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13 23:56:51

美国逸事之先知

1. 大彗星

1811年的彗星在历史上排名第二,在天空中能被肉眼可见达260天之久,只有1997年的海尔-博普彗星排在它之前。
彗星的出现,对于迷信的人们来说,肯定代表着什么事。这年秋天,在今天的阿拉巴马州北部,一群克里克人表情敬畏地看着天上的彗星。
克里克族是五大文明部落之一,其余四族是切诺基族、乔克托族、奇卡索族和西米诺尔族,他们当时居住在美国的东南部。之所以有这个称呼,是因为相对其他印第安部落,这五个部落要文明多了,他们是密西西比文明的传人。
密西西比人自公元600年开始兴起,到公元1000年进入全盛期,在今天的圣路易斯附近出现了古典时期墨西哥以北最大的城市卡霍基亚。卡霍基亚是一个真正的大城市,靠处于贸易中心而兴盛,该城方圆六英里,全盛时期在城里有25000人,附近的村落里还有相同的人数,这个记录直到1800年才被费城打破,超过了同期欧洲的各大城市人口。卡霍基亚是现存的墨西哥以北最大的人类遗址,是美国21个世界文化遗产之一。
全盛期过后,密西西比文明开始衰落,到1500年,整个密西西比文明处于基本上消失的状态,而且并没有其他文明继而代之,到欧洲人来到美洲的时候,整个墨西哥以北地区重新进入没有文明的状况。密西西比文明和玛雅文明一样很潇洒地消失了,密西西比人和玛雅人也一样并没有消失,而是一觉睡到解放前般地大退步地成了野蛮人了。
和玛雅文明消失之谜一样,密西西比文明为什么消失也存在不同的假说,有人认为是过度增长导致环境破坏,有人说因为排水系统不好导致生病,有人说因为战乱,比如奴隶起义,还有人认为是气候影响,因为那时候正好是小冰河期等等,这些假说最可能的是环境崩溃说,因为人口越来越多,就要滥伐树木,导致森林消失,水土流失,还要辛勤耕作,导致土地贫瘠,最后出现环境崩溃,社会为之崩溃,大家一拍两散各奔东西,文明就成了树倒猢狲散,散落到其他地方的密西西比人经过这场弱肉强食,自然成了野蛮人,密西西比流域则进入环境恢复的过程。
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尽管密西西比文明消失了,密西西比人的后裔也就是这五个部落的文明程度依然比美国其他印第安人部落高很多,加上他们居住在南部,受欧洲殖民者的影响很小,到1811年还能维持自己的原有社会形态。
指引克里克人看彗星的是一位穿着和他们不一样的印第安人,从装饰上看,此人是酋长级别的,年纪40出头,表情刚毅,站在人群中,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彗星在天上拖着长长的尾巴,那鸡群中的仙鹤侃侃而谈:我从加拿大边境走了上千里路来到这里,就是它给我的指示,让我把伟大的精神带给你们,因为我的名字的意思就是流星,它出现了,所以我来了。
克里克人听着听着,表情越来越恭敬,直到酋长向“流星”施礼:蒂卡姆西,我们跟随你。
蒂卡姆西在萧尼语的意思正是流星。
蒂卡姆西脸上露出了笑容,心里好像轻松许多,这一路上他找过切诺基人,找过乔克托人,还找过奇卡索人,都没有说服对方,今天终于成功了。
他在心里发出一声感叹:红皮肤们,如果我们联合起来,还会受这么多苦难吗?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14 09:04:36

2. 崩溃

1774年,美国独立前夜,维吉尼亚殖民地总督约翰•默里令安德鲁•刘易斯上校率1100民兵前往俄亥俄河谷,10月10日,就在刘易斯正要渡河之际,突然遭到萧尼人的袭击,这场被称为波因特普莱森特之战整整进行了一整天,印第安人虽然只有500人,但极其凶悍,双方一度陷入肉搏,最后印第安人撤走。这一战维吉尼亚民兵战死75人,伤140人,伤亡超过两成。萧尼人战死33人,伤者不详,死者之一是蒂卡姆西的父亲。
这一年,蒂卡姆西六岁。父亲死后的第二年,母亲生下了遗腹子拉拉维斯卡后离家而去,15岁的大哥慈斯喀和姐姐特肯玛皮丝成了家里的支柱。美国独立战争开始后,慈斯喀为报复仇,加入了和英国人结盟的萧尼人,试图把美国人从肯塔基赶走。战争期间,蒂卡姆西居住的村子多次被美国人摧毁,他只能不断地从一个村庄搬到另外一个村庄。
独立战争结束时,蒂卡姆西15岁,也和大哥一样加入一群反对白人殖民者的萧尼武士之中,他们主要袭击沿河从宾夕法尼亚到俄亥俄的殖民者,蒂卡姆西后来成为这一群萧尼武士的头脑,他们成功地使得殖民俄亥俄的这条水路彻底不通了,谁也不敢冒生命危险从河上而来。
美国建国后,大英帝国答应限制殖民者进入俄亥俄谷地的法令就没人理会了,大批白人殖民者涌进俄亥俄地区,导致该地区的印第安人加上伊利诺斯地区的印第安人空前地联合起来,在瓦贝希联盟的率领下,和新兴的美国进行了一场西北印第安之战,美国以超过印第安人伤亡的代价将印第安部落赶出俄亥俄的大部分地区。
在这场战争中,勇士为尊,慈斯喀有自己的追随者,蒂卡姆西跟着慈斯喀南下,和切诺基人一道并肩作战。1792年慈斯喀战死后,蒂卡姆西成为首领,带着这批人继续战斗,直到战争结束。
1795年,战争结束了,蒂卡姆西回到俄亥俄,在弟弟拉拉维斯卡的村庄定居。
原先在丛林中生活的印第安人被美国人赶到和草原交界之处,导致他们固有的文化处于崩溃状态。之前他们以打猎为生,被赶到草原边上,没有那么多猎物可打了,那些白人试图让他们改为务农,但印第安男人们认为种田是女人干的事,把时间花在喝酒和斗殴上,原先认为是罪恶的凶杀成为常事,印第安人们变得非常好斗,一言不合,拔刀相向,血溅五步,强者为尊。
蒂卡姆西是从战场归来的勇士,能够在这种环境中生存下去,他之所以和弟弟住在一起,因为弟弟需要他的保护。拉拉维斯卡出生之后,父亲已死,母亲离去,几年后哥哥们去打仗,他被姐姐带大,没有父兄教他怎样狩猎怎样打仗,加上他天生就不是武士的料,在一次学习射箭的时候,让箭扎瞎了右眼。不能成为武士,拉拉维斯卡试图成为一名印第安医生,也没有成功,最后成了一名酒鬼,靠吹牛混日子。在蒂卡姆西眼中,拉拉维斯卡是一个累赘。
美国建国后,将俄亥俄河西北的大片土地划为西北领地或者叫准州,西北印第安之战后,俄亥俄地区成为囊中之物后,俄亥俄进入建州程序,于是1800年3月国会将西北领地的其余部分,也就是今天印第安纳州、伊利诺斯州和威斯康辛州的全部地区,加上明尼苏达州、密执安州和俄亥俄州的部分地区划为印第安纳领地。
领地虽然大,但没有多少白人定居者,印第安人也不服从白人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仿效各州通过民选来建立政治体系,便由总统任命了三个人组成大法庭,既有立法权又有司法权,总统再任命一名总督,这样就有了执法系统,这四个人的薪水由联邦支付,剩下的行政官员就有领地自行解决。
没有多少白人居民,就没有什么收入,领地政府只能小到不能再小,到1800年7月总督手下才有了第一名高级官员,领地的事务卿,算是有了政府机构。下一位高级官员总检察长要到四年后领地通过卖地有了钱,财政才有能力负担得起,审计官则到十年后才上任,掌握财权的财务卿更迟到1813年才上任。
领地设立,总督上任,蒂卡姆西便有了他这一生的对手,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15 04:32:22

