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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抱朴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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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财产权限制女性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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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2-3 22:30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金丹

    41#
    发表于 2013-10-22 11:18:40 | 只看该作者
    晨池 发表于 2013-10-21 16:15
    ' t% d' H3 A9 E3 X8 l4 B2 ~这样的事情,即使是现在,在农村还是挺多的,在城市也许还有。我就见到过,当时很奇怪为什么?凭什么?今 ...
    + K) q8 _6 c2 B! R. P, O
    农村继承问题很多还是传子不传女。  B" |( I0 ?' ]: {5 O" {
    我老妗前年留遗产,说是房子2子2女平分。2个姨姨说不要,说是按老习俗,哪有姑娘拿娘家遗产的,留给哥哥弟弟吧。2个舅舅说,我们都在外地,生活还不错,房子留给姐姐妹妹吧。0 p$ H% |1 o, `* K1 o4 I* W
    但是的确有很多不成器的东西,兄弟姊妹之间争遗产撕破脸。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4 天前
  • 签到天数: 805 天

    [LV.10]大乘

    42#
    发表于 2013-10-22 12:10:46 | 只看该作者
    这段时间在看《世界,一部历史》,里面有许多有关女性权力,在希腊文化里,女性是没有权利的,就是家庭的附属品,反倒是伊期兰教义下的女性是有自己个人的地位的和财产权的。等到欧洲蛮族占领了欧洲之初,女性的地位起落之后,变的更低下,直到近代战争之中死掉的男性公民太多,留下了太多遗属,才开放了女性拥有继承的权力,所谓西方女性的文明也是从那时开始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43#
    发表于 2013-10-22 13:20:18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3-10-22 00:30
    & X) J# E) m9 E8 G3 l. P& S听说加纳是个反例,女人普遍受教育程度较高,当家作主。。。 村长给说说?- c7 U% u* r& b3 O+ B2 N
    ...
    ; M3 A$ w+ U- C1 ^3 z, b7 k
    我一个同事的老婆就是加纳姑娘,是他在加纳做项目的时候认识的。她是某个部落的孩子,在订婚礼上,他要问遍她所有的男性亲戚,如果有一个说不行,这个婚就结不得。他大概送了好几大千美元的聘礼,才把这个丫头娶到手。
    . c! H) m# A9 e! a( L" h+ }! M7 y' y! l" f, V
    其实她老婆在加纳的时候,也是有工作的,替一个英国的房地产公司管理公寓,工资很高。她要资助她的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上学。她妹妹是学护士的。他弟弟不知道学什么。( D2 h4 p8 x! u& A' M% w
    2 w4 A/ _- e/ t8 U
    我同事说,加纳的结婚证书有一栏,是传统婚姻还是西式婚姻。他一开始没看懂,问他老婆是啥意思。他老婆啥也没说,就替他勾了西式的。后来他才知道,传统婚姻就是多妻制。) t2 I" i: _. |# ^- L" [! ^) }

    点评

    hahahahaha  发表于 2013-10-22 18:51
    是后来知道真相后悔的不行么,哈哈  发表于 2013-10-22 14:43
  • TA的每日心情

    2020-11-20 06:24
  • 签到天数: 1618 天

    [LV.Master]无

    44#
    发表于 2013-10-22 18:05:06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3-10-22 05:54
    $ B* {7 `/ Q8 x- f) @/ ?这个也未必是男尊女卑。。。
    - @0 k) x$ r9 Y2 R0 F3 [/ R大学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班上男生拿着被子就过来了,希望女生帮忙给缝一下 ...

