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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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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S3 X. b: U; H. Y4 X- ~
+ h7 L# |' p9 }8 Q: S6 p: I. N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5 m2 w2 \' Q& b: O' Q$ E* A# G4 ~. t4 D9 D4 B
背景:
$ T" ^( p9 i% Y  G! B0 u; r0 G: R/ J4 S2 E; S) ]! i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p# m4 o. u6 Z: d- l  @

3 l3 |4 r; ?2 L9 `& X/ b% X# H# q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M* W  X' ]% Y4 }) S4 [% L: S: H  ?& T3 H3 d
现况:) W) `9 c9 W' d# r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0 h" Y4 V3 r* L" \6 Q

. t0 K3 C% h! F8 V9 c0 ]$ q0 p7 y4 v! M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4 R" L7 b1 e& h# R" {/ b

' I4 C5 g7 A! b# z' Z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A3 h/ ]$ X2 g6 F0 {, G; b6 c5 J. a& g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H! p% P- e- U$ C. o- m% E: c9 x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4 U3 z, _/ V5 r6 b1 o( ^2 K+ t
0 W6 T9 h) I: R& X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 C# e" h2 Q* A: @$ T
9 k( J  b; I" T9 ~0 W'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x! l5 \# F; G0 n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y5 Z/ Z" A" |+ m* L
5 Y, C0 [9 }$ L" }! C
"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 G) \7 U# b7 Y/ n
2 r) a. J( A/ _% J+ f2 q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6 ]! N2 [% v1 S# T) d
"% I3 b$ Q% Q" |% h9 y$ c' \8 h, a

+ i- Y" \; P% ?9 @" F) q结论:
5 X/ n8 H9 R) r(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i1 V  o4 S; V
    ! L$ _. j& P6 W. l; X) X
    9 m  q4 E9 P9 d
    / Y2 c* N, i) @5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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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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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0 M+ C  q. q- v; S
    4 N; ^/ b( U8 o3 `  E, M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5 ~, |6 w) E/ m

    3 M! j: |: c0 g" X# Q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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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R0 g2 a8 S* [$ R5 O/ h. N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8 U% \- B4 W9 @1 W7 I+ S5 s' \" U# ?% g% w0 a* V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I2 j8 J  o  ]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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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6 w* c% ^  T) n. ^* n" r/ _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 u& L/ W$ ?1 {
    " Q- k' N& X: M% w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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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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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 V8 {# e# U: }1 }5 Y; t( w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r$ O4 k) H1 E! Y9 L7 G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3 Y& H  m5 b4 l, p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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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P8 u/ C& }! X+ P3 W! I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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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f. e! `7 r' F, J6 B( t9 ]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l$ L$ \. W  F" |; l  V! O
    1 S5 ]0 U8 C% j&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J2 e! S9 n; _; S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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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y$ e, l+ A6 M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E$ F: }0 _- b4 Z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5 _) E. ?3 f5 M+ ~5 c6 x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E9 X& a. c0 _; T* ^) }

    # ^# t( d0 \' ~6 `3 q; H) d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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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P2 L/ W" ~( H$ D0 v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 a, ]) j1 q& s3 I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6 B4 s7 q3 O7 J# w2 W& X7 f7 y
    1 K7 I% B. d. }" b5 Z6 f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s- F3 `3 o# N/ R5 `" }
    ( `/ {/ p9 n4 |  [5 `4 l+ ]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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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O; }/ r% v8 q; p1 `1 A7 z/ q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p( ^8 s7 m- x* T, E) [- a3 M" D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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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0 }0 y- ^1 `* E: C: U* e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G& G0 T+ e$ b: A! i6 a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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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8 s+ y% o! ?( R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4 q$ s$ P2 ?' D$ u$ P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 W2 r' ~5 I+ B: j# g) I% |5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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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3 N* w- G+ ^; W2 m$ Q5 W  I

    ( i+ x8 \1 @& n- I) l& Q3 F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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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j3 J6 ]6 W/ H0 P. e! |7 F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o. @* G0 j1 m: o' d

    * l! w1 K. t9 z' M5 Z& S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6 D) r8 m: G. ]( @; [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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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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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2 f4 N0 K3 e: h; k! [1 x) L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2 S& r7 ^, q# k' j/ o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q! |; y, k' V# h  ^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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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W- a  a5 V5 c5 {$ T, k: v5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l: X$ ^( i1 X, O' ~8 G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f) l7 U& i8 I4 j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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