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1622|回复: 4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宁纵勿枉还是宁枉勿纵?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8 22:2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月下 于 2014-12-9 11:31 编辑 2 {6 A  k! z( d6 c& o

8 |8 o- F5 Z; N5 u7 c; E( e只讨论一种情况:
) N! a2 R! ^: v$ }5 a5 i! y: q2 T# x有10个嫌疑犯,其中5个是清白的,5个是有罪的。但现在无法分辨谁有罪谁无罪。请问,你是支持,A全部判决,或B全部释放。8 z5 h4 o* h3 ]3 e) E/ ?
假设1:这10人涉嫌盗窃,案值1000元;
7 h; F4 m: i& X/ N( g假设2:如上,案值1000亿元;
" i2 P* P% Q$ h2 E5 S3 I4 s假设3:涉嫌杀人,死亡1人;. U* ~) h: Y7 Y3 ^9 }1 D
假设4:如上,死亡1000人(如911)。. t) ?) k6 U& o8 F0 L  U' [6 n2 }

+ h1 `5 q: s+ Q- M! w9 q1 _- |' |您会如何选择呢?
" \" y1 C  e4 {, B# g, B2 Z注,这是最终选择,没有任何补救措施,放了就永远的放,抓了就永远的抓,不会改判,没有翻案,也没有再一次立案侦查的机会。
正方观点 (6)

宁枉勿纵

反方观点 (16)

宁纵勿枉

辩手:1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25 14:44
  • 签到天数: 480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4-12-9 10:46:01 | 只看该作者
    好人被冤枉的教训远远大于坏人逃脱的坏处。而且坏人逃了还可以再抓,好人冤枉了一辈子就完了。最近听到文革时海南有3个女学生告老师强干,结果30年后才自己说是诬告。可是老师的人生已经全毁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2-9 10:59:16 | 只看该作者
    绿梧桐 发表于 2014-12-9 10:46
    . Y5 I+ W* w* g& R& P好人被冤枉的教训远远大于坏人逃脱的坏处。而且坏人逃了还可以再抓,好人冤枉了一辈子就完了。最近听到文革 ...

    # S2 ~/ N1 Y' w% Z不考虑任何可以再抓的可能,放了就永远放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6 天前
  • 签到天数: 2249 天

    [LV.Master]无

    地板
    发表于 2014-12-9 15:20:18 | 只看该作者
    案值足够大,宁枉勿纵。“宁犯天威不犯众怒”
    6 h! [3 ]6 y* F4 D+ ]4 o8 Z案值足够小,倒过来
    + N  l4 X3 Z& n5 Q% F" D' p" ]+ a0 {+ h
    不知道该选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4-12-9 22:42:04 | 只看该作者
    常挨揍 发表于 2014-12-9 15:20
    & k( r. F1 s& A, ?: k5 Y* ~案值足够大,宁枉勿纵。“宁犯天威不犯众怒”
    3 i; S7 ^% O: l9 p- G' L1 J3 B% H8 u案值足够小,倒过来

    6 J5 c7 b/ q& H其实就是说,如果没人有意见,那么就放过好了。如果有众怒,那么都抓了。所以其实具体啥案子有关系嘛。

    点评

    见我给常挨揍的回复。  发表于 2014-12-11 02: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4-12-10 10:44:53 | 只看该作者
    虽然选正方,但是我只是在假设4时选正方,其余假设均选反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02:42:14 | 只看该作者
    常挨揍 发表于 2014-12-9 15:200 f0 Z& R3 b0 ?- L5 V* ?
    案值足够大,宁枉勿纵。“宁犯天威不犯众怒”
    ' @( t. u. V* C! W案值足够小,倒过来

    3 L$ p4 }3 j5 u/ j& j( T! D其实这又涉及到一个对“众怒”的判定问题,比如香港占中算众怒吗?8 i4 U. q0 j) E8 h( v8 _% v
    我觉得大部分中国人还是不追求绝对的公平,而是以实际后果来衡量,这也许是更大层面的公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02:45:09 | 只看该作者
    上古神兵 发表于 2014-12-10 10:44
    ; {0 t- i3 {5 r) w- O虽然选正方,但是我只是在假设4时选正方,其余假设均选反方。

    . u% z4 e( r. D+ y& \那多少是界限呢?比如,500人?50人?
    * t$ B/ Y; D! `( G# m钱的话,比如金融危机这种事,如果罪魁能确定是在可能的10个人之中,5个无罪5个有罪,那怎么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9#
    发表于 2014-12-11 10:19:04 | 只看该作者
    月下 发表于 2014-12-11 02:45
    2 C/ L8 X3 m% _0 q那多少是界限呢?比如,500人?50人?
    - Z3 _" q0 F3 V8 B钱的话,比如金融危机这种事,如果罪魁能确定是在可能的10个人之中 ...

