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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分] 祖先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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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5 13:2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皇帝和祖宗》:為什麼中國人愛拜祖先?

王朝解讀

前言

《皇帝和祖宗》,這個標題一聽就很有歷史感。好像一提到古代中國、提到傳統文化,就很容易想到這兩個詞,皇帝代表宏觀的政治制度,祖宗代表微觀的家庭觀念。特別是傳統儒家學說,比如孔子的一句名言,“君臣父子”,君主和大臣的關係,要像父子一樣。儒家把皇帝和祖宗聯繫起來,提出了一套道德秩序,並且還有一套禮儀規範,比如怎麼修族譜、怎麼拜祖先等等。甚至有時候古人把皇帝稱為“君父”,而大臣們則叫“臣子”,其實就是認為家庭倫理和最高層的政治息息相關,而且結構相同,也就是史學家所說的“家國同構”。到了今天,我們也還是說“國家”,國和家並列在一起。所以我們往往就有一個印象,好像這就是古代中國一以貫之的普遍觀念,一直都是如此。

《皇帝和祖宗》這本書,就會加深你對這個現象的認識。其實最開始的時候,這種家國一體的觀念,不但不普遍,而且還有意識地保持“小眾”。因為最早的儒家禮法,等級性很強,有沒有禮儀相關的知識和使用禮儀的資格,是區分上下層的標誌,所以會有“禮不下庶人”的說法。按照禮法來拜祭祖先,這是上層專屬的特權。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古代朝廷都禁止民間自行修族譜、建家廟,儒學在民間並不興盛。

那麼,為什麼後來中國普遍都開始祭祖了?儒家的禮法觀念是什麼時候開始流行的?這就是今天這本書所回答的問題。而且,這本書還能告訴你,為什麼古代中國的中央政府能在技術不發達的情況下,還能維繫如此廣大的疆域,在文化上形成了“大一統”的普遍觀念。總的來說,本書講透了一個道理,就是皇帝和祖宗的結盟,是古代中國逐漸摸索出來的治理秘訣,到明清才逐漸成熟,是聯結古代地方社會和中央王朝的紐帶,保障了古代中國傳統社會的穩定和韌性。這裡的皇帝和祖宗,皇帝不僅僅是皇上一個人,而是泛指以皇帝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而祖宗,則代表宗族制度,在這本書裡,則以華南地區的宗族制度作為典型案例。

為什麼選擇華南呢?這和本書作者的背景有關。本書作者名叫科大衛,聽起來就半中半洋的,他還真是一個中外混血。他出生和成長都在香港,對宗族文化傳統也算是從小耳濡目染,在美國、英國等地求學和任教之後,回到香港,擔任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還兼任歷史系比較及公眾歷史研究中心主任,主持和中山大學合作的中國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是中國歷史人類學的領軍者。科大衛既使用傳統的中國歷史學方法,廣泛閱讀方志文獻,還結合人類學的視角和田野調查法,始終強調以小見大,從細微處尋找大問題的線索。他經常帶著學生到村子裡搜集民間流傳於世的族譜、碑記等等,形成了一套方法論,通俗地說就是“進村找廟,進廟找碑”。因為這一套方法最開始用在華南,所以也在國際上形成了一個“華南學派”,這本書也是“華南學派”的代表作。

當然,還有一層重要的原因,就是“天高皇帝遠”的華南是一個經典案例。在唐代以前還被當做“南蠻”的華南,逐漸變成了盛行宗法禮儀的地區,甚至可以說比中原還要更熱衷,正好能說明宗族禮儀逐漸傳播開的過程,並且體現了聯繫“皇帝和祖宗”的宗族制度在中國古代所起的作用。

那麼這本書的解讀,我們先從宗法禮儀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再專屬於上層開始,講講宋明理學的理論發展,然後我們再把視角放回具體的華南地區,看看禮法觀念如何在民間生根,和朝廷的政策配合形成新的宗族制度,最後我們再總結講講不斷變化的宗族。

為什麼古代中國的祭祖禮儀並不普及?

