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11:25:06
silentdarkness 发表于 2015-5-18 21:15
前面南京江宁有个杀人案,案犯把尸体放在汽车后座上,居然被拍到了。320系统的效率还是很牛的。
至于个人隐 ...
公安系统内部调用信息不是问题,但向公众透露应该有一定的法律程序。比如说,成都那个女司机的视频监控,除非警方起诉她野蛮驾驶,把视频拿到法庭上作为证据,应该是不可以公布的。现在这样,“说明真相”的目的达到了,但从法律程序上讲是有很大问题的。
四处乱晃
发表于 2015-5-19 11:28:39
中国叫天网行动。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9 11:33:26
本帖最后由 兜胖胖 于 2015-5-19 03:35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03:21
不是限制政府获取公民信息的权力,当然这个也应该有限制,现在要限制的是透露公民信息(由政府或者由个人 ...
西方有这样的限制,是因为公众对于公民自身的权利和政府的权利在长期的实践,博弈和广泛的讨论后有了相当程度上的共识,基于这些共识才制定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和社会规范。而中国根本没有这样的共识,连讨论这些权利的空间都没有。打个比方,就比如成都男女司机事件,就有很多网民丝毫不觉得公开女司机开房纪录有什么不妥,各种龌龊恶意的玩笑很多。
警察枪击似乎和普通的刑事犯罪不一样吧,比如美国的弗格森案,警察只移交物证,调查材料和报告都是检方出来的,否则岂不是自己调查自己了。
silentdarkness
发表于 2015-5-19 11:34:35
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11:25
公安系统内部调用信息不是问题,但向公众透露应该有一定的法律程序。比如说,成都那个女司机的视频监控, ...
成都那个视频是私人车辆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来的。
silentdarkness
发表于 2015-5-19 11:35:37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5-19 10:50
没用,人脸识别系统早就是识别头颅特征了,换句话说,除非你把自己的颅骨关键点改变,否则就是整容了也能引起 ...
人脸识别还不成熟啊。比车牌识别差多了
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11:36:33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8 21:33
西方有这样的限制,是因为公众对于公民自身的权利和政府的权利在长期的实践和广泛的讨论有了相当程度上的 ...
这种对私密的无所谓最终要害了自己。
即使弗格森案,也不可能是检方调查。警方有internal affairs,专门调查与警方有关的案件。有的地方只要动枪,就有独立的“超级警方”参与调查,但不是检方。检察官就是代表政府的律师,不是侦探。
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11:38:36
silentdarkness 发表于 2015-5-18 21:34
成都那个视频是私人车辆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来的。
女司机乱变道那个也是私人车辆记录的?那属于灰色区域,涉及事情的可以自主发布,涉及人的依然牵涉到个人隐私,只有交给警方、最后作为法院证据由法院发布。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9 11:42:08
本帖最后由 兜胖胖 于 2015-5-19 03:48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03:36
这种对私密的无所谓最终要害了自己。
即使弗格森案,也不可能是检方调查。警方有internal affairs,专门 ...
在具体程序上我了解不多,只能从新闻角度上有一些很粗浅的认识,关于弗格森案,这边的新闻都是“当地检方公布了长达1000页的调查文件,根据物证和数十名目击者的证词,还原了8月9日枪击案案发过程。XXXX”,这样类似的表达,而黑龙江的这个案子我看了一下,全都是写的“哈尔滨铁路公安表示,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组成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开展全面调查,XXXXX”这样,实际的调查报告文件和原始物证其实也没有公布。
也不说是有所谓无所谓吧,就算有人觉得有所谓又能怎样呢?
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11:54:07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5-5-18 21:55 编辑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8 21:42
在具体程序上我了解不多,只能从新闻角度上有一些很粗浅的认识,关于弗格森案,这边的新闻都是“当地检方 ...
作为证据,只有检方能公布,而且只有在检方决定提起公诉时公布。警方无权公布证据,只能向检方提供证据,但警方证据是警方调查的结果。这和文人治军的意思一样,在这里检方是文人,警方是军方。
燕庐敕
发表于 2015-5-19 11:54:30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5-19 10:50
没用,人脸识别系统早就是识别头颅特征了,换句话说,除非你把自己的颅骨关键点改变,否则就是整容了也能引起 ...