    ( [' C. A7 M, f: `% X" p0 C如果是死人的,我的容忍限度是100倍,一个人为100人作出牺牲,我自己愿意做。如果是钱,那冤枉一个也不行,对我来说,自由和生命都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12:47:09 | 只看该作者
    上古神兵 发表于 2014-12-11 10:19+ R- c5 ]$ D+ l! |4 {9 K
    如果是死人的,我的容忍限度是100倍,一个人为100人作出牺牲,我自己愿意做。如果是钱,那冤枉一个也不行 ...
    4 A+ I, U& ]! S+ B0 G8 c) b$ w
    如果是大萧条呢?从后果来说,肯定导致1000个人因此死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11#
    发表于 2014-12-11 13:15:14 | 只看该作者
    月下 发表于 2014-12-11 12:47
    " r$ [4 e9 |& D! ^- z+ e: d如果是大萧条呢?从后果来说,肯定导致1000个人因此死亡了。
    . O( P& U) H6 u9 F
    经济诱发的间接后果,我不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12#
    发表于 2014-12-11 14:45:18 | 只看该作者
    月下 发表于 2014-12-11 02:427 C$ C4 a+ X. a2 Z7 O3 _6 p
    其实这又涉及到一个对“众怒”的判定问题,比如香港占中算众怒吗?4 T/ k% P, l3 g1 S2 @. W9 n8 ^3 q
    我觉得大部分中国人还是不追求绝对的 ...

    2 J3 O. Q& {. G3 g+ ^2 b6 m对这种东西来说,理念只对你个人起作用。除非所有人理念类似,否则肯定是妥协。怎么妥协?必然是看影响结果的,如果啥后续影响都没有,犯错了枪毙和不枪毙有啥区别,还不如不枪毙呢。问题是现实中,怎么可能没后续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4-12-15 08:34:50 | 只看该作者
    有10个嫌疑犯,其中5个是清白的,5个是有罪的。但现在无法分辨谁有罪谁无罪。请问,你是支持,A全部判决,或B全部释放。
    + i( h: _: I$ |5 x9 l假设1:这10人涉嫌盗窃,案值1000元;! B$ U# ]+ b5 |' R
    假设2:如上,案值1000亿元;
      w" v, F7 P7 H/ t假设3:涉嫌杀人,死亡1人;% \* C" f# U& n$ \8 z% |
    假设4:如上,死亡1000人(如911)。
    0 B" l& N* E4 H0 _- x- W

    ( O# a5 m0 g; \假设1: 宁纵勿枉
      Z9 D. T; X/ }' W+ E假设2: 宁枉勿纵& x, A# ^" e, ~% r& S# h/ u
    假设3: 宁纵勿枉* e( i2 X. h& b2 G  R8 ~
    假设4: 宁枉勿纵
    $ D8 L6 |- Z7 n1 j' k; `) o$ t
    * x, @& v$ z( q2 P所谓乱世用重典。法律是教条,但执行法律从来都不可以教条。要看执行结果会造成何种政治影响。单纯得认为只有“宁纵勿枉”或者“宁枉勿纵”而不根据具体情况来调节都是刻舟求剑的教条主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2-10 14:12
  • 签到天数: 1741 天

    [LV.Master]无

    14#
    发表于 2014-12-17 15:52:43 | 只看该作者
    弄了四个假设前提,叫人怎么选支持或者反对,一事一议最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7 21:57:53 | 只看该作者
    勤劳工作的猪 发表于 2014-12-17 15:52+ r2 k" P9 D( a% `9 _5 v( l$ x1 p9 G
    弄了四个假设前提,叫人怎么选支持或者反对,一事一议最好
    6 [8 a2 ?; [/ u: _9 i( \+ \- q  K
    本来就没什么人讨论,再分开就更没人了。而且,这四种分法也不复杂,混一块就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7 21:58:59 | 只看该作者
    孟词宗 发表于 2014-12-15 08:34' a# Q+ C9 x: |; F( g
    假设1: 宁纵勿枉
    + J; M6 B8 e% j7 |% n假设2: 宁枉勿纵
    * K% n  z# j4 `+ s* Y4 a7 I假设3: 宁纵勿枉
    6 r* [* b- }! J* A4 J6 w
    这算比较实用的观点。我看大部分人都不追求所谓绝对的正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5 00:48
  • 签到天数: 1421 天

    [LV.10]大乘

    17#
    发表于 2014-12-20 10:05:47 | 只看该作者
    绿梧桐 发表于 2014-12-9 10:46
      T) U& j! r# d/ [; H好人被冤枉的教训远远大于坏人逃脱的坏处。而且坏人逃了还可以再抓,好人冤枉了一辈子就完了。最近听到文革 ...

    . T0 E* S& N/ B坏人逃了哪儿那么容易再抓啊。" v4 y4 V; R: ^5 M2 G/ c( C

    + D# ^" p; E3 O6 A* I6 T: M7 z后面说的那个是诬告,在那个年代,技术手段几乎没有的情况下。三人同时提出指控基本就能定案了,人证是3:0,被告又提不出反证来。三人成虎嘛。

    点评

    坏人逃了虽然不容易抓但总是有希望,好人被枪毙了复活的希望是一点没有的。  发表于 2015-2-7 21: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0-3 07:44
  • 签到天数: 98 天

    [LV.6]出窍

    18#
    发表于 2015-1-8 20:14:05 | 只看该作者
    事实上伦理问题一直是难点。无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5-4-20 00:21
  • 签到天数: 665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5-1-11 19:47:34 | 只看该作者
    假设1: 宁纵勿枉- g1 ~! d( i3 o* h
    假设2: 宁纵勿枉5 _' |8 g# n, I+ c6 }
    假设3: 宁纵勿枉( ]* g7 W2 r' Y: e/ c+ e
    假设4: 宁枉勿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6-16 23:34
  • 签到天数: 127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5-1-20 01:26:3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话题太大。网上公开课里有哈佛的 justice 这门课,可以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3-24 16:28 , Processed in 0.074820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