    1 Z& ^* D" W( o9 Y$ f$ g. O当年我没少给同学补衣服和打领带。

    点评

    夷?你~怎么和我表哥一个路数?你们技校的传统?  发表于 2013-10-23 04:01

    该用户从未签到

    45#
    发表于 2013-10-22 18:31:56 | 只看该作者
    李根 发表于 2013-10-22 10:47 , h; }- L6 |3 A! t- D! a% M
    搞好交通,接上网线,把这些妇女都给解放咯

    $ l8 X+ U0 c$ ^% C" ^漏了一句放去女生宿舍培训一下~~~~

    点评

    +1T  发表于 2013-10-22 22:19

    该用户从未签到

    46#
    发表于 2013-10-22 23:33:37 | 只看该作者
    橡树村 发表于 2013-10-21 22:31 6 _! S4 F, e2 X- l( J' m/ y& z; G
    女性继承权到现在仍然没有完全贯彻。我家领导的老家,女性仍然在实践中排除在继承之外,那都是儿子的,虽然 ...
    : q6 b6 b7 h6 ^, E
    当地风俗的确有继承传男不传女的,当地的村干部作仲裁,会尊重这种风俗,如果闹上法庭,则完全按现代章程办事。不过,在农村,现代章程的普及率很低。

    该用户从未签到

    47#
    发表于 2013-10-22 23:39:05 | 只看该作者
    娘舅,说起来,说句话叫“揍后家”。意思是出嫁的女儿在夫家受到欺负,娘家一方,特别是娘舅,是要出头的,否则,是丢脸的事儿。
    # E* g- G- z4 c7 M5 w+ n! k" B, M8 _另外,似乎,舅舅的地位,一直很高,被喻为泰山。外侄的婚照娶,母舅是必须在尊位的。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28 12:53
  • 签到天数: 46 天

    [LV.5]元婴

    48#
    发表于 2013-10-23 02:11:13 | 只看该作者
    抱朴仙人 发表于 2013-10-21 23:09
    5 }. F* ~9 e' R1 n: ^& j! L这个呀,比如金大中有三个儿子,可是民主党还是老太太接掌

    2 @- r, ]+ s2 Z2 [7 t老太太也算遗产托管人,如果三个儿子没有特别出色的,或者能力相差不大,可能就在下一代里选择了。

    点评

    +1  发表于 2013-10-23 03:10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49#
    发表于 2013-10-23 03:35:48 | 只看该作者
    参与一下吧。
    ) W/ H: y1 M" B' F2 u  s2 L+ a& @) d4 J/ z! n
    诰命夫人不是公务员,那个只是荣衔而已,没有实际职务与薪水的。但是能得到这个的,多半是由于自己的儿子或者丈夫出息了,做了大官,自己当然也就跟着生活好起来,但是按照儒家的三从四德说法,还是要依附于自己的丈夫或者儿子的。
    , v# H2 B5 [; q+ ~. m% i+ |* P! E: S& x2 r; j) H4 O4 g
    另外,古代妇女是否出头露面是看年代的,在程朱理学流行以前,没有这方面的限制,特别是北方地区。之后也只是官宦人家限制比较严,穷人家为了活命什么都可以做,女人出头露面算的了什么?至于戏曲小说类,很多都是明清及其以后的产物,不能用来说以前也是这样的。

    点评

    多谢多谢!  发表于 2013-10-23 05:13

    该用户从未签到

    50#
    发表于 2013-10-29 03:59:12 | 只看该作者
    以典妻而论,不但不能占有处分财产,自己就是财产哈

    该用户从未签到

    51#
    发表于 2013-10-29 09:55:41 | 只看该作者
    duanjian 发表于 2013-10-21 17:37   T3 I# o2 ~/ g0 a1 I: Q6 h7 A
    听家里长辈说过,过去我们那里有这样的风俗:家里老娘去世后,出殡之前,儿子们跪在地上,舅舅们盘腿坐在炕 ...
    2 J0 H  Z0 E6 \+ g: U
    没错,是有这说法!。) S. u- m6 p$ ?$ L
    是我妈在天有灵心疼我们,没给舅舅们机会闹。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52#
    发表于 2013-10-29 17:02:21 | 只看该作者
    橡树村 发表于 2013-10-21 22:16 0 V& e% }9 n: H1 `
    南非虽然有戏称家里领导是财政部长,不过这只是在中上中产圈,也就是基本上受过良好教育,收入不错的人群里 ...