3. 西北王

1801年1月,在风雪交加之中,印第安纳领地首任总督威廉•亨利•哈瑞森来到印第安纳领地的首府文森特。

文森特原来是一个法国的贸易站,也是印第安纳领地仅有的几个白人定居点之一。印第安纳的意思是印第安人的土地,美国对这片土地的拥有权起因于1768年几个殖民地从易洛魁人手中买下了这片土地,成立了印第安纳土地公司。这桩买卖在殖民者眼中是名正言顺的,但在印第安人眼中是无效的,因为首先易洛魁人并不拥有这块土地,他们只占据了其中的一部分,其次印第安人认为土地根本就不能私有。

这桩买卖同时也违反了英王乔治三世的法令,法印战争后,为了安抚印第安人,乔治王下令不许西进俄亥俄,成为美国独立的起因之一。其次这桩买卖在殖民地内部引起纠纷,没有参与这桩买卖的维吉尼亚殖民地认为这片土地应该是它的,这一纠纷就纠纷到1798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布这桩买卖无效,土地收归国有,两年后设立领地时,便沿用了印第安纳这个名字。

有了领地,就得设县,一开始只有三个县,都大得吓人,就这样还有一大片地属于无组织状态,这三个县以知名人物命名,圣克莱尔县得名于西北领地第一任总督、伦道夫县得名于首位总检察长、诺克斯县得名于首位战争部长。

亚当斯总统签署的印第安纳领地总督令授予这位总督空前的权利,他有权任命领地所有官员,有权任命领地的议员,有权将领地划分为区县,在印第安纳领地,只有三人大法庭负责司法和认可总督对议员的任命。美国从殖民地时代开始,权力在议会,但印第安纳领地地广人稀,不可能民选出议会,但又不能没有议会,于是就出现了由总督任命议员这种殖民地时代都不会出现的怪现象,这样一来总督便控制了议会,拥有殖民地立法和行政的全权。

有如此大的权力,此人是名副其实的西北王。能出任此职的人,必定是对西北边疆事务极为了解之人。

亚当斯总统任命为哈瑞森为总督是顺理成章的事,哈瑞森于1797年出任西北领地的事务卿,由于总督亚瑟•圣克莱尔年事已高,经常不在领地,哈瑞森便代出任代理总督,1799年,西北领地终于可以选举国会议员了,哈瑞森战胜了圣克莱尔之子,被选为西北领地第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国会议员,获得总督任命后,哈瑞森辞去国会议员,磨蹭了大半年才抵达文森特就任。

西北王让很多人眼热,但哈瑞森出线并没有引起争议,因为他被誉为西北边陲第一人。

哈瑞森之所以姗姗来迟,是因为1800年政坛上风起云涌,总统亚当斯和副总统杰佛逊各代表一党,竞争下任总统。

四年前,由于汉密尔顿的私心,使得杰佛逊白捡了副总统,这一次杰佛逊和竞选天才伯尔联手,拿下了关键的纽约州,也因此赢得了大选。杰佛逊赢得了大选,相当于变天,从华盛顿开始的联邦党12年执政终结了,民主共和党上台。杰佛逊当选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亚当斯任命的从法官到官员能清理的都清理。

哈瑞森正是这样的人,他出任西北领地的事务卿就是走的好友、当时的国务卿提摩西•皮克林的门路,他也一直被认为是联邦党人,因此他在华府一直待到尘埃落定,然后和杰佛逊敲定自己的任命后才赴任。

不管谁当选,哈瑞森对自己的政治前途并不担心。如果亚当斯连任,他自然高枕无忧,如果杰佛逊当选,他也不用发愁。

因为他和杰佛逊是亲戚,和杰佛逊一样,哈瑞森也是维吉尼亚豪门中人。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15 23:34:35

4. 废奴学医两无成的二代


哈瑞森还有一个月才过他28岁生日。

哈瑞森家族和维吉尼亚其他豪门李家族、伦道夫家族和卡特家族都有婚姻关系,这个家族源自1630年从英国来到美国的一位叫本杰明·哈瑞森的人。按照英国人的习惯,当爹的就连名带姓全传给儿子了,儿子小本杰明·哈瑞森更干脆,他的儿子叫本杰明·哈瑞森三世,孙子叫本杰明·哈瑞森四世,这个哈四世和华盛顿一样,靠从军这条路进入上流社会。成了上校后,哈瑞森四世娶了维吉尼亚殖民地首富罗伯特·卡特一世的长女安妮,生下来的哈瑞森五世就再也用不着再当兵去了,得以从威廉·玛丽学院毕业,进入维吉尼亚议会。又随着姐夫佩顿·伦道夫去参加大陆会议,在《独立宣言》上签字,名列国父之一,1781年到1784年出任维州州长。威廉·哈瑞森是哈瑞森五世的幼子,典型的富二代兼官二代,或者叫美国的太子党。

哈瑞森五世的姐姐嫁给了伦道夫家族的佩顿·伦道夫,杰佛逊的母亲出自伦道夫家族,这是他们之间最近的亲戚关系,这几个豪门世代联姻,相互的关系复杂到无法理清楚的情况。

按哈瑞森家的规矩,大儿子叫哈瑞森六世,但他在政治上没什么出息,甘愿做一个庄园主。另一个儿子卡特继承父业,先后出任过州议会议员和国会议员,作为幼子的威廉·哈瑞森本来不是走这条路的。

哈五世对小儿子的前途不怎么上心,连他的教育都比几个哥哥差一等,没有和哥哥们一样进威廉·玛丽学院读书,而是去汉普顿·悉尼学院读书。没想到没过几天就有人上面告状,说你们家威廉加入了一个反对奴隶制的社团。维吉尼亚是蓄奴州,这不是找麻烦吗?哈五世赶紧让威廉退学。这小东西在维吉尼亚豪门中已经是异端了,哈五世只好把他送到费城,随本杰明·拉什学医。

拉什一代名医,也是在《独立宣言》上留下名字的国父之一,但威廉本人对医学一点兴趣都没有,根本就不好好学,没过多久老爹突然去世,家里分财产,依旧按英国的传统,按孩子的长幼决定多寡,到了最小的威廉这里没有分到多少财产,因此没有钱继续上学了,只好退学回家。

虽然医没有学完,但美国当时医生奇缺,其中大多数还是草药郎中,像他这样的医学生已经属于凤毛麟角了,做个医生很容易过上富裕的生活。可是威廉实在不愿意给人看病,想干别的,去找亲戚帮忙,全是不冷不热的,没一个办实事的。

威廉知道不是人情冷暖,而是自己天天和一群主张废除奴隶制的人混在一起,惹得家里奴隶成群的亲戚们不高兴。走投无路之际,一位亲戚终于帮忙了。

这位亲戚就是内战名将李将军之父、时任维州州长的亨利·李三世,因为他妈是华盛顿一厢情愿的初恋,所以李兄弟们被华盛顿视为己出,在独立战争中李是华盛顿手下的骑兵司令,此时华盛顿当权,威廉希望能在联邦或州政府谋个差事,没想到李州长的建议是从军。

西北印第安战争开始了,美军正处以重新组建之中,但军官名额有限,李手里有个名额,只有24小时时间考虑,因为还有一个班的人等着这个位置那。威廉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得同意了,就这样,18岁的威廉成为美军11步兵团的一名下级军官,随着部队来到辛辛那提,和印第安人打仗。

经过这一番人间冷暖后,威廉·哈瑞森明白什么叫个人奋斗了,在军中努力晋升到中尉,当了沃伦将军的参谋,虽然没有显赫的战功,也算是一名有战争经验的军官了。

亲戚们靠不住,就只能在自己的婚姻上下功夫,老丈人曾担任过国会议员,关键是老婆的后妈,来自纽约豪门列文斯顿家族,是新泽西第一任州长之女,其大姐嫁给了首任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杰伊是联邦党的大佬之一,这样一来哈瑞森在政坛上有了关系,便退役从政。

虽然他从政走的是联邦党的路子,但毕竟是维吉尼亚豪门中人,和家乡那些亲戚们的关系也没断,使得哈瑞森在政坛上人脉极广。亚当斯用他,杰佛逊也要用他,因为维吉尼亚豪门子弟基本上走学法律后从政的道路,没有哈瑞森这种有从军经验,又有边疆经历的人。

杰佛逊告诉哈瑞森:去印第安纳,实现从海洋到海洋的梦想。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17 01:57:10

