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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说] 神都烟火志之人间共此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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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8 10:45
  • 签到天数: 227 天

    [LV.7]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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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iejin77 于 2025-11-8 16:1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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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都烟火志之人间共此味! o2 j4 h# y+ D( ~# @  y;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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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 x. ?+ Z. M; |卷一:边塞风烟起. j1 M" [9 B- M1 y9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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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场埋骨,十年一梦。未见神都繁华,先闻边塞悲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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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边塞风云7 \9 Z4 m) Z. R$ T. |1 Y  R" @9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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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西的风,是硬的。
    像一把掺了沙子的钝刀子,刮在脸上,生疼。赵七郎裹紧了身上那件已经看不出本色的旧羊皮袄,把头缩得更深了些。他才十六岁,身子骨刚刚长开,还带着几分少年的单薄。可那双眼睛,却像戈壁滩上的黑曜石,在漫天风沙里,透着一股子倔强的光。
    三个月前,他还是村里跟着阿爷赶羊的半大孩子,听着行商的驼队讲神都洛阳的富贵荣华,最大的烦恼不过是明日的草场会不会更肥美一些。而现在,他成了大唐安西都护府辖下,一个最不起眼的戍卒。名册上,他叫赵信,排行第七,于是所有人都叫他“七郎”。
    初入校场的那一天,是他这辈子都忘不了的。
    天与地都是单调的土黄色,仿佛永远没有尽头。上百个光着膀子的汉子,在烈日下操练着最简单的劈刺,汗水混着尘土,在他们古铜色的皮肤上冲出一道道沟壑。空气里弥漫着汗臭、马粪和一种说不清的、属于铁与血的腥膻气。那一声声震天的呐喊,像一记重锤,狠狠砸在了他年轻的心上。
    这里没有阿娘的热汤面,没有阿爷的旱烟袋,只有冰冷的铁器和严苛的号令。
    “看什么看!新来的,滚过来!”
    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百夫长,像拎小鸡一样把他从队伍末尾拎了出来。他叫冯远,大家都叫他“老冯”。老冯的嗓门像破锣,眼神却像鹰隼一样锐利。
    “握刀都不会?你是来绣花的吗?”老冯一脚踹在赵七郎的腿弯上,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腰挺起来!马步扎稳!刀是你的命,连命都握不稳,你怎么在沙场上活?”
    最初的日子,是对身体和意志最残酷的磨砺。每天天不亮就要起身,绕着营地跑圈,直到肺里像着了火。之后是枯燥乏味的队列、劈刺、格挡。他的手心很快磨出了血泡,血泡又变成厚茧。夜里躺在冰冷的通铺上,浑身骨头缝里都透着酸痛,他常常会望着帐篷顶那个小小的破洞,想念家里那片能看到星星的夜空,眼泪就那么无声地流下来,洇湿了粗糙的枕席。
    和他同帐的,有个叫“铁柱”的汉子。铁柱人如其名,长得像座黑铁塔,是朔方人,不爱说话,只会憨憨地笑。见赵七郎想家,他也不知如何安慰,只是默默地把自己藏着的半块干硬的胡饼塞到他手里。
    “吃,吃了就不想了。”
    那胡饼又干又硬,硌得牙疼,赵七郎却觉得,那是他来边塞后吃过的最香的东西。
    渐渐地,他不再哭了。他把对家的思念,都化作了训练时的力气。他天生就有一股子蛮力,加上那股不服输的韧劲儿,让他在新兵里很快脱颖而出。老冯看他的眼神,也从最初的鄙夷,慢慢多了一丝赞许。
    边塞的夜,总是格外漫长。
    没有任务的夜晚,同帐的弟兄们会围着一堆牛粪燃起的篝火,吹着不成调的牛皮。他们来自五湖四海,说着南腔北调的方言,聊着各自的家乡、婆娘和娃。
    “俺们蜀地,那婆娘的腰哦,软得跟水蛇一样!”一个瘦小的四川兵比划着,引来一阵哄笑。
    “拉倒吧!哪有俺们河洛的婆姨,实在,会持家!”
    赵七郎和铁柱就坐在一旁,听着,笑着。铁柱总是沉默地用小刀削着一截胡杨木,不知道在雕些什么。
    “七郎,你呢?”老冯不知何时也凑了过来,他灌了一口劣质的烧刀子,呛得直咳嗽,“等仗打完了,你想干啥去?”
