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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 5 瞎赳赳 2014-6-20 19:54
爵士乐名词解释
Boogie Woogie 有时侯也可以直接称作“Boogie”。这原本是蓝调钢琴演奏的一种特殊风格,后来许多爵士乐手也深谙这种演奏方式而大为风行。每当这种乐曲演奏时,厚重的音色很容易被听出来。 Bossa Nova 这原本是五十年代末巴西新崛起的流行音乐风格。当时安东尼.卡洛.裘宾和乔安.吉巴托等人以轻快自若的节奏与演唱获得巴西人喜爱而窜起,这股风气大为盛行后,裘宾和吉巴托等人与美国萨克斯风手斯坦. 盖兹合作,并于六十年代中期在美国以一曲“The Girl From Ipanema”打进美国畅销排行榜,如今Bossa Nova已被视为一种很悦耳的国际性音乐。 Blindfold Test 爵士乐界流行这种在不事先预知播放哪一张唱片的情形下,去猜谁是演奏者或对演出加以评价的测试已有很久的历史。发行六十年的美国《D own Best》杂志几乎每一期都有一位乐手接受测试,这不但可以了解受测者的耳力,也可以侧面得知更多乐手的演奏个性。同样的测试报导在美国《J AZZ TIME》中称为“BeforeAfter. Jump 三十年代末期部分名气较小的乐团所演奏的一种节奏感十足,且感染力强烈的舞曲,皆以“JUMP”来称呼。这些乐团如Harlem Hanfats Onyx Club Boys等都以演奏JUMP舞曲闻名,因而当时他们也被称做“JUMP BAND”。但有人认为JUMP和SWING只是同义复杂词,意思和一般大乐团演奏的摇摆乐没有什么两样。 Piano Professor或Professor 在乐界没有人因为是钢琴教授或博士而被如此尊称,因为它指的是早期在新奥尔良红灯区弹琴奏乐的乐师。例如Professor Longhair这位蓝调钢琴手,正是最好的例子。 Scat 以乐器演奏风格当作创意发展的演唱方式。演唱时通常以母音与子音的交错运用,加上别无意思的词句,但重心强调歌手对音乐调性的处理。首先以这种方式灌录唱片者首推路易斯. 阿姆斯特朗。 Swing 摇摆乐(名词),或摇摆(动词)。当名词时,它指的是大乐团形态所演奏的爵士乐,如艾林顿公爵,贝西伯爵和班尼.古德曼等人所领导的大乐团都是典型的摇摆乐演奏。但当动词时,则是指爵士乐手真的把音乐演奏提升至美妙境界,在节奏或旋律上乐手表现出独一无二的个性,只要不是抄袭或模仿得来的,都可以如此形容。 Bebop或Bop 着个很难以中文描述的爵士乐风格早期也称作Rebop。三十年代末期因大乐团里的乐手感到演出时自我表现的机会太少,因而在收工后每每三五好友邀集至小酒馆表演,以满足个人的表演欲望。后来这个风气在小号手迪吉. 格拉斯彼和萨克斯风手查理.帕克等人大力提倡下,为爵士乐继摇摆乐多无不变的格调找出新出路。Bebop的演奏风格着重在不协调的和弦运用与繁复节奏乐段,即兴独奏通常都是一连串的长篇大作。演唱里的B ebop风格,有时侯会加入一些与歌词不相关的声音作装饰句,听起来俨然是模仿乐器的一种形式。 Cool 一般以“酷”或“清凉”来形容这个爵士乐风格。一般说法是吉尔.艾文斯与迈尔斯.戴维斯两人于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初期,以九重奏形态灌录了多首冷静风格的乐曲。这些零星的单曲也就是当时辑录并成为畅销专辑的《T he Birth of the Cool》,从此“Cool”这个字眼也因其曲风不热络而定名。“Cool”的特色是演奏时没有颤音,而且尽量不用高音域的尖锐演奏音色。 Down Beat 重拍。传统音乐节拍的重拍都落在第一和第三音节,但爵士乐手则把它运用在第二或第四音节。 Hard Bop 五十年代中,末期所形成的乐风。该乐风与Bebop较接近,但演奏质感较深沉,调性趋于黑人灵魂乐风或蓝调旋律,有时侯和弦进行隐含着精纯的宗教音味。然而并非每一位H ard Bop乐手的演奏全部涵盖以上的特质,比如鼓手亚特. 布雷基所领导的爵士先驱乐团就以重质量的演奏闻名,而钢琴手霍瑞斯.歇尔佛则强调在三十二小节为主题以延伸老式传统。 JATP 这是1944年7月2日由名制作人诺曼.格兰兹所发起的一次爵士乐义演活动,全名为Jazz At The Ohilharmonic。该活动以弥消洛杉矶墨西哥裔美国人高犯罪率与吸引年轻人参与欣赏爵士乐为号召,不仅许多年轻乐手因活动广受欢迎而窜起乐坛,同时J ATP的名号也成为乐界一大盛事。往后纽约,芝加哥都举办过JATP音乐会,甚至该活动也引介至欧洲,造成另一波热潮。 Free Jazz 自由派爵士乐。