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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瑞典警察暴力执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00:08
标题: 瑞典警察暴力执法吗?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8-9-17 11:18 编辑

很多舆论集中在瑞典警察暴力执法上,关键有两点:

1、把老人强行拖抬出去
2、老人出现病情不及时施救
3、把曾家扔在墓地

随着当事人的自叙越来越多,事情过程逐渐清楚了。前因不谈,中间也对警察是否暴力执法无关紧要,就说警察到场后的事情。

https://www.guancha.cn/society/2018_09_17_472373.shtml

1、儿子说他不是碰瓷,这是想不想的事情,他说没想,我们相信他。
2、火车本来是应该8点多到的,那就到得更早了,或许能找到别的住处,或许不能,但这也不重要。
3、警察是首先要求曾家自己离开的,儿子照办了。
随后旅店报了警,警察到了后,他向警察解释了情况,并强调自己是游客并非难民。但是,曾先生说,他的解释全部无效,他被警察指使的保安迅速驱离,曾先生配合着出去了。

4、曾父没有照办,依然在沙发上躺着,没有提及这时候发病。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儿子没有提醒父亲起身离开,或者父亲认为不必离开,以至于警察动手拖抬。
然后他看到父亲被抬出去,据他母亲说,警察在旅店内先将曾先生父亲从沙发上拽下来,然后倒着将其拖出去,到旅店门口才换成两个人抬着。此时,曾先生的母亲也从旅店出来,并哭着给躺在地上、已经有些意识不清的曾先生父亲喂药。

5、曾父据说在事件中发病,警察没有施救,估计警察判断没有施救必要。这是估计。曾父事后没有出现发病迹象,第二天还可以长途飞行,应该说警察的判断是正确的。
6、半夜在街上哭闹喊叫,不管出于什么理由,警察只有把他们带离现场,这是处理流浪汉、醉汉和其他低度骚扰公共秩序或者私人场所的标准做法。在欧美,警察不可能在半夜(甚至大白天)把当街哭闹的人留在现场围观而不作为。按照当事人的叙述,当事人并非自愿离开现场的,是警察强制带离的。
“这时我已经崩溃、失去理智了”,曾先生承认,当时他就和网上流传的视频中一样,把背包向地下一扔,然后向前扑倒在地上嚎叫。“我当时没有办法思考这种方式是否妥当,我只是想控诉警察的作为,并向路人求助。”也正是在此时,曾先生喊出类似“快来看,瑞典警察杀人了”等话,试图吸引路人注意。

曾先生说,几分钟后,武装警车赶到,警察先抢走他的手机,然后他和父母被分别架上三辆警车,警察威胁要给他戴上手铐。

7、警察把人丢在墓地附近的路口(注意曾家改变说法了,也请注意以前贴过的地图),但不是荒无人烟的地方,这是例行公事,并无区别性处理。中国人对墓地有不同的感受,这不是瑞典警察的问题。
曾先生说,警车行驶一段时间后,警察把他们丢在一个路口,扬长而去。时此刻已经凌晨3点,饥寒交迫,无法寻路,无路可走,遇到过路好心人,帮助买票,才得以返回城区中央火车站。

8、曾家曾经向使馆求助,结果不明。不过这已经与警察暴力执法无关了。
绝望之际,曾先生打电话向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求助。


瑞典警察可以更加“人情执法”吗?或许可以。但这是暴力执法吗?不是。暴力执法不是指使用暴力。警察要是不能使用暴力,那就不是警察了。暴力执法指不当使用暴力或者使用过度暴力。如果上述叙述和理解正确,瑞典警察没有暴力执法。至于中国人对欧美法制的幻觉,那本来就是人造的谎言,谁信谁天真。那不是瑞典警察的问题。

瑞典检方已经认定:警察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不会继续调查。根据已知事实,个人认为这个判断没毛病。
https://www.guancha.cn/internation/2018_09_17_472387.shtml
作者: 脊梁硬    时间: 2018-9-18 00:34
本帖最后由 脊梁硬 于 2018-9-18 00:37 编辑

瑞典警察的执法手段当然是暴力手段,暴力手段不是暴力执法是什么?

只能说这是瑞典政府和法律允许的暴力性执法。
你把瑞典政府定性的非犯罪,等同于当初手段的非暴力了。
作者: 燕庐敕    时间: 2018-9-18 00:47
无赖和土匪给大家带来多少消磨时光的话题。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8-9-18 00:55
这一家子就是泼皮无赖的现代牛二而已。
作者: 机器猫    时间: 2018-9-18 01:10
本帖最后由 机器猫 于 2018-9-18 01:14 编辑
脊梁硬 发表于 2018-9-18 00:34
瑞典警察的执法手段当然是暴力手段,暴力手段不是暴力执法是什么?