好,我們還是回到那句“禮不下庶人”。這句話出自《禮記》,後面還有半句,“刑不上大夫”。這代表了早期儒學理論裡一個傾向,就是認為人和人並不平等,不僅道德上要區分“君子”和“小人”,還要用禮法區分三六九等,什麼檔次的人用什麼檔次的禮法規格。但是,早期儒學也有崇尚平等的傾向,特別是在道德和教育上,比如荀子說“君子之與小人,其性一也”,孔子也有“有教無類”的說法,這給後來埋了一個伏筆。

“禮不下庶人”作為早期儒家政治理想的一部分,也成為一些古代王朝政策的依據。比如說給祖先修族譜,這在唐代之前其實只有皇族和少數的門閥士族才能有此特權,這些記錄祖先世系的文獻叫譜牒,有官方機構專門組織,禁止民間私自修譜。特別是在實行九品中正制的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選官體制看重家庭出身和背景,譜牒更是成為門閥子弟競爭官職的依據。普通人想遵循禮法記錄三代以上的祖先,都是“僭越”了,更何況還要製備舉辦祭拜儀式的整套工具,所以當時民間的祭祖活動都非常簡單,規模也有限,甚至沒有專門的地方來拜祖先。《禮記》就說,“庶民無廟,祭於寢。”不過在隋唐時期,門閥士族的特權已經開始鬆動,比如出現了科舉,庶人也有機會競爭官僚職位,也有韓愈這樣的大學者強調儒家的教化作用,所以他才會寫出《師說》。

到了宋朝,儒學重新開始復興,道學、新學、理學等等新的儒學思想都認為普通人也能學習儒家經典,甚至應該說,每個人都應該學習儒學,而不僅僅局限於小部分人,這樣才能強化整個社會的道德秩序,避免五代十國那樣的“禮崩樂壞”。

這個時期,出現了一個史學家稱為“禮儀下鄉”的過程,朝廷根據儒家制定的禮儀法典,逐漸開始和民間習俗相融合,可以說儒家真正開始從貴族、文人向下滲透,從小眾走向大眾。之所以會在宋朝出現這一趨勢,有四大原因。第一,唐末開始出現的大規模戰亂,導致維護自己特權的士族徹底衰落,很多專屬特權自然就下放了。比如原來規定只有天子和大宗貴族才能祭祀家族的始祖,普通人祭祀到曾祖父,就到頂了。而宋代理學家程頤,就提出普通家庭祭祖也可以打破三代的規定,祭祀共同的始祖,這樣形成穩定的家族共同體,實際上打破了固定的禮法格局,更容易形成新的士族。第二,佛教、道教已經擁有極大的影響力,儒家的競爭壓力變大。第三,科舉制讓民間的識字率變高,民間各地逐漸開始出現自己的“禮儀”。而第四大原因,就是因為宋朝面臨巨大的軍事壓力,政治中心整體南遷,需要對原先還被視為“南蠻”“邊陲”的廣大華南地區強化控制,統一在中央指揮棒之下。

總而言之,從宋開始,古代中國出現了一個轉捩點,禮儀真正開始普遍化,我們現在熟知的宗祠、族譜,大多數都起源於這個時段,在明清時期逐漸成熟,形成所謂的“宗族”。

儒家禮儀何時進入民間?

好,剛剛說的其實都是思想準備,我們還沒有直接看到儒家在民間生根的具體歷史。那麼我們就拿華南作為一個標誌性案例,講講宗族的誕生過程。

科大衛說,儒家思想可以說是宋朝才“打”進華南的。在唐宋之前,華南雖有對外貿易的第一大港廣州,但離中原的政治中心太遠,文化很不相同,而且還因為對外貿易,有很多奇人異事,對中央朝廷來說,可以說是一個“光怪陸離”的邊疆城市。書裡舉了個例子,整個唐朝289年間,全廣東只35人獲得進士,唐宋之際的53年間,全廣東只出了8名進士。而且,沒有證據顯示嶺南地區百姓在北宋以前被納入戶籍登記,中央朝廷可以說除了散佈在華南的河流和丘陵之間的少數幾個城市,對整個華南都沒有建立有效的直接統治。

之所以用“打進”,就是北宋滅掉割據當地的南漢政權以後,儒學才大規模進入華南。南漢這個政權很有意思,雖然國號叫漢,但實際上和中原漢朝關係並不大,反而地方性很強。南漢大多數的高官都是本地人,零星有一些北方人。而且南漢尊崇佛、道,不重視儒家,還融合了本地的巫神信仰,比如有個皇帝尊崇一個叫樊鬍子的巫女,她自稱玉皇大帝降身,在宮廷裡有個專設的寶座,代玉皇大帝宣示禍福,這就是本地巫神和道教的結合。不僅如此,由於商貿發達,當地風俗文化和儒家文人的理想更是相去甚遠,北宋的廣州知府就說過當地經商賺的錢太多了,所以“好義之心,不能勝於欲利”,只想滿足欲望,不喜歡瞭解義理,更說明當地人缺乏儒家教化。

