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之殇(六)逐利逐位
说到政府部门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就不能不提其下属的事业单位——质检所、检测站。其职能有:制造生产资质的审核;专业工程师、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检验;特定产品的年检等。除了发放企业及专业人员资质证和处罚违规企业外,几乎所有的质量管控程序上的事都由他们在一线具体来做,很辛苦,也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如王永庆冒着被台湾政府惩处的危险来大陆投资,一下子要建六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谈判人员回台向王永庆汇报到设备的监检费用时,老王一口回绝,理由是政府提供的服务应当是免费的。
没钱怎么行,大陆方面苦口婆心地作解释,谈判人员再回台向王永庆苦口婆心地介绍国情的不同,不对,应是区情的不同,久战商场的老王确认大陆政府没有免费的午餐后,毫不客气地举起大刀把监检费砍去了一大半,爱做不做。
福建省锅检所无奈,钱少也得做,政治任务嘛。后来台方很满意,因为在监检中查出了不少进口设备的缺陷(有老外认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专业水平不行,有的设备不按相关标准做,偷工减料),为台方挽回了损失,也保障了以后发电机组的安全运行。
但这些年随着经济的大发展,这些事业单位也宠大了许多。近朱者赤,近权力者威风。人说行业专业协会是“五子登科”,事业单位也是“五子登科”,所不同的是第一子,帽子不同,事业单位戴的就是“政府的帽子”,还有不少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到企业不是说我是XX所(站)的,而是说我是XX局的。当所(站)的人到企业“吃拿卡要”出了事,有机关工作人员就怨道:他们出事,我们担坏名声。
我的一位朋友经营着一家小企业,他曾采纳了我的建议避免了一场火灾事故。前年他跟我讲环保局来检测厂里锅炉的烟气,有什么指标没过不合格,我就教他检测时要怎么烧锅炉,让燃料充分燃烧。后来朋友来电话说检测还是没过,说是什么氧含量超标。我听了感到蹊跷,环保方面我是外行,但氧含量超标不合格听起来不对劲,我就对我朋友说下次再来检测叫我一下。
下次检测时我赶了过去,见俩年青人在摆弄不知名的仪器,往记录本上记录,我问:“你们检测是依据什么标准?”
“标准?”目光茫然。
我再问:“你们检测有没有标准?”
“有啊,当然有。”回答得很快。
“是电站锅炉标准还是工业锅炉标准?”
目光闪避。
我再通俗化问:“是大锅炉标准还是小锅炉标准?”
俩人不再理我了。我到朋友的办公室跟他讲不要当回事,让他们折腾好了,你越当回事,他们就越折腾。
过了几天朋友说环保证下来了。
事业单位的所(站)的定位是要追求的是两种效益,一是社会效益,二是经济效益。孰轻孰重,前者虚,后者实,现在的倾向是越来越轻视前者而重视后者,如此一来难免与民争利,增加企业负担。如今提倡服务型政府,相关政府部门挥舞着服务大旗,结果社会上就流传着一句顺口溜:“不怕工商和税务,就怕质监来服务。”其中“质监”指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局机关工作人员很恼火,因为向企业收费都是事业单位干的事。但对企业而言,不管你是机关工作人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管你是正式编制还是临时工,都是政府的人。所以只要是职务履行时行为不当,政府部门都难辞其咎。
事业单位追求经济效益好处多多,对所(站)长来讲超额完成经济指标就是出成绩。现在的所(站)长也是官,位置坐得稳不稳,将来有没有升迁机会,取决于跟领导的关系好不好。有钱跟领导容易走得近,所以眼下有一种状况,在领导面前所(站)长说话比处(科)长管用,相关的机关工作人员还时不时地要为事业单位的经济指标服务,有机关工作人员就发牢骚:拿我们当打手,干脆把XX厅(局)的XX处(科)改成XX所(站)XX处(科)算了。
质量监管单位过于逐利,其监管的到位性、公正性不言而喻,与之打过交道的人心中有数。
质量监管工作内容绝大部分属第三产业,原本社会化服务则可,可如今政府养着一大帮吃财政饭的所谓事业单位人员来做此事,其弊——与民争利、垄断,专断……等等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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