5. 从海洋到海洋

詹姆斯一世诏书中的维吉尼亚殖民地是北纬34度到41度之间,即在北美大陆上划出两条横线,因此维吉尼亚人认为他们的地盘是从大西洋延伸到太平洋的,也就是从海洋到海洋。美国建国后,这个从海洋到海洋的概念就扩展到整个的美东到美西,今天的美国就是这个梦想实现的结果。
在这一点上,杰佛逊和亚当斯是一致的,当时还没有买下法国的路易斯安娜殖民地,美国中部大部分在法国人手中,佛罗里达在西班牙人手中,加拿大是英国的,美国可以扩张的地盘就是西北领地这块位于加拿大、法国殖民地和美国之间的土地,这片土地是印第安人的,也是美国可以吞下的地盘。通过西北印第安战争,美国已经拿下了俄亥俄大部分,下一步就是继续向西北而去,一块一块地吞噬。
杰佛逊给哈瑞森的指令是:买地。
虽然认为印第安纳领地属于美国,但按照私有制的观念,这里的土地的主人还是印第安人,美国政府要将土地从印第安人手里买下,然后分成小块再卖给殖民者,这样一来可以把白人移民吸引到边疆来,二来政府也有了财政收入。美国建国后,原有的地盘基本上没有无主的土地了,于是移民潮便从岸边向西涌来,已经有不少人从东边的宾夕法尼亚州、南边的肯塔基州和田纳西州而来,哈瑞森必须尽快和印第安人谈判,把地买下来。
哈瑞森干得很出色,1803年在获得杰佛逊授意后,他把印第安人酋长邀请到文森特,签署了买地协议,到1809年,他一共买下来2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也就是今天印第安纳州和伊利诺斯州的大部分。
哈瑞森是明白人,他知道印第安人其实不知道签署了这些协议后,他们就不能再待在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了。印第安人没有土地私有的概念,白人给他们礼物钱财,要他们让出这片土地,印第安人认为就是和平共处的意思,或者过一段时间还能回来。知道这一点后,也觉得印第安人可怜,但哈瑞森并没有丝毫良心的谴责,还是尽心尽力地多买地。
虽然印第安人糊里糊涂地把地卖了,但他们里面也有明白人,蒂卡姆西就是一个,他清楚地知道这些协议的含义,但是他只是一个小部落的酋长,人微言轻,阻止不了其他人和白人签署协议。
生活在东部丛林中的印第安人以50到100人为一个部落,他们称为“火”,意思是围着篝火就食,人再多了就很难养活了,要分出去。以一个“火”去对付白人肯定自不量力了,必须联合起来,在印第安纳的印第安部落也有不少部落联合起来和白人对抗,但这种联合是一种很松散的联合,一次出动上百名武士就已经很壮观了,经历了西北印第安战争的蒂卡姆西知道这种联盟也不是美国人的对手。
他认为必须建立一个像易洛魁联盟那样的联盟,甚至比易洛魁联盟还要近一步,消除部落和部族的界限,让所有的印第安人融合在一起。
这样的联盟已经接近国家了,印第安人连一个部族都无法联合在一起,怎么可能形成泛美的大联盟?
蒂卡姆西有一个伟大的梦想,但他不知道怎样才能实现。
直到先知诞生。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18 07:30:05

6. 涅槃

1805年,天花在西北地区流行。
天花是欧洲人带到美洲的,在征服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中,天花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被科尔蒂斯带到墨西哥的那株天花是由一位黑奴携带的源自非洲的古典天花,这株天花病毒对印第安人杀伤力巨大,一场流行会导致数十万人死亡,在许多地区死亡率极高,100年之内,墨西哥土著印第安人只剩下原来的10%,在南美洲的情况也一样,是导致欧洲人到来后美洲印第安人人口快速下降的主要原因。
欧洲人来到北美后,也把天花带到这里,同样使得印第安人的人口下降,但这种下降没有其他地区那么严重,原因是北美的印第安人文明程度低,人口稀少,缺少瘟疫大规模传播的条件,一个“火”不到100人,各“火”之间交流程度不高,不会导致墨西哥和南美洲那种大流行,但天花之种东西属于经常性流行的,经过多次流行后,成年人中很多人得了天花,之后天花就主要感染小孩,一拨小孩天花了差不多了,天花就消失了,过了十几年二十几年,没有得过天花的孩子多了,天花有了流行的条件,就又出现了。
天花是让欧洲人无意之间带到美洲的,欧洲人在美洲繁衍的后代同样对天花没有免疫力,因此天花一流行,白人和印第安人一样倒霉。源自中国、经过土耳其改良的人痘苗早已传到美国,在独立战争中,因为风闻英军在撤离波士顿时散布了天花,华盛顿下令全军进行人痘接种,是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免疫接种。人痘苗虽然好,但缺陷也很严重,安全性差,价格昂贵,不可能进行全民接种。1796年,琴纳发明的牛痘苗,解决了安全性和价格的问题,人类才具备抗击天花的武器。牛痘苗已经传到美国,杰佛逊率全家率先接种,但对于大部分美国人来说,还是一个闻所未闻的东西,更不要说印第安人了。
天花在印第安人定期流行,对于印第安人来说,天花如同魔鬼一样,1805年西北地区天花流行起来后,各部落人心惶惶,特别是几位有名望的酋长死于天花后,开始流传这是一种巫术,大家开始到处抓巫师。
蒂卡姆西对此毫不关心,他有他的揪心事,拉拉维斯卡。
拉拉维斯卡的意思是噪音制造者,大概是因为生下来哭声太大的缘故,这几年他酒喝得越来越多,整天醉醺醺的,健康状况也每况愈下,才30岁就已经未老先衰了。蒂卡姆西对此毫无办法。
一天午夜,蒂卡姆西在自己的茅屋里正陷入他的梦想之中时,拉拉维斯卡的老婆一路哭嚎地跑了进来:拉拉维斯卡没有气了。
蒂卡姆西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肯定是喝死的,一个男儿没有死在战场上是家族的耻辱。跟着弟妹一边走一边问,果不其然,拉拉维斯卡这次又喝得不醒人事,到了半夜,他老婆才发觉他没有呼吸了。
到了弟弟的家,发现拉拉维斯卡真的没有呼吸了,蒂卡姆西摇摇头,告诉弟妹:让他入土为安吧。
弟妹开始准备葬礼,村里的人们也陆续赶来了,就在赞礼马上就要开始的时候,拉拉维斯卡复苏了。
就在众人的惊讶之中,拉拉维斯卡告诉大家,在昏迷之中,他得到了上天的启示。
这个启示是人死了之后或者上天堂或者下地狱,天堂里有数不清的猎物和鱼,还有数不清的游戏,土地也格外的肥沃。地狱是一个着火的大屋子,那些没有好好生活的印第安人中最不好的人一下子就被烤死了,剩下的也要为他们的罪恶受酷刑,之后他们被容许上天堂,但无权享受天堂里所有的乐趣。
之后,拉拉维斯卡告诉大家,从现在开始,我的名字叫腾思科瓦塔瓦,这个名字在萧尼语的意思是开门,他要为大家打开天堂之门。
死而复生,而且有这么一套非常让人敬畏的说法,使得腾思科瓦塔瓦一夜成名,很多萧尼人来到他的村庄,成为他的信徒。
腾思科瓦塔瓦便有了另外一个名字:先知。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19 01:16:22

