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最高法院的2014年十月起年度过去了。在这一年度中,最吸引眼球的两个案子大约是全民健保和同性婚姻,但这两个案子争议实在太大,不是我喜欢的内容。相比之下,这一年度的四个歧视案(Young v. UPS, Mach Mining v. EEOC, EEOC v. Abercrombie & Fitch,以及Texas DHCA v. the Inclusive Communities Project)更对我的胃口。它们(尤其是最后一个)的判决结果事先都不是很明显,法律结论也都相当的细节化。考虑到歧视这个题目在大家生活中的重要程度,我不揣浅陋,想在这里把这几个案子详细分析一下,就算是野人献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