    赵七郎被问得一愣。他看着跳动的火焰,火焰里仿佛映出了神都的繁华。“俺……俺听驼队的商人说,神都的胡饼,香飘十里。等攒够了军饷,俺想去神都,开个胡饼铺子。”
    “出息!”老冯笑骂了一句,眼里却有光,“是个好念想。比那些天天想着封妻荫子的兔崽子们实在。”
    铁柱也停下了手里的活,瓮声瓮气地开口:“七郎,你要是开了饼铺,俺去给你当伙计,帮你揉面。俺力气大。”
    “那哪儿成!”赵七郎一拍他的肩膀,笑得格外开心,“到时候你来吃我的胡饼,管饱!我跟你说,咱河西的面,配上上好的羊油和茴香籽儿,烤出来金黄金黄的,一口下去,满嘴流油……”
    他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仿佛那香喷喷的胡饼已经捧在了手上。篝火映着他年轻的脸,那一刻,他对未来的憧憬,甚至暂时压过了边塞的苦寒与对战争的恐惧。
    然而,战争从不会因为年轻人的梦想而停下脚步。
    那是一个寻常的午后,赵七郎所在的百人队照例出营巡逻。队伍沿着一道干涸的河谷前行,四周是死一般的寂静,只有马蹄踏在碎石上的“咔嗒”声。
    变故陡生!
    一阵尖锐的破空声响起,一支冷箭从侧方的沙丘后射出,正中一名走在前面的弟兄的咽喉。那士兵连惨叫都未发出,便直挺挺地从马上栽了下去。
    “敌袭——!”
    老冯的嘶吼声几乎变了调。刹那间,数十名身形剽悍的突厥游骑兵从沙丘后呼啸而出,他们口中发出野兽般的嚎叫,挥舞着弯刀,如一股黄色的旋风,猛地撞进了唐军还未成型的队列里。
    这是赵七郎第一次直面真正的战场。
    不是训练场上的木人桩,而是活生生的、要取你性命的敌人。他脑中一片空白,心脏狂跳得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他下意识地举起横刀格挡,只听“当”的一声巨响,巨大的力道震得他虎口发麻,差点握不住刀。
    他看到身边一个平日里总爱吹牛的老兵,被一刀从肩膀劈到胸口,鲜血喷涌而出。他看到一匹受惊的战马,拖着半截身子的主人疯狂奔跑。鲜血、惨叫、兵刃相接的刺耳声响,瞬间将他拉入了一个血肉横飞的地狱。
    恐惧像冰冷的藤蔓,紧紧缠住了他的四肢。
    “七郎!发什么愣!想死吗!”
    是铁柱的吼声。他一刀劈翻一个冲到赵七郎侧面的敌人,滚烫的血溅了赵七郎一脸。那温热的液体,像一盆火,瞬间点燃了他全身的血液。
    他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发出了一声自己都觉得陌生的咆哮。他不再去想,不再去怕,只是机械地、疯狂地挥舞着手中的横刀。劈、砍、刺……这是他三个月来,重复了成千上万次的动作。此刻,这些动作成了他求生的唯一本能。
    混乱中,老冯被三名敌人围攻,左臂中了一刀,眼看就要送命。赵七郎双眼赤红,他一把抓起身边乱军弃置的一杆短矛,用尽全身力气,朝着其中一名敌人的后心狠狠掷了出去!
    短矛穿透了皮甲,那敌人惨叫一声,栽下马背。
    缺口一开,老冯压力顿减,他怒吼一声,拼死杀退了另外两人。
    这场遭遇战来得快,去得也快。突厥游骑兵一击不中,便如潮水般退去,只留下了一片狼藉的战场和十几具冰冷的尸体。
    夕阳的余晖将戈壁染成一片凄凉的血色。赵七郎拄着刀,跪在地上,大口地呕吐着,直到把胆汁都吐了出来。他浑身都在不受控制地发抖,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那深入骨髓的恐惧和第一次杀人后的巨大冲击。
    一只粗糙的大手,重重地拍在他的背上。
    是老冯。他用布条草草包扎了伤口,脸色苍白,但眼神却异常明亮。
    “小子,干得不错。”他顿了顿,又说,“记住今天的感觉。害怕,就对了。只有知道怕,你才会想尽办法活下去。欢迎来到安西,七郎。”
    赵七郎抬起头,看着满地的同袍尸首,看着远处血色的残阳。他知道,从这一天起,他再也不是那个只会赶羊的少年了。他的命,已经和这片风沙、这片战场,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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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 }! s% Q! d第二章 喋血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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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夜的篝火,烧得格外沉默。没有人吹牛,没有人谈笑,只有木柴燃烧时发出的“毕剥”声和风穿过营帐的呜咽。活下来的人,默默地擦拭着自己带血的兵刃,眼神里都带着一种劫后余生的空洞。
    赵七郎和铁柱坐在一起。铁柱还在削着那块胡杨木,只是手上没了力气,木屑掉得又慢又碎。
    “铁柱,”赵七郎忽然开口,声音沙哑,“你说……人死了,会去哪里?”
