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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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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2 J6 Z# ?4 Q0 b# t; |. @6 I* o

5 t: C1 R- \) \7 l8 K8 @1 U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 @7 Z0 V& M; i! b$ V7 p9 g* u/ d2 i! H" t* d' o
背景:1 f$ J. q. x! M' m( {* ^4 \9 ]

7 l* o8 H6 s0 e, S& B6 G) X- J4 h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n) J1 m# U: P, L: Y+ d: M4 [0 d# k. ~; @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T% ^* b6 J( G' D6 w$ K. z
0 n2 v* \) D  Q6 @. J* ~0 Z现况:* q2 j# m9 g6 f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c  u! O9 u8 ^7 [* Y

0 n: N, {9 W0 w0 f* h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 I* n, W0 g; f8 l8 k( K* p! e8 @' g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0 r' C) y9 j8 i2 z6 t2 ]
) W+ s- m5 Z: Z0 y1 |. ~2 s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7 m0 U0 }( N" s! B; e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 Z7 u2 b3 E& y8 w5 l

8 M+ S9 U  L/ Q9 O7 H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7 }* P0 n+ V- K2 T8 N  D& X- w/ v1 o' I3 H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c8 U3 B9 O/ N7 O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3 K/ t/ f4 Y/ M8 E9 X% g
9 r9 R, P4 d/ S2 Z: I" m9 v"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h6 t8 x$ C4 v6 d
. K$ A' n+ t* H1 l3 f. y: j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_4 |6 {5 R2 g5 ~6 f- j" L/ r
"
% t. }# O- U: ]5 L/ \, O& u, k. K8 `  R
结论:
# L: O1 B- s. I# Y( z8 ?. A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4 |. A( F$ R5 \* Y% _& q' d

    ' R1 a1 m; u6 V; W
    4 X* [5 H* X1 W5 N! r$ Z9 T2 M7 s1 k5 f( c: n, F8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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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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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2 a( f/ c/ j% V1 Q$ I# G+ d; o7 ^; @* K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4 _  N& _* @5 E8 @* d4 s$ ^$ o) a1 J- z* R$ @0 V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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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3 _( y0 H$ L+ {4 x2 D+ o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4 R$ G/ l/ v: V- V8 a/ S- e
    % D2 `. [/ R/ t7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 j' g, ]% E3 a4 |( S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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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t- }4 F; G9 t7 L' W5 z1 Q4 c3 q8 b# L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4 ]( W8 i- Y. v; Z8 X& y, J, a# V' R( M/ C6 O  S  k- `4 s+ P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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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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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X9 _3 x, y! M  f7 T! c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8 F- L3 R( R) e/ v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u, j/ M" H8 g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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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S/ _7 x4 Y2 f, I+ K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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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9 ^# b  e" s% y4 p&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k: E; B& s, c% I$ `6 L
    ( x' }9 q2 Y1 o0 I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M1 U" G( Y( {8 ^/ [  M: a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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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9 E: z* R8 F. V) U. I0 H. p1 }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o, J5 b& o5 A) y, D# s) A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2 g' v( M# ]) A5 F% T9 z0 ?/ T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F& b" j7 }3 H9 @$ q! D1 _$ A( u

    5 c1 x- K: M: q+ X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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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b5 o" z+ U. e; }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m5 i) A& d/ U0 y, u' @! m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7 ~! n* q( k  U6 O# }- p& R) f+ r6 i- ]8 k  C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_3 x- K% V/ @. a& ^& j! Z
    8 u% b" v/ L8 I4 M4 [0 K1 n; m( `. r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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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5 K1 c# r- V9 ]! b+ p2 _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C4 K- `+ S7 {) M9 _. h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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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C' c+ x) M2 u/ e7 y) l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6 v. o% p1 m; e% P4 b/ H7 W& `; C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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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A  }$ C6 ]0 N, Y2 O3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s2 S' _+ X1 m8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6 f; F1 t+ E1 C' A/ g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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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4 ?; i8 x4 u& Y" b
    $ f- A! {' x% j: {% ^7 j4 E, k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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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3 m3 n- A# o  @3 T4 O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7 V" m( X( [8 f0 e7 l
    9 b7 T2 ]' ?, Y! q1 t: a6 w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v( Y0 Y8 ]5 P# A- e8 D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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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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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v3 [3 F& [) h, _1 ]5 K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5 g, ]! X7 l4 V5 s* N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 I; m- T. D1 r& |8 S6 Q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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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V4 T% `1 f" L- P1 R1 ^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5 E6 r& w5 ?$ M' B  V4 O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G& X! N" B; I  r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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