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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您认为为了信仰离婚值不值?

热度 53已有 939 次阅读2014-6-22 22:44 | 信仰

当然,我看这个不是真的为了信仰,更多是经济纠纷的家庭里的地位问题---当老公的觉得自己还不如寺庙的地位呢。

法院怎么认定感情破裂啊?啥是硬指标?婚外情?“尚未达到”,有趣。

http://news.sina.com.cn/s/2014-06-22/015930401536.shtml

女子每月发工资就向寺庙捐钱 丈夫不满诉离婚

京华时报讯 (记者 杨凤临)因不满妻子宋某总是往寺庙捐钱,王某两次将相濡以沫27年的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考虑到两人不符合感情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再次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王某诉称,去年,因难以忍受妻子总往寺庙捐钱,他提起了离婚诉讼,但法院判决驳回了该诉讼请求。判决后,他曾尽力说服妻子,也试图通过亲人、朋 友、家人做规劝工作,但宋某依然我行我素,按时烧香拜佛,经常向寺庙捐钱。“从易县西山庙,到房山区的寺庙,她每个月一发工资,就跑过去捐款。用来退休养 老的8万元,分文不剩全部捐给了西山庙。她现在还养成了翻我的包、掏我的衣服口袋找钱的恶习。”王某说。

  王某认为,迷信使妻子淡漠了亲情,更破坏了夫妻感情,故再次诉求离婚。妻子宋某则辩称,她和王某已经结婚27年,期间互相包容、扶持,并生育一女,为了家庭和孩子,都不会同意离婚。“钱是身外之物,我信佛花的钱都是自己挣的。”宋某说。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因为信佛捐款问题产生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但感情尚未达到破裂之程度。最终,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发表评论 评论 (54 个评论)

回复 辛常诚 2014-6-22 22:47
想离婚凭啥不让离!!!
回复 燕庐敕 2014-6-22 22:48
辛帮主和橡村长为啥都觉得雷人?你俩都是干部啊~~~
回复 瞎赳赳 2014-6-22 22:48
信仰这个东西……很少有人拥有啊,如果真有为了信仰做什么都值啊
回复 料理鼠王 2014-6-22 22:50
法院这样做有点过分
回复 猫元帅 2014-6-22 22:51
辛常诚: 想离婚凭啥不让离!!!
国内的离婚案件比较偏向女方。本案的情况,女方坚决不离,法院一般不太容易判离婚。

不过也不排除其他可能性。
回复 老芒 2014-6-22 22:56
可不可以告个侵占共同财产什么的?
回复 Erastus 2014-6-22 22:57
这种走极端的,还是早离早好吧!
回复 游泳 2014-6-22 23:01
现在离婚非常容易,只要真心想离婚没有离不了的婚。判断感情破裂很简单,分居好像六个月还是一年就算。夫妻价值观不同是最难容忍的,比生活习惯不同还让人无法忍受。
回复 燕庐敕 2014-6-22 23:03
瞎赳赳: 信仰这个东西……很少有人拥有啊,如果真有为了信仰做什么都值啊
那,可以强迫别人接受自己信仰产生的代价吗?
回复 燕庐敕 2014-6-22 23:05
游泳: 现在离婚非常容易,只要真心想离婚没有离不了的婚。判断感情破裂很简单,分居好像六个月还是一年就算。夫妻价值观不同是最难容忍的,比生活习惯不同还让人无法忍 ...
我其实有个怀疑:如果真离了,女方还能把全部收入捐给寺庙吗?
回复 2014-6-22 23:27
好像应该问“为了对方的信仰。。。?”天主教/基督教/摩门教。。。等一般鼓励信徒敬献收入的十分之一,一般的信徒的简增远远不到。
回复 肥狐 2014-6-22 23:32
可以诉请法院确认赠予关系无效。因为老公作为财产共有人没有同意。法院确认无效,寺庙所得即为不当得利,因此同时可要求寺庙返还不当得利。老婆觉得没面子,可能会主动提出离婚,不就解决了?老婆可以忍,那就把钱打回来,也不要离了。
回复 燕庐敕 2014-6-22 23:45
肥狐: 可以诉请法院确认赠予关系无效。因为老公作为财产共有人没有同意。法院确认无效,寺庙所得即为不当得利,因此同时可要求寺庙返还不当得利。老婆觉得没面子,可能 ...
是的,婚后收入应当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回复 tanis 2014-6-22 23:46
师叔这个例子其实还是由于感情破裂吧,或者是因为金钱纠葛~
回复 肥狐 2014-6-22 23:56
燕庐敕: 是的,婚后收入应当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对啊,老婆说“我用自己的钱捐的”,这个话是错的。婚姻存续期间所有合法收入都是双方共有的。

共有财产,处分起来必须双方同意。老公不同意你处分了,属于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只有一种情况导致物权转移,即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需付出合理对价,就是说公平买卖,比如人家合理价钱把房子买走了,老公不知道,人家可以算善意取得。这个例子是赠予,单方义务,寺庙不能善意取得。

在比较大的城市,比如上海杭州,基层法院比较规范的地方,这个钱是可以打回来的。但这个案子问题两个:
1、一些捐赠是好多年前了,过了诉讼时效
2、老婆到名山大川跑各地去捐款,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成本问题

碰到这么个老婆真是前世修来的,认了算了
回复 燕庐敕 2014-6-23 00:00
肥狐: 对啊,老婆说“我用自己的钱捐的”,这个话是错的。婚姻存续期间所有合法收入都是双方共有的。

共有财产,处分起来必须双方同意。老公不同意你处分了,属于无权 ...
那还是分了吧,到时候可以提离婚。
回复 肥狐 2014-6-23 00:09
燕庐敕: 那还是分了吧,到时候可以提离婚。
啥意思?

对夫妻关系,我个人觉得,为了一些钱、并未导致生活窘迫而离婚,似乎可惜。

“共有”的意思不是一人一半,或一人一部分。只有在离婚时才有“分”的问题,不离婚没有“分”的问题,除非另有约定。燕兄,这些问题要搞搞清楚啊。
回复 燕庐敕 2014-6-23 00:10
肥狐: 啥意思?

对夫妻关系,我个人觉得,为了一些钱、并未导致生活窘迫而离婚,似乎可惜。

“共有”的意思不是一人一半,或一人一部分。只有在离婚时才有“分”的问 ...
我觉得,在这种慷别人之慨达成自己心愿的做法是婚姻大忌。

如果多年屡教不改还是分了算了。离不离,要看后面的发展。
回复 燕庐敕 2014-6-23 00:11
tanis: 师叔这个例子其实还是由于感情破裂吧,或者是因为金钱纠葛~
我觉得后者居多。
回复 赫然 2014-6-23 00:20
这事儿好像挺糟蹋“信仰”这个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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