这个名称因1960年萨克斯风手欧柰.柯尔曼的“Free Jazz”专辑而定名。在五十年代末期就有许多乐手以无调性的音乐陈述,来表达比当时更进步的音乐思维。乐风形成之初,有人以前卫爵士“A vant-Garde Jazz”或新乐体“The New Thing”来定义,但都不太切合本意,而直到柯尔曼的专辑出版才尘埃落定。Free Jazz以完全自由即兴的概念于集体即兴的作风,打破一切旧有的爵士乐格局,以寻求每位参与演出者的自由与解放音色。 Take 5 这是家喻户晓的经典名曲,由萨克斯风手保罗.戴斯蒙创作于五十年代末期。原意指的是休息五分钟,但是在爵士乐大乐团盛行之时,乐手个人表现机会不多,当乐团领班下达“T ake 5”时,则表示乐手们有五分钟可做自由发挥。 Hot 热情,投入的即兴演奏。比如摇摆乐和Bebop都算是Hot的代表;其相对字眼是Cool,意指音乐表现完全不热烈,听起来极为温和,冷静。 Ad-Lib 即兴演奏。 Riff 重复的乐句,或称叠句。通常这是运用在二拍子或四拍子的演奏当中,它除了可以突显独奏者在乐团的特色之外,大乐团也经常用来制造许多特别的演奏效果。除此以外,典型的新奥尔良乐风也着重于这种特殊的节奏。 Cat 爵士乐手的特别称呼。若乐手被别人以“Cat”来相称,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尊敬之意。另外一方面也可以说,好的爵士乐手就是“Cat”。 Fusion 融合爵士乐。1969年因小号手迈尔斯.戴维斯与几位年轻乐手灌录的“In A Silent Way”和“Bitches Brew”专辑大为畅销,这时侯电子乐器正式引介至爵士乐演奏当中,而且具有摇滚色彩的形式也融入乐曲当中。结果众人皆以迈尔斯的开放作风为引导,陆续在演奏中加入民谣,流行,F UNK,灵魂,或者是古典乐的素材,因此融合这个名词便成为进入七十年代之后爵士乐的主流。早期著名的融合爵士乐团包括有奇克.柯瑞亚所领导的“回到永恒”乐团(R eturn To Forever)和吉他手约翰.麦克劳夫伦的Mahavishnu乐团。 Modern Jazz 摩登或现代爵士乐。现在多半以这个字眼形容1940年初期至六十年代中期左右的爵士乐风格,但是自由派爵士乐不包括在内。五十年代许多B ebop的支持者认为Bebop的谐音太幼稚,听来听去总觉得不对劲,于是便以Morden Jazz比喻Bebop与其后期发展的风格。 Sweet 忠于原味的演奏。Bebop兴起之后乐手明显分成新旧两派,新人刻意恭维前辈紧守传统而以“老怪物”(Moldy Figs)来回报他们以Bebop(噪音之音)指责新的乐风。这些老怪物对于按谱演奏,去除花奏的原味诠释特别在行,因此后来凡是以这种不加即兴延伸的演奏都称之为“S weet”。 Standard 爵士乐经典作品。最早这个字眼是用来形容流行歌曲在经过多年之后的受欢迎程度,远比刚发行时来得高。比如三,四十年代许多百老汇舞台剧作的插曲,后来被爵士歌手一唱再唱,结果部分歌曲流传久远,但原来的剧作者早被人遗忘了,这些歌曲都可算是S tandard。 蓝调(Blues)蓝调音乐的产生是为了抒发演唱者的个人情感,顾名思义,这种音乐听起来十分忧郁(Blue)。这种以歌曲直接陈述内心想法的表现方式,与当时白人社会的音乐截然不同。蓝调音乐最重要的作曲家即是W .C.Handy,这位1873年出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的「蓝调之父」,创作了许多知名的蓝调音乐,例如:St.Louis Blues、Yellow Dog Blues、Aunt Hagars'Blues、The Memphis Blues、Beale Street Blues等等。 繁音拍子(Ragtime)是一种采用黑人旋律,依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环主题与变形乐句等法则,结合而成的早期爵士乐,盛行於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後。其发源与圣路易斯与纽奥尔良,而後美国的南方和中西部开始流行,它影响了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独奏与即兴演奏风格。繁音拍子後来发展成结合流行音乐、进行曲、华尔滋与其他流行舞蹈的型式,因此繁音拍子的歌曲、乐器管弦乐队编制的曲目陆续出现,它不但在黑人乐手与乐迷间流行,也被美国白人中产阶级所接受。 