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oro 发表于 2018-9-18 12:13:19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07:27
呃,我不知道曾家的背景,或许他很有钱、很有势,就是为了体验生活而住hostel呢?我不知道,与事件也没关 ...

标准做法=合理,公平?
酒店于理可以不让人住,于情让个外国游客半夜出去,合适吗?同样警方不是来调解一下,找出个合理解决方案,就把人扔出去,不就把你中国人当个流浪汉一个待遇呗。

pororo 发表于 2018-9-18 12:18:18

锦候 发表于 2018-9-18 07:40
说三遍呀,说三遍,说呀说三遍!
你叫不醒装睡的人,这些人看到事情和自己无关就法律不行,扯情怀 ...

成年人了,就不用想说服别人了。同样,要是你感上了这事,你怎么办。让你出去,你就老老实实自己带着家里人去去墓地待一宿?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2:18:22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8-9-17 22:20 编辑

hotmen 发表于 2018-9-17 21:32
这是站在局外人的立场,思考“瑞典警察可不可这么做”?

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不更应当思考:


不管站在什么立场:
1、曾家在瑞典受到的对待是和他们的行为对等的
2、“我们应当接受中国公民在海外受到的粗暴对待吗?我们要支持政府为公民权益发声吗?”这样的泛泛而谈的问题太容易回答了,不应该,要支持,但与曾家的问题无关。

外交部的问题恰恰在于把瑞典警察与曾家行为割裂开来,就像讨论前不久对于骑车男vs宝马男的正当防卫案中宝马男主动攻击在先割裂开来一样,不可取。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2:43:19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2:18
不管站在什么立场:
1、曾家在瑞典受到的对待是和他们的行为对等的
2、“我们应当接受中国公民在海外受到 ...

曾家在瑞典受到的对待是和他们的行为对等的。
这点我不能苟同。
某个因,不必然导致某个果。
举个例子,某人出了车祸,可能死了,可能残了,可能伤了,可能没事。
做为有同情心的人,应当希望某人平安,而不是幸灾乐祸,更不是诅咒人家死掉。
按你的逻辑,某人因为自己的责任,在车祸中被撞死是活该。

lorry 发表于 2018-9-18 12:52:37

史蒂芬周 发表于 2018-9-18 05:38
我再举个栗子吧,
上次UA让芝加哥机场的警察把Dr.Dao从飞机上拖下去,跟这次曾先生被瑞典警察拖出去类似 ...

我认为星巴克有权把不幸福的人赶出去,但是吃相稍难看一点。后来它是屈服于舆论而让步。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2:59:17

hotmen 发表于 2018-9-17 22:43
曾家在瑞典受到的对待是和他们的行为对等的。
这点我不能苟同。
某个因,不必然导致某个果。


嘿嘿,谈同情心的时候不宜谈法律,谈法律的时候不宜谈同情心。你到底想谈什么呢?

茶壶 发表于 2018-9-18 13:01:49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2:43
曾家在瑞典受到的对待是和他们的行为对等的。
这点我不能苟同。
某个因,不必然导致某个果。


对于花臂男我有点幸灾乐祸,有点想诅咒人家死掉。
我承认我有点偏激。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3:01:56

本帖最后由 hotmen 于 2018-9-18 13:35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2:59
嘿嘿,谈同情心的时候不宜谈法律,谈法律的时候不宜谈同情心。你到底想谈什么呢? ...

我谈的是人权。
中国政府为曾家争取的也是人权。

其实同情心和法律也不对立,天理人情法律。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02:57

hotmen 发表于 2018-9-17 23:01
我谈的是人权。
中国政府为曾家争取的也是人权。

那就具体一点,你说的人权指什么?

锦候 发表于 2018-9-18 13:05:00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02
那就具体一点,你说的人权指什么?

对,先给个定义出来再接着谈!不然一会儿就又扯到一边去了!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3:05:36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02
那就具体一点,你说的人权指什么?

生命安全和尊严。

茶壶 发表于 2018-9-18 13:06:43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3:01
我谈的是人权。
中国政府为曾家争取的也是人权。

倒不如说友谊——在这件事情中很难看到瑞典人民展现出来的对中国人民的友谊和热情。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09:10

pororo 发表于 2018-9-17 22:13
标准做法=合理,公平?
酒店于理可以不让人住,于情让个外国游客半夜出去,合适吗?同样警方不是来调解一 ...

标准做法 = 合法合规,至于合理、公平,那是道德判断,不是法律判断。

“酒店于理可以不让人住,于情让个外国游客半夜出去,合适吗?”
很好,你也认可酒店在理。或许不在情。但情的问题,就需要酒店与曾家互动的全部细节了,你有吗?我反正没有。

“同样警方不是来调解一下,找出个合理解决方案,就把人扔出去,不就把你中国人当个流浪汉一个待遇呗。”
我们不知道警方是否有过调解,只知道曾家拒绝离开。最后儿子是自己走出去的,但父亲在儿子出去后依然拒绝离开,这时警察强力把他拖拉出去。从警方执法的角度来说,这么做没毛病。至于你说的合理解决方案,相信瑞典警察不会半夜帮外国游客找旅店。这里没空房,大堂不让继续停留,人又拒绝离开,你认为什么样的才是合理解决方案呢?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10:27

pororo 发表于 2018-9-17 22:18
成年人了,就不用想说服别人了。同样,要是你感上了这事,你怎么办。让你出去,你就老老实实自己带着家里 ...