    铁柱停下手中的刀,想了很久,才瓮声瓮气地说:“俺娘说,会变成天上的星星,看着家里人。”
    赵七郎抬起头,望向那片深邃的、没有一丝杂质的夜空。星星很亮,密密麻麻,像一把打碎了的芝麻。他想,今天倒下的那些弟兄,是不是也变成了其中的一颗?
    那场遭遇战,像一滴投入湖面的血,预示着一场更大的风暴即将来临。
    半月之后,烽燧台狼烟四起,急促的号角声撕裂了清晨的宁静。突厥集结了数万大军,兵锋直指唐军驻守的小石城。一场决定这片土地归属的大战,无可避免地爆发了。
    赵七郎所在的部队,作为前锋,被派遣至城外的一处高地——鹰嘴崖,负责迟滞敌军的进攻,为城中主力争取布防时间。
    战前的誓师大会,气氛肃杀得让人窒息。数千名将士身披铠甲,手持兵刃,汇成一片钢铁的森林。主将站在高高的点将台上,声音在凛冽的寒风中传出很远:“此战,身后便是小石城,便是大唐的疆土!有进无退!大唐万胜!”
    “万胜!万胜!万胜!”
    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声,让赵七郎的血液也跟着沸腾起来。他看向身旁的铁柱,铁柱也正看着他。两人没有说话,只是重重地互相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那力道,仿佛要将彼此的信任与托付,都刻进对方的骨头里。
    老冯站在队伍的最前面,他摩挲着腰间那柄跟随他多年的横刀,眼神复杂,像是在怀念,又像是在告别。
    鹰嘴崖,地如其名,像一只巨大的雄鹰,扼守着通往小石城的咽喉要道。这里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却也意味着,一旦被围,便再无退路。
    他们抵达阵地后不久,远方的地平线上,便出现了一条黑色的线。那条线越来越粗,越来越近,伴随着沉闷的、如同闷雷滚过的马蹄声。那是突厥人的大军,黑压压的一片,无边无际,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彻底吞噬。
    战争,以最惨烈的方式,拉开了序幕。
    那是一座真正的血肉磨坊。
    突厥人像疯了一样,一波接着一波地朝着鹰嘴崖发起冲锋。箭矢如蝗虫过境,遮天蔽日,发出“咻咻”的尖啸。滚木礌石从崖上呼啸而下,每一次都伴随着骨骼碎裂的闷响和凄厉的惨叫。
    赵七郎守在阵地的最前端,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劈砍了多少次。手臂酸痛得几乎抬不起来,虎口早已震裂,鲜血和汗水混在一起,让刀柄变得又黏又滑。他的眼前,只有不断涌上来的、狰狞的面孔,和不断挥舞的、雪亮的弯刀。
    时间,在这里失去了意义。
    他只知道,渴了,就用舌头舔一舔干裂的嘴唇;饿了,就嚼一口怀里冰冷的干粮;累了,就靠着身边战友的尸体喘一口气。他亲眼看到老冯为了掩护侧翼,被数支箭矢射穿了身体,临死前,他依旧圆睁着双眼,手里还死死地握着那柄断了一半的横刀。
    “守住——!”
    这是老冯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赵七郎的眼睛红了。他像一头发了狂的野兽,咆哮着,冲杀着。他不再是一个人,他仿佛继承了所有倒下弟兄的力气与愤怒。他带领着身边仅剩的十几个弟兄,像一根钉子,死死地钉在阵地上,一次又一次地打退了敌人的进攻。
    然而,人力有时而穷。
    战至黄昏,鹰嘴崖上的守军已经不足百人。他们被数倍于己的敌人团团围住,弹尽粮绝,唯一的结局,似乎只剩下战死。
    “弟兄们!”一个满身是血的校尉嘶吼着,“突围!能跑一个是一个!给老冯他们报仇!”
