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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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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9 T) e/ E) }2 C# ?8 K/ B$ b
8 }9 Y. `+ c' f4 B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6 k7 G# Z- V( ~7 T6 N/ L8 M2 n5 ^
2 Z# Y9 o7 C. z, c' s2 }
背景:( n) B) b% H4 K1 B: y+ _) d

1 \. N7 c. n- ~0 S' e  c, n"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F/ s! b8 h$ ?. [$ ^: x
" g4 h/ H2 B- _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O6 \$ n4 D; R4 a% j

4 b" T# n6 H6 U% [$ |) u现况:
, p$ t4 Y# Y6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7 D+ `% b& ^2 q/ W
- N& }1 z/ n' D7 X7 m2 a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 M; ?. `- M) _% b% u& f* _0 y1 }
9 b# R1 Q) {) |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7 N( k0 u) i1 F& R9 {- X5 r9 ]6 i7 m( R# o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m2 [( F! l5 z(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7 y* Y$ U: x# |- m  O
( _" L; F' y$ R, }" G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0 F, q1 l; S9 Y; K) B9 P0 r; ~/ H5 `4 s2 p2 l4 y9 m2 T( g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h  t8 x9 J  o" e* z8 c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f$ m( h: j( m9 J9 k0 \
5 E8 q  |* {/ i5 Q
"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D( q/ d. ~% F+ p% H3 D4 o( C) a& }9 D, C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6 U8 d. R' J* Z  I% W
"
* o6 q5 I' h& m) b& t  M$ o) ?  I. [' R- s; |) P
结论:
& j8 [# K9 h3 h' ~  _2 a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V: ~+ `1 _" s2 n9 B: g: o( O6 Y! E
      ?4 N) D3 a; L' g

    & c9 m! x1 r7 o: P  j) h+ \% w" R%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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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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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2 }  j; {. y" ?; _6 D* a; b% k( K8 t
    5 w) }6 [9 H* v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F/ e8 s6 B8 z

    0 k' }6 j. A3 z) Y/ X& L0 D9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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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D+ x# k8 ^  g4 F8 Z' `: T8 v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B  g7 c8 {! ^2 y
    9 u5 {" O) ^1 m1 A8 q4 T- W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 y0 D  Y7 Q! c, W- X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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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2 W1 P% f3 k* z4 |. b) Y6 ^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 b2 T0 R/ r, j3 o2 a! _5 O7 j( w0 i3 y. I- y8 m% @2 f) R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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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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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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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 b( W9 Q/ t. R.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 n5 `; D5 m7 y+ J) v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l" y' M1 W* J& a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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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V; V( x/ u  u$ Y( Q7 v%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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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E2 Z& g6 q1 h5 t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7 V8 c$ O8 l; u1 \
    ! r  z& K6 G3 I8 K; O+ k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y3 r( D5 F; x# T, Z) X7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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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8 q3 Z& {" h4 [! M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6 t' R/ `/ |5 ^; h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n$ r  h7 u' v' h""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C$ s  `* {" @) X1 A
    7 `2 D1 l# R, T7 F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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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U0 @& Q: ~) }0 y) A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R0 d" e8 D( ^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I1 N0 P! ^# }' g8 K
    * M" q" A' k% P2 D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9 A: W" T& Y7 Q# f( z, I7 `

    ! u1 ~$ K) Z8 ~, I" G! g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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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2 U; @0 @$ L6 H3 m- T/ y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5 b1 u, C! [* L8 W: F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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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1 M/ ?+ K9 w7 x4 {. }3 G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8 Q4 J; V/ F- M; I) T5 B2 B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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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 {' {! M6 x/ b4 X; v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V8 O3 g. F/ H7 N7 u$ n- p- ^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8 _3 w& i  P  I  a, F" @$ y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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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2 b! _" }- f; L* J
      n/ e5 ]+ N. Z. v% U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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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9-16 02:25
  • 签到天数: 1522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r0 Y; g& \  T  G6 a3 g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5 ~3 ^9 O/ \- p9 z4 t

    + l2 D  d, U5 J" O, n+ |* M  T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r9 b- [* z8 m* b7 R& i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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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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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G6 ?! `9 G/ U% D5 O! `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0 l6 b+ Y. Q' L9 Q0 ^: o- S7 e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h$ Y; I  B$ o- I- b  I# Y! o: p8 }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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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3 d, A. j3 v* G7 o$ E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3 b) H, w% W$ d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z1 R# d5 r" C( S" S$ ^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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