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恩·王是两个第一代中国移民的孩子,其父母也是“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FFA)的成员,该组织致力于终结基于种族的大学录取现象。
美国的《平权法案》,是指依据肤色、种族、宗教、性别、国族出身,给予这些少数群体或弱势群体优待的一种手段,从而达到各族群享有平等的权利。
《平权法案》主要集中于就业、教育、工程承包和医疗方案,如入学的种族配额及选举的性别配额等,借此避免少数族群在就业和教育上受到不公平对待,然而这种措施也时常也引起逆向歧视等争议。
此前,“学生公平录取组织”就曾起诉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起诉内容为两所学校均在本科录取申请者时存在歧视亚裔行为。美国高等法院去年秋季审理了这两起案件,决定将分开审理,因为哈佛大学是私立机构,而北卡罗来纳大学是公立机构,因此产生出了不同的法律问题。
哈佛大学一案的关键点在于,该校涉嫌歧视亚裔申请者是否违反了《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第六条,而北卡罗来纳大学一案的关注点则是,该校不愿采用“种族中立的替代方案”。这两所学校,都否认存在违法行为。
福克斯新闻网称,“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诉哈佛大学以及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案件,可能会在7月4日之前做出判决。这两起案件中的任何一起,都可能推翻2003年的先例案——格鲁特诉布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在该先例案中,法院最终裁定,只要是在狭义上为进一步促进在多样化学生群体中获得教育福利的迫切利益,将种族作为录取因素并不违宪。
问题就在于米国迷信科举制的那帮华人认为名校就应当只看分数。华裔的孩子基本都能上米国排名一百以上的学校。问题是你上个公校出路不如 Ivy Plus 学校啊。所以前两年跟着川总闹取消 AA。以为把 AA 取消了他们的小孩就能进 Ivy Plus 了。可人家 Ivy Plus 给你来个釜底抽薪,不看 SAT 成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