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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眼还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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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30 11:2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 \' @: [# P* d2 Q/ `$ ?“An eye for an eye”出自旧约,源于汉谟拉比法典,和以牙还牙一样,是一个原则性的东西,不仅用于民事纠纷上,而且用于医疗管理上,在此基础上,巴比伦人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由官方进行医疗管理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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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希罗多德的记载,巴比伦人个个都是业余医生,因为其风俗是生病之后躺在大街上,过往行人根据自己的心得为病人提出治疗方案,因此在巴比伦生病,享受的是全社会大医疗。近年来的研究发现,希罗多德大大贬低了巴比伦人的医学成就,巴比伦有正式的医生,虽然不是祭司,但也在神庙开业,因为他们认为生病是触犯神灵的结果,医生的处方中少不了拜神的内容。除了拜神之外,还是有实质内容的,而且医生还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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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伦医疗管理首先由国家制定价格,不许医生乱收费,价格的标准是承受能力。规定医生如果救活一名上流社会的病人的话,可以收银10谢克尔,如果救活一位平民的话,收银5谢克尔,如果救活一名奴隶的话,主人出银2谢克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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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U" f% f# g4 q1 Z$ W这样一来,医生们肯定愿意治富人,富人多出钱,享受好的医疗服务。会不会出现奴隶生病没人看的问题?2 P' i' w9 X$ X% r/ k) O/ k: B. w+ g

$ j* w* Y' n( S! t巴比伦的智者考虑到了这一点,这就是以眼还眼。救活病人可以收钱,救不活病人就要赔偿。如果治死一名上流社会病人或者平民病人、或者闹瞎病人一只眼的话,就剁掉一根手指。' X4 ]% C: E+ m; N7 C: w: b4 m
1 I/ i- z) F, h1 ~/ \! B
所以在巴比伦很容易区分医生的好坏:把手伸出来!
0 [! c2 ~4 M2 D1 E$ W7 |2 x' S3 i3 r5 ~/ j3 k/ c; P/ d; }
如果治死一名奴隶,就按身价赔偿,如果闹瞎奴隶一只眼,就赔偿半个身价。看起来巴比伦的眼疾很厉害。; F- C8 N# @3 B2 H8 B& i

# e' N7 ?; p* L5 \5 N- E0 H# O在巴比伦当医生真不容易,即便现在医生也做不到治一个活一个,这么一来用不了多久就不剩下手指头了,还有人当医生吗?9 z% H$ ~  _% Z6 s" A- \6 |3 _

2 E  ], ?; c. A- H' @; j8 t有,因为高薪。一个劳力一年能挣8谢克尔,这样一来医生治四个奴隶就够了,治疗一位上流社会的病人,一年多的生活费就有着落了。有这么高的诊金,才有那么多的缺指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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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巴比伦医疗管理还有安乐死的规定,如果病人治不好了,就不许医生再乱开高价药或者忽悠家属,不要再治疗了,让病人家属留下点财产过日子吧。& X# x* ]# a. T" D' B2 ~

1 e; o% n6 G- {% E: |8 x& o! z最后这一条,是今日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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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沙发
    发表于 2013-5-30 11:39:47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不容易接受安乐死,唾沫能淹死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2-1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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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板凳
    发表于 2013-5-30 12:54:32 | 只看该作者
    这么说当时的医生都是高风险高收益的爱好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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