    6 y( G4 g  x$ M% o1 J你说的都是黑人吧。白人不这样吧。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53#
    发表于 2013-10-29 17:08: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3-10-22 13:20 ! \2 b- O2 j5 i# Y0 {$ \& L! ~" B. o+ k" ^
    我一个同事的老婆就是加纳姑娘,是他在加纳做项目的时候认识的。她是某个部落的孩子,在订婚礼上,他要问 ...

    ' _3 M. B+ @5 l; m. x( m& _看得我都着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4-30 10:57
  • 签到天数: 251 天

    [LV.8]合体

    54#
    发表于 2013-10-29 18:44:39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3-10-22 05:54
    7 T. w/ G  \& c( z这个也未必是男尊女卑。。。  J* F- a. d; Y2 ~
    大学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班上男生拿着被子就过来了,希望女生帮忙给缝一下 ...

    $ @' g9 L7 i0 l- X7 o这个男人也可以做的好的,而且跑着马拉松也可以织围巾

    该用户从未签到

    55#
    发表于 2013-10-30 10:47:55 | 只看该作者
    dragan 发表于 2013-10-29 17:08 9 p% y7 }$ K4 s0 C- o  s* ?2 c6 Z
    看得我都着急
    , ?' ^+ b0 A3 e; `  f6 j1 ~0 K
    你着什么急啊,也想娶个加纳姑娘吗?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 22:44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金丹

    56#
    发表于 2013-10-30 12:04:38 | 只看该作者
    请仙人考证一下,中国男人惧内的根源。

    该用户从未签到

    57#
    发表于 2013-10-30 15:46:1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还是女人从事的大量劳动包括家务劳动,生儿育女都无法量化经济价值! T- |) Q( G9 m, }* C1 O- m' I- g) F
    你怎么具体保护?一笔糊涂账

    该用户从未签到

    58#
    发表于 2013-10-30 22:34: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方解石 于 2013-10-30 22:39 编辑 8 O# B/ D5 R( }2 W* B
    ( F$ {9 E# r  Y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
    ' d9 v" j7 N! L; N: X# A) R
    1 `! i4 X- I" a1、大叔说到,只有生了男丁,才能被称为某某男丁他娘;而俺奶奶,一直称俺爷爷为”峰(凤)他爹“,这个峰(凤)他爹是指俺大姑姑,俺奶奶自己很少被俺爷爷直接称呼,所以俺不太记得她老人家被叫做什么,俺大姑姑是解放前后生的貌似,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或许是地域的习俗有差?河南跟胶东的风俗不同?或者我奶奶和我爷爷他们属于那个时代比较进步的?因为我奶奶是有名字的,虽然她不识字,却有正式起的名字而且是从辈分的,虽然她的父亲不认字,只会算账。我姥姥的父亲好像是个读书人,但是却并未给她起一个名字。她们两个年龄相仿。我奶奶是解放脚,我姥姥则是小脚。6 x  k+ x1 a/ W3 p2 d5 h" E0 Y
    # D. Y  \% \5 S8 L3 k
    2、
    女性在家庭中也没有私有财产。《礼记 内则》:“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这就是说,女子在出嫁前没有财产,出嫁后作为妻媳也无私有财产,甚至女子从娘家带去的财产的所有权也属于丈夫。

    # ]0 E' B6 s+ i+ Y
    / A4 L% T9 b, W1 p: W礼记是这样记载,但是在红楼梦里面我们看到凤姐指责贾琏说”太太跟我的嫁妆,那一点不如你家的“和”把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遍,就够你贾家过一辈子“,王熙凤在贾家是有财产权的,虽然可能不是完全的财产权。
    + ~0 p9 a( z, X4 w3 F) z- d$ d& y" C; C0 Q) B- E6 h; J
    而另一个资料说:
    # j  z3 x0 J+ x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51fade0102ds06.html- |# `0 Q( m) B6 T9 k
    清律:“离婚之日是,无论何原因,其妆奁应听携去。”这一条规定,大清也曾作过司法解释。不过,也有的朝代规定,离婚后妻子不能带走一点财产,连嫁妆也不能拿走,元典章就有这么一条,“不许似前搬取随身。”
    ' q) `& Y" K" h/ y: _" k