我相信,锦侯要是碰上这事,乖乖自认倒霉,不可能等到警察来,早就带上一家出去另找旅店了。没有墓地的事。至少我是会这么做的。

冰蚁 发表于 2018-9-18 13:12:59

是不是暴力执法要看和谁比。
和天朝比,绝对暴力啦。
和米帝比,绝对木有。警察太温柔了。换米帝警察,早就给摁倒在地,血流满面,手给拷在背后了。

http://blog.angryasianman.com/2014/01/things-get-bloody-when-cops-arrest-84.html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14:09

hotmen 发表于 2018-9-17 23:05
生命安全和尊严。

警察没有在任何情况下有意危害曾家的生命安全,所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因为曾家拒绝与警察合作。

至于尊严,在拒绝与警察合作的情况下,是谈不上尊严的。警察代表法律,代表的是社会的尊严。在个人尊严与社会尊严对撞的时候,个人尊严只有让步。这是没有办法的。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3:20:57

本帖最后由 hotmen 于 2018-9-18 13:24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14
警察没有在任何情况下有意危害曾家的生命安全,所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因为曾家拒绝与警察合作。

至于尊严 ...

首先,我要向你们透露一个新情况。今天中午,3名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的事发地警察局负责人见了我的同事。他向我的同事确认,这3名中国游客没有违反瑞典法律。

这是前题。没有违反瑞典法律,当然有权拒绝与警察合作。

粗暴手段将3名游客强行驱离酒店,其中还有两名老人,一名老人有病在身,带着药,警察将他们丢弃在荒郊野外的坟场,深更半夜,当时气温在10℃以下。他们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尊严受到伤害。

不是说警察没有在任何情况下有意危害曾家的生命安全,曾家就没有生命安全的问题。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36:54

hotmen 发表于 2018-9-17 23:20
首先,我要向你们透露一个新情况。今天中午,3名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的事发地警察局负责人见了我 ...

看来同样的话还真是必须说三遍:瑞典警方说的不违法,是指law还是bylaw?硬要抠字眼的话,这里还有misdemeanor和action prosecutable by law的差别,桂大使指的是什么?

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拒绝与警方合作,不管有无违法。相信中国法律也是这样的。

有病在身、带着药不是拒绝与警察合作的理由,气温10度远不足以威胁生命。

锦候 发表于 2018-9-18 13:45:00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8-9-18 14:16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10
我相信,锦侯要是碰上这事,乖乖自认倒霉,不可能等到警察来,早就带上一家出去另找旅店了。没有墓地的事 ...

我碰到过类似的事情呀!我当年过Edmonton在YMCA的大厅里面坐了一夜。那次是因为错过了车,当时是个学生没钱。我去了酒店问价钱,结果太贵了,他们倒是有大堂,里面有几排沙发,但是酒店也不可能让我留下来过夜的。但是店员告诉我可以去YMCA还告诉我大概怎么走。我就出去了,当时11月份,Edmonton半夜两点多已经零下了,两点多前我是呆在当地的赌场的,可赌场2点钟关门了,我本来以为赌场是开24小时的,谁知道只开到半夜2点。我是下午到的Edmonton,去赌场前问过几个地方都不让呆到天亮,有酒吧和餐厅。我是为了省钱,最多买杯咖啡不可能熬一夜的。后来我走到一个那种半开放的螺旋形的停车场,那里面有几个地方有暖气出口,就准备在那个暖气出口睡一夜,可想了想就再多走几步找找YMCA吧,找不着再回来也行。就又往前走了几个街口就看到YMCA了,然后YMCA说床位有,但是$35块,我说这都快3点了,我6点半就走了,能不能便宜点。他们不同意,我就在一个大厅里和几个无家可归的还有 backpacker 呆了一会儿,YMCA到了冬天晚上都要把这些人收拢到室内免得在外面冻死了。然后他们太吵了,我睡不着,就跟YMCA的人说能不能让我呆在旁边的会议厅去,我坐了一天半的greyhound 的车确实很累了,明天还要赶路,那人看我人畜无害的样子,就开了会议室让我进去了,那会议室有大玻璃墙,他们能看到,应该也不怕我在里面吸毒啥的。我就在那个靠背椅子上睡到6点多,YMCA开始赶人,就出去了。

上次回国,我记错了机票日期,周二的票,结果我记成2号了,可那个周二是3号。我拖着行李到了机场,查了半天没我,再一查是第二天的。我就说我这是租房住的,房子都退了,这回去没地方住了。看看能不能给改成今天走,那职员查了几下说没有,都订满了,而且还有等退票的,我没什么机会上今天的飞机了。

我就拖着行李又回去了,路上跟房东打电话说明情况问能不能回来多住一天,钱按两天的房租算?房东说房间不行了,那房间还没租出去,但是她已经打扫好了,准备给下个租客看了。不想让我再进去住了,但是她可以让我在living room呆一晚上,我就回去了,回去后给房东和孩子买了个Pizza hut的套餐表示感谢。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3:55:57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36
看来同样的话还真是必须说三遍:瑞典警方说的不违法,是指law还是bylaw?硬要抠字眼的话,这里还有misdem ...

1.通稿是中文的,我不知道瑞典警察说的是什么?

2.中国法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警察不是随便可以带人走的。

3.荒郊野外的坟地,谁知道有什么 ,怎么排除不会有二次伤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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