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鉴 发表于 2012-10-2 08:48:04

大英帝国的崛起之七:争夺北美


“法国人在我们北美殖民地的野蛮行径史无前例,本应得到我麾下官兵最无情的报复。幸而不列颠人胸怀高尚的人道主义理想,恪守基督教慈悲为怀的教义。倘若你们对战胜我军依然心存幻想,拒绝以上条款继续顽抗,那么我军将按照惯例执行战争法则,为了粉碎敌人而不择手段。可怜的加拿大人将承受无以复加的耻辱,为了保护父老妻儿奋勇而徒劳地抗争以后,目睹家人在冬季的严寒和饥馑中丧生。”

--- 詹姆斯·沃尔夫将军《告加拿大人书》(1759年)


1759年2月16日,伦敦大雾弥漫,到处一片白茫茫。傍晚时分,一位腰挎军刀、一身戎装的年轻人昂首阔步走入国务大臣皮特的府邸。此人便是詹姆斯·沃尔夫(James Wolfe),皮特新近任命的英国远征军司令官,第二天便要率军启程,前往北美进攻魁北克。皮特邀请沃尔夫共进晚餐以壮行色,英王掌玺大臣坦普尔(Richard Grenville-Temple)席上作陪。

酒过三巡,醺醺然的沃尔夫听着两位重臣的恭维话,想着建功立业、青史留名的前景,不禁心潮澎湃,壮怀激烈,难以抑制胸中的冲动,突然起立拔出指挥刀,以刀柄猛击桌面,然后离席在客厅里走来走去,一面舞动军刀,一面抒发豪情壮志。两位年过半百的阁老早已习惯了上流社会的温文尔雅,那里见过这种阵势,不禁瞠目结舌,面面相觑。沃尔夫撒完了酒疯,鞠躬道别,扬长而去。直到沃尔夫马车的辘辘声消失在夜色里,皮特才回过神来,仰天长叹,对坦普尔说:“上帝啊,我怎么把国家和内阁的命运交给这么一个人!”

这件事情很快在内阁里传开。纽卡斯尔素来与皮特不和,得知此事乘机在乔治二世面前进谗言,说皮特提拔了一个疯子当将军。乔治二世笑道:“倘若他真的疯了,我希望他去咬我的某些将军们。”

跨海远征魁北克并不是沃尔夫心仪的差遣。北美战场遥远陌生,危机四伏;英军劳师袭远,困难重重。沃尔夫的体质很弱,疾病缠身,最怕漫长的海上旅程,去年远征路易斯堡时身体几乎垮掉。已过而立之年的沃尔夫开始渴望家庭生活,爱上了巴贝多斯前总督罗瑟尔的女儿凯瑟琳,不久前正式求婚,得到凯瑟琳赠送的一帧肖像,双方已在商量婚期。此时沃尔夫最大的愿望莫过于携着妻子回到肯特郡的家乡,过几年平静的家庭生活。

沃尔夫准备出征,向亲友道别,在忙碌中度过了启程前的最后几天。沃尔夫的父亲年过七旬,母亲身体欠佳,让他很是不安。两位老人也对沃尔夫的跨海远征倍感牵挂,双方都意识到重逢的机会渺茫,此刻颇有生离死别的凄凉。沃尔夫给母亲的信中倾述:“作为职业军人,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为国效力的机会,因此将自己投入美洲的战场。我知道海上旅程将威胁我的生命,而我的体质将彻底毁掉。我只祈祷,自己做好准备面对无人能够逃脱的命运,最后的时刻来临时能够保持尊严坦然赴死。”

沃尔夫的祈祷全都得到了回应。他未能活着回到祖国,而作为“魁北克征服者”载入史册;他的青铜雕像至今矗立在伦敦格林威治公园,接受各国人民的瞻仰;本杰明·韦斯特创作的油画《沃尔夫将军之死》驰名世界,画中将他描绘得如同殉难之后的耶稣;魁北克的陷落葬送了法国的北美殖民地,而加拿大时至今日依然奉英国女王为元首。



魔术师 发表于 2012-10-2 10:48:32

沙发啊,哈哈哈,沙发!{:191:}{:191:}

李根 发表于 2012-10-2 13:13:30

哇哈,又有新系列看啦!!!

