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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利用bug,该谁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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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03:44
  • 签到天数: 210 天

    [LV.7]分神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10:55: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种事情很多,大到著名的“许霆案”,还有最近报道的某人利用银行漏洞炒金两吨 10天内变身为千万富翁被追回;小到利用游戏bug赚取道具。当东窗事发的时候总有人争论到底谁该认倒霉。大家来说说吧
    正方观点 (49)

    销售方应该自食其果,因为管理不善

    反方观点 (4)

    顾客应该退还所得,因为途径不正当

    辩手:5 ( 加入 )
     
    辩手:2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5 00:48
  • 签到天数: 1421 天

    [LV.10]大乘

    沙发
    发表于 2012-6-26 22:09:16 | 只看该作者
    无论正反都可以找出充分道理,本人选择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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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6-5 13:01
  • 签到天数: 115 天

    [LV.6]出窍

    板凳
    发表于 2012-6-26 22:19:41 | 只看该作者
    我们那个项目也是一样的bug,也一样被人刷。不一样的是发现的早,资金很少。所以就没吱声。。。, g  a0 d( d: C: H1 d; U* U  H
    但是我认为,就应该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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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6-28 11:16:11 | 只看该作者
    愿赌服输   战场上一方失误导致失败 能对胜方说不行 咱要补上漏洞再来一次么
    ' X, L( `; G2 ?- D) V! f, N& u
    $ t( b5 A$ q+ `) n日常生活也是一样,公开发布了,就说明你有足够的信心面对公众的考验,出了问题就是自己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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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6-29 00:23:30 | 只看该作者
    我选择正方。$ @% m" U" l" Q2 c
    / Q  `: G/ m' _; T8 E* I* W
    你决定了规则,你赌了,你输了,这你怪谁?认为规则不合理可以改,但是已经发生的当然有效,因为交易已经按照条款完成了。否则银行可以在你存款到期日随便找理由不给你钱,这世界岂不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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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6#
    发表于 2012-6-29 09:18:48 | 只看该作者
    在纸黄金问题上,工商银行已经是第二次这样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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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6-21 16:51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金丹

    7#
    发表于 2012-7-17 01:37:51 | 只看该作者
    猫元帅 发表于 2012-6-26 22:09
    * y$ O; R' f* V0 s' B% J无论正反都可以找出充分道理,本人选择不知道。

    $ K. c, |! B+ v, Z. e- d6 t深有同感,我也觉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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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10 09:0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8#
    发表于 2012-7-18 19:05:08 | 只看该作者
    再完美的规则也会有漏洞的,也即是说不存在没有漏洞的规则。例如“法律”,所以不能简单的说该谁认倒霉,这个时候其实牵涉的有很多人性方面的问题,现实中只能是出现较大损失的时候才能去较真,例如“许霆”。但是如果真非得二选一的话,我选择“途径不正当(尤其是恶意利用bug)所以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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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5-15 06:21
  • 签到天数: 72 天

    [LV.6]出窍

    9#
    发表于 2012-7-18 21:05:4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退还,那如何区分bug和暴利呢?/ i) _2 f& l, o$ X6 {  q-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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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10#
    发表于 2012-7-20 08:15:00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正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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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前天 21:05
  • 签到天数: 1552 天

    [LV.Master]无

    11#
    发表于 2012-7-20 12:25:07 | 只看该作者
    我选择中立,因为其实这里都是有个度的问题。工行那家伙如果不是太过分了,工行也就忍了。只不过这个度不同人差别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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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前天 21:05
  • 签到天数: 1552 天

    [LV.Master]无

    12#
    发表于 2012-7-20 12:25:44 | 只看该作者
    或者说愿赌服输,实际上如果输不起了,很少人会坐以待毙,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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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2-27 14:3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13#
    发表于 2012-7-25 08:31:25 | 只看该作者
    很显然应该销售方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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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14#
    发表于 2012-7-30 21:27:42 | 只看该作者
    象ATM吐钱那种,应该算lost property。失物应该归还,不仅在道德上,而且是在法律上都应该如此。故意利用漏洞并且数额巨大的,我觉得应该算犯罪。$ G* c+ i! B2 u" P9 Y! g7 Q; J

    ( ?" y2 d) O: L/ L-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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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15#
    发表于 2012-7-31 17:11:55 | 只看该作者
    支付宝错发短信 236位用户“捡”iPad2* _+ Z* e$ @5 `5 F
    ' w) A" Q% m* M- f& L9 a
    支付宝用实际行动证明:他的信用至少值70万!
    0 `# ~! ~) G( T9 A) B* {
    9 e/ {' c3 _% s5 W* U8 mhttp://tech.hexun.com/2012-07-31/144163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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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2-8-1 23:02:28 | 只看该作者
    在加拿大的话,如果顾客是明知故犯,可以按照偷盗起诉。一般说来,小数目的话商家自认倒霉,大数目的话基本上没有可能顾客私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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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前天 21:05
  • 签到天数: 1552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8-2 19:01:5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和羽毛球那个一比,可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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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8-6 11:59:28 | 只看该作者
    小数目就商家认了吧。 大数目顾客就不要太贪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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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30 07:46
  • 签到天数: 869 天

    [LV.10]大乘

    19#
    发表于 2012-9-2 13:02:54 | 只看该作者
    天朝的银行输不起啊输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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