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看到我母亲在本子上写的过去的一些回忆,找了一篇发出来。
一件难忘的事情
七十年代初期,我被选拨到陈缺屯公社任党委书记,就是文革中的“突击提干”。那时年轻、单纯,虽能力不足,但工作积极性很高。我工作的公社在离县城四十多里的最东头,我的家在离县城三十多里的最西头。我从公社回趟家,往返一百四十里路。那时农村都很落后,全县范围内大部分是土路,老百姓说,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这个“雨天一身泥”,让我经历得刻骨铭心。
那是在一九七四年的夏天,我在县委开完“三夏”工作会议后,顺便回家看看。我从县城回家,要比在陈缺屯公社回家,少走三分之一的路程。尽管天有些阴,我仍抱着侥幸的心理上路了。争取天黑前赶到家。谁知刚走了十里路,天忽然阴沉了,下起雨来,一时间电闪雷鸣,风雨交加。自行车挡泥板塞满了泥,推也推不走,扛也扛不动,扔了又舍不得,我一个月三十元工资,半年的工资不吃不喝才可以买一辆自行车。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雨水顺着我的头发、衣服,一个劲儿的往下流,忽然,我看到公路南面的大沟边上有两间民房,我像见了救星,把自行车往沟里放好,跌跌撞撞地向房子奔去。听到敲门声,院里出来一个大嫂,一把把我拽进正屋去,在里屋站定的一刹那,我身上淌下的水弄湿了他们的半间屋子。她很快地找了一身干净衣服给我换上。这是个回民村,丈夫出工去外地修渠了,家里只有她和两个儿子。她告诉我,因为她家离道路近,每年夏天不断的有人到家里来避雨。她说,大妹子别说是你,就是那些卖黑牲口(当地回民管猪叫“黑牲口”)的遇到下雨我也让他们进来避雨,总不能让他们在雨地里淋着。过了一会儿雨小了些,她和我到村北沟里把自行车捞起来,抬回家。天黑了,晚饭吃的馒头、面汤和咸菜。因为我在她家吃饭,她去邻居家要了一点酱油放在咸菜里,这顿饭虽然没菜我吃得很香。
第二天半响午,路勉强可以走,我推着自行车上路了。走之前,我把仅有的五角钱和五斤粮票硬塞给了她。后来由于工作调动我很少再走这条路,但每每想起心里总觉得有什么放不下。
十几年后,有一次在县城的商场,我俩巧遇了。我略一迟钝认出了她,同时她也认出了我。我们紧紧拉着手不愿松开。这次来县城她带儿子、孙子来买东西,我趁此机会,给她买了很多东西,望着他们拎着大包离去的背景,心里才感到些许慰藉,轻轻地舒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