{:187:}{:187:}{:187:}

史鉴 发表于 2012-10-7 09:45:45


1. 失乐园

1492年,当哥伦布在佛罗里达海外的巴哈马群岛登陆时,北美洲的土著人口大约有五百万人。这些被欧洲殖民者称为“印第安人”的北美土著依然停留在石器时代,他们的生活水准却并不是现代人想象得那样粗鄙和简陋。

早期欧洲殖民者惊叹于北美的物产丰富和印第安部落的衣食无缺。野外的猎物很多,印第安人可以轻而易举地猎取野鸡、驯鹿、麋鹿和野牛。1636年,一位居住在圣劳伦斯河谷的法国耶稣会教士写道:“河里充斥着鲛鱼、鲱鱼、三文鱼、梭子鱼、以及鲤鱼,某些湖畔居住的人可以一年四季吃鱼过活。今年夏天有些法国人在河里捕到三、四尺长的鲱鱼,四、五尺长的鲛鱼,各种鱼类真是取之不尽。”


1585年英国殖民者描绘的印第安村庄

只有少数北方印第安人纯粹依靠打猎采集为生,绝大多数印第安部落还从事相当发达的农业生产。印第安人发展了俗称“三姐妹”的匹配种植法,将玉米、西葫芦和爬藤豆类种在一起,三种作物互利互惠,产量很高。印第安人绝不过度采集和猎取,他们的生活方式对环境影响很小。这并不是因为印第安人道德高尚,而是他们的社会自给自足,剩余产品没有半点用处。欧洲人非常鄙视印第安人不追求财富和产业,认为他们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然而早期欧洲殖民者的记载表明,印第安人普遍比欧洲人更健康,身材更高大,近现代的考古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这是因为印第安社会鼓励分享,鄙视自私自利,虽然没有富豪,但极少有人饿肚子。

北美印第安人的技术相当简单实用。虽然铜饰、金饰屡见不鲜,印第安人没有值得一提的冶金技术,战斧、矛头、箭头和刀具都是石制品。烧制的陶器做炊具,编制的篮筐用来装东西。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印第安部落没有掌握纺织技术,依然以兽皮遮体。印第安人的某些产品工艺水平很高,比如桦皮独木舟,不但非常轻巧,速度还很快;印第安人用木头和草垫建造的棚屋和长屋,不但冬暖夏凉通风良好,还易于拆卸运输。

印第安社会不是伊甸园,战争和杀戮是生活的常态。印第安战争极少以吞并土地或垄断商路为目的,绝大多数是为了复仇。因此印第安战争通常短暂,也不十分血腥。如果一个部落遭遇入侵,丧失了生命财产,受害人家属便会组织战斗队前去报仇,参加纯属自愿,但畏缩不前会让所有的人看不起。战斗队的行动诡秘,目的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抓一两个人,割几块头皮,然后全师而退。俘虏通常要面临酷刑处死的悲惨命运,倘若能坦然赴死、昂首不屈,便能赢得征服者的敬佩,其事迹成为不朽的歌谣世代相传。如果受害人家属需要劳动力,俘虏便能逃过一死,成为奴隶。印第安社会里,男子的威望完全取决于武功,因此年轻一代为了出人头地往往挑弄是非,轻起战端,延续着冤冤相报的怪圈。


印第安战斗队准备出征

早期欧洲殖民者几乎异口同声地指责印第安人是野蛮残忍,嗜杀成性。印第安人的战争习俗确有野蛮之处,但绝对谈不上嗜杀成性。事实上英法争夺北美期间,双方都经常抱怨印第安盟友往往抓几个俘虏、割几块头皮以后就心满意足撤出战斗。新英格兰的一个民兵连长讥讽印第安人自称凶悍,却“打七年仗都杀不了七个人。”罗德岛的创始人罗杰·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承认,印第安战争的血腥和毁灭程度要远远低于残酷的欧洲战争。

