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4 23:55:20

本帖最后由 MaverickZ 于 2021-4-14 23:59 编辑

MacArthur 发表于 2021-4-14 23:31
“为盒子本身有问题而自杀”不会

因为盒子本身有问题,而导致被罚款,而且绝无可能申诉成功,而自杀 -...

不要混淆货运车辆监管问题和北斗技术还有北斗产业链问题.

老福 发表于 2021-4-15 00:26:37

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4 23:01
1, 盒子本身有问题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不过为这个而自杀? 正常人一般不会. 正常应该是谁卖的或者谁装的找 ...

我就是想知道一些事实:(1)与此事直接有关的北斗盒子有没有问题? (2) 涉事盒子不在线的原因到底是什么?(3)这个品牌的盒子质量怎么样,故障率?(4)全行业类似北斗盒子的质量,故障率?

我觉得这是读者对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可惜没有。官方的调查不需要回答(3)和(4),但也直接回避了(1)和(2)。

老福 发表于 2021-4-15 00:38:53

石工 发表于 2021-4-14 23:31
建议读一读这一篇,那个北斗盒子可能已经进入不可说的神秘世界了。

金德强到底死在谁手上?


读了你的链接文章,两点收获:

(1) 交通部数据(2020)说北斗盒子抽检合格率约70.4%, 对照2017年:94.1%, 2018年:97.6%(无2019年数据)。

(2) "2018年12月4日,中XX路宣布完成7亿元A轮融资,由蚂蚁X服领投、北京X联网产业发展基金跟投。拿到融资后,蚂蚁等集团就开始对中XX路有了利润率的要求。于是,中XX路将收费方式转变为查询服务费每条5毛钱,这样一来原先很多监管平台的预交费用就不够了,数据也就转发不过去。很多地方执法人员发现没有定位数据,于是就选择了罚款。"

(2) 是一个很严肃的暗示,但涉事盒子不在线到底是不是(2)的原因?

石工 发表于 2021-4-15 00:41:27

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4 23:52
这设备用北斗还是gps没任何区别, 这事就不是北斗的事情.
北斗接收机芯片上满大街的货架货, 而且貌似都是 ...

我一直说的是“北斗产业链”,你一直说的是“北斗”。

好不容易整出一个好东西,不好好维护信誉,却一哄而上肆意蹭热度薅羊毛,都想分一杯羹。搞北斗的科研人员也未必想看到自己的东西被这样糟蹋。

北斗的概念被滥用,首先是官方搞捆绑的结果。随手找一篇就是
“交通运输部:逐步推动北斗系统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全面应用”
http://finance.people.com.cn/fund/n1/2020/0623/c1004-31757188.html

按你的说法,这里除了一块芯片,大多数都和北斗无关,那干脆叫定位系统得了,为什么交通部、人民日报都来蹭“北斗”,搞到老百姓一张嘴就是“北斗”,出了事当然是说“北斗系统”出事了。这个时候再来纠正说北斗系统不是北斗,岂不是有点晚了。

做好一个牌子不容易,做砸一个牌子很容易,尤其是一帮各怀鬼胎的混蛋在搞事,只可惜了在认真做事的那些人。

晨枫 发表于 2021-4-15 01:02:32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21-4-14 09:53
感谢沧州响马这么一手的材料。我贴子里说“想抽违规司机耳光”的话,就是比喻,你别误会啊。

...

卡车、建筑、餐饮、农业……哪一个不是弱势行业?但因为弱势,所以卡车行业不管交规,建筑行业用豆腐渣糊弄人,餐饮行业做明矾油条、用地沟油,农业用各种歪门邪道使得果蔬鱼肉看起来新鲜,这到底是保护和同情弱势,还是全民自杀?

晨枫 发表于 2021-4-15 01:24:41

石工 发表于 2021-4-14 09:31
建议读一读这一篇,那个北斗盒子可能已经进入不可说的神秘世界了。

金德强到底死在谁手上?


这节奏带得妙啊。

你要质疑为什么治超站10分钟都没人管没人问金司机,那不妨也质疑一下金司机为什么要到治超站来喝农药。金司机不幸亡故,但要是救过来了,治超站是是不是应该继续罚,恐怕这才是关键。

至于“不可说”,有什么不可说的?无非有人看到中交兴路独霸市场,想拆分市场,分一杯羹。这能解决什么问题?拆分后的运营公司是联网吗?那还是事实垄断。不联网,跨省运输交几份钱,你想多少金司机服药?

中交兴路出售数据是商业行为,要是违法,重罚,就像罚阿里一样;要是合法,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个人认为,只要中交兴路不选择性出售数据,这就不违反反垄断法,至于出售数据本身是不是违法,我不懂,希望有懂的人来说说。

老福 发表于 2021-4-15 02:39:40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要罚2000元,那只可能“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了。不知有没有新闻报道或官方调查证实司机“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

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5 03:12:15

老福 发表于 2021-4-15 00:26
我就是想知道一些事实:(1)与此事直接有关的北斗盒子有没有问题? (2) 涉事盒子不在线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

你的问题在这里不可能有答案,财经也是不可能给你的

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5 03:14:39

老福 发表于 2021-4-15 02:3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 ...

我前面说了,这事大概率是司机弄坏或者对监控设备做了手脚, 因为里面有巨大利益。

MacArthur 发表于 2021-4-15 03:14:45

本帖最后由 MacArthur 于 2021-4-14 14:18 编辑

老福 发表于 2021-4-14 13:3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 ...
这篇文章提供了另外一个可能的解释:http://www.aswetalk.net/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2294&extra=page%3D1

更想不到的是,2018年后因被蚂蚁金服集团等投资后有了对利润率的要求,中交兴路将收费方式转变为每条5毛钱查询服务费后,很多监管平台的预交费用就不够了,数据就转发不过去了。执法站人员在电脑上一查,没有发现定位数据啊,罚款!

