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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在看北京红黄蓝的事,有人找出居然就在去年,吉林已经有法院判决红黄蓝虐待幼儿的案件。
看过就觉得很奇怪,为什么红黄蓝已经有司法诉讼的案底,他的幼儿园资质怎么能通过年审?
结果一查相关法规,发现自己想当然了,办幼儿园有钱有场所就行,而且区教育部门就可以批,也没啥年审类的退出机制,难怪红黄蓝搞了那么多加盟。
都知道施工单位盖房子修路是要资质的,这个资质要求里面最难办的不是钱、机械设备和办公场所,是人员持证资质数量,不同的资质等级,人员持证数量要求不同,而且每年要年审,提供不了要求的人员持证证书,资质就黄了,没资质则意味没有投标资格,参与不了市场。所以很多单位花钱养着证书,有的证书一年值几万块。
有资质只是入门条件,要中标,信用等级很重要,信用里面有不良案底的,如安全事故,司法诉讼之类的,基本上就没有中标的可能,所以有的单位有不良案底以后,改头换面重新申报资质,从头来过。
所以基建狂魔的内功在苛刻的要求下,还是很扎实的。但问题来了,到底是房子重要还是人重要?为什么盖个房子要求那么多,带小孩就无所谓?
按现在的搞法,一个有钱的变态狂是完全可以办幼儿园的,这尼玛也太不合情理了吧。
然后203: 审批什么的权限在行政系统。出事后老百姓也是盯着政府作为。这个和国外观念还是有区别的。
冰蚁: 问题是亡羊补牢的时间也太久了。这种事情不是今天才发生。
常挨揍: 做工业流程就知道所有的守则都是拿血淋淋的人命写出来的。
问题是后来的人不当回事。
何况土共这一大本作业都是抄的,ZF也不知道为毛要这样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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