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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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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蚁: 另外,移动领域的骨干网铺设我印象中一开始其实是和电信租的。国家也是不想重复建设的。但是电信就有点卡脖子的意思。所以后来干脆就自己开干了。
冰蚁: 那日本的路网呢?日本更寸土寸金,外加山地等限制,日本模式为什么不行呢?
冰蚁 发表于 2013-3-12 15:45 冰蚁: 那日本的路网呢?日本更寸土寸金,外加山地等限制,日本模式为什么不行呢? 我对日本的铁路系统不熟 ...
以1987年日本国铁民营化改革为界,日本新干线建设管理体制明显地划分为两个阶段:国铁民营化之前阶段和国铁民营化之后阶段。历史地看,日本第一条新干线(东海道新干线)的调研、立项建议、设计、规划、筹资、建设、经营管理完全是由日本国铁承担的。1964年,日本国铁出现了大量的经营红字(亏损),无力继续独自承担新干线的建设和经营。鉴于这种情况,《日本铁道建设公团法》于1964年2月通过,以法律的形式将新干线建设责任从国铁剥离,赋予日本铁道建设公团建设新干线的权利和责任。 1964年后,新干线的规划、设计、筹资、施工、管理都是由国铁和日本铁道建设公团共同承担的。日本铁道建设公团建设新干线所需资金除了一部分来自大藏省资金运用部低息贷款之外,大部分是依靠发行铁路债券来筹集的。1987年以前所建的新干线的管理基本上也是由国铁和铁道建设公团共同管理,这种情况类似于我国的铁道工程建设指挥部,造成了铁道建设公团缺乏成本约束,只顾建设,不顾成本,从而使得国铁和日本铁道建设公团的债务和营利状况不断恶化。 1970年5月,日本政府制定了《全国新干线铁道整备法》(简称整备法),以促进高速铁路网络的形成和发展。随着日本高速铁路主干网络的基本形成,其他的新干线公益性均比较显著,日本铁道建设公团所需资金量不断增大,国铁一方面要和铁道建设公团一起筹集建设资金,另一方面又要经营公益性的亏损线路。至1987年民营化改革时,日本国有铁路长期负债2270亿美元,其中新干线负债360亿美元;日本铁道建设公团(JRCPC)负债410亿美元,其中新干线负债160亿美元。 1987年国铁民营化后,日本新干线建设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国铁被分割为利益明确的主体,新成立了东日本、东海、西日本、北海道、四国、九州6个铁路客运股份公司、新干线保有机构、铁路货运股份公司、铁路通信股份公司、铁路信息系统股份公司以及铁路综合技术研究所等法人企事业单位。此时的日本铁道建设公团和各铁路客运公司之间是明确的市场交易关系。其二,日本铁道建设公团真正实现对新干线的建设、拥有、委托经营的全面控制,重组后的客运公司不再对新干线建设负有任何筹资责任或管理责任。其三,明确了政府在新干线建设管理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本政府通过新干线保有机构(后逐步演变为铁路整备基金,运输设施整备事业团)向铁道建设公团筹集部分建设资金,日本铁道建设公团将建成的铁路租赁转让给其他新干线经营者,迄今为止,日本铁道建设公团只拥有上越(大宫—新泻)新干线,采取委托租赁经营方式。 实际上,日本高速铁路成网后,其他新干线基本都是公益性比较强的小型高速铁路,政府的责任相应加强,日本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加大了政府对新干线建设费用分摊的比例。同时,新干线建设主体逐渐转变为铁道公团一体化,其建设体制采取“双委托模式”,即政府通过运输设施整备事业团(由原来的新干线保有机构和铁路整备基金发展而来)向铁道建设公团进行资金的划拨或融通,委托日本铁道建设公团进行新干线的建设;铁道建设公团拥有建成新干线的所有权,但从性质上来讲,日本铁道建设公团是第三类铁道企业,即为了其他铁路企业建造新干线,不直接经营新干线,而是采取委托租赁经营的方式,当然也可以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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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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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蚁 发表于 2013-3-12 15:43 下面我把holycow的回复贴在这里。 电信是先有联通再剥离移动的,虽然移动剥离以前联通很不成气候。
冰蚁 发表于 2013-3-12 15:45 holycow 回复: 这就是例子,只要基础设施是垄断的,垄断者就要拿来为自己谋利,中外概莫能外。要充分竞 ...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3-3-13 02:14 铁路不能说是垄断的,因为还有汽车和飞机和它竞争。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3-3-13 08:54 老兄客气了。 我觉得国内完全学日本的道路应该是行不通的,原因是两个:
冰蚁 发表于 2013-3-13 09:35 日本的民营铁路看介绍貌似还是以都市圈内的客流量为主,对跨都市圈的还是靠JR。从这方面考虑,你的那两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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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心 发表于 2013-3-14 07:25 转发个网友的微薄:【发展越好,非议越多】高铁成就世界瞩目,非议者如过江之鲫,前赴后继;汽车30年,仍全 ...
洗心 发表于 2013-3-13 18:25 转发个网友的微薄:【发展越好,非议越多】高铁成就世界瞩目,非议者如过江之鲫,前赴后继;汽车30年,仍全 ...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咨询者的身份致电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该所有关负责人表示,“4.3万亿元资产是铁道部提供的数据,我们事务所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程序,4.3万亿元资产原始来源也由铁道部提供。” 当记者问到4.3万亿元是否存在高估或低估的问题时?该人士表示:4.3万亿元资产高估肯定不会,至于低估,我们审计时去掉了一些折旧。我们依据提供的资料,再进行核实,这是我们最基本的工作,这部分的资产主要是铁道部本部的数据,地方各局的资产不包含在内。“我想如果地方路局的数据含在其中,资产太多了,我都无法估计。”
资深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马靖昊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会计上资产入账都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主要是为了保持账面资产不动,如果没有出现资产重组,不可能将资产卖掉后再买回来。 马靖昊说,虽然会计上是以历史成本入账,但资产价值衡量也开了个口子,主要是允许资产负债表上的房地产、金融资产项目进行调整。但是,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是不允许调整的。如果这样做,一方面报表会经常改动,另一方面企业可能会通过资产价值波动操作利润表。“以铁路为例,铁路的造价虽然升了,但不能以现在价值衡量历史的价值,铁道部肯定还是以历史成本来入账的。另外,由于铁路发展的沿袭时间很长,也不会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 马靖昊说,在财务报表上,对于负债率的计算也是由负债额除以总资产,都是由报表上的数据直接得来的。 胡思继说,铁道部的2.6万亿元债务主要是2008年高铁建设时欠的,但现在负债率是2.6万亿元除以4.3万亿元,而资产评估又没有新的数据。“4.3万亿元低估不低估需要评估后再说,但按原来的价值来计算,不能准确反映铁道部的固定资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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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炼气
洗心 发表于 2013-3-14 02:02 没有四万亿就没有铁路的跨越,这话没错。但反问一句, 四万亿砸下去,除了高铁还有其他亮点吗? 不要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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