7. 验证奇迹

先知告诉信徒们,你们要按进天堂的要求生活,放弃对财富的追求,更不要像欧洲人那样生活,不要吃猪肉和面包,不要贪钱,也不要穿欧洲人对衣服。
先知让大家相互友爱,不要打斗仇杀,每天向天堂祈祷两次。
之后,先知下令戒酒,如果有人破戒的话,就要受酷刑。
至此,先知已经是一位宗教领袖的模样了。
弟弟成了先知,蒂卡姆西的梦想一下子有了着落,因为只有这种宗教式的东西才能够把各族印第安人联合在一起,腾思科瓦塔瓦也需要和哥哥联手,因为从小弱不禁风的他一直受人欺负,现在终于享受到了权力的滋味,在禁酒令上,他已经下令付诸武力了,但要有人执法,哥哥是萧尼族中有名的武士,有哥哥帮忙,先知的话就没人敢不听。
兄弟联手后,先知又发话了:美国人和英国人、法国人、西班牙人不同,他们是魔鬼造就的。
先知的名声在萧尼族和德拉瓦族诸部落中很快传播开了,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信这位先知,但蒂卡姆西用铁血手腕建立了先知的威信,同时他们开始袭击美国人,一些传教士被杀。
萧尼族出了一位先知的消息很快传到哈瑞森耳中,印第安人装神弄鬼本来没有什么,但这位先知和他哥哥一方面用武力对付任何质疑先知的族人,另一方面袭击美国人,哈瑞森作为领地的总督,必须出面了。
狗屁先知,不过一些把戏而已。哈瑞森派人给萧尼和德拉瓦各部传话:去验证一下,如果他真是先知,请他让太阳停在空中,让月亮变换轨道,让河水停止流动,让死者复生。如果他做到了,他就是上帝派来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哈瑞森相信,这么一说,那些愚昧的印第安人会觉醒的。
可是他错了,而且错得很厉害。
六月初,先知说他能制造一个黑太阳。于是印第安人纷纷来到先知的村子,要看看先知能不能让太阳变成黑色。
先知躲在自己的屋子里,好几日足不出户。
6月16日,日全食。
当着众人的面,先知创造了奇迹,于是整个西北为之折服。
哈瑞森闻之,目瞪口呆。他还是不相信这个先知能创造奇迹,可是准确地预测出日全食可不是一般变戏法的能做到的,先知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有人调查了一下,发现有一只科学考察队来到俄亥俄谷地,就是来观察日全食的,这些科学家知道日全食出现的时间,很可能先知知道这件事,也许进一步得知了日全食的时间,才装神弄鬼了一把。
不管先知是怎么得知信息的,这样一来,西北印第安人无人再怀疑先知了。先知一下子多了很多追随者,蒂卡姆西认为现在要有自己的根据地。
他们离开了和白人相距比较近的俄亥俄,来到印第安纳,在蒂珀卡努河与沃巴什河交界处建造一个大村子,或者叫镇,用以接纳前来投奔先知的各族印第安人,名字就叫先知镇。
先知镇和其他印第安人村子不同,是仿效欧洲村镇,沿着一条大街建造起来的,镇里有一些大屋,用于待客和进行各种活动,很多建筑是以往印第安人建筑中没有出现的。
蒂卡姆西的理想和先知的宗教结合在一起,让一盘散沙似的印第安人第一次真正团结起来。

alexjak 发表于 2012-12-19 13:09:35

好文   想留个记号 慢慢看

martian 发表于 2012-12-19 17:13:46

养肥了再看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20 00:05:12

8. 奴隶事业已成空

先知的骤然兴起只是哈瑞森的烦心事之一,这几年他西北王做得越来越郁闷。
买来大批的土地,并不能马上吸引大批的移民,美国那么大,到处都缺人,没有太多的人非要到边疆来吃苦,来到这里定居的人们也面临许多困难,还是因为人少,劳动力十分短缺,到了收获的时候农民们连个帮手都找不到。
怎么办?
哈瑞森的办法是在印第安纳领地施行奴隶制。
有些事情确实很滑稽,哈瑞森少年时是废奴派,如今大权在握,居然成了支持奴隶制的了。但他想引进奴隶制,在法律上行不通。
美国建国后,虽然在宪法中没有涉及奴隶制问题,但大多数人倾向废除奴隶制,因此当1787年建立西北领地时,国会在法案中明文规定西北领地不容许奴隶存在。
1803年哈瑞森游说国会,借口奴隶制可以吸引移民、对领地的经济有好处,成功地使国会将上述法案废除十年,让领地自己决定是否引进奴隶制。所谓自己决定,就是由领地的议会投票表决,然而印第安纳领地议会的议员不是选举出来的,而是哈瑞森指定的,于是议会批准可以有契约奴隶,就是卖身为奴,有期限的那种。
1805年和1807年,哈瑞森两次要求议会批准奴隶制,都引起巨大的风波。1809年印第安纳议会可以公开选举了,等选举结束后哈瑞森发现议员以废奴派为主,议会马上中止了契约奴的存在,更不要说奴隶制了。
哈瑞森的奴隶制提案在他指定的议会中两次没有通过的原因是有人作梗,此人叫詹姆斯•莱蒙,也是维吉尼亚人,在独立战争中当过兵,他跑到伊利诺斯,建立教会,专门反对奴隶制。莱蒙干得很成功,奴隶制在印第安纳领地很不得人心,议员们也不敢贸然批准,废奴势力在印第安纳领地发展壮大,占据了多数,因此一旦进行议会民选,马上成为废奴派的天下。
哈瑞森耳目众多,知道莱蒙的背后是谁。
让莱蒙到印第安纳领地来的人和让哈瑞森到这里来的人是同一个人:总统杰佛逊。
杰佛逊和华盛顿一样,虽然是奴隶主,但属于废奴派,只不过因为他们都是维吉尼亚人,才无法成为真正的废奴派。看到哈瑞森在印第安纳领地推行奴隶制,杰佛逊这个气呀。当年派哈瑞森当总督,也是看中他少年时的废奴主张,哪里想到现在他变了?
西北边疆很关键,也找不到比哈瑞森更合适的人选,使得杰佛逊无法换人,只能采取另外一个办法,自己拿出钱来,让莱蒙去伊利诺斯,破坏哈瑞森的奴隶制提案。
因为推行奴隶制,让哈瑞森的政治前途黯淡起来,在印第安纳领地内,废奴派掌握了权力,推行奴隶制已经毫无可能。在印第安纳领地之外,虽然南方政治人物对他颇为赞赏,但北方的政治人物对他很反感,那些源自联邦党的朋友们和他绝交,连杰佛逊一派也对他颇有微词,印第安纳领地总督的位子已经不稳,更不要说更上层楼了。
自己的大计成空之后,哈瑞森才发现,这几年自己忙着推行奴隶制,没有继续关注先知镇的情况,没想到他们还真成了气候,印第安纳领地的大部分印第安部落已经聚集在蒂卡姆西旗下,奉蒂卡姆西为盟主,以先知为精神领袖,只有极少数的部落还算美国人的朋友,蒂卡姆西已经成为美国在印第安纳领地继续扩张的主要障碍。
哈瑞森觉得应该和蒂卡姆西见面谈一谈了。
没料到蒂卡姆西也是这么想的,而且先走了一步,来到文森特登门拜访。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20 16:54:55

9. 相见不欢

1810年8月,蒂卡姆西来到文森特,和他一道来的是400名印第安武士。
蒂卡姆西此来,是因为去年哈瑞森和迈阿密部落签署的沃伦堡协议,这个协议又买下了12000平方公里的土地,这样一来就和萧尼族的地盘接壤了。
文森特只有1000名居民,看到印第安人来者不善后,那只少得可怜的守卫队赶紧来到总督官邸。
蒂卡姆西告诉哈瑞森,沃伦堡协议是非法的。
哈瑞森回答:迈阿密族是那片土地的主人,他们有权出售。
蒂卡姆西要求哈瑞森不许美国人在那片土地上移民,并告诉他,自己已经给和他做交易的迈阿密族的酋长们发出警告了,如果他们履行协议的话,就杀了他们。
双方争执中,哈瑞森没有完全理解蒂卡姆西的意思,蒂卡姆西突然发脾气了,示意手下杀了哈瑞森,哈瑞森一见有情况,马上拔剑,局面一触即发,哈瑞森身边没有几个卫士,一旦冲突起来必死无疑。
关键时刻波塔瓦托米族酋长威瑞马克站出来,让武士们保持冷静,劝说蒂卡姆西和平地离去。临走前,蒂卡姆西留下话,如果哈瑞森不废除协议的话,他就和英国人结盟。
文森特免去了一场浩劫,也让哈瑞森对蒂卡姆西愈发不敢掉以轻心,尤其是他要和英国人结盟的威胁。废除沃伦堡协议毫无可能,哈瑞森不是那种怕威胁的人,再说联邦政府也不会因为一个印第安酋长的威胁就废除对自己非常有利的协议,至于他和英国人结盟,就只好由他去,反正美国和英国迟早还有一战。
独立战争以美国建立而告终,英国并不是输给美国独立者,而是输在法国参战上,这是全球范围内英法相争的一环,对于英国来说,丢掉北美殖民地是暂时的,因为要先对付法国,一旦打败法国后,北美还会变成帝国的殖民地。
建国之后,出于经济的考虑,因为欧洲港口被英国皇家海军封锁,如果只和法国做贸易的话,美国船进不去,导致美国经济一团糟,华盛顿决定和英国恢复关系,这样一来就和法国掰了,双方打了一场准战争,英国当然乐死了,双方关系相当不错。
1800年大选,亲法派杰佛逊上台,美英关系恢复紧张状态,但因为拿破仑在,英国不能再与美国为敌,杰佛逊还乘机买下法国路易斯安娜殖民地,使美国领土扩大了一倍。
虽然英美关系表面上过得去,但由于英国皇家海军大量逃兵去为美国人打工,导致皇家海军军舰在海上拦截美国船抓逃兵,双方关系越来越恶化,1805年,在特拉法尔加海战中,英国皇家海军完胜法国和西班牙联合舰队,至此全球范围内没有一只海上力量可以值得英国皇家海军看得上眼,英国和美国渐渐走向战争。
麦迪逊上台后,美国的外交政策重点是争取美国在海上的权利,英国和法国加上美国上演了三国演义,经过几番周折,英国还是认为美国倾向于法国,没有彻底解除对美国商船的限制.
1811年春,美国海军总统号击伤英国皇家海军小带号,虽然事端没有扩大,但火药味已经很浓烈。之后亨利•克莱成为议长,周围聚集了一批年轻的民主共和党议员,自称战鹰,强烈主战,在他们的推动下,众院外交事务委员会要求整兵一万,加强民兵建设,所有军舰立即进入现役。战鹰们建议从英国手中拿下加拿大,因此先将陆军从现有的10000人扩充到35000人,海军诸舰也全部返回现役。
这一年夏天,蒂卡姆西再次来到文森特。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21 23:18:12