只能说这是瑞典政府和法律允许的暴力性 ...


不允许暴力手段还执什么法啊。难道中国监狱里面那些人都是靠警察叔叔好言好语劝着自己住进去的?

不知道现在中学课本是怎么写的,我们当年的中学政治课本上可是明确写着“警察是国家行使法律的暴力机构”
作者: 关中农民    时间: 2018-9-18 01:19
燕庐敕 发表于 2018-9-18 00:47
无赖和土匪给大家带来多少消磨时光的话题。

阿姨看看爱坛流量,不屑地说,悄悄你们一个个八卦男女的德行,流量都翻番了
作者: 清凉山    时间: 2018-9-18 01:48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8-9-18 00:55
这一家子就是泼皮无赖的现代牛二而已。

哪国没有泼皮无赖?丢脸的是挺他们的大使。
作者: 被明月兮佩宝璐    时间: 2018-9-18 01:51
一屋子戏精,和高铁霸座男,挡门女都属于同一类,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脸皮厚到爆。碰到这样的,不管是哪国人,都只能绕道走。
作者: 锦候    时间: 2018-9-18 02:08
就只看警察到场后曾家母子的表现,有谁愿意相信他们和旅店职员交涉的时候是温良恭俭让的?普通人见了警察有几个像他们这样的?这家人说他们平常和人相处,这次和旅店的人都是好好说话,只有警察来了才突然开发了撒泼的新技能!你信吗?
作者: 史蒂芬周    时间: 2018-9-18 04:08
TG当年枪毙英国毒贩阿克毛的时候,英国政府还召见傅莹大使,首相还谴责中国政府。
TG现在随便找个借口来恶心瑞典,某些海华就出来给瑞典人洗地。。。。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05:03
史蒂芬周 发表于 2018-9-17 14:08
TG当年枪毙英国毒贩阿克毛的时候,英国政府还召见傅莹大使,首相还谴责中国政府。
TG现在随便找个借口来恶 ...

我希望不是自己对号入座,但我感觉我包括在你的“某些海华”里。既然这样,我也有几个问题,烦劳释疑:

1、什么是“洗地”?是指无原则的开脱?我只是想弄清我们是不是在说同一件事,免得我自己瞎想象。
2、枪毙阿克毛是正当的吗?从此延伸:英国召见傅莹和首相谴责是正当的吗?
3、瑞典警察对曾家的处理是正当的吗?从此延伸:中国大使的指责是正当的吗?
4、这两件事的可比性在哪里?

中国不需要找借口恶心瑞典。瑞典在达赖和桂xx(那个香港书店老板,名字一下子记不清了)的事情上不需要借口就可以直接敲打,也应该敲打。你不会是说曾家本无事,只是被中国拿来敲打瑞典当枪使了?
作者: 史蒂芬周    时间: 2018-9-18 05:38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05:03
我希望不是自己对号入座,但我感觉我包括在你的“某些海华”里。既然这样,我也有几个问题,烦劳释疑:

...

我再举个栗子吧,
上次UA让芝加哥机场的警察把Dr.Dao从飞机上拖下去,跟这次曾先生被瑞典警察拖出去类似吧。 UA有权利敢任何人下飞机,芝加哥机场的警察也可以敢任何人下飞机, 但是最后UA赔钱和解的。

星巴克的经理叫警察把在店里不消费,只上厕所的黑人赶出去,星巴克的确是可以We reserve the right to refuse service to anyone, 警察也的确可以拷上任何反抗的人,结果星巴克赔礼道歉。

跟星巴克的黑人比起来,曾先生也能算巨婴?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06:00
史蒂芬周 发表于 2018-9-17 15:38
我再举个栗子吧,
上次UA让芝加哥机场的警察把Dr.Dao从飞机上拖下去,跟这次曾先生被瑞典警察拖出去类似 ...

refuse to provide service要有justified cause,UA和星巴克在这两件事上都没有justified cause。瑞典旅店呢?这是refuse to provide service吗?请他们离开有justified cause吗?
作者: pororo    时间: 2018-9-18 06:26
晨枫说话还是滴水不漏,“这是处理流浪汉、醉汉和其他低度骚扰公共秩序或者私人场所的标准做法。”是否可以理解为中国游客可以等同于流浪汉,醉汉呢?曾先生也就是没钱,要是有几个大律师孩子,朋友的,估计酒店也就找你和解了吧。就像Dr. Dao,你要是坐头等舱,是不是就不会被拖下飞机了呢。
作者: pororo    时间: 2018-9-18 06:54
本帖最后由 pororo 于 2018-9-18 06:58 编辑

[quote]pororo 发表于 2018-9-18 06:26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07:27
pororo 发表于 2018-9-17 16:26
晨枫说话还是滴水不漏,“这是处理流浪汉、醉汉和其他低度骚扰公共秩序或者私人场所的标准做法。”是否可以 ...

