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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肥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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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不干,也犯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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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20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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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金丹

    21#
    发表于 2013-7-16 16:49:27 | 只看该作者
    zilewang 发表于 2013-7-16 00:36
    怎么觉得“老艺术家”现在全面开火:某分局有问题,酒吧也有问题,被害人身份也有问题……

    这是什么样的策 ...

    这就是另类的死磕派律师,消费代理人的,反正最后即使判十年一样不退钱,最多是尾款不要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2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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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22#
    发表于 2013-7-16 18:20:06 | 只看该作者
    天朝,你真以为是法治啊。
    听了新消息没有,说女方是出来卖的。
    秒杀所有律师,通杀所有条例啊。

    不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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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4-9-2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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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23#
    发表于 2013-7-17 05:51:24 | 只看该作者
    qiuwen777 发表于 2013-7-16 18:20
    天朝,你真以为是法治啊。
    听了新消息没有,说女方是出来卖的。
    秒杀所有律师,通杀所有条例啊。

    出来卖的就可以强奸人家?狗屁么~ 感觉这是高级黑,或者李妈急眼了乱抓稻草。

    以后,立个法,凡事后女方反悔的一律算强奸,以三天为期~{:2_27:}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
    发表于 2013-7-17 13:02: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ilewang 于 2013-7-17 13:14 编辑
    鳕鱼邪恶 发表于 2013-7-17 05:51
    出来卖的就可以强奸人家?狗屁么~ 感觉这是高级黑,或者李妈急眼了乱抓稻草。

    以后,立个法,凡事后女 ...


    没听说吗?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的社会危害性要小~~~


    打宋祖德比打“老艺术家”的社会危害小,特别是 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
    ——记得,一定要带”们“哦~~~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
    发表于 2013-7-23 12:31:13 | 只看该作者
    都内定了吧.表演罢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26#
    发表于 2013-7-24 12:07: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ilewang 于 2013-7-24 12:08 编辑
    jie888 发表于 2013-7-23 12:31
    都内定了吧.表演罢了


    应该不会吧。众目睽睽之下,这个案子公平审讯的机会要大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要真内定了,“老艺术家们”还会如此着急上火,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从陪酒女到卖淫女,再到敲诈短信,中间还插播某大学教授的“危害性小”论调,最后提请法院调查“卖淫与敲诈”。虽说每次消息出来,“老艺术家们”的发言人都第一时间否认了与自己的关系,但谁都懂的~~~“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嘛

    现在“老艺术家们”全面开火,把弓拉的这么满,甚至让人觉得疯狂的地步,摆明还没把握嘛。

    ps,评一句,“老艺术家们”这一次从争取舆论同情来说,很不成功,反而越描越黑,特别是卖淫敲诈说,怎么感觉法律发言人和辩护律师很不同步,甚至矛盾。

    “老艺术家们”频繁地临阵换将,这场官司能打赢的机会,真的不可乐观,特别是专门聘请法律发言人,似乎有意统一官方说辞,以严肃地辟谣,比如辟卖淫女的谣,辟敲诈谣,就很及时嘛。

    反观受害人律师,就显得淡定,从容。在舆论的反击上,显得 有张有驰,进退有度,有理有据。但,阴沟翻船的可能性不是没有。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13-8-28 21:18:51 | 只看该作者
    膜拜你啊。
    竟然准确地预测了今天的结局。果然就是这一句:我醉了,我没干。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楼主| 发表于 2013-8-29 00:33:57 | 只看该作者
    zilewang 发表于 2013-8-28 21:18
    膜拜你啊。
    竟然准确地预测了今天的结局。果然就是这一句:我醉了,我没干。 ...

    壮士请起,我哪有那本事?

    李现在说醉了啥也不知道,这是正常的应对,属于当头炮马来跳。“干了”这个事是要检控方举证的。你既然起诉人家强奸罪,你当然要负全部举证责任。李方不需要证明自己无辜,控方要证明李等有罪。

    李如果现在说自己“没干”,那是撒谎,态度不好。说“干了”,那是缴枪,自毁长城。说“醉了”则两便。

    我的猜测,是干了,而且法庭会采信“干了”。如果这方面证据单薄,那么从公安开始整个事件就不应该存在了还搞得那么大风雨,对吧你说?

    这个案子庭上应该是很精彩的,可惜不公开。李家律师发出来的消息不可信,其他几家以及受害人不怎么说话,所以只能等宣判才能知道结果,宣判是公开的,庭审细节要过一段才会大概慢慢漏出来。

    我目前还是持最初的看法,李等凶多吉少。与最初,也就是写原帖的时候相比增加的内容是“嫖”,复杂了,但我的想法,嫖本身不否定强奸,“强迫卖淫罪”才有可能否定强奸,这比较难。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29#
    发表于 2013-8-29 01:12:12 | 只看该作者
    肥狐 发表于 2013-8-29 00:33
    壮士请起,我哪有那本事?

    李现在说醉了啥也不知道,这是正常的应对,属于当头炮马来跳。“干了”这个事 ...