10. 和为贵

蒂卡姆西这次来,是因为接到领地政府的传票,要求他对殖民者被杀之事作出解释。
哈瑞森本以为蒂卡姆西对传票不屑一顾,没想到蒂卡姆西居然老老实实地来了。这一次蒂卡姆西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一个劲地向哈瑞森表示要和平共处,哈瑞森也表现出一副爱好和平的样子,双方虽然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但在和平的意向是一致的。
蒂卡姆西如此恭顺,让文森特的人们悬着的一颗心放下了,但哈瑞森已经是一个老油条了,蒂卡姆西刚走,他便下令备战,并向联邦政府要求增派一个团的正规军。哈瑞森看出来了,蒂卡姆西是在麻痹自己,他和蒂卡姆西之间只有战争,没有和平。
蒂卡姆西确实是装的,他已经整合了印第安纳领地的大部分部落,一次可以调动上千的武士,也和英国人联系上,英国人答应援助他军火,以他现在的实力,一旦英国人的军火运到,足以把美国人从印第安纳领地赶出去。
但这并不是蒂卡姆西的理想,他希望建立一个欧洲式的国家,叫火之联盟,这个印第安国家将包括生活在东部丛林中的所有部落,有了这个国家,白人们就不得不认可印第安人的势力。在私下里,蒂卡姆西还有一个计划,就是杀光阿巴拉契亚山以西所有的美国人,将美国人彻底赶出密西西比河流域。
英国人并不希望北美出现一个强大的印第安国家,但蒂卡姆西只针对美国人的报复很和英国人的口吻,如果他能够控制印第安纳地区,英国势力就可以越过大湖区,深入俄亥俄与、肯塔基和宾州,所以英国方面与蒂卡姆西结盟,答应给他的军火将在次年春天运到。
在这种情况下,蒂卡姆西先麻痹哈瑞森,希望哈瑞森在1812年春季之前不采取任何行动,然后南下,希望能说动南方的各印第安部落,特别是五大文明部落,以实现他建立印第安之国度梦想。
临行前,蒂卡姆西把领导权交给先知,并告诫他,在自己回来之前不要和美国人发生冲突。与此同时,英国人也建议他们在军火运到之前不要和美国人发生冲突。
蒂卡姆西风餐露宿,走了上千里路,本来以为以他和切诺基人的交情,会很容易地说服对方,没想到切诺基人一口拒绝了,然后乔克托人和奇卡索人也拒绝了,直到来到克里克人处,才终于说服了他们,之后他继续南下,在佛罗里达说服了西米诺尔人,加上其他一些部落,这一趟南下之旅算不虚此行,虽然切诺基等族拒绝了,蒂卡姆西认为,明年春天在印第安纳领地斩尽美国人后,这些部族就会归顺。
兴奋之余,蒂卡姆西突然一阵心悸,先知镇那边不会出事吧?
临行之时,他把联盟的大权交给弟弟,在心里还有很有顾虑的。他倒不是怕弟弟篡权,因为弟弟对打斗一窍不通,在东部印第安人中,权威是靠武力树立的。交给弟弟的原因一来是信任他,二来因为他是联盟的精神领袖,但弟弟没有和白人打交道的经验,万一哈瑞森没有上当,带人来先知镇,弟弟会不会听自己的话,忍而不发哪?
蒂卡姆西的预感是对的,哈瑞森没有上当,此刻正屯兵先知镇外。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23 04:12:24

11. 枕戈以旦

哈瑞森虽然没有上当,但是在和蒂卡姆西会面之后,他认为在1811年剩下的时间内不会出现大的纠纷,便告假,去肯塔基办私事去了。
他一走,总督就由事务卿约翰•吉布森代理,吉布森已经70多岁,早年参加探险中被印第安人抓获,本来要被处死了,一位在战斗中失去儿子的印第安老妇人把他领养了,才保住命,这样他在印第安人中生活了很多年,获得自由后成为一个专和印第安人做贸易的商人,娶了明隔部落酋长洛根的女儿,后来他老婆死于殖民者之手。
吉布森和迈阿密族印第安人关系很好,很快就有人告诉他蒂卡姆西南下联络五大文明部落之事,吉布森火速差人通知哈瑞森,让他速回文森特,同时组建领地民兵。
9月,哈瑞森回到文森特后,华盛顿也批准了他动用武力让印第安人签署和平条约的建议,第四步兵团也从宾州到达。哈瑞森分析了一下局势,认为如果现在不行动的话,天气变冷,就很难到达先知镇了,加上蒂卡姆西不在,是个显示武力让印第安人屈服的好机会,如果能够签署合约,那些归附蒂卡姆西的印第安部落就会散去大半。
主意已定,开始召集人马,第四步兵团要分别把守各地,能调动的只有210人,再加上印第安纳民兵和肯塔基民兵600人。带着不到1000人去对付聚集在先知镇的大批印第安人,哈瑞森信心不足,临行前告诉吉布森,如果他全军覆灭了,就带领文森特人固守镇里最坚固的法院,派人向肯塔基州长求援。
踏上从文森特到先知镇150英里的征途,哈瑞森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命回来。
11月6日,哈瑞森来到先知镇外,派人举白棋进镇,但先知拒绝和他们见面。
不久,三位印第安武士前来,告诉哈瑞森,先知明天和他见面,签署和平协议。
似乎用武力求和平的目的达到了,但哈瑞森认为没那么容易,下令在蒂珀卡努河与沃巴什河交界处的小山上宿营,部队以战斗状态排列,子弹上膛,随时准备作战。
先知镇内,先知宣布,现在是消灭美国人的最好时机。几位酋长提醒他,蒂卡姆西说过,在他回来之前不要轻举妄动,而且英国人也要求在他们能提供支持之前不要动武,先知让他们闭嘴,下令与拂晓时进攻。
先知一意孤行,是希望在自己的指挥下能够赢得一场胜利,这样他就能够成为真正的领袖,不再是哥哥的副手。
拂晓,1000多名印第安武士悄悄摸到小山边,一声令下,突然攻击,本来以为美国人都在熟睡之中,没想到刚开始冲锋,对方已经列阵反击了。
欧洲人到美洲,一向仗着先进的武器和丰富的军事经验以少胜多,但到了美国东部,从易洛魁人开始反过来了,东部的印第安人和欧洲人交手,基本上是以寡敌众,战斗中欧洲人的伤亡往往会超过印第安人。这是因为东部的印第安人是猎人,有的是和野外生存的经验,在掌握了火器后,他们就能够和欧洲的正规军作战。
当年华盛顿随英军西征俄亥俄,就眼见皇家陆军让少数印第安人打得丢盔卸甲的惨状。印第安人不像欧洲人那样列队作战,而是充分利用地形,躲在树木后面开枪,加上灵活的战术,非常让人头疼。在西北印第安战争中也一样,美军的伤亡超过印第安人,最后靠武器充足加上人多才打赢了。哈瑞森远道而来,虽然有所防备,但双方实力相当,哈瑞森几乎没有胜算。
可是没想到这次邪门了,印第安人不再躲在树后了,而是学习英军,不要命地冲到美国人的阵前,然后举枪射击。
这种不要命的打法是因为先知告诉大家,喝了他的灵药,白人的子弹打在他们身上会弹飞。
先知则坐在阵后的一块岩石上,唱着战歌。
这便是美利坚版刀枪不入。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24 00:27:41

