I5 \& n# n1 [0 B( R* k& t6 _$ s" t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6 N% \) ?' ]) s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
    4 a+ \7 M; T! T: E4 r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 v3 s) {: |! B- z0 p$ B: @% m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 i  U6 o! `: L/ c7 I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 \, g+ k' ~) [. T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3-7-7 20:03
  • 签到天数: 525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 h( `8 d& \4 p! Y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W; c/ n* ]8 G2 N, z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K' G/ E" R7 U2 ~- a
    ; Z$ u& P: p$ z0 s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I  ?! ?( Z1 P
    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1 _! W; r& O0 Y4 p2 ^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
    , |" _$ }, M7 h7 [, Y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 `: ?" B( e" `. n4 P/ j6 b% P不要问 ...
    3 `$ M0 S2 q2 \* c; B
    & R3 A" n+ ?* z. T6 v
    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1 }+ y/ N* A* {" q" |+ p
    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 g7 m, a+ I  ~: W) ]7 Z% @  x7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Y6 y& X: n2 F1 a2 f5 f
    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H# ^) O4 R5 ]/ r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5 f( o( m( O7 D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1-3 14:45
  • 签到天数: 1128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 c3 k% j. l9 j3 n6 h8 P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 _: g1 z5 q5 T6 k  C* G, |! M这是两回事情
    9 H7 Y! @( ~/ k9 U' v0 o$ [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
    7 y4 ^! u; v3 C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5 r9 f7 S% j  l

    - P6 `; V" O' |, v0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
    9 {9 b- A! J7 G$ ^) m$ {  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1-3 14:45
  • 签到天数: 1128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9 t( [% ]3 \/ E6 B! S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 z3 K7 Y" M" e, |
    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u, o% V9 d2 r- ?" a' j! B' B
    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
    - m; [5 d& w1 s, y+ C
    6 o+ i5 N$ i6 y" l6 F) v/ c  v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
    - o! ^! e1 @4 L  w& g# r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0 w+ Y" @  I, @' m9 S2 N0 ]5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8 H  ?& m: q/ r4 ^! o) u( g9 m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  ?: j9 v3 G  a& V' b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 a' }4 j1 {4 Z1 g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11-22 04:29 , Processed in 0.043629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