印第安人广为流传的野蛮行径,其一是吃俘虏,其二是割头皮。北美印第安部落没有吃人的习俗,吃俘虏的做法仅限于某些印第安部落,史料记载也不多见,然而这种事情太过骇人听闻,让欧洲人传得沸沸扬扬,似乎印第安人都是食人族。割头皮倒是证据确凿的印第安习俗。头皮是趋之若鹜的战利品,部落首领往往身上挂满头皮,以显示自己的神武。英法殖民战争时期,割头皮一时成为风尚,双方都明码标价收购头皮,连欧洲殖民者也染上了这个恶习,并且乐此不疲。


欧洲殖民者描绘的易洛魁人割头皮的场景

很多欧洲思想家盛赞印第安社会,认为他们简单、平等的生活方式代表人类文明史上早已消逝的“黄金时代”。不幸的是,欧洲殖民者给印第安人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第一个欧洲殖民者踏足北美大陆以后的一百年间,印第安人口锐减百分之八十,许多部落惨遭灭绝。1586年,英国派到北卡罗莱纳的探险队记载:“这里的人开始迅速死去,疾病如此怪异,他们既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不知道如何救治。这是部落里的老人从来没有见过的灾难。” 1632年,新英格兰的某商人记述了一个渺无人烟的印第安村庄,死尸或横卧道路,或在棚屋里腐烂。“这个曾经熙熙攘攘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一个活人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情。”

印第安人无法理解这样的灭顶之灾,于是归咎于欧洲人的巫术。新法兰西的传教士因此经常被印第安部落杀害。其实罪魁祸首是细菌。印第安人一万五千年前迁移到北美大陆,对欧洲人携带的病菌没有抵抗力。肆虐印第安部落的病菌包括天花、流感、鼠疫、肺炎、伤寒等等,一旦流传往往要杀死一半以上的人口。而欧洲人交易的货物携带病菌,将死神从沿海带到内地。印第安社会里老人是传承文化的纽带,瘟疫爆发时最先丧命的是老人和孩子,因此幸存下来的印第安人往往成为文化孤儿,茫然无所依,不得不沦为欧洲殖民者的附庸。

欧洲殖民者最初是通过贸易和印第安人交流。欧洲商品对印第安人有莫大的吸引力,一旦用上了便欲罢不能。这是文明落差导致的必然结果。无论是打猎还是战争,金属刀斧、矛尖和箭簇的杀伤效果远远高于石制品。欧洲的生活用品也远胜印第安土产,陶器的加热效果无法和铁锅相比,欧洲纺织品的质地和颜色都让印第安人叹为观止。印第安人对欧洲商品的热爱体现了追求生活舒适的人类本性。

对印第安社会破坏性最大的欧洲货莫过于烈酒。殖民时代以前北美印第安人不知酒为何物。欧洲商人带来的朗姆酒和白兰地很快成为畅销品。然而印第安人的身体没有分解酒精的能力,往往导致可怕的后果。一个法国耶稣会传教士记载:“印第安男人平素温顺谦和,醉酒以后却变成疯狂的野兽。他们扭打到一起,互相捅刀子,撕扯对方。很多人的耳朵和鼻子都残缺不全。” 欧洲商人卖酒到印第安部落以后,第二天早晨离去时往往看到男男女女横尸路旁,不是因为酒精中毒就是因为互相残杀。部落首领和欧洲传教士都呼吁禁止烈酒贸易,然而唯利是图的欧洲商人无孔不入,防不胜防。

火器对印第安社会的影响极为深远。此前印第安部落之间的实力均衡完全被火器颠覆,率先装备火枪的部落往往取得压倒优势,迫使其他部落纷纷效仿,购置火枪。到十七世纪末,火枪成为北美印第安部落的生活必需品,在打猎和战争中普遍使用。然而印第安部落没有能力生产火药和弹丸,或者维修枪支,只能依赖欧洲商人的供给。这种依赖性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为了取得足够的兽皮换取火枪和火药,印第安人改变了持续万年的生活方式,疯狂猎取出产皮毛的兽类。十七世纪中期,印第安部落之间为了争夺皮毛产地爆发大规模战争,史称“河狸战争”(Beaver Wars)。由荷兰人武装起来的易洛魁人入侵俄亥俄谷地,再将休伦人赶出了世代居住的乔治亚湾地区。1700年,新英格兰和纽约州的河狸已经灭绝,鹿都成了濒危动物。

