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1207|回复: 2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8 k" |; y) t6 H: I' g5 ?/ |
- V; N3 C8 C; j& k% [' s' i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e! j+ Z! {& Y8 F6 D1 ]* c

: k  A4 S, ]7 e% q, E3 P背景:
7 P$ o# k; N# f* B; P  @* q
6 }! v' ~1 j% c' w8 T2 E0 W% U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o: d- G2 m- t- u% y% ?" s
& d% U# B$ S/ b: q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 R( k/ B2 \! _$ Y  s8 l0 D& r  K$ i) e% Q8 g
现况:
& x4 l+ L0 s  Q0 e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2 \) x$ h0 N  R$ ^2 ~

" M2 Z( |, X% g5 N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8 k3 [: V$ d0 K3 S/ b& P4 x
3 M1 \+ a* N% t6 j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I  _% _2 [% [& L# @, U# \* W5 Y6 u. U# I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g3 K/ P' x7 c/ T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9 }$ s% \7 h( [' h* d7 H3 q
2 n3 T: y7 r- O% \, x3 E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 K, u  w2 D) L3 S) ?( l; i5 J7 t8 x' z  y: x4 k3 q" o7 E4 f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h" u$ V. N: I0 V+ A# E% ^; X  D( d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0 v9 d' ^, g3 g# [3 F9 Z- M- j( f# _4 \5 y! P
"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E% H9 `3 r# j6 P8 W: q
6 ?# t% M9 M$ f; h4 H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4 i9 m$ z; o5 b- U$ p+ S": w+ g8 G* e/ v' W) `0 s; M& {

/ H" [1 r) ]1 x1 n2 R结论:
; U* U1 E" j7 x, K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d7 }5 y  @# E' k! C3 i0 `6 G
    / S/ X8 B+ W& }7 V& V' E  D

    7 _& M, G* T4 V8 Q- ~: e$ a  {5 v$ h; 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9 ]3 q# B8 L$ u, ^9 {& o0 X# x4 E6 g8 \3 X' n& o4 ~- I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_8 B5 o& G( s: @- q
    $ x3 p8 n1 G3 _9 s! `; y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D8 i2 b4 b* h" M: L( O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z* `' g5 q" Q
    # p- j' r  |; a' a5 J" k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C+ x7 l- M, ~1 b. O  S/ [0 s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i! ~+ \5 I5 b/ b9 r3 _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7 p# V' F; K$ @" d

    % O- a& y+ {+ w' s( j6 X3 y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 m$ o" y2 W. I9 L( O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2 E4 j4 w, q/ Z. p3 ^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3 G) M7 J8 E4 ]; l' l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O1 S; _( r3 F0 F3 ]% v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8 j2 a2 i! O+ u# g8 c, j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L9 y/ b3 U5 A# ~; \" n+ Y! b/ K$ p4 C  k6 t7 f*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0 K) H, O) ?) c& e' ^) W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3 ^0 O  B! t!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H. ~, {3 _' B* N% d; u5 i  z) P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 k  A% u3 `( g9 g, ]) h;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1 C( Z+ k) f! E: _" q3 `# B' o- L' n; a# C/ Y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 m7 R$ O3 l0 V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N. A5 |8 F9 f4 I) f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0 b; _7 X% J+ g! Q+ u! f
    " g5 z5 \0 ~; J3 {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c, c0 ?* P. z' X( p. u. v3 K$ ^/ ~/ ^2 F8 w  h% ~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Y$ }8 w- m3 @3 n! F* R0 w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G, `6 o) n6 Y2 q* ]; F! {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L; L6 b) i- g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P; Q" E1 s8 t* r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 _1 X1 ]' h& i  y+ K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v' W5 R- I( W6 b9 B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2 i- I0 c3 _) B8 N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1 ?( k& A- f) I2 k( R' l/ q) }( c8 ~3 \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o4 u( {; |8 [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1 ^% e6 O. [9 `$ @0 p( o( g. G
    4 ]- _, {8 P1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x, r; z: \5 a# }8 m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x& f8 F2 L; D6 j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4 V3 i7 V/ R9 Y! S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2 T# Y4 O; d* j. p( }4 F$ b  e) D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W' d# v$ j* V1 L! ~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h/ g- V; z, s' W, h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6 [* F# S/ w# j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6-13 20:10 , Processed in 0.086814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