呃,我不知道曾家的背景,或许他很有钱、很有势,就是为了体验生活而住hostel呢?我不知道,与事件也没关系。我只是说:

这是处理流浪汉、醉汉和其他低度骚扰公共秩序或者私人场所的标准做法。


是不是真的应该“重要的话说三遍”?
作者: 锦候    时间: 2018-9-18 07:40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07:27
呃,我不知道曾家的背景,或许他很有钱、很有势,就是为了体验生活而住hostel呢?我不知道,与事件也没关 ...

说三遍呀,说三遍,说呀说三遍!
你叫不醒装睡的人,这些人看到事情和自己无关就法律不行,扯情怀,情怀不行车理想。真的和曾家这类人遇到了,或者成了占座男的受害者的时候又该换个说法了。


作者: 大陆的兔兔    时间: 2018-9-18 08:39
史蒂芬周 发表于 2018-9-18 05:38
我再举个栗子吧,
上次UA让芝加哥机场的警察把Dr.Dao从飞机上拖下去,跟这次曾先生被瑞典警察拖出去类似 ...

大家都是吃瓜群众,都是看客,都平和一些讨论问题。
我看到无数版本曾先生到酒店的时间,有说下午八点,
十点,凌晨00:05分的。然后酒店因为他们定错了给予善待,
让他们在大堂休息。因为曾先生出外找酒店,热心帮助一个
没找到酒店的女同胞(因为午夜有难民和醉鬼),带回酒店
歇脚导致酒店驱逐。

这一系列的事件,酒店方评估风险驱逐,报警执法这些都
没有问题,都合理合规。官煤和大使馆,我们吃瓜群众抗议
酒店和警方冷漠粗暴对待游客,这有错吗?
作者: 茶壶    时间: 2018-9-18 08:59
史蒂芬周 发表于 2018-9-18 05:38
我再举个栗子吧,
上次UA让芝加哥机场的警察把Dr.Dao从飞机上拖下去,跟这次曾先生被瑞典警察拖出去类似 ...

栗子,至少前面那个是个坏的,您自己没发现?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18 11:32
本帖最后由 hotmen 于 2018-9-18 11:38 编辑

这是站在局外人的立场,思考“瑞典警察可不可这么做”?

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不更应当思考:
1.曾家在瑞典受到了粗暴对待吗?
2.我们应当接受中国公民在海外受到的粗暴对待吗?我们要支持政府为公民权益发声吗?

外交部说的是中国游客遭到瑞典警察粗暴对待,晨大不妨把标题改为“瑞典警察粗暴对待中国游客吗“?
作者: pororo    时间: 2018-9-18 12:13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07:27
呃,我不知道曾家的背景,或许他很有钱、很有势,就是为了体验生活而住hostel呢?我不知道,与事件也没关 ...

标准做法=合理,公平?
酒店于理可以不让人住,于情让个外国游客半夜出去,合适吗?同样警方不是来调解一下,找出个合理解决方案,就把人扔出去,不就把你中国人当个流浪汉一个待遇呗。
作者: pororo    时间: 2018-9-18 12:18
锦候 发表于 2018-9-18 07:40
说三遍呀,说三遍,说呀说三遍!
你叫不醒装睡的人,这些人看到事情和自己无关就法律不行,扯情怀 ...

成年人了,就不用想说服别人了。同样,要是你感上了这事,你怎么办。让你出去,你就老老实实自己带着家里人去去墓地待一宿?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12:18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8-9-17 22:20 编辑
hotmen 发表于 2018-9-17 21:32
这是站在局外人的立场,思考“瑞典警察可不可这么做”?