12. 枪响之后霸图空

枪林弹雨之中,假的终归是假的,印第安武士纷纷中弹倒地。
最可笑的是一位印第安酋长,他的枪卡壳了,整了半天也没整好,心想反正刀枪不入,索性跑到美国人的篝火那里,借着火光修枪。几位美军觉得这哥们也太搞笑了吧,一起开枪把他打成蜂窝煤。
但是,印第安武士的冲锋还是很凶猛,哈瑞森的防线一度被冲破,战斗进行了二个小时,印第安人终于撤退了,美国人这边战死62人,伤126人,现场留下38具印第安武士尸体,因为印第安人会尽量把自己人的尸体搬走,不清楚具体有多少印第安人战死,哈瑞森估计打死了三分之一。
看到架势不对,先知便逃回镇里,败下来后,印第安武士们纷纷要求先知给个解释,为什么他的法术不灵,先知的解释是他老婆把药弄错了,现在马上重新配一副,大家再进攻一次。
印第安武士们拒绝了,大家对先知的崇拜因为搬回来的尸体而消失了,先知镇里人心涣散,大家纷纷逃命。
哈瑞森那边,不知道先知镇里没有先知了,紧张了一天,等着印第安人再进攻,到了第二天还没动静,便派人前去侦察,发现镇子里空空如也,就剩下一位老得跑不动的老太太了,哈瑞森让人把老太太从屋子里抬出来,然后放火焚烧了先知镇。
战后双方都用死人泄愤,美军挖开先知镇的坟墓,割去死者的头皮。哈瑞森把自己一方的死者埋在营地所在地,印第安人返回后,也挖开坟墓,把尸体拉出来剁碎了泄愤。
这场蒂珀卡努之战在当时并没有引起美国人的注意,因为报纸上全在报道拿破仑的事迹,到12月份才见报,马上加剧了美国和英国之间的紧张状态,以众议院的战鹰们为首,美国方面指责英国违法协议,武装印第安人,导致这起武装冲突,使得美国和英国在战争上又接近了一步。
对于哈瑞森本人,这场蒂珀卡努之战是他在政治上的翻身之战,后来在总统竞选中他一直在提蒂珀卡努。到先知镇来,对哈瑞森来说,是一招险棋,很侥幸地成功了。
等蒂卡姆西回到先知镇的时候,这里已是一片焦土。自己的霸业宏图,竟然就这么成空了!
没有了对先知的崇拜,印第安部落就很难在凝聚在一起,没有这种精神上的凝聚力,印第安人的联盟就没有实力和美国对抗。蒂卡姆西找到不再被称为先知的腾思科瓦塔瓦: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
没有先知光环的腾思科瓦塔瓦可怜兮兮地看着哥哥,让蒂卡姆西越想越生气,如果这家伙听自己的话,先对付哈瑞森,和他签署个和平协议,把他送走。自己返回后等到春天,英国人的军火到了,再用屠杀殖民者的办法把哈瑞森引过来。春天的道路很泥泞,等哈瑞森到了先知镇,已是人困马乏,那时候有英国人的军火,而且能聚集两千武士,在自己的指挥下,肯定能全歼哈瑞森所部,然后横扫印第安纳领地,直到俄亥俄,把美国人赶出这个地区。
可惜,就要到手的胜利,因为这家伙抢功而灰飞烟灭了,而且再也不会有印第安国家了。想到这里,蒂卡姆西怒不可遏:腾思科瓦塔瓦,我要杀了你。
不能杀,因为地震了。
1811年12月16日,美国东部和中西部发生两场大地震,震中在阿肯色,之后1812年1月和2月又发生两次大地震,是美国历史上波及范围最广的地震。
因为腾思科瓦塔瓦曾预言过要发生一起大灾难,很多印第安人认为地震就是预言的应验,很多人又聚集在蒂卡姆西手下,使得蒂卡姆西联盟再次有能力和美国叫板。
蒂卡姆西联盟刚刚恢复元气,美国和英国宣战了,第二次英美战争终于打响了。战争开始后,多数印第安部落保持中立,而蒂卡姆西联盟自然而然地成为英国最坚定的盟友。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25 07:03:25

13. 盗书计

1801年,杰佛逊即任总统当日,为了不参加杰佛逊的就职典礼,卸任总统亚当斯一大早离城而去,从此两人再无来往。1804年3月,杰佛逊的幼女玛丽病故。玛丽长得极像母亲,因此玛丽的存在让杰佛逊感到亡妻还在身边。玛丽死后,杰佛逊伤心欲绝,就在这时,他接到亚当斯妻子阿比盖尔的吊唁信。
1787年,9岁的玛丽在她名义上的奴隶实际上的小姨莎丽的陪同下来到欧洲,准备去巴黎和杰佛逊团圆。两人坐船先抵达英国,住在驻英大使亚当斯家,由阿比盖尔照顾,阿比盖尔非常喜欢玛丽,当自己的女儿一样对待。听到玛丽的死讯后,阿比盖尔很伤心,破例写信给杰佛逊表示慰问和哀悼。这封信让伤心欲绝的杰佛逊非常感动,从此结束了两家不相往来的情况。
1811年1月,经过10年的不相往来后,美国的两位前总统、亚当斯和杰佛逊又开始互通信件了。此时战云密布,亚当斯和杰佛逊在书信中最多的就是这场即将开始的战争。杰佛逊对入侵加拿大很乐观,因为加拿大人口只有美国的十分之一,他认为拿下加拿大就是一次行军那么简单,
美国对英国宣战后,麦迪逊总统命令老将威廉•赫尔将军从底特律要塞进攻加拿大。大英帝国在加拿大有两位总督,下加拿大总督是亨利•普雷沃,上加拿大总督是艾萨克•布鲁克。普雷沃力主防守,布鲁克则主张进攻。
早在宣战前,赫尔便率领2000人赶往底特律要塞,其先锋已经到了加拿大边境,准备一旦宣战就入侵加拿大。没想到军中流行疟疾,死了不少人,还有很多人生病,战斗力严重下降。
对英宣战后,战争部长用平信将宣战的消息告诉赫尔,赫尔得知后已经是7月2日了,而英国大使寄的是快件,布鲁克和普雷沃在6月24日就收到了,早早做好了准备。
赫尔7月5日赶到底特律要塞,12日准备进攻英军要塞,可是手下好几百民兵拒绝进攻,理由是他们参战是为了保护国家,不是为了到外国打仗的,这一下赫尔只剩下一半兵力,只好退回底特律要塞。
回到底特律要塞,敌人已经跟来了,此时赫尔收到缴获的一份敌方信件,上面说将有5000名印第安人来攻击底特律要塞,领队的正是蒂卡姆西。
蒂卡姆西率手下参加对底特律要塞的进攻,他的人马占了联军的半数,但只有600人,这封信是布鲁克故意让赫尔缴获的。蒂卡姆西凶悍的名声赫尔早有耳闻,知道一旦此人得手,肯定斩尽杀绝,而赫尔女儿和外孙女也在要塞中,赫尔一下子失去了战斗的勇气,居然在没有抵抗的情况下率领2500人向布鲁克投降了。两年后军事法庭判赫尔被枪决,但麦迪逊总统以年老为由而赦免。
布鲁克的盗书计之所以能够成功,关键在于蒂卡姆西凶名在外。英国方面对蒂卡姆西在夺取底特律要塞战役中的表现非常赞赏,普雷沃提出授予他英军准将之职,被蒂卡姆西谢绝了。
赫尔中了敌人的盗书计,美国夺取加拿大的计划也就泡汤了,倒是海军连战连捷,打得皇家海军下令不许各舰和美国海军军舰进行一对一决斗。英国皇家海军全力以赴之下,美国海军可怜的军舰都被封锁在内河之内。
赫尔之后美军两次入侵加拿大失败,到了1813年春天,反而面临英军和印第安人联军从北面入侵美国的危险。
美国的北疆的危机越来越严重,亚当斯看出其中关键,他写信给杰佛逊:北疆的安全在于大湖区的水战,必须在安大略湖和伊利湖上取得水上优势。
亚当斯之见获得一致的赞同,伊利湖舰队开始组建,由海军少校奥利沃•佩里担任指挥,对于佩里来说,军舰可以现造,可是没有水手,佩里在宾州到处拉人,愿意服役四个月的马上给10美元奖金,可是还是无法凑齐人手,无奈之下,佩里只能找自己的上司、西北军团司令威廉•哈瑞森。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26 01:36:31