    突围,是他们最后的机会,也是最危险的赌博。
    他们集结起最后的力量,朝着包围圈最薄弱的一点,发起了决死冲锋。赵七郎和铁柱一左一右,互为犄角,像两把尖刀,狠狠地扎进了敌阵。
    刀光剑影,血肉横飞。赵七郎杀得浑身浴血,他感觉不到疼痛,也感觉不到疲惫,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冲出去!活下去!
    就在他们即将凿穿敌阵的那一刻,一支隐藏在侧翼的突厥枪骑兵,忽然发动了致命的突袭。一杆长矛,如同毒蛇吐信,悄无声息地刺向了赵七郎的后心。
    那一瞬间,赵七郎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感受到了死亡的气息,可他已经来不及躲闪。
    “七郎——!”
    一声悲怆的怒吼。
    一道黑塔般的身影,猛地撞了过来,将他狠狠地推开。
    是铁柱。
    那杆致命的长矛,穿透了铁柱厚实的胸膛,矛尖从他的后背透出,带着一串触目惊心的血珠。
    世界,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赵七郎怔怔地看着铁柱缓缓倒下,看着他胸口那个不断涌出鲜血的窟窿。他冲过去,抱住铁柱逐渐冰冷的身体,却不知所措,只能一遍遍地喊着他的名字。
    “铁柱……铁柱!”
    铁柱的脸上,没有痛苦,反而露出了一丝解脱的憨笑。他张了张嘴,血沫不断地从他的口中涌出,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抓住了赵七郎的衣襟。
    “七郎……答应俺……活……活下去……”
    他的声音微弱得像风中的残烛。
    “别……别忘了……咱……咱们的胡饼……去……去神都……吃遍……吃遍那里的好东西……”
    他的手,无力地垂了下去。那双总是憨厚地笑着的眼睛,永远地失去了光彩。他削了半个多月的那块胡杨木,从他怀里滚了出来,上面依稀可以看出,是一个小小的、粗糙的饼的轮廓。
    赵七郎呆住了。他抱着铁柱的尸体,脑海中一片空白。
    悲痛,如同决堤的洪水,瞬间吞噬了他所有的理智。
    “啊——!”
    他发出了不似人声的、撕心裂肺的咆哮。他扔掉了盾牌,双手握着横刀,像一头被逼入绝境的困兽,冲向了周围的敌人。
    他杀红了眼。
    他不再防守,不再躲闪,只是疯狂地进攻,以命换命。弯刀砍在他的身上,他恍若未觉;长矛划破他的臂膀,他毫不停顿。他只有一个念头,杀!杀光眼前所有的敌人,为铁柱,为老冯,为所有死去的弟兄报仇!
    他像一尊来自地狱的杀神,竟凭一己之力,硬生生地在敌阵中杀出了一片真空。
    然而,他终究是血肉之躯。
    在他砍翻最后一个正面的敌人时,一支不知从何处射来的流矢,“噗”的一声,正中他的右肩。巨大的冲击力带着他向后倒去。紧接着,一柄沉重的狼牙棒,狠狠地砸在了他的后背上。
    “咔嚓”一声,那是脊骨碎裂的声音。
    剧痛,如同潮水般袭来。他眼前一黑,重重地倒在了尸山血海之中。
    意识逐渐模糊,耳边的喊杀声越来越远。在彻底失去知觉前,他的眼前,闪过的最后一个画面,是铁柱憨厚的笑脸,和那句永远无法兑现的承诺。
    神都……胡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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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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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0:29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归途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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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七郎是被一阵钻心剜骨的剧痛唤醒的。
    他想睁开眼,眼皮却重如千钧。他想动一下,浑身上下却像散了架一样,没有一处听从使唤。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草药与血腥混合的气味,耳边是断断续续的、压抑的呻吟声。