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New Orleans raditional Jazz)这种乐风的组成元素,就如同美国是一个民族文化大融炉那般复杂、多元化,它包括:蓝调、舞曲、进行曲、流行歌曲、赞美诗与碎乐句( Rags)等音乐元素,以对位法(Countpoint)与繁音拍子的切分音法等主体性音乐创作为动力元素,结合大量独奏、即兴装饰性演奏与改写旋律核心为要件所展现出来的音乐体系。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队以小型团体为主,演奏主旋律的乐器是:短号、黑笛、萨克斯风与伸缩喇叭;伴奏乐器则有:土巴号、班鸠琴、贝斯( 常以拨奏为主)、小提琴、鼓和钢琴。它们经常多部同时进行对位吹奏,制造出一种热闹、欢乐气氛。   ODJB (The 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这是历史上第一个在1917年灌录爵士乐唱片的白人五重奏乐团,它的五位原始成员全部出生在纽奥尔良:Nick LaRocca(领导人、短号)、Larry Shield(竖笛)、Eddie Edwards(伸缩喇叭)、Tony Sbarbarl(鼓)和Henry Rags(钢琴)。ODJB在芝加哥逐渐窜起後转到纽约发展,并在当地造成轰动。但是缺乏创造力、只迎合大众口味的乐风,很快的遭到新一辈天才爵士乐手们的挑战,并于2 0年代中期解散,走进爵士乐的历史。   狄西兰爵士乐(Dixieland)这是1917-1923年间,在纽奥尔良与芝加哥等地的爵士好手发展出来的早期爵士乐风,它也是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一个分支。D 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军队露营之地-"Dixie's Land",因此可想而知它与进行曲等音乐有关。这种风格的取材大都来自蓝调、进行曲,与当时的流行音乐,甚至某乐曲的某一小乐段,都可以拿来加以延伸、推 展,这便是即兴演奏的滥殇。有的爵士乐历史学者将"白人"乐手演奏的"NewOrleans Traditional Jazz"称为狄西兰爵士乐;而黑人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则称为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   大乐团(Big Band)大乐团时代大约是起源于20年代中後期,以艾灵顿公爵( Duke Ellington)、贝西伯爵(Count Basie)、班尼固德曼(Benny Goodman)等人为主的爵士乐风格,它不只兴盛於30年代中期的摇摆乐时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乐、50年代的酷派爵士乐及改良咆哮乐、60 年代的自由爵士乐、70年代的爵士/摇滚融合乐,乃至80年代的新咆哮乐中,都找得到它的踪迹 。大乐团的编制一般在10人以上,涵盖3支以上的小喇叭、2支以上的伸缩喇叭、4支以上的萨克斯风及贝斯、吉他、鼓和钢琴等伴奏乐器,透过这个大型组织,演奏各种爵士乐风的曲目。   摇摆乐(Swing)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在1935-1946年间达到巅峰,其中最能代表这个乐风的则则是「摇摆乐之王」班尼固德曼所领军的六重奏( Benny Goodman Sextet)。20年代中後期,爵士大乐队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舞厅等场所大受欢迎,许多年轻乐迷都被吸引到此地玩乐,因此需要更多适合跳舞的音乐,来满足蜂涌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摇摆乐後来随着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脚步,演变成为歌舞表演的伴奏乐队和演奏会音乐( 如:艾灵顿公爵每年定期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出);摇摆乐因适合於跳舞,每小节有四拍,因此又被称为「四拍子爵士乐」。   咆哮乐(Bebop or Bop)以字面上看,咆哮乐是一种吵杂喧闹的爵士乐,它的英文原名Bebop、Bop或Rebop在40年代初期萌芽时都有人使用,Rebop可能源自拉丁美洲一些乐队吹奏的曲目- "Arriba"(哭叫的),但现在已无人使用了。咆哮乐是一种反叛性的爵士乐,它不只承袭纽奥尔良爵士乐与摇摆乐的传统音乐元素,并在创作概念上创新、突破和革命。