14. 豪言


第二次英美战争开始后,哈瑞森希望从军参战。底特律要塞丢失后,詹姆斯·温切斯特出任西北军团司令,他希望哈瑞森在他手下担任准将,但哈瑞森希望指挥西北军团,最后麦迪逊总统解除温切斯特将军的职务,让哈瑞森指挥西北军团。哈瑞森随即再次让吉布森代理总督,自己打仗去了。

底特律要塞丢掉了,俄亥俄门户洞开,西北军团听起来很威武,其实都是新兵,哈瑞森要从教他们打枪开始,因此只能采取守势,在俄亥俄地区坚守待援,等援军到来后转手为攻,收复了底特律要塞,之后和英军及蒂卡姆西联军进行了几次战斗,虽然伤亡惨重,但逐步控制了西北的局面。

伊利湖上有罗伯特·巴克利少校指挥的英军舰队,控制着湖水的交通,这样英军可以占据内线优势,尤其是供应可以通过水路运输。蒂卡姆西手下的大批印第安人武士及其家属住在湖边,他们的粮食要靠水路运来,即便这样,由于印第安人数量多,巴克利舰队不得不把口粮分给印第安人,以至官兵每天只能分到半份口粮。美国如果能够控制伊利湖,整个战区的形势就会改变。

佩里找上门来,哈瑞森知道伊利湖舰队的重要性,便召集全军,要求有过水上经验的人站出来,包括坐过船的,全部抽调给佩里,就这样还不够,哈瑞森又拨给他100名肯塔基阻击手,就这样拼凑出了舰队。

东部,切斯匹克号迎战香农号,成为1812年战争中最血腥的一场海战,舰长詹姆斯·劳伦斯战死,留下“绝不投降!将军舰烧毁!”的遗言。伊利湖上,佩里将旗舰命名为劳伦斯号,高悬“绝不投降”战旗,迎战巴克利舰队。

英国皇家海军天下无敌,特别是以舰队方式决战,皇家海军鲜有败绩,虽然在伊利湖上双方的军舰体积相差不大,但皇家海军在各方面都占据优势。

1812年9月13日,双方在伊利湖上交战。哈瑞森和全军在焦急地等待伊利湖之战的消息,心里七上八下,近期东部战局非常不利,北疆此战如果再次失利,将影响整个战争的走向。佩里虽然干练,但毕竟不是迪凯特那批在巴巴里战争中成名之人,能不能力挽狂澜?

远处响起了马蹄声,一匹骏马由远而近来到跟前,年轻的骑士下马敬礼:将军,佩里少校的报告。

递过来的是一个皱巴巴地折在一起的信封,哈瑞森眉头一皱,这就是佩里的战斗报告?难道全军覆没了?在最后关头匆匆写了几句?

拿在手里,迟迟不敢打开,大家围过来,正在焦急地等着他打开。哈瑞森一咬牙,手指有些颤抖地打开了信封,佩里在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短短的几句话,哈瑞森快速扫了一下,脸上露出了笑容。

佩里在伊利湖上反败为胜,最后迫使英国舰队投降,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一只皇家海军舰队向敌人投降,战后佩里在尼亚加拉号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用一个帽子当桌子,在一个旧信封上向哈瑞森将军报捷,写出了美国海军历史上最著名的豪言:我们和敌人遭遇,他们是我们的了。下一句是此战的战果。

哈瑞森把旧信封高高举起,大声念着:We have met the enemy and they are ours。

全军雀跃欢呼,哈瑞森给参谋们下令:到了蒂卡姆西了断的时候了。

哈瑞森兵分两路,1000名骑兵沿河边挺进,2500名步兵等佩里把战斗中受损的船修好后,乘船前进,目标是阿默斯特堡。

失去水路供应后,普雷沃不顾蒂卡姆西的劝阻,执意撤退,撤退行动变成一场逃跑,哈瑞森紧追不舍,于10月4日追上撤退中的英国和印第安联军。

次日,泰晤士河之战打响。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26 21:51:10

15. 勇士死于战场


哈瑞森虽然有将近4000人,但正规军只有27步兵团的120人,其余的人有肯塔基州长艾萨克·谢尔比率领的2400名肯塔基民兵,理查德·约翰逊上校率领的1000名志愿者骑兵,这些人也大多来自肯塔基,加上500名印第安盟军。

普雷沃手下有第41团的800人,外加蒂卡姆西的500名印第安战士。

战斗开始之前,英军正在准备早餐,普雷沃下令把做得半熟的早饭扔了,后撤两英里,希望当美军渡河时用大炮进行攻击。但他所处的地形开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对方的骑兵,也没有什么树木,蒂卡姆西带人守在左翼的一个池塘后面附近,出发前,他策马走过英军防线,和每一位英军军官握手,然后赶上自己的人马。

哈瑞森视察了地形后,命令骑兵冲击英军防线,冒着印第安人的枪弹,詹姆斯·约翰逊率骑兵冲击英军防线,英军的大炮没能开火,一看防线被冲破,普雷沃带头逃跑,一看主帅逃了,饿着肚子的英军争先逃命,结果逃走了250人,剩下的全投降了。

在另一侧,理查德·约翰逊率20名骑兵冲击印第安人防线,迎来一阵弹雨,20名骑兵被打死15名,约翰逊身中五弹,马也被击毙,倒在池塘里昏迷不醒。剩下的骑兵进行进攻,但陷在泥塘之中,直到詹姆斯·约翰逊结束了战斗,赶来增援后,大部分才得以通过池塘。

就在此时,一直很顽强的印第安人突然如鸟兽散。

因为一个消息传开了:蒂卡姆西已死。

蒂卡姆西是印第安武士的支柱,得知他死了,剩下的印第安武士失去了斗志,泰晤士河之战结束了。

这场战斗,双方伤亡很小,但却是1812年战争中的一场决定性战役,此后,以底特律要塞为主的西北防线再未出现战事,美军无力进军加拿大,英军也无力进军美国,对美国来说,西北边境的安全得到了保证。

实现这一切都原因是因为蒂卡姆西在这一战战死。

在没有先知的神秘关环之后,蒂卡姆西联盟完全靠蒂卡姆西本人来维系,他一死,整个联盟就瓦解了,英国也没有强有力的印第安人盟友,其主攻方向只能转向东部和南部。

理查德·约翰逊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成了英雄,因为蒂卡姆西是他杀死的。

这是来自印第安人的版本,印第安人说蒂卡姆西策马和对方交战时中枪而死,而约翰逊确实击毙了对方一名骑士,就这样和蒂卡姆西联系上了,印第安人是在强调蒂卡姆西非常勇敢,美国方面正好需要一个有身份的英雄,约翰逊是红二代,他妈是独立战争中有名的英雄母亲。当年要塞被敌人围困时,约翰逊还在摇篮之中,一只带火的箭射中了摇篮,而且着了火,幸亏他姐姐把火扑灭。这样的人杀死蒂卡姆西是理所当然的,而且约翰逊还身负重伤,就这样定了吧。