    他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自己躺了多久。记忆的最后,是铁柱倒下的身影和那根透体而出的长矛。
    心,猛地一揪,比身上的伤口还要疼。
    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终于撑开了一条眼缝。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灰扑扑的帐篷顶,上面还渗着水渍。他转了转僵硬的脖子,看到左右两边,都躺着和他一样的伤兵,有的断了胳膊,有的少了腿,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痛苦与麻木。
    这里是后方的伤兵营。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军医走了过来,用一双枯瘦的手在他的身上按了按,又翻开他的眼皮看了看。
    “命倒是捡回来了。”老军医的声音平淡得没有一丝波澜,仿佛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就是这身子骨,怕是废了。右肩的筋脉断了,以后这只手,怕是提不起来这长横刀了。还有你这后背……”
    军医的话,像一把钝刀子,一刀一刀地割在他的心上。
    废了。
    提不起刀了。
    这两个词,对一个十六岁就把军营当成家的戍卒来说,无异于宣判了死刑。不能上阵杀敌,不能再当兵,那他还能做什么?他的人生,仿佛在这一瞬间,被抽走了所有的意义。
    接下来的日子,是漫长而痛苦的煎熬。
    身体上的剧痛,尚能咬牙忍受。真正折磨他的,是精神上的创伤。每当夜深人静,闭上眼睛,鹰嘴崖上的血与火便会卷土重来。他会看到老冯圆睁的双眼,会看到铁柱倒在他怀里的样子。他常常会在噩梦中惊醒,发出一声嘶哑的尖叫,然后浑身冷汗地坐到天明。
    他变得沉默寡言,整日整日地躺在病榻上,望着帐篷顶发呆。窗外,那些还能走动的伤兵,有的在晒太阳,有的在互相吹嘘自己的战功,而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了。他像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魂,被困在这具残破的躯壳里。
    伤势稍稍好转后,上面送来了他的退伍文书和一笔抚恤金。那几贯沉甸甸的铜钱,在他手里,却轻飘飘的,没有任何分量。
    他被准许回家了。
    他拖着还未痊愈的身体,踏上了归途。来时,他是怀揣着建功立业梦想的少年;回去时,他却成了一个连刀都握不稳的废人。
    他回到了阔别近一年的河西老家。阿爷阿娘看到他,抱着他老泪纵横。村里的人都说,七郎出息了,活着从沙场上回来了,是大英雄。
    可他知道,自己不是英雄。真正的英雄,都留在了鹰嘴崖那片土地上。
    他在家里住了些时日,却发现,自己再也无法融入这里安逸的生活了。他会在乡邻们高声谈笑时,下意识地去摸腰间的刀柄;他会在夜里听到犬吠时,猛地从床上惊坐而起。边塞的经历,像一道深刻的烙印,刻进了他的骨子里,让他与这片曾经无比熟悉的土地,变得格格不入。
    他常常会一个人,走到村口那条通往西域的古道上,一坐就是一下午。他想起铁柱,想起他憨厚的笑容,想起他临死前的嘱托。
    “去神都……吃遍那里的好东西……”
    这个念头,像一颗在废墟里顽强钻出的种子,在他死寂的心里,慢慢地发了芽。
    是啊,他还活着。他带着铁柱的命,老冯的命,还有许许多多弟兄的命,活了下来。他不能就这么废了。他得替他们,好好地活下去。
    他做出了决定。
    他向父母辞行,说要去神都闯荡。阿爷沉默地抽着旱烟,阿娘则抹着眼泪,往他的包袱里塞满了干粮和家里仅有的一点积蓄。
    “娃儿,在外面,要照顾好自己。”
    赵七郎重重地磕了三个头,然后转身,没有再回头。
    他一路向东,朝着日出的方向,朝着那个只在梦里出现过的神都洛阳走去。
    路过一个市镇时,他闻到了一股久违的、熟悉的香气。那是一个卖胡饼的小摊,摊主是个上了年纪的老汉,正从炉铛里取出烤得金黄酥脆的胡饼。
    赵七郎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排出了几文钱,买了一个。
    他拿着那滚烫的胡饼,咬了一大口。外皮酥脆,内里绵软,咸香的滋味在口中弥漫开来。他吃着吃着,眼泪却不自觉地流了下来,滴落在胡饼上。
    他想起了那个朔方的黑铁塔,想起了篝火旁的约定。
    他抬起头,望向遥远的东方。那张被风沙磨砺过的年轻脸庞上,泪痕未干,眼神却一点点地,重新燃起了光。
    我虽然拿不起刀了,但我还有一双手。
    我要用这双手,做出全天下最好吃的胡饼。
    铁柱,等着我。
    我要带着你的那份儿,活出个样来!