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不更应当思考:


不管站在什么立场:
1、曾家在瑞典受到的对待是和他们的行为对等的
2、“我们应当接受中国公民在海外受到的粗暴对待吗?我们要支持政府为公民权益发声吗?”这样的泛泛而谈的问题太容易回答了,不应该,要支持,但与曾家的问题无关。

外交部的问题恰恰在于把瑞典警察与曾家行为割裂开来,就像讨论前不久对于骑车男vs宝马男的正当防卫案中宝马男主动攻击在先割裂开来一样,不可取。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18 12:43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2:18
不管站在什么立场:
1、曾家在瑞典受到的对待是和他们的行为对等的
2、“我们应当接受中国公民在海外受到 ...

曾家在瑞典受到的对待是和他们的行为对等的。
这点我不能苟同。
某个因,不必然导致某个果。
举个例子,某人出了车祸,可能死了,可能残了,可能伤了,可能没事。
做为有同情心的人,应当希望某人平安,而不是幸灾乐祸,更不是诅咒人家死掉。
按你的逻辑,某人因为自己的责任,在车祸中被撞死是活该。
作者: lorry    时间: 2018-9-18 12:52
史蒂芬周 发表于 2018-9-18 05:38
我再举个栗子吧,
上次UA让芝加哥机场的警察把Dr.Dao从飞机上拖下去,跟这次曾先生被瑞典警察拖出去类似 ...

我认为星巴克有权把不幸福的人赶出去,但是吃相稍难看一点。后来它是屈服于舆论而让步。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12:59
hotmen 发表于 2018-9-17 22:43
曾家在瑞典受到的对待是和他们的行为对等的。
这点我不能苟同。
某个因,不必然导致某个果。

嘿嘿,谈同情心的时候不宜谈法律,谈法律的时候不宜谈同情心。你到底想谈什么呢?
作者: 茶壶    时间: 2018-9-18 13:01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2:43
曾家在瑞典受到的对待是和他们的行为对等的。
这点我不能苟同。
某个因,不必然导致某个果。

对于花臂男我有点幸灾乐祸,有点想诅咒人家死掉。
我承认我有点偏激。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18 13:01
本帖最后由 hotmen 于 2018-9-18 13:35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2:59
嘿嘿,谈同情心的时候不宜谈法律,谈法律的时候不宜谈同情心。你到底想谈什么呢? ...


我谈的是人权。
中国政府为曾家争取的也是人权。

其实同情心和法律也不对立,天理人情法律。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13:02
hotmen 发表于 2018-9-17 23:01
我谈的是人权。
中国政府为曾家争取的也是人权。

那就具体一点,你说的人权指什么?
作者: 锦候    时间: 2018-9-18 13:05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02
那就具体一点,你说的人权指什么?

对,先给个定义出来再接着谈!不然一会儿就又扯到一边去了!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18 13:05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02
那就具体一点,你说的人权指什么?

生命安全和尊严。
作者: 茶壶    时间: 2018-9-18 13:06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3:01
我谈的是人权。
中国政府为曾家争取的也是人权。

倒不如说友谊——在这件事情中很难看到瑞典人民展现出来的对中国人民的友谊和热情。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13:09
pororo 发表于 2018-9-17 22:13
标准做法=合理,公平?
酒店于理可以不让人住,于情让个外国游客半夜出去,合适吗?同样警方不是来调解一 ...

标准做法 = 合法合规,至于合理、公平,那是道德判断,不是法律判断。

“酒店于理可以不让人住,于情让个外国游客半夜出去,合适吗?”
很好,你也认可酒店在理。或许不在情。但情的问题,就需要酒店与曾家互动的全部细节了,你有吗?我反正没有。

“同样警方不是来调解一下,找出个合理解决方案,就把人扔出去,不就把你中国人当个流浪汉一个待遇呗。”
我们不知道警方是否有过调解,只知道曾家拒绝离开。最后儿子是自己走出去的,但父亲在儿子出去后依然拒绝离开,这时警察强力把他拖拉出去。从警方执法的角度来说,这么做没毛病。至于你说的合理解决方案,相信瑞典警察不会半夜帮外国游客找旅店。这里没空房,大堂不让继续停留,人又拒绝离开,你认为什么样的才是合理解决方案呢?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13:10
pororo 发表于 2018-9-17 22:18
成年人了,就不用想说服别人了。同样,要是你感上了这事,你怎么办。让你出去,你就老老实实自己带着家里 ...