其实蒂卡姆西并不是约翰逊杀死的,作为指挥官,他怎么会策马和敌人决斗?蒂卡姆西是在撤退中中弹而死,究竟是谁杀死了他,已经很难说了。

赢得了这场决定性胜利,哈瑞森成为当之无愧的英雄。

蒂卡姆西死后,腾思科瓦塔瓦想成为新的领袖,但印第安人不再相信他说的话了。蒂卡姆西一直活到1834年,余生没有什么作为。

蒂卡姆西虽死,但他的传奇直到1981年才结束,因为他留下一个诅咒。

泰晤士河之战同样直到1836年才结束。

1836年大选,杰克森按惯例不寻求第三届任期,支持副总统范布伦竞选总统。辉格党则采取群殴的方式,推出四名候选人,希望尽可能分散票源,使得谁也不过法定半数,最后由辉格党控制的国会选出总统来。

辉格党在田纳西成功地策反了杰克森的同党、参议员怀特,另外是来自南卡的参议员曼哥姆,由马塞诸塞来的参议员韦伯斯特控制新英格兰地区,西北地区就交付在家当地主的哈瑞森。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28 00:13:33

16. 性取向有问题

哈瑞森担任过各种公职,56岁的时候退休,在俄亥俄当起地主来了。这么多年哈瑞森没有发什么财,务农也不太在行,主要靠出版回忆录挣钱,辉格党找上门来,总统的位子对他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就欣然出山,
辉格党除了借用哈瑞森在西北地区的名气之外,还希望他能够拿下他的老家维吉尼亚,因此大力宣传哈瑞森的战争英雄背景,特别是在泰晤士河之战打死蒂卡姆西。这样一来,在辉格党的四名候选人中,哈瑞森的声望最高。
民主党也有对策,推出理查森•约翰逊这位老家同样是维吉尼亚的战争英雄来对付哈瑞森:你不是说打死蒂卡姆西吗?打死蒂卡姆西的是我!
最后群狼斗不过好虎,范布伦是伯尔之后的另一位政治竞选天才,不仅成功地帮杰克逊当选,而且成功地让自己当选,辉格党的策略功败垂成,因为哈瑞森没有拿下维吉尼亚,如果拿下了,范布伦就差一票,谁当总统就得由掌握国会的辉格党说了算了。
范布伦不差一票了,没想到约翰逊差了一票。
大选之后还有一个走过场投票程序,各位选举人分别投票选总统和副总统,因为是根据各州投票结果,这个程序只是照本宣科而已。先投票给总统候选人,和大选的结果一样,294张选举人票,范布伦获得170票,超过当选的法定票数148票,范布伦当选为总统。
之后投票选副总统,最后约翰逊得了147票,比法定票数少一票,和范布伦得票相比少了23票,这两位得票应该一样呀,这是怎么回事了。
维吉尼亚代表团弃权了,这样一来按第十二条宪法修正案由参议院选举副总统。
原因是约翰逊先生的性取向。
约翰逊的老爸是少年华盛顿的同行,干测绘的,有钱以后买地。从不善经营的亨利和麦迪逊等人手中贱买下良田而致富。约翰逊年青时候订过婚,但他老妈认为门不当户不对,女方的家财比不上他们家,千方百计让他毁婚,导致约翰逊产生逆反心理了,老爹一过世,他马上和家里的一个女奴好上了。这位叫朱丽亚的女奴是混血儿,但按本州法律也算奴隶。约翰逊把她当老婆,但法律不认可。
1833年朱丽亚病于霍乱,约翰逊马上把家里另外一名当老婆女奴。过几天这女奴跟别人私奔,约翰逊一怒之下叫执法部门把她抓了回来,拉到奴隶市场上拍卖了,然后把和她妹妹当老婆。
约翰逊一直非法娶黑人,让奴隶主们不满意,所以维吉尼亚代表才集体弃权,好在参议院中民主党占大多数,才没有再次出现正副总统分属不同党派的情况。
四年后,民主党内大多数人都不支持约翰逊,导致党大会没有推举出副总统候选人,只推选范布伦为总统候选人,谁当副总统到时候再说,约翰逊本人倒是忠心耿耿,主动参加竞选。
这一次,辉格党吸取教训,只推出哈瑞森,为了争取维吉尼亚,大会选举前参议员、维吉尼亚人约翰•泰勒为副总统候选人。
这一次,哈瑞森采取杰克森当年的办法,以战争英雄和平民代表的面目出面,将范布伦描述成富人的走狗,成功地赢得大选,这是杰佛逊之后在一次政坛变天,哈瑞森以68岁出任总统,这个总统年龄最大的记录直到140年后才被里根打破。
这140年就是蒂卡姆西诅咒的始终。

京虎子 发表于 2012-12-29 11:06:04

17. 老头开始,老头结束

1841年3月4日,哈瑞森就任美国第九任总统。这天华盛顿气候不好,下着雨,天气非常冷。就职典礼上,哈瑞森以战争英雄的姿态,不穿外衣,也不戴帽子,在雨中拿出讲稿,一念就是两个小时。
观礼台上的听众们冻得都快失去知觉了,他怎么写这么长呀?韦伯斯特说他的原稿不多不少正好10000个字,我还不容易才修改到8444个字。
哈瑞森念完后上马带队游行,回到白宫就病了,整整病了一个月,殉职了。过去出现过副总统殉职的,没想到总统还能殉职,而且殉职得如此之快。按法律,副总统泰勒成了第十位总统。
泰勒家就是哈瑞森家的克星,过去泰勒他爸击败哈瑞森他爸,成为维吉尼亚州长,这次泰勒捡了一个便宜。
蒂卡姆西和哈瑞森外加先知都死了,这段历史就如同尘烟了,可是过了90多年,突然又被翻出来。
因为有人总结了一下死在总统工作岗位的几个人的情况,发现了一个共同点:除了一个人外,他们都是在尾数是零的年份当选的,从另一方面统计,在尾数是零的年份当选的总统全死在工作岗位上了。
这种情况每20年出现一回。
第一位是哈瑞森,1840年当选,病死在任上。
20年后,1860年林肯当选,在任上遇刺身亡。
20年后,1880年加菲尔德,在任上遇刺身亡。
20年后,1900年麦金莱当选,在任上遇刺身亡。
20年后,1920年哈丁当选,病死在任上。
从哈瑞森开始,80年间无一例外,要说巧合也太玄了吧,于是有人认为蒂卡姆西临死前下了诅咒,从哈瑞森开始,每20年美国总统殉职一位。也有人说这诅咒是先知下的。甭管谁下的,这个缺心眼的诅咒就这么流传开了。
1940年,罗斯福当选,病死在任上。又应验了。
1960年,肯尼迪当选,在任上遇刺身亡。
这一下千真万确了,大家就等着看哪个不要命的敢在1980年竞选总统。
都这样了,1980年还一窝蜂地争当总统,共和党是在野的,打破脑袋后里根出线,民主党自然由现任总统卡特出马,本来心理负担就很重,还有多嘴的记者向卡特总统提问:总统先生,根据蒂卡姆西诅咒,这次当选的总统会死于任上,您怎么看?
卡特心说你这不是激我吗?只好做滚刀肉状:即使真有这种事,我也愿意工作到最后一天。       
最后这个为国家工作到最后一天的机会给了里根,里根还真不信什么叫诅咒,也真没想到还真有精神病来行刺总统,挨枪后才明白不敬神鬼的后果,只好多留一句玩笑吧:医生们,你们都是共和党吧?
那帮民主党医生心说这老东西临死前这是要找垫背的:总统先生您放心,今天我们全是共和党。
就靠这么一句,70多的里根居然大难不死,于是诅咒学家宣布,蒂卡姆西诅咒从一个老总统开始的,让一个更老的总统给破解了。
又过了20年,2000年大选,小布什和高尔这对冤家早就准备好了,一旦有人提到蒂卡姆西诅咒就大义凛然表现出上刀山下油锅的架势,没想到就是没人问。
蒂卡姆西则作为英雄名垂加拿大青史。
他的大印第安国的梦想是北美印第安人建国的唯一机会,如果先知没有在先知镇玩那套刀枪不入的把戏的话。

(完)

西楼客 发表于 2012-12-31 17:46:46

历史真是比任何小说都更精彩。只是可惜了蒂卡姆西,壮志未酬身先死。不过,即使活下来,估计也很难有所作为了吧。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美国逸事之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