從北宋開始,華南就大為改觀了。北宋總共155年,全廣東出了189名進士,相比前面三百多年隻出了四十多個,完全不可同日而語了。這個過程有兩個方向的動力推動,一面是朝廷和文人從上而下的改造,另一層,就是地方自下而上的響應,這種合力模式,我們後面還會看到。

對宋朝朝廷來說,華南離政治中心近多了,強化控制的需求就增加了。具體而言,華南地區能為朝廷提供豐厚的鹽業和商稅收入,特別是廣州、泉州這種大港口。宋朝皇帝開始注重對華南地區的政治整合,開始用一套新式禮儀統一南方的“怪力亂神”,並且用科舉考試招募當地土著做官,把本地人吸納進儒家教育體制。比如宋太宗就下過兩道聖旨,要求嶺南百姓在婚喪儀式上,要按照禮儀的規定穿著,特別還強調禁止以人為犧牲,獻祭鬼神,凡檢舉者有獎賞。想想,在宋朝初年,廣東都還曾經有活人獻祭的習俗,可見與中原的文化差距有多大。此外,北宋尊崇儒學,到處興建儒家學校,擴大正規儒家教育的體系,華南當然並不例外。

而從地方上來看,除了北宋前期有大量來自北方的儒家文人當官,隨著儒學教育的擴大,刺激各地出現了新的文人階層。特別是在廣東,文人階層的形成時期恰好遇上當地發生儂智高起義,連廣州都一度遭到圍攻。幫助鎮壓儂智高的本地力量,後來都獲得了朝廷提拔,成為新的一批地方精英,而他們則向朝廷回報了政治忠誠,主動推廣中央制定的儒家禮儀,舉辦各種大規模的儀式,開始祭祀過去的儒家賢聖。比如廣東文官特別崇拜兩個本地文人,一個是鑿通大庾嶺,連通江西和廣東的唐朝宰相張九齡,還有一個是比較少聽說的崔與之。他是南宋名臣,官拜右丞相,封南海郡開國公。還有韶州,就是現在的廣東韶關,宋朝是理學重鎮,當地書院祭祀周敦頤、朱熹、程頤、程顥等等理學大家,也標誌著華南精英開始認可官方儒學理論。

此外,儒家教育的向下滲透,還有一層因素,是直至南宋,朝廷才開始把珠江三角洲百姓納入稅網,與此同時,區分“我們”與“他們”的觀念開始流行。這種區別不僅僅是在北方因為和遊牧民族的戰爭才突出,在南方也很多。書裡就提到,南方出現了很多人群的稱呼,和普通的“民”形成了對立,比如對長期在水上生活的“蜑”、生活在山裡的“猺”等等,按當時說法,這些都是不在朝廷統治範圍內的人。他們都有一個鮮明特徵,就是不登記戶口,不交稅,更不遵守儒家禮儀,所以不能參加科舉考試進入體制內,被視為賤民、蠻族。這些人群的祖上起源,不一定和城市裡登記戶口的“民”不同族,比如有些逃避徭役的人,也會被稱為“猺”。不過,儒家並不是什麼種族主義者,認為這些“他們”不是無可救藥的,可以通過大興儒學,逐漸教化,從“生番”成為“熟戶”,成為朝廷統治範圍內的“民”,這也是理學推廣教育的一大動力。

綜合來看,在北宋期間,朝廷開始有意識地推廣儒學在民間的普及,但此時儒家禮儀展現出的整合力量還是不夠,文官階層畢竟只是一小批讀書人,只能說是奠定了教育基礎。比如說,直到元明之際,廣東社會還是由地方武裝豪強所主宰,這些豪強要求下屬只忠誠於他們個人,還沒有形成符合禮法的宗族社會。更大規模的群眾參與,要到接下來的南宋到清朝才逐步出現,這也是宗族制度逐漸成熟的時期。

儒家禮法如何落地生根?

