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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洋倾倒核废料,不是一个科学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从伦敦倾废公约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禁止向海洋排放核废物。与种类、浓度、数量都无关,虽然有个补丁表格,但基本立场是完全禁止!
日本排放核废水,这是个事实非常清晰的海洋故意倾废损害事件。这个事件的损害,首先是损害海洋环境,公益组织可以以此为理由提起诉讼,根据环保法特有的举证倒置原则,日本政府有义务提交倾废不损害海洋环境主张的所有证据,交给国际社会审查,起诉方不需要举证。
其次,环北太平洋的所有主权国家可以按照海洋法公约的原则,联合或单独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再其次,在西北太平洋传统渔场捕鱼的所有公司和渔民个人,有权利单独或集体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补偿和赔偿。
关于最后这一条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日本政府尚未实际倾废,但对渔民的损害已经发生。具体表现在日本主张提出之后,西北太平洋渔场的水产品价格大幅下跌,这两者之间有明确的因果关系,而与废水是否有毒不需要直接相关。
因此相关受损的渔民可以直接在本国提起诉讼,并且可以以生活困难为理由要求查扣日本政府财产,在诉前做财产保全和诉前补偿。这个问题的实质不是废水有没有危害,是他有没有权利向公共区域排放。
打个比方,他家孩子尿了一滩,他要倒到公共走廊上来。我们大家不同意,他说他已经稀释过了,对邻居没有危害。这不是危害不危害的事儿,是你没有权利在公共区域干这种事。要想把污染物排到公海,必须征求国际社会的同意。跟有没有损害完全无关。所以讨论什么数量浓度,都没有任何意义,这就是一个公共区域权利问题。
日本人非常善于在细节上纠缠,让你失去对主旨的把握。比如说这次他给你讲各种科学,浓度如何,它处理如何如何细致……他就是不提,他根本没有资格向公共区域倒脏水。
本人评论:
现在有一些明显收了日本宣传资金的公众号,出来给太君洗地,说什么核污水已经达标可以排放了。日本人自己说的是经稀释后达标,绝非装在罐子里面的污水已经达标,那得把日本东部盖满罐子才行。拿这种钱帮鬼子宣传,别忘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会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
再想想,如果是中国排放核污水,美日会和国内的公知们跳脚跳到多高?那个正义无敌的嘴脸,那个大义凛然的风范……想想都很美。
老兵帅客: 按照太平洋洋流的走向,日本的这东西应该是流向阿拉斯加海域而非中国海域。美国人都没着急,中国人先着急了,犯得上嘛。 ...
akboz: 老美为自己的盟友做的丑事遮遮掩掩,中国犯的上为其遮掩吗?况且在海洋类问题上,例如洋流走向,海洋环境,国际法等等,大家要相信你呢还是仙人这类资深专业人士 ...
老兵帅客: 按照太平洋洋流的走向,日本的这东西应该是流向阿拉斯加海域而非中国海域。美国人都没着急,中国人先着急了,犯得上嘛。 ...
长叶林: 同理的话,新疆那点事儿,阿拉伯国家都还没说什么呢(起码政府没说),美欧急个屁?还不是因为政治立场!
老兵帅客: 看来你是不明白美国政体。
美国联邦政府如何,与其阿拉斯加州政府如何,是没关系的。联邦政府可能会对日本人网开一面,而阿拉斯加政府则只会为自己的利益负责, ...
老兵帅客: 按照太平洋洋流的走向,日本的这东西应该是流向阿拉斯加海域而非中国海域。美国人都没着急,中国人先着急了,犯得上嘛。 ...
唐家山: 你的这个观点问题太大了。小日本是准备犯反人类罪了,中国当然要反对。美国反对,说明美国还有底线。美国不反对,那说明美国已经跟小日本一样,没有底线了。美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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