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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尤利西斯》。沈从文批评学生汪曾祺说过的,写乡下人应该写出乡下人的样子,不要把对话写成“两个聪明脑壳打架”,乔伊斯写的人物对话实在是做作,但是记叙文字则是文化人抖机灵,特别好玩。摘一段:
瞧,当他们快活地将那酒一饮而尽时,天神般的使者转眼到来。这是个英俊少年,灿烂如太阳。跟在他后面踱进来的是位雍容高雅的长者,他手持法典圣卷。伴随而来的是他那位门第无比高贵的夫人,女性中的佼佼者。
小个子阿尔夫-柏根踅进门来,藏在巴尼的小单间里,拼命地笑。阿尔夫一个劲儿地朝门外指指划划。好家伙,原来是那个该死的老丑角丹尼斯-布林,他趿拉着洗澡穿的拖鞋,腋下夹着两部该死的大书。他老婆——一个倒霉可怜的女人——像鬈毛狗一样迈着碎步,紧赶慢赶地跟在后面。
前一段是荷马吟诵史诗的写法,人物散发着神性的光芒,而后一段就糟糕了。读之不禁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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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个哥们聊天,他比较黑矮,开玩笑问能不能把他写白了?,哈哈,好说好说。
当黎明刚刚伸出玫瑰色的手指,宙斯的儿子伟大的奥兹国亚新王阔步走出了王宮,美丽的王后一夜欢欣朝慵起,还没有来得及梳理她她的秀发,绿鬓扰扰,云波滚涌,王后在城堡的高处眺望自己英伟的丈夫。亚新王回身招手,他那被赫拉亲吻过的象牙色的脸庞上满含爱意,太阳神般的眸子明媚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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