十七世纪英法殖民者大规模登陆北美时,印第安人依然生活在星罗棋布的小村庄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部落是主要的社会组织形式,虽然某些部落联盟发展了一定的政治构架。印第安人缺乏民族认同感,没有近似欧洲的君主制和国家政体,联盟领袖的权力非常不稳固,政令往往出不了自己的部落。印第安人的一盘散沙和欧洲殖民者的组织纪律性形成鲜明对比,因此在竞争中往往落于下风。面对欧洲殖民者的步步紧逼,印第安人被迫联合起来,涌现出一批领袖人物。十八世纪初的风云人物布里姆斯(Brims)是克里克部落酋长,擅长以夷制夷的外交手腕。他的继承人麦琪尔弗雷(Alexander McGillvray),父亲是欧洲商人,母亲是印第安人,周旋于两个世界之间而游刃有余。渥太华酋长庞蒂亚克(Pontiac)则代表本土文化,他联合众多印第安部落揭竿而起,试图将白人赶出北美。

欧洲殖民者和北美印第安人从一开始就谋求相互的军事支援。法国殖民者曾经帮助圣劳伦斯河谷的印第安部落抗击易洛魁人的入侵,而南方的印第安部落酋长波瓦坦为了谋求地区霸权,不惜向詹姆斯敦的英国人借兵。欧洲殖民者在北美的历次战争中,印第安人都扮演了马前卒的角色。随着英法两国在北美的冲突不断升级,印第安各部落面临着何去何从的历史性抉择。

此时的印第安人早已不是文明世界以外的野蛮人,他们的先辈已经和欧洲殖民者周旋了一个半世纪,无论生活习惯还是价值观念都深受欧洲人影响。在北美东部,欧洲人定居点和印第安村庄犬牙交错,互为邻里,几乎每一个殖民者城镇都有固定的印第安盟友,几乎每一个印第安村庄都能见到常来常往的欧洲商人。印第安部落酋长们挑选阵营的决策基于非常现实的利益考虑,期间不乏背信弃义,改换门庭。可惜在英法战争前夕磨刀霍霍,准备自相残杀的印第安人,没有认识到一个残酷的事实:在这场欧洲殖民者的对决中,无论那一边胜利,印第安人都注定是输家,最终难逃背井离乡、流落天涯的悲惨命运。


一无所之 发表于 2012-10-7 09:57:08

史鉴 发表于 2012-10-7 09: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 失乐园

1492年,当哥伦布在佛罗里达海外的巴哈马群岛登陆时,北美洲的土著人口大约有五百万人。这些被 ...

想不到酒还有这么大的威力啊~~~

花间喝道 发表于 2012-10-7 11:14:10

一无所之 发表于 2012-10-7 0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不到酒还有这么大的威力啊~~~

印弟安人身体估计也像东亚人种一样缺乏分解酒精的一种酶这种酶欧洲人普遍都有

橡树村 发表于 2012-10-7 14:51:12

一无所之 发表于 2012-10-7 0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不到酒还有这么大的威力啊~~~

酒是殖民者的好工具呀,在非洲也类似。

ccqi 发表于 2012-10-7 16:02:31

橡树村 发表于 2012-10-7 14: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酒是殖民者的好工具呀,在非洲也类似。

怪事 当地人怎么不能发现酒这个东西呢?

橡树村 发表于 2012-10-7 16:10:34

ccqi 发表于 2012-10-7 16: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怪事 当地人怎么不能发现酒这个东西呢?

人类酿酒的历史是很悠久的,但是掌握了蒸馏技术的却很少。精馏酒的酒精含量要高太多了,更容易上瘾,更容易喝醉。原始部落自己酿造的酒精含量很低,量也少。

晨池 发表于 2012-10-7 21:36:54

橡树村 发表于 2012-10-7 16:1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类酿酒的历史是很悠久的,但是掌握了蒸馏技术的却很少。精馏酒的酒精含量要高太多了,更容易上瘾,更容易喝醉。原始部落自己酿造的酒精含量很低,量也少。