这个“掉线” 问题不要只盯着北斗信号说事儿。。。 这么复杂的一套数据记录流程下来,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有可能导致司机被罚。

但是对于司机来说,他又咋能知道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呢?

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5 03:48:05

本帖最后由 MaverickZ 于 2021-4-15 04:01 编辑

MacArthur 发表于 2021-4-15 03:14
这篇文章提供了另外一个可能的解释:http://www.aswetalk.net/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2294&e ...

查不到信息和无法查询不是一回事。
亏本生意没人做,杀人买卖有人干一样。
财经这么故意挑事相当大概率就是有人盯上了这块肥肉,要来分一口。
没利益,不能推墙的新闻是不会在财经上出现的。
你贴的文章更是证明了有很多人看上了这块肉, 人血馒头。

不管谁去管,严管大货车司机超速,超载,闯红灯,疲劳驾驶等, 本人坚决支持。
前面那个故意破坏定位装置才罚2k, 这金额太少。
那些因为货车超速, 超载, 闯红灯,疲劳驾驶出事故而死亡的无辜路人也是人, 也是一条条鲜活的人命。
多了解一下国内这些大货车司机吧, 宁可加油门加速把人弄死也绝不让人伤着离开可不仅仅是玩笑。
家里有比较近的亲戚就是开运输公司的,几年前就因为一起意外交通伤人事故, 这位亲戚和他自己亲兄弟闹到再也不来往,细节不方便说, 反正我很庆幸无辜路人的人命保住了。

本人就是货车超速和疲劳驾驶直接受害人, 结婚酒席当天坐婚车里被大货车拦腰撞出公路, 幸好运气极好,我和司机都没事。 结婚酒席改丧葬, 我找谁说理去?

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5 03:52:33

石工 发表于 2021-4-15 00:41
我一直说的是“北斗产业链”,你一直说的是“北斗”。

好不容易整出一个好东西,不好好维护信誉,却一哄 ...

原来只要不顺着财经的话说就是斗士, 财经言论不得质疑.
我倒希望我有超能力把财经的人全埋坑里.
so, 你高兴就好。

晨枫 发表于 2021-4-15 04:05:31

MacArthur 发表于 2021-4-14 13:14
这篇文章提供了另外一个可能的解释:http://www.aswetalk.net/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2294&e ...

高度怀疑这只是作者的想象。

查询费是针对商业查询的,像保险公司。执法机构的查询属于运营平台的日常运作,不可能收费。或者监管平台只需要交一个flat fee而不需要按查询次数交费。

石工 发表于 2021-4-15 04:10:54

MacArthur 发表于 2021-4-15 03:14
这篇文章提供了另外一个可能的解释:http://www.aswetalk.net/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2294&e ...

洪广玉的这篇已经在微信上被封口了,我转的那篇是在这个基础上删掉了敏感词,还能存活一下。

就靠后面操盘的力度了,洪广玉被社会性死亡也不是不可能。

https://weibo.com/p/1005051309428045/home?from=page_100505&mod=TAB&is_all=1#place

他的微博,满满全是干货,打人不打脸只扒皮,太狠了。

MacArthur 发表于 2021-4-15 04:19:05

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4 14:48
查不到信息和无法查询不是一回事...
对于司机来说,反正结果都是一个挨罚,就是一回事。

对于货车司机要严管当然同意,但是打着“严管”的名目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罚,则是另外一回事了。就像当年“严打”一样,整治社会治安好不好啊?当然好,人人拍手称快嘛。。。 但是在“严打”的名目下,枉杀了多少人,有数吗?

对于你的亲身经历,表示同情。但是对于被冤枉的司机来说,明明每个月交着份儿钱,那破玩意儿灯也亮着,可就是说他“掉线”。。。 他又能找谁说理去? 你的经历并不能证明司机就个个该死呵

MacArthur 发表于 2021-4-15 04:20:18

石工 发表于 2021-4-14 15:10
洪广玉的这篇已经在微信上被封口了,我转的那篇是在这个基础上删掉了敏感词,还能存活一下。

就靠后面操 ...

这么快就被封杀了?得亏我手快。。。
{:187:}

老福 发表于 2021-4-15 04:44:30

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5 03:14
我前面说了,这事大概率是司机弄坏或者对监控设备做了手脚, 因为里面有巨大利益。 ...

大概率也只是概率而已,不能据此做严肃的判断。

老福 发表于 2021-4-15 04:46:45

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5 03:12
你的问题在这里不可能有答案,财经也是不可能给你的

我只是希望无论新闻报道也好,官方调查也罢,尽一点基本的责任。这不是多高的要求。

晨枫 发表于 2021-4-15 05:05:54

MacArthur 发表于 2021-4-14 14:19
对于司机来说,反正结果都是一个挨罚,就是一回事。

对于货车司机要严管当然同意,但是打着“严管”的名 ...

“公安部:交警处罚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

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21_04_14_587490.shtml

有问题就要解决,不能因为有一个问题就否认另一个问题的存在和严重性。

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5 05:28:46

本帖最后由 MaverickZ 于 2021-4-15 16:10 编辑

MacArthur 发表于 2021-4-15 04:19
对于司机来说,反正结果都是一个挨罚,就是一回事。

对于货车司机要严管当然同意,但是打着“严管”的名 ...

那点罚款金额远远起不到多大作用。
就像驾照买分卖分一样,本人坚决支持入刑法。
不要被白左带骗了,任何制度都会有漏洞, 再完美的制度也会被人钻空子, so?
以点带面,以偏概全是最典型的带节奏, 等着看这件事后续吧。
资本的人血馒头已经端上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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