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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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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5 ^" [- s* u9 N/ [" {! X0 u4 X
4 p- L+ g2 ^- n, A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6 }2 \4 G6 J5 x1 S
8 ?& W8 b* g5 H0 g  ?' d- k背景:4 D* K' T8 n- V* E8 W/ B& g9 b

/ R. x3 `" q5 f, b" T. o& {$ A6 W! o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9 k" J+ \9 C% f) G0 J
0 e! C2 X6 ]/ Z5 v# p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 {# J& A1 m0 P% f; L( ]( G. c. m) v' O/ _
现况:7 ]1 B% m6 R8 W/ r! ?/ z3 d; o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9 h( I& n# O# c/ M, N2 E6 B, M; F5 z+ g& X# z* a6 U. ~4 h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9 z2 e5 Q/ `$ x' |* F# D

4 t7 U4 W' s/ D" q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D1 s8 t$ M0 _0 }) n# s! J
1 M- M3 T. d( O4 L+ [$ q5 f; k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1 k2 W; ~0 A( O! {! b9 z; c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 t$ m" I" g. K2 Q, D' ~

+ v# q" g* W* \9 f' ~( r3 i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 H& @" R) W) G4 Z8 ?2 o5 `; R6 U6 E* `; x6 W. ~  p: T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U2 U9 G4 w, I) c8 r/ X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N* R4 a3 h) T

- d( d$ ~, m; o  H"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5 R* l$ N2 G4 x) K/ U2 o
) K* R+ X- @+ F$ u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 R, c( I' _* V2 a8 r& O"' o4 h& U4 }4 L5 v

" t+ L6 J% F; T' C$ ^% @4 {结论:1 _, p! }/ O1 L, z0 ^+ p9 y% |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T. t' d' ~- {$ r4 @2 n4 m- c; l; p/ g  y% i
    - |% C4 f1 Y4 ]& Y8 |. [3 H
    4 X8 M% i- l, c2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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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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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P( J; H1 A3 f' u* s

    . U: y3 s% Z! z8 G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J: e: ]" |4 X& }- z# [2 M+ M- W+ W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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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 F5 H% H$ h' H; e0 C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G4 X. ?9 k, u; i$ {. R
    . P6 p3 W0 O% |& A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8 G6 x) b' W' u# Z4 j; {  x+ x/ f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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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c) U7 E- n* B$ |. O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c1 O0 m+ D& F0 l
    1 |  V4 _/ e" r5 E# A/ ?6 }4 `7 ?) y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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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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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 T- x" W! K! g- |4 e* K3 D  s2 l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 ^. q) x0 p% r  O2 g3 @& N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V: ^9 c* E7 h" r; R+ D7 e+ B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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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n- r0 V% u, j2 V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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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B) I: I8 ^7 A6 g5 y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C4 g" t; I( b* w7 O
    # N9 N8 y. w. n3 \+ u! v) _6 L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d; f* ]( ~" P6 y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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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p* \/ M; I3 L!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U9 A9 _1 Y- G1 C+ Q5 O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x6 k6 Y5 J/ G; z6 n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n" ?+ A$ s% B1 u, h/ {: Q5 P7 w+ X, \, Z: ?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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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6 {3 H" \$ y.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 ]2 F) L8 y1 N) x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p, ?. c- [) n3 i2 V
    % K, j  f/ C: P- @( J+ I" l& \) U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X6 {' w$ A' W' \& |4 I4 ^7 p5 t- w4 A$ G4 A& U* ~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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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g' x: ?" Q# H) M$ y+ C! R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 a$ @! G4 w7 }2 t' S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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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I8 G. \# A; E0 D: S3 S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z& D; G7 h3 g0 v; c6 O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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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2 ?- N6 X+ D$ h2 _$ g9 m"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S' z% C; D. Y# ]. o0 U* [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1 g/ a/ ^4 w3 k! T. b$ o3 i( W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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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_+ F3 O; f, F+ v
    ( [3 v: {4 z% z$ Q) P9 g. m0 j! `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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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9-16 02:25
  • 签到天数: 1522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0 v  s( A1 S. a+ r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 s( N, R9 E- R8 r7 b, I; M0 |1 ]4 k# h8 m7 O5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8 I0 @) b- o  p0 j1 t! h3 w' G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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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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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p" x: `) m$ x$ ^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Z7 Q+ w8 U1 X' [! g  ^0 j6 {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W- V$ f) m9 t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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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0 f- o/ M2 ^( p6 y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7 \1 f1 T# Q. D8 S8 @2 [- Y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 S6 s9 l  R5 g/ d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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