    . S1 a" k) q$ a/ s- K" r% p  m- d还找到一个材料说:
    ) R! g+ C# Z8 j1 khttp://pinhuaxiaoyu.blog.163.com ... 712012912114250771/
    : [# V, J" u5 Q4 }
    道光时,于敏中之女、第七十二代衍圣公孔宪培之妻于氏在遗嘱中将自己的嫁妆进行了交割:' U/ O7 U- T6 ~( d) I2 g1 I) ~
         所有我养赡各庄,进粮食共入约有千金,滋阳厂一年约有五百金,沌河屯约有京钱五百千,将此两处并东园共给媳妇毕氏。吴寺、泉头、石井三处,是汝外祖与我治的私产三处,一年不过有京钱四五百千,三处着给孙媳方氏掌管,以作房内使用。[6](p179)
    / d) ?, [5 {! t6 P     于敏中为乾隆时名臣,官至户部尚书兼文华殿大学士,而曲阜孔氏又是历代王朝倍加尊崇的家族,于氏与孔府联姻无疑是当时的一大盛事。在这场隆重的婚礼中,于敏中花巨资为女儿置办嫁妆,作为她嫁入孔府的经济后盾。与晚清名臣曾国藩只以200两为其女办妆相比③,于女的嫁妆可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从上文可以看出,在孔府这个传统礼法道德体现最为集中的家族中,于氏的嫁妆仍可保持独立存放和支配,在临终前由她指定给自己信任的孙媳掌管,表明孔家承认妇女对嫁妆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5 [( P. @9 `6 C+ z( `* F$ ?      从以上史料中可以看出,妇女的嫁妆在婚后并不与夫家财产混同在一起,而是独立存放、单独核算,夫家无权支配嫁妆或将其收为家庭共有,离异时妇女有权将嫁妆带走,妇女死后嫁妆要按照其生前意愿来处置。这足以说明,妇女拥有对自己嫁妆的独立占有权,这就为她们自由支配嫁妆并利用嫁妆确立和巩固其在夫家的地位提供了前提和保证。

    " [  h  \3 {& D4 Q9 o0 |+ G, M- q8 |5 k, n. \; ]. }  Z7 x6 T
    3、
    即使是大户人家的贵妇,多半也是让儿子或者娘家的男人拿自己的首饰去变卖,然后用收入来补贴家用、周济亲族。
    + r* _1 y, W% r# [/ a
    : G9 V% Q9 `4 g! Z! k
    王熙凤是让仆人去卖自己的金项圈的,
    凤姐道:"你们只会里头来要钱,叫你们外头算去就不能 了."说着叫平儿,"把我那两个金项圈拿出去,暂且押四百两银子."平儿答应了,去半日, 果然 拿了一个锦盒子来,里面两个锦袱包着.打开时,一个金累丝攒珠的,那珍珠都有莲子大小,一 个点翠嵌宝石的.两个都与宫中之物不离上下.
    ) I, w4 X& a9 H$ o8 i" E; |
      \0 H/ {0 h# ~% i  H9 {3 O3 ~
    旺儿是凤姐的陪嫁家人,不是贾家的奴才。$ D. W- L: T' F  K9 E5 y3 M

