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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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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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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 a% Y0 Q- t6 [' k' Q) h. E7 [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 e# c9 o3 g0 H% i1 N4 }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
    % o7 x" \4 W9 O; P
    # Y' g0 R) w3 j, ^5 G! s6 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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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5 ^4 q( l0 r$ m+ Q" G* N# A3 q4 g# H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 X2 r6 k7 N' x9 g+ J# @. x, |0 d6 t& K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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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 J+ D/ J* e7 M4 E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 |4 P. r/ T' G! P$ T( _/ a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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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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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 o: [, P! r: m' p" z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 ?) c! K+ i" }" R1 ?5 ?+ H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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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
    * r. H  Q+ @- b, r, U4 x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s) V3 Z* r0 e2 t0 o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s- @3 h9 `; U% A4 ^
    4 j# e1 B# m* `. T+ _: S, C" R
    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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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1 V  H4 N! ?6 {# z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8 `  ]2 G9 r+ I% S/ k  v
    ! Y" i2 x$ j4 e+ x/ L6 p6 v5 I想看美女 ...
    / _: n' b; F" g# B$ A3 g' p) b
    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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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6-27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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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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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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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u# B6 h9 Z* u& O, `  h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 W! R' {4 u) z) {6 E" v  U
    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 c( v- V& O5 s  L; S
    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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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
    : `- ~3 {! i% ~' e" r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1 \; S. w: x7 I/ w" W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4 K8 F! J) H8 N  |/ r# w. w7 _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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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
    3 C4 d, D/ `8 e$ {8 v/ N, J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 A) T% m6 o0 L+ w* E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 D4 g; z5 T8 A9 ]7 S* M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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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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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 H; f2 v! O0 o' m7 ~# w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 e8 s3 a6 x9 J& U! A7 D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7 z; m% E" X. |1 \

    / e" O5 y1 x% N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
    1 R) [" M& W' O2 w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2 p2 \% M. w, {- U  N7 ]) `  m% C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4 i+ g$ ~0 ^2 {0 r1 n! T: o
    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E1 N! e' _3 G( U4 e3 l
      y+ j8 R/ r' |. ^
    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0 |/ E# R! |* c. |& b
    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
    / D" Z; ?) i: E, z# @# m$ @5 i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
    $ Y2 o9 @. C+ p5 B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p( n( P8 u6 W* c! M

    : L3 F# I3 B" Y+ \3 n* |1 Z$ M' `9 K% h% _- T8 h2 B
    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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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1 Y, g) H$ C. u1 V& b7 F3 |& [

    - z: J  X( R; a+ G- M) A4 c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6 f0 h/ m: a+ {& w. `& _' S* _- |. `4 L1 Y# X$ U

    3 |8 j5 g6 O' F( w7 }1 ^5 M! Y  w7 r, t
    % `" |$ y* D& a1 I2 j4 X

    - Z$ k3 o5 H0 D. J& S! ]4 u" v8 D& i- K2 |$ n  |8 {
    $ m+ E& M- D5 M/ b5 e' n0 |8 j
    # W- U2 T( f+ o/ X
    $ T3 N( K" F+ k( ^+ A. H

    ) b! b$ g/ U6 t  L# e! a) @9 ]) b; S# d
    & O( G- @# s4 f# U  D. {
    ( i, [* D* p: Y+ B" v- g
    , A% M- s6 h, a, w0 M9 \2 ?

    ' ~$ i/ L# k, u0 z! Y' [. ]6 W
    . q, M) o( b; l7 m3 v3 o
    : y! ^& J! T4 }, }# S- O; Z- P. j) J
    5 R) p! I% U1 F! X
    : d% U- H) T" a2 z6 P& z
    ! K- a4 U- E% D9 u$ w8 z, E
    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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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
    # H" `' k0 j/ i0 N+ r* B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 Y& B4 n+ |3 w, @9 v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e: v& X) E1 W9 b9 u" t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 R0 R: z+ y& G5 g7 J
    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
    & Z9 B1 U& I1 G+ P2 u& Z) t0 v2 y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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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3 E/ U1 o# m  U% a5 }. o' g: ^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 |# Y  K5 g6 [: W8 l# F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 A1 D8 H8 Q! G+ M; o* S4 \& B! u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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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7 w7 g5 T9 o: L. b$ ~* Q% h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0 S$ s/ W+ n) J0 ^" O$ z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
    ; s$ ^- \+ m) @) w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
    ) F0 i$ z) ~6 q5 U7 f- w# B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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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4 ?7 _- O. u8 m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 n, ]( l5 g  ?+ B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5 b' z3 n$ M" C9 e$ h' o1 ~% R  `
    - \9 W: [: d& L! N! A
    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1 q: \, n+ W$ \- w  S( ~8 |

    4 u9 N" X: Z- J- o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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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
    - u* X& U0 j9 }+ r! x  m( ]4 s- u8 P0 h+ Y. k
    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0 u9 `5 `* l8 H7 F) b4 ]9 B8 ?

    9 F. q( \8 W! D% C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3 M1 P  Q$ K1 X# L& w
    0 [& ^' F; j" F"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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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
    4 q+ p* [; r) S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n- j' F2 q* K( f
    4 D2 r1 e1 S* B: A
    搭讪也可以针对 ...

    & b' n5 i) ~" c' \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R# h$ u) C8 z( F/ v. N
    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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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7 y. |8 |9 [9 Q# C+ n. Y  _
    : h) k$ E* ^) F; s' U0 e
    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 Q8 [7 |, f$ ^6 [; `7 w) h
    ' t( C8 S& `0 E* `/ C0 C8 P' P
    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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