這個漫長的成熟期,也有幾個因素,讓皇權推崇的禮儀觀念逐漸變成一套與日常生活和財產所有權有關的宗族制度,在普通人生活中建立起“皇帝和祖宗”的基本認識。可以說,儒學在日常生活中的擴張,不完全靠的是“教化”,而是有實實在在的利益基礎。科大衛說,這個過程經歷了“三造”,創造於12世紀,再造於16世紀,三造於18世紀。這個第一步創造,就是前面說到南北宋兩代所發生的變化,我們接下來就看看第二造和第三造。

第二造,發生在16世紀,主要是說明朝的行政改革和禮儀改革形成了一套新的對土地所屬權的認可方式,結合了民間祭祀禮儀和朝廷的法理背書,把禮儀和宗族變成了促進中央政府與地方社會關係的工具。

先講講行政制度。明朝用賦役黃冊登記人口戶籍,用魚鱗圖冊登記土地,兩個冊子合起來,就是把人和土地對應上的整套戶籍登記材料。在這套戶籍材料中,一個“裡”轄十個“甲”,一“甲”共十戶,所以叫“裡甲制度”。這裡就要提醒一句,古代中國王朝的編戶齊民,是為了規範稅收和勞役,因此裡甲登記絕不只是統計人口這麼簡單,而是牽涉到哪家多納糧,誰家少出兒子去當勞役。我們必須認識到,裡甲登記會引發切身的利益衝突,所以實際上裡甲制度並不是由朝廷派人強加到當地,而是會根據地方上的實際出現變形,很多地方的裡甲登記就成為分配田產的手段。

書裡就舉了個例子,明初有一個關氏宗族,出了一個叫關敏的英雄,因為擁護明朝而戰死,他的族人就給他立了個廟,當地縣府還撥了一片供養的土地。這個英雄是獨子,又沒有兒子,族人就過繼了一個侄子給他。在裡甲登記時,這一家人就登記在一戶,成為一個宗族。實際上,他們全家在當地不過三代,十來個人,叫宗族是誇大其詞,借用裡甲登記抬高自己的地位。不僅如此,裡甲登記還體現了他們對家族財產控制權的爭奪。關敏父親一輩有三兄弟,除了關敏的父親,還有大哥和二哥,在登記中,兵役這種苦差事交給了大哥一家承擔,而家裡最重要的財產,關敏廟相關土地的控制權,則在二哥一家人手裡,因為那個過繼給關敏的侄子,就是二哥家的,所以二哥家承擔了祭祀責任,並且成為田產的實控人。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就會發現宗族禮儀和裡甲制度怎麼結合到了一起:承擔祭祀責任標誌著擁有繼承人地位,而通過裡甲登記,這種禮儀身份被轉化為法律認可的土地權,所以二哥一家合理合法地把大哥的長子地位架空,拿走了最重要的田產。用科大衛的說法,就是“有關田產控制權的法律細節,是能夠,並且也經常是通過禮儀條文而表達出來的”。

就像宋朝在儂智高之亂後,華南儒學的建設加快了腳步,明朝也是因為在1449年遭遇了黃蕭養之亂,需要進一步強化控制,裡甲制度才在華南全面落地。不僅如此,就像鎮壓儂智高給了宋朝的華南文人上升為政治精英的機會,黃蕭養之亂之後的裡甲登記,給了更多人合法化土地所有權的機會,就連很多之前不在編戶齊民範圍內的“蜑”和“猺”,都一舉被納入了朝廷的統治範圍,在當地和儒家禮儀相捆綁的裡甲制度進一步擴大了影響範圍,為後來的質變積累著量變。

到16世紀以後,隨著以一條鞭法為標誌的行政改革不斷推進,很多勞役和雜稅都可以用繳納白銀代替,裡甲制度也發生了變化,從嚴格要求親身服勞役,變為注重收取白銀;從重視登記戶口,變為重視登記田產。雖然看似是朝廷設計的制度越來越走樣,但是綜合來說,戶籍登記發揮的功能還是和先前講的一樣,甚至紐帶作用還更加強大了。從一條鞭法之後,地方政府收上了稅,財政狀況大大改善,衙門的權力也就大大強化,宗族也從勞役中解放了出來,有了更多人手去開墾沙田、考取功名。科大衛說:“從明朝人到今天的歷史學家,論及裡甲制時,往往認為,明朝政府無法按照自己初衷推行裡甲制,是一大失敗。但是,這種看法,忽略了15世紀出現的、把地方社會與王朝國家結合在一起的重要基石。”