    # W1 r- X# }; I# g6 f4、
    “大伯来收屋”。
    % Z! {2 g' K: ^, x$ {. D! K这说明祥林嫂对家庭财产没有继承权。房子是属于家族的,大伯才有权利处分这些财产。

    % x  k/ q. f; Y! J, e# n; W
    ( X, q& |6 H* W0 I) a
    这种思想并没有随着社会的进步完全消灭。侯耀文死了,侯耀华跑去处理遗产并搬走了一大部分。凭什么?
    7 Z) g$ J/ X9 J/ x# A“大伯来收屋”喔!3 ?3 f- G! O; a" X9 @3 m% R% D% U. F  C3 O
    侯耀文只有女儿,而财产是属于侯家的。
    0 D% ^6 ], h$ ]) k# P& ?就是这种思想。
    6 w! B; B' `, Q% G4 U

    : b( U% g. F. h, e) q& @1 A我查了下,这个资料应该是比较可靠的:
    # n1 I7 ~( v4 n& y* jhttp://cache.baiducontent.com/c? ... 0&qid=&p1=6
    6 K$ P: O- L+ ~6 m6 l, U3 {
    2 F( p0 V2 }* }! X7 ?
    清代妇女的法定继承权& S' o1 k& l( P2 ~2 t
    1 S+ [$ p0 v0 k2 R- a7 J5 x6 F
      《大清律例》“卑幼私擅用财”下的例文规定“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之人,所有亲女承受,无女者,听地方官详明上司,酌拨充公。”5 k+ Z3 d% u2 ^" ?

    : O. {8 Q$ S; o2 S. y8 E: M  所谓户绝,并不是一个事实概念,而是和继承制度相关的,是指一户中已不存在男性继承人。《大清律例》“立嫡子违法”下的例文便规定“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因此户绝的概念并不适用于兄弟数人同居共财的生活方式,而仅适用于这样的家庭,在这个家庭中父亲已经与他的兄弟分家并独立门户,而父亲和母亲已去世,且没有男性继承人。
    9 Q3 j- T, v$ }  T2 ?: d& E
    : O' q% I0 p, |. P5 Z& }' ~  这里的男性继承人并不仅仅是指亲生子嗣,而是指所有的可继承宗祧之人,也即是继嗣者。
    ; h7 |# I3 k# n$ n9 S; P; ~  M
    ) A' Y# U. J1 u' q1 y  R2 R. W  清代沿袭明代,同样规定了立嗣制度。“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方许择立远房及同姓为嗣。”而亲女只有在“果无同宗应继之人”时才能继承户绝财产。若无亲子,户绝家庭的女儿也仅能在没有合适的嗣子的情况下才享有继承权,若立有嗣子,亲女是不能和嗣子一起继承财产的。当然这都是就法定继承而言,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自另当别论。
    & H  m1 @! I7 u
    0 A6 V  E# i7 O% T8 P; c4 C% R  林如海并无亲子,《红楼梦》中也未提及他立有嗣子,林黛玉的母亲早已亡故,林如海虽有几房姬妾,但姬妾的地位不比正妻,对夫的遗产一般没有法定继承权。林如海也无甚亲支嫡派,他并不是和父祖兄弟共同生活,那么林如海身故之后,林家便是户绝之家了,林黛玉作为他的亲女理应继承其全部遗产。但《红楼梦》中却并未提及林家家产的去处。有人推测,贾琏与黛玉同去扬州奔丧,林如海的丧事基本由贾琏操持,其家产很可能是被贾琏夺去了。
    2 s1 Q( p4 f5 C
    , t1 u1 }* S/ Z( ?6 T9 I6 w& L
    果然如此,那么侯耀华的做法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不妥的。当然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会有人去欺负孤儿寡母。个人觉得,这个财产权的问题可能有地域的差别、家族权势的差别等等,总体上来说,女性的地位是弱小的,但是这个问题不是一刀切的。在某些情况下,以及按照某些地区的风俗道德、某些朝代的典章制度,女性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权力。个人的感觉是,其实归根结底,是看女方家和男方家的力量对比。男方家强势的女方就吃亏,而女方家强势的男方家就不敢随意欺侮。

    点评

    好!辛苦啦。继嗣问题相当复杂,很多我也搞不清楚,嘿嘿  发表于 2013-10-31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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