它最重要的特质是在于强调高度变化、富层次感的节奏部,同时,咆哮乐手也发明新的和声,以更自由宽广的空间,发挥音乐上的潜力与创造力。咆哮乐的的代表人物是C harlie Parker、Dizzy Gillespie、Thelonious Monk等人,早期以小型爵士乐团为主流,後来也有大乐团的演出。   酷派爵士乐(Cool Jazz)一般而言指1949-1950年间,由小喇叭手迈尔士戴维斯(Miles Davis)所领导的九重奏为Capitol唱片公司灌录的专辑《Birth of the Cool》所代表的乐风,它的诞生使主流爵士乐风,从咆哮乐风的"热",转向另一个反方向酷派乐风的"冷",这是一种180度大逆转的历史性发展。酷派爵士乐代表一种内敛自省的情感,它是一种轻柔、清凉与抒情的含蓄情愫;它的音色不如一般铜管器那样亮丽夺目,取而代之的是柔和优美。若说咆哮乐是代表热情奔放,那麽酷派爵士乐就是内敛自省。简而言之,酷派爵士乐是对咆哮乐的反抗与检讨,同时也唤醒美国西岸一些白人乐手的自觉运动,形成一股新兴的爵士乐潮流西岸酷派爵士乐( WestCoast Cool Jazz)。而酷派爵士最着名的作品,即是迈尔士戴维斯五重奏的「KIND OF BLUE」。 改良咆哮乐(Hard Bop) 50年代中期,当很多人对平淡无力、让人昏昏欲睡的酷派爵士乐感到疲倦时,一度曾经失势,并趁机卷土重来的爵士势力改良咆哮乐正式诞生。改良咆哮乐是一种激烈紧张、困难演奏的爵士乐风格,它的代表性乐手和团体是:鼓手亚特布莱基( Art Blakey)领导的五重奏「爵士信差」(The Jazz Messengers)和Max Roach的「Clifford Brown」五重奏。也有人把"Hard Bop"译成"硬式咆哮"。改良咆哮乐有较和谐的音调、较明确易懂的旋律、较少的即兴独奏,并且加入大量的蓝调、教堂圣乐和声,尤其更强调鼓的节奏脉动。5 0年代後期,改良咆哮乐发展成二个 支派:与灵魂、福音音乐结合的「灵魂爵士乐」(Soul-Jazz);而结合节奏蓝调、摇摆乐、灵魂音乐的一派,则成为「放克爵士乐」(Funk )。   自由爵士乐(Free Jazz)此乐风是以创始人Ornette Coleman在1960年灌录的专辑《Free Jazz》为名,同期的代表人物包括Cecil Taylor和Albert Ayler等人,後期的倡导人则是约翰柯川(John Coltrane)。自由爵士乐是舍弃在它之前的爵士乐和弦结构,重新建立自己一套松散、自由的集体即兴演奏方式的音乐型态。它不照本宣科,不重覆叠句和变化不定的进行速度,如此展现出的音乐风格常夹杂着人声的哭号、小喇叭或萨克斯风的乐器悲鸣。自由爵士乐的诞生有其政治上与种族上的背景因素,因为它曾是黑人争取人权与自觉运动的战歌,因此与6 0年代初期黑人民权运动息息相关。   摇滚爵士乐与融合爵士乐(Jazz-Rock usion) 60年代中期,摇滚乐天王"批头四"受到乐迷的热烈欢迎,并逐渐侵蚀爵士乐的江山。在无法抵挡这股强大的新音乐潮流,并挽救日渐走入死胡同的爵士音乐,迈尔士戴维斯( Miles Davis)就以加入摇滚乐作为策略,推出2张结合摇滚乐节奏、电子乐器和爵士乐的成功专辑《In A Silent Way》、《Bitches Brew》,为爵士乐开启一个色彩缤纷的崭新大门,透过这扇大门,所有的音乐素材都能被融合在一起。随着Miles Davis所代表的摇滚爵士乐风开启之後,随之而起的就是所谓的"融合乐"(Fusion),直到80年代所有有关此类型风格的爵士乐,被称为摇滚融合爵士乐( Jazz-Rock-Fusion)。   新咆哮乐与后现代咆哮乐(Neo-Bop Post-Modern Bop) 80年代,除了融合爵士乐与一息尚存的自由爵士乐之外,爵士音乐的发展,似乎已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欲振乏力的爵士乐已经失去它原有的焦点与重心。面对一个每一种音乐型态都被先辈们探涉过的局面,让8 0年代的爵士乐手们只能重新回到过去,从经典爵士乐中找寻新的题材和创造灵感。在这一波风潮中,以小喇叭手温顿马沙利斯(Wynton Marsalis)为首的回规传统热潮中:一个以咆哮乐风为基调,有纽奥尔良爵士乐、摇摆乐与灵魂乐色彩,高度强调演奏技巧与典雅旋律的所谓『新古典主义』或『新咆哮乐』被制造出来。新古典主义是8 0年代爵士乐的主流风格,但还有新的爵士乐风会成为90年代的爵士乐风格,或许就是『后现代咆哮乐』(Post-Modern Bop),这就有待事实去验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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