我觉得低度数的酒精饮料更好喝,太高度数的太辣了,一点也不好喝,比如我觉得广东出产的一种菠萝啤酒的酒精度数只有0。4度,就比啤酒好喝,至于二锅头这样高度数的我就觉得一点也不好喝,兑可乐到2度左右就好喝多了。当然有一个例外是五粮液,我喝过一次那东西真好喝,可乐和五粮液,广东靓汤中间,我一定和五粮液。
是我的基因有问题吗?我喝酒脸红的特别快,而且喝多了容易吐,好像是说这样的基因有问题缺乏某种酶吧,那我们这样的岂不是永远也尝不到酒精的美味了?真可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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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8 02:00:29

晨池 发表于 2012-10-7 08: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我的基因有问题吗?我喝酒脸红的特别快,而且喝多了容易吐,好像是说这样的基因有问题缺乏某种酶吧 ...
乙醛脱氢酶2。。。 基因问题,没有办法。。。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2-10-8 02:29:35

晨池 发表于 2012-10-7 2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低度数的酒精饮料更好喝,太高度数的太辣了,一点也不好喝,比如我觉得广东出产的一种菠萝啤酒的酒 ...

我也缺这种酶,但是我知道酒的美妙之处,虽然我不能多喝。其实就是习惯,喝多了你舌头的忍受力和辨别力就增强了。
我就问你一个问题,你喝啤酒是不是苦的?如果是,那么就是连啤酒都没入门,喝多几次就行了。

橡树村 发表于 2012-10-8 03:00:32

晨池 发表于 2012-10-7 2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低度数的酒精饮料更好喝,太高度数的太辣了,一点也不好喝,比如我觉得广东出产的一种菠萝啤酒的酒 ...

原始时代的低度酒味道其实真不咋样。现代的食品加工工艺已经可以把口味调得非常好。我尝过非洲原始工艺的自酿啤酒,那个味道可真的不敢恭维。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8 09:41:14

拜读了。谢谢!

晨池 发表于 2012-10-9 00:11:25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8 02: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乙醛脱氢酶2。。。 基因问题,没有办法。。。

我爸爸也是这样,不知道我爷爷怎么样,看来我们家从老到小,子子孙孙。。。都与酒精无缘了
{:198:}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9 00:17:16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2-10-7 13: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缺这种酶,但是我知道酒的美妙之处,虽然我不能多喝。其实就是习惯,喝多了你舌头的忍受力和辨别力就 ...

Better not。。。 有这种基因缺陷的人,身体无法完全降解乙醛 -- 甚至完全不能降解,所以会遭受更大的危害。。。 乙醛可是很著名的癌细胞诱导剂。。。 有统计表明不能喝的人硬着头皮喝,罹患食道癌的几率要高于别人。。。

不能喝就别喝了。。。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9 00:24:00

晨池 发表于 2012-10-8 1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爸爸也是这样,不知道我爷爷怎么样,看来我们家从老到小,子子孙孙。。。都与酒精无缘了
...

可以娶个能喝的老婆,改善一下嘛。。。 {:190:}

晨池 发表于 2012-10-9 00:43:12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2-10-8 02: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缺这种酶,但是我知道酒的美妙之处,虽然我不能多喝。其实就是习惯,喝多了你舌头的忍受力和辨别力就 ...

好像不是苦的,我要下次喝啤酒的时候确认一下,哈哈。我记得喝菠萝啤的时候,麦芽味很香,但是啤酒的似乎很淡

晨池 发表于 2012-10-9 00:54:44

橡树村 发表于 2012-10-8 0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原始时代的低度酒味道其实真不咋样。现代的食品加工工艺已经可以把口味调得非常好。我尝过非洲原始工艺的 ...

我一直以为啤酒是酿造好了以后用工业方式加入二氧化碳呢,原始部落的不知道有没有米酒,米酒很好喝呀

橡树村 发表于 2012-10-9 00:57:59

晨池 发表于 2012-10-9 0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一直以为啤酒是酿造好了以后用工业方式加入二氧化碳呢,原始部落的不知道有没有米酒,米酒很好喝呀 ...

加压肯定是现代工艺了。现代工艺的啤酒不过才两百来年。

广义上,不经过精馏的酒都叫做啤酒。我尝过的是高粱酒。

南非似乎没有米酒。似乎没有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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