好,再來講講禮儀改革,主要有兩個重要的事件,一個是15世紀末開始的猺亂,另一個是大禮議。

所謂猺亂,是說不遵循儒家禮儀,也不接受戶籍登記的猺人,在廣西、廣東一帶的軍事活動。這些軍事活動,部分是土司之間打仗,還有很多是劫匪,襲擊來往商隊,對當地秩序有很大影響。為了對抗猺亂,軍戶和民戶的戶籍區別被打破,很多不用負擔軍役的家庭也主動參加民兵組織,而這些民兵組織的頭領,一般就是當地的儒家文官。這些地方文人不只在軍事上征剿猺人,還推行一套意在同化猺人的文化政策。比如新會的縣丞陶魯,他帶兵平息猺亂時,仗打到哪裡,儒家學校就修到哪裡。他們仿效宋代的理學家,撰寫了不少民間禮儀規範,以整齊劃一的禮儀作為教化猺人的手段。而這些高舉理學旗幟的家族,當然也是朝廷在地方的最佳盟友。

另一件事,是著名的“大禮議”,是嘉靖皇帝為了提高自己生父、生母的尊崇典禮而和儒家文官們進行的一系列論爭,從1521年持續到1539年。具體細節不在這裡展開,只講影響。為了打擊守舊的文官勢力,嘉靖推動修改禮制,放鬆了一大批禮法制度,比如先是容許官員模仿家廟形制建立祠堂,祭拜四代以上祖先,後來又容許官員在冬至祭祖,這些原本都是屬於皇帝的特權。在嘉靖皇帝最後擊敗反對者後,支持嘉靖的臣子們自然飛黃騰達,其中就有好幾個來自華南的官員。這些人為了表明自己忠誠于皇帝,進一步在華南推廣朝廷新改革的禮儀制度,大規模地清掃佛教和其他不合禮儀的民間祭祀活動,也就是“淫祀”,讓更多普通人被席捲到了新的儒家禮儀秩序當中。不過,他們創制的新禮儀不完全是照搬傳統禮法,而是保留了一些本土特色,比如祭拜洪聖公、楊侯等等本地神仙。

可以說,這一套制度效果極佳。在戶籍登記和禮儀普及的過程中,華南的百姓獲得了朝廷的認可,本地的豪族經過儒學加持,成為新的世族。他們幫助朝廷推廣儒學禮儀,而朝廷則確認了他們的特權。但是和前代不同的是,有科舉這個競爭管道,很多人都想通過學習儒家知識獲得官方認可,開創大宗族。有資料為證,明朝開國後八十年,整個珠三角只誕生了33名進士。而在之後的兩個世紀內,珠三角地區產生了390名進士,換言之,每三年一屆的會試,平均產生6名進士,遠超歷代。科大衛總結說,經過這次再造,“一個建立在禮儀上的權力結構,的確成形了,它把地方社會與國家結合起來,而在這個過程中,一個階級也從草莽百姓中誕生出來了。”這裡誕生的階級,就是主導儒家禮儀普及,並且大規模參與科舉制的地方文人階層。這些文人士紳開始修建宗祠,編寫族譜、家族帳目,撰寫通行鄉間的禮儀規範。通過這些手段,他們就能加強自己在地方上的社會聲望。他們既遵循朝廷推崇的儒家意識形態,也保留了地方豪強屬性,形成了不斷壯大的宗族力量,宣揚對祖宗之“孝”及對皇帝之“忠”的新禮儀。後世歷史學家認為“一成不變”的傳統中國社會,就是脫胎於這個時期。

最後說說清朝中葉的三造。前面兩造,是說宗族的正統禮儀性質不斷加強,發揮了巨大的政治作用,而第三造,反而說的是禮儀弱化,宗族成為財產控制的基本方式,發揮經濟作用。宗族確立了一個以祭拜共同祖先為組織原則的社群,而這個社群為了支持每年的祭祀活動,就要維護宗族共用的集體財產,而每個成員對集體財產的所有權,逐漸形成了原始的“股份”概念。到了清朝,開始出現宗族為基礎的借貸機構,叫“銀會”,白銀的銀,社會的會,宗族成員集體出資,從中借錢可以獲得折扣,實質上等於是招股集資,做起了生意。

因為宗族本來就有強大的財產管理功能,很多宗族成員就會想,那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單獨再開一個分支,管理自己的新財產呢?而經過大禮議之後,民間修建祠堂的禁令基本放開,修一間新的祠堂,就代表創建了一個新的宗族分支。於是,從清朝開始,小宗祠普遍出現,說明宗族開始分支化。科大衛認為,宗族在這個時期越來越像“做生意”的組織,這些小宗族,就成為有法人色彩的團體。