    他擦干眼泪,将剩下的胡饼大口吃完,然后背起行囊,迈开坚定的步伐,汇入了通往神都的人流之中。
    他的身后,是埋葬了青春与战友的边塞风烟。
    他的身前,是即将展开的、充满了未知与烟火的神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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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相逢烟火里) B  H7 l0 ?0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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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城百万家,谁家烟火,不是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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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神都第一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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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未亮透,寅时的梆子声刚敲过三响,像一枚石子投入沉睡的池塘,在神都洛阳城的坊巷间漾开圈圈微澜。南市的青石板路浸在清冷的薄雾里,只有几盏早起商户的灯笼,在雾中晕开一团团昏黄的光。这里是神都最繁华的集市,紧邻着贯通南北的大运河码头,南腔北调的口音和南来北往的货物,都在此汇聚。
    赵七郎的胡饼摊子,就支在南市一个不起眼的街角。
    他呼出一口白气,搓了搓冻得有些僵硬的手,然后熟练地挽起袖子。鬼市上淘来的从老家河西来的那口厚重铁铛,已经被他擦得油光锃亮,在微弱的灯火下,反射着他年轻而坚毅的脸庞。那是一张被风沙磨砺过的脸,麦色的皮肤,眉眼深邃,笑起来眼角会漾开几分爽朗的弧度,让人一看便心生亲近。
    “新麦的面,上好的羊油,配咱河西的茴香籽儿,保准地道!”
    他一边自言自语地给自己鼓劲,一边将发酵得恰到好处的面团“啪”地一声摔在案板上。揉、压、抻、拉,每一个动作都带着一种军中操练般的利落与节奏感。面团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生命,不一会儿就变成一个个大小均匀的饼胚。他左手托饼,右手用一把小巧的铜勺舀起调好的馅料,抹得又快又匀。最后撒上一撮饱满的白芝麻,往烧得滚烫的铁铛上一贴。
    “滋啦——”
    一声轻响,伴随着面粉与热油相遇的浓郁香气,瞬间穿透了清晨的寒雾。这香气霸道又温柔,像一只无形的手,开始撩拨早起行人的味蕾。
    第一个客人是个挑着担子的脚夫,他循着香味而来,看见这个新开的摊位,以及摊主那张精神抖擞的脸,便停下了脚步。“小郎君,你这胡饼怎么卖?”
    “老哥早!刚出炉的胡饼,三文钱一个,保您吃得舒坦!”赵七郎咧嘴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他用长长的火钳夹起一个烤得金黄酥脆、芝麻粒粒分明的胡饼,用一张干净的油麻纸包好,递了过去。
    脚夫接过,那滚烫的温度和扑鼻的香气让他精神一振。他咬下一大口,外皮酥脆得发出“咔嚓”一声,内里却绵软咸香,羊油的丰腴和茴香的异香在口中交织,驱散了一身的寒气和疲惫。
    “好!地道!”他含糊不清地赞了一声,三两口便解决了一个,又掏出三文钱,“再来一个!”