不难啊,弄点硅胶,贴在某几个部位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9 12:10:16
本帖最后由 兜胖胖 于 2015-5-19 04:20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03:54
作为证据,只有检方能公布,而且只有在检方决定提起公诉时公布。警方无权公布证据,只能向检方提供证据, ...
照这程序,从头到尾也没见到有相关证据移送到哈尔滨检察院的消息,移送以后,检方决定起诉不起诉是一回事,移送不移送是另一回事。
当然了,完全有可能移送的时候大家不知道,新闻不报道。
silentdarkness
发表于 2015-5-19 12:27:20
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11:38
女司机乱变道那个也是私人车辆记录的?那属于灰色区域,涉及事情的可以自主发布,涉及人的依然牵涉到个人 ...
当然是行车记录仪拍的啦。官方的摄像头除了公交车上的,很少有移动拍摄的
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12:27:24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8 22:10
照这程序,从头到尾也没见到有相关证据移送到哈尔滨检察院的消息,移送以后,检方决定起诉不起诉是一回事 ...
警方有权不移送的,如果警方不予起诉(实际上是不建议检方起诉),就不必移送。也不知道铁道警方和地方检察院是什么关系?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9 13:03:43
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04:27
警方有权不移送的,如果警方不予起诉(实际上是不建议检方起诉),就不必移送。也不知道铁道警方和地方检 ...
举一个情况,纯探讨,假如该警察的行为(或者该公安局的安排)真的有失误,本公安自己审查自己,决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赶紧摆平,认为证据不提交检察院,那不就了事了?也就是说警方如果有问题,就需要检方起诉法院裁决,而检方起诉不起诉又取决于警方内部的自我调查,如果警方内部的自我调查决定不建议起诉,检方也没法起诉,于是警方是不是被起诉其实取决于警方自己。这不是一个悖论么。
铁路公安好些是个比较独立的存在。
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13:15:10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8 23:03
举一个情况,纯探讨,假如该警察的行为(或者该公安局的安排)真的有失误,本公安自己审查自己,决定大事 ...
这正是中国所欠缺的行政独立概念。警方内部调查是独立调查,不与日常警务部门交叉,也不向警察局长报告,而是向文职监督机构报告。独立调查的信用正在于独立性。你说的这个情况不是不可能,但实际上不存在。另外,当事人是可以申诉的。当地警方调查不能保证独立性和公正的话,还有联邦的FBI,在加拿大就是皇家骑警。
晨枫
发表于 2015-5-19 13:15:44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8 23:03
举一个情况,纯探讨,假如该警察的行为(或者该公安局的安排)真的有失误,本公安自己审查自己,决定大事 ...
这正是中国所欠缺的行政独立概念。警方内部调查是独立调查,不与日常警务部门交叉,也不向警察局长报告,而是向文职监督机构报告。独立调查的信用正在于独立性。你说的这个情况不是不可能,但实际上不存在。另外,当事人是可以申诉的。当地警方调查不能保证独立性和公正的话,还有联邦的FBI,在加拿大就是皇家骑警。
ekid
发表于 2015-5-19 13:16:59
河蚌 发表于 2015-5-19 09:42
这个没啥吧,不是叫CCAV嘛。
你要在中国呆时间长了,就会知道很多案子都是通过视频破的,电视里的法制栏目 ...
正解!监控是ga的首要技术手段!
fish97
发表于 2015-5-19 16:16:35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9 10:46
前几天那个新疆狗粉事件,当事人的信息就是被一个狗粉女警泄露出去的,一个低层普通女警而已,就因为狗,而 ...
一直认为男司机有很强的背景。
燕庐敕
发表于 2015-5-19 16:18:59
fish97 发表于 2015-5-19 16:16
一直认为男司机有很强的背景。
不是被拘留15天啦?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9 16:27:10
fish97 发表于 2015-5-19 08:16
一直认为男司机有很强的背景。
开polo的,能有多大背景,新疆的那条狗就更没背景,只能说明公安对公民隐私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