    要是嫖娼加强奸,是不是得两罪并罚?!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发表于 2013-8-29 02:52:06 | 只看该作者
    肥狐 发表于 2013-8-29 00:33
    壮士请起,我哪有那本事?

    李现在说醉了啥也不知道,这是正常的应对,属于当头炮马来跳。“干了”这个事 ...

    兄台跟魏某的律师李在珂一个口气:嫖娼的情节有,强奸的成份也有。

    果如此,那五家被告不被各个击破才怪!

    另外,请教一下,兰和这样把话说绝,说满,到底搞什么?说什么提请警方保护,以免自杀,什么备好钱和物品以示慰问……即使真相是兰和所说,这种戏谑口气,不准备留点后路吗?起码,留着口德啊!

    点评

    这个兰和到底在搞什么我搞不懂,一直搞不懂,我想是在控制舆论吧,但现在控制舆论也没什么用了啊?  发表于 2013-8-30 00:19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9-2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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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31#
    发表于 2013-8-29 03:27:44 | 只看该作者
    不会吧?。。。喝醉了,没干。。。要是真有过硬的证据,北京公安真要被打肿脸了~{:2_34:}

    点评

    干脆让兰和拿个“李某某”是处男的证明,更省事儿。  发表于 2013-8-31 12:34
    ◎茶壶 :这事儿不是动用了那话儿才算的,如果有证据协助强奸,比如施暴、脱人衣服、按住啥的举动,一样是强奸罪,只不过是罪过轻那么一点儿。  发表于 2013-8-29 23:18
    假如:兰律师拿出医学证明——李某某,去年受过伤/得过病,那功能没了。公检法都得傻眼。 只是如果有这证据,为何不早拿出来?  发表于 2013-8-29 23:11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发表于 2013-8-29 03:58:24 | 只看该作者
    silentdarkness 发表于 2013-7-5 16:49
    强奸这种罪,确实比较麻烦
    听说有嫖娼嫖成强奸的

    未成年女孩,按强奸论处。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4-30 05:33
  • 签到天数: 1015 天

    [LV.10]大乘

    33#
    发表于 2013-8-29 05:09:23 | 只看该作者
    胖卡门 发表于 2013-7-2 23:37
    李天一是未成年人,判的或许会少一些吧,但牢狱之灾是躲不过了。这样也好,这些鳖孙不去捡几年肥皂教不成 ...

    收容教养了半年已经发展成轮奸犯了,再进去几年,那还不五毒俱全象他爹那样可以带学生啦?!

    点评

    酒兄,“略”字可以拿掉,呵呵  发表于 2013-8-29 09:17
    哈哈,略毒舌,但很贴切  发表于 2013-8-29 08:48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7-3 07:02
  • 签到天数: 1081 天

    [LV.10]大乘

    34#
    发表于 2013-8-29 09:18:19 | 只看该作者
    和楼主的预料差不多,楼主果然是高人

    点评

    我哪有这本事,瞎聊而已  发表于 2013-8-30 00:22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5 09:27
  • 签到天数: 66 天

    [LV.6]出窍

    35#
    发表于 2013-8-29 16:29:05 | 只看该作者
    在天涯上,双方争论的很凶啊,说酒吧背景很深的,各种说法,感觉什么结果都有可能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2-5 19:29
  • 签到天数: 115 天

    [LV.6]出窍

    36#
    发表于 2013-8-29 21:53:54 | 只看该作者
    鳕鱼邪恶 发表于 2013-8-29 03:27
    不会吧?。。。喝醉了,没干。。。要是真有过硬的证据,北京公安真要被打肿脸了~ ...

    共同犯罪,干不干都有罪

    该用户从未签到

    37#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00:16:47 | 只看该作者
    老芒 发表于 2013-8-29 01:12
    要是嫖娼加强奸,是不是得两罪并罚?!

    嫖娼好像不上刑法的,治安处罚法管

    点评

    是说聚众淫乱罪吧?见我新帖“如何合法3P” http://www.aswetalk.org/bbs/thread-24907-1-1.html  发表于 2013-8-31 23:29
    老柒说了,2个人(不管多少男女)以上都算刑事罪~  发表于 2013-8-31 02:47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38#
    发表于 2013-8-30 05:10:32 | 只看该作者
    刚才看新浪报道,另外4个人都认罪,并且立功(揭发李),有望最大减刑,可能会缓刑,那几个人到底是谁家之后啊?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7-3 07:02
  • 签到天数: 1081 天

    [LV.10]大乘

    39#
    发表于 2013-8-30 06:21:33 | 只看该作者
    肥狐 发表于 2013-8-30 00:16
    嫖娼好像不上刑法的,治安处罚法管

    多人一起嫖娼是聚众淫乱吧,刑事罪,参考薛馒头一案

    该用户从未签到

    40#
     楼主| 发表于 2013-8-31 23:30:31 | 只看该作者
    大胖子 发表于 2013-8-30 06:21
    多人一起嫖娼是聚众淫乱吧,刑事罪,参考薛馒头一案

    推荐我新帖《如何合法3P》
    http://www.aswetalk.org/bbs/thread-249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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