比如南海黃氏的族譜,就寫到了該宗族興建祠堂的過程,我們可以看出宗族此時已經高度商業化。1744年,這個宗族號召族人籌款興建分支祠堂,最後形成的銀會有二十人出資,總共籌款350兩白銀。但是黃氏族人決定,在正式動工興建祠堂前,先將這筆款項放債取息,每年複利12%,先賺點錢。另外,他們還出售了一間祖屋,獲得349.7兩,之前捐款最多的成員負責管理這筆族產。到1759年宗祠落成的時候,裡面安放的是捐款者最近五代的祖先的神位,剩下的餘款,他們又拿去買了當地渡口的股份,為自己這一份族產獲得更多利潤。

為什麼會這樣?這是清朝政府稅收改革的結果。前面說過從明朝的一條鞭法開始,古代稅收逐漸貨幣化,清朝再向前一步,把各項勞役及稅項全部攤入稅地,按畝征銀,這就是攤丁入畝。特別是清朝修纂了《賦役全書》,從中央財政層面統一了賦役專案,列明瞭各省每年須上繳中央的財政收入,在中央政府形成了統一的財政收支記錄,可以說明朝以來的賦稅改革終於成功。從此賦稅制度和戶口登記就基本分離了,人口的戶籍登記是作為維護治安的“保甲”繼續保留,讓鄰裡承擔治安責任,而縣衙門可以專注於收稅和司法的基本功能。特別是南方的宗族既是地方統治的同盟,也要維護自己的利益,於是開始追求更多的白銀收入,逐漸成為兼具文人和商人雙重性質的地方組織,為朝廷保證了大量的稅收,而儒家禮法則已經成為一種無人質疑的日常規矩。

經過這三造,儒家禮法從轟轟烈烈地“打進”下層,到後來作為“潤物細無聲”的背景,逐漸生根發芽,甚至可以說開花結果,促進了古代中國的統一和繁榮。科大衛總結,中央朝廷為地方家族背書,提供官方認可,而地方家族則向政府提供自己的忠誠,支持中央施政,這是一場持續了數百年的“雙向奔赴”,是古代中國“大一統”不斷強化的治理秘訣。

皇帝和祖宗的聯盟為何結束?

最後,我們也要說說宗族制度在19世紀之後的一些變化。這裡也要強調,19世紀以後,由於外部衝擊,中國社會出現了巨大的變化,清王朝治理能力受到了重大挑戰。皇帝不行了,祖宗也受到了影響。比如隨著清朝政府對縣級機關的控制力逐漸式微,出現了太平天國這樣的大規模動亂,地方宗族為了自保,開始逐漸軍事化。有了自己的武裝力量,皇帝和祖宗的強弱平衡突然顛倒了,原來相對弱勢的宗族,居然敢和代表皇帝的衙門討價還價,導致中央難以從地方獲取更多稅收,皇帝和祖宗的聯盟關係,出現了破裂的苗頭,這也象徵著中國從古代的傳統社會,開始逐漸向現代社會過渡。

原先維護治安秩序的宗族,也因為擁有了武裝力量,開始相互械鬥,為了爭奪利益破壞秩序。不過,宗族到清末還是一個提供稅收的基本單位,老百姓還是普遍相信:必須祭祀祖先,而且必須為祭祀祖先而經營祖產。但是原來促進稅收的宗族,到了清末民初,已經成為逃稅的溫床。科大衛說:“只要清朝還能夠擺出個統治天下的樣子,則清朝向百姓頒贈功名,百姓也嫺熟優雅地套用宗族的行當,於是,清朝的國家意識形態,就能夠繼續建立在宗族意識形態之上。”這也意味著,如果清朝政府喪失了合法地位,已經壯大了的宗族也沒有什麼必要繼續與皇帝合作。皇帝不能維護統一,宗族也就不願保證繁榮,古代中國的治理方程式,轟然倒塌。

到民國以後,現代思潮百花齊放,就連“家國同構”的儒家正統也受到了挑戰,皇帝和祖宗都面臨著退場的呼聲。於是,城鎮中的宗族快速解體,而鄉下的宗族雖然仍舊控制土地,但也成了進步的阻礙。在劇烈的社會運動中,宗族的大部分功能被取代,反倒是當年花了幾百年確立的禮儀功能,依然頑強地延續到了今天,成為中華文明綿延不絕的一個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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