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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该怎么看待王洛宾儿子的行为?
热度 29 小淘 2013-9-17 19:07
王洛宾就不用解释了,大部分中国人通过《在那遥远的地方》、《可爱的一朵玫瑰花》、《达坂城的姑娘》、《半个月亮爬上来》这些脍炙人口的民歌知道他的名字。 准确的说,王洛宾通过汉语向中国人、向全世界介绍、传播了中国少数民族的音乐,这是他为传播少数民族歌曲做出的贡献。 王洛宾1996年去世以后,他的三儿子王海成为其音乐作品著作权在全国展开了地毯式维权,官司无一例外全赢。 但是伴随着王海成的维权,在新疆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里王洛宾被骂为“偷歌贼”。因为这些少数民族代代流传的歌曲经王洛宾用汉语填词后,成为王洛宾个人版权,并被其后代用来牟利。 记得央视艺术人生朱军访问唱《达坂城的姑娘》的克里木那集里,克里木就表达了不满,克里木出身维吾尔艺人世家,他说当年在新疆军区文工团大院里,王洛宾找他的父亲,通过其父亲的弹唱搜集整理了很多维吾尔族的歌曲,现在全冠以王洛宾的名字,譬如《达坂城的姑娘》,也就是他父亲没文化,否则现在那些歌全是他父亲的,潜台词里由此那名气和money应该属于他爹。 严格的说,王洛宾的一部分歌曲旋律基本没有改动,只是用汉语重新填词,譬如《可爱的一朵玫瑰花》在哈萨克语里是《都达尔与玛丽亚》,讲述了俄罗斯姑娘玛利亚无视民族和宗教的隔阂,爱上了哈萨克青年都达尔,哈萨克原版远没有汉语版的欢快,而是充满痛楚的悲伤的优美曲调。而另一部分歌曲则是做了改编,譬如《阿拉木汗》在维吾尔族民间有好几个版本,那些版本和王洛宾版本都有差别,应该是王洛宾在原曲基础上作了修改。 对于王海成诉讼某些人冒充王洛宾前妻子女败坏老人名誉,世人应该无异议,可是其为王洛宾音乐作品著作权的维权,因为涉及到经济利益以及少数民族音乐的问题,我们该怎么看待? 王洛宾先生当初去搜集、整理、改编这些少数民族音乐的时候应该没有想到钱,而是出于对音乐的热爱!更没有想到后世的这些问题。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zM1ODYwMTI0/v.s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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