    天色渐渐亮了,街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赶着去上工的漕工、提着篮子采买的妇人、睡眼惺忪的更夫……都被这股新奇而诱人的香气吸引。赵七郎的摊前,竟慢慢排起了小小的队伍。
    他忙而不乱,收钱、包饼、贴饼,嘴里还不停地吆喝着,声音洪亮而充满朝气。一个扎着总角的小童,被母亲牵着路过,眼巴巴地盯着铁铛上的胡饼,直咽口水。赵七郎见了,随手揪下一小块面团,三两下捏成一只活灵活现的小兔子,在火边烤得微黄,递给小童:“拿着玩儿。”
    小童的母亲连声道谢,欢天喜地地买了两个饼。
    一个时辰后,准备的面团和馅料全部告罄。赵七郎擦了擦额头的汗,看着空空如也的箩筐,心中涌起一股踏实的暖流。他抬头望向这条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长街。远处坊墙的剪影,近处行人的衣衫,远处传来悠扬的叫卖声,孩童念着“拉大锯,扯大锯”的童谣跑过,一切都鲜活得如同画卷。
    这里是神都。是天子脚下,是“南船北马,集于洛下”的天下之中。和他熟悉的那个黄沙漫天、驼铃声声的安西边镇全然不同。但不知为何,这市井间的喧嚣与烟火,却让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心安。
    他收好摊子,将赚来的铜板仔细地装进钱袋,沉甸甸的。这是他在神都立足的第一块基石。
    “明天,得更早一些。”他想,脸上是洗尽铅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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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笼中雀与纸上蝶* V0 h8 M3 y) J# K# g9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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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南市的热闹喧嚣仅隔几条街的履信坊,则是一片截然不同的静谧天地。高大的坊墙隔绝了市井的嘈杂,坊内青槐掩映,流水潺潺,居住的皆是官宦与书香门第。
    孟府,便坐落于履信坊深处。
    一间雅致的书斋内,熏炉里燃着清淡的沉香。十六岁的少女孟月见正临窗而坐,她身着一件月白色的素雅襦裙,长发用一根碧玉簪子松松地挽着,几缕青丝垂在颊边,衬得肌肤胜雪,眉眼如画。
    她的面前,铺着一张上好的竹影纸,手中握着一柄小巧的锋利刻刀。日光透过窗棂的雕花,在她纤长安静的睫毛上投下淡淡的影子。她正在雕刻一块梨木版,刻的却不是蝴蝶,而是一朵盛放的牡丹。那花瓣层层叠叠,娇艳欲滴,仿佛能嗅到“花开时节”的国色天香。她的动作轻柔而专注,木屑如雪花般簌簌落下,那牡丹的脉络与风姿,竟被她刻画得纤毫毕现,仿佛下一刻就要从木板上溢出香气。
    孟月见是孟家嫡女,父亲孟知俭是前朝国子监博士,一位声名显赫的经学大家。他不仅学问渊博,更痴迷于书籍的刊印与收藏,孟家的“怀雅堂”便是神都三大印书坊之一,以刻印精美、校对严谨而闻名,隐隐有“洛阳纸贵”之势。
    在父亲的熏陶下,孟月见自幼便精通书法,更难得的是,她对雕版印刷有着惊人的天赋。寻常闺阁女子忙于针黹女红,她却更爱在木板与刻刀的世界里寻找乐趣。对她而言,那一刀一划,便是她与世界对话的方式。
    然而,这方寸之间的天地,既是她的乐园,也是她的牢笼。父亲家教极严,认为女子当“娴静端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的人生,就像这庭院一样,精致、华美,却也被高墙围困。她所知道的洛阳,只存在于父亲带回来的书籍和画卷里,存在于偶尔从墙外飘来的模糊声响中。
    “喵呜——”
    一声轻柔的猫叫打断了她的思绪。一只通体雪白,唯有四只爪子尖是纯黑色的狸猫,优雅地跳上她的书案,用脑袋亲昵地蹭着她的手腕。这是她的爱宠“踏雪”,是她这片沉寂世界里唯一的活泼色彩。
    “踏雪,又来捣乱。”孟月见放下刻刀,嗔怪地刮了刮它的鼻子,眼中满是宠溺。
    她抱起“踏雪”,走到窗边。窗外,是精心打理过的庭院,奇石嶙峋,花木扶疏。一只雀儿落在枝头,梳理着羽毛,然后振翅飞向高远的天空,瞬间便消失不见。
    孟月见的目光追随着那只雀儿,眼中流露出一丝难以言喻的向往。她多想也像那只鸟儿,或是她刀下的牡丹,能自由自在地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去尝尝南市的胡饼是不是真有游记里写的那么香,去看看洛浦的烟柳是不是真如诗中那般美,去听听街头巷尾那些鲜活的、不属于书本的喧闹。
    正在这时,书斋的门被轻轻推开,她的远房阿嬷端着一碗糖麦粥走了进来。
    “小姐,该歇歇眼了。老爷方才派人传话,说晚间有位同僚要来拜访,让您切莫出院门。”
    孟月见眼中的光芒黯淡下去,她轻轻“嗯”了一声,将脸颊贴在“踏雪”温暖柔软的毛发里,低声呢喃:“踏雪,只有你,能替我去墙外看看了。”
    然而,到了傍晚,当阿嬷进来收拾书斋时,却慌张地发现,“踏雪”不见了。她们找遍了整个庭院,呼唤了无数声,都没有那雪白小兽的回应。院墙一角,一株老梅的枝干恰好搭在了墙头。
    孟月见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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