我相信,锦侯要是碰上这事,乖乖自认倒霉,不可能等到警察来,早就带上一家出去另找旅店了。没有墓地的事。至少我是会这么做的。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8-9-18 13:12
是不是暴力执法要看和谁比。
和天朝比,绝对暴力啦。
和米帝比,绝对木有。警察太温柔了。换米帝警察,早就给摁倒在地,血流满面,手给拷在背后了。

http://blog.angryasianman.com/20 ... cops-arrest-84.html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13:14
hotmen 发表于 2018-9-17 23:05
生命安全和尊严。

警察没有在任何情况下有意危害曾家的生命安全,所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因为曾家拒绝与警察合作。

至于尊严,在拒绝与警察合作的情况下,是谈不上尊严的。警察代表法律,代表的是社会的尊严。在个人尊严与社会尊严对撞的时候,个人尊严只有让步。这是没有办法的。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18 13:20
本帖最后由 hotmen 于 2018-9-18 13:24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14
警察没有在任何情况下有意危害曾家的生命安全,所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因为曾家拒绝与警察合作。

至于尊严 ...


首先,我要向你们透露一个新情况。今天中午,3名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的事发地警察局负责人见了我的同事。他向我的同事确认,这3名中国游客没有违反瑞典法律。

这是前题。没有违反瑞典法律,当然有权拒绝与警察合作。

粗暴手段将3名游客强行驱离酒店,其中还有两名老人,一名老人有病在身,带着药,警察将他们丢弃在荒郊野外的坟场,深更半夜,当时气温在10℃以下。他们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尊严受到伤害。

不是说警察没有在任何情况下有意危害曾家的生命安全,曾家就没有生命安全的问题。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13:36
hotmen 发表于 2018-9-17 23:20
首先,我要向你们透露一个新情况。今天中午,3名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的事发地警察局负责人见了我 ...

看来同样的话还真是必须说三遍:瑞典警方说的不违法,是指law还是bylaw?硬要抠字眼的话,这里还有misdemeanor和action prosecutable by law的差别,桂大使指的是什么?

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拒绝与警方合作,不管有无违法。相信中国法律也是这样的。

有病在身、带着药不是拒绝与警察合作的理由,气温10度远不足以威胁生命。
作者: 锦候    时间: 2018-9-18 13:45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8-9-18 14:16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10
我相信,锦侯要是碰上这事,乖乖自认倒霉,不可能等到警察来,早就带上一家出去另找旅店了。没有墓地的事 ...


我碰到过类似的事情呀!我当年过Edmonton在YMCA的大厅里面坐了一夜。那次是因为错过了车,当时是个学生没钱。我去了酒店问价钱,结果太贵了,他们倒是有大堂,里面有几排沙发,但是酒店也不可能让我留下来过夜的。但是店员告诉我可以去YMCA还告诉我大概怎么走。我就出去了,当时11月份,Edmonton半夜两点多已经零下了,两点多前我是呆在当地的赌场的,可赌场2点钟关门了,我本来以为赌场是开24小时的,谁知道只开到半夜2点。我是下午到的Edmonton,去赌场前问过几个地方都不让呆到天亮,有酒吧和餐厅。我是为了省钱,最多买杯咖啡不可能熬一夜的。后来我走到一个那种半开放的螺旋形的停车场,那里面有几个地方有暖气出口,就准备在那个暖气出口睡一夜,可想了想就再多走几步找找YMCA吧,找不着再回来也行。就又往前走了几个街口就看到YMCA了,然后YMCA说床位有,但是$35块,我说这都快3点了,我6点半就走了,能不能便宜点。他们不同意,我就在一个大厅里和几个无家可归的还有 backpacker 呆了一会儿,YMCA到了冬天晚上都要把这些人收拢到室内免得在外面冻死了。然后他们太吵了,我睡不着,就跟YMCA的人说能不能让我呆在旁边的会议厅去,我坐了一天半的greyhound 的车确实很累了,明天还要赶路,那人看我人畜无害的样子,就开了会议室让我进去了,那会议室有大玻璃墙,他们能看到,应该也不怕我在里面吸毒啥的。我就在那个靠背椅子上睡到6点多,YMCA开始赶人,就出去了。

上次回国,我记错了机票日期,周二的票,结果我记成2号了,可那个周二是3号。我拖着行李到了机场,查了半天没我,再一查是第二天的。我就说我这是租房住的,房子都退了,这回去没地方住了。看看能不能给改成今天走,那职员查了几下说没有,都订满了,而且还有等退票的,我没什么机会上今天的飞机了。

我就拖着行李又回去了,路上跟房东打电话说明情况问能不能回来多住一天,钱按两天的房租算?房东说房间不行了,那房间还没租出去,但是她已经打扫好了,准备给下个租客看了。不想让我再进去住了,但是她可以让我在living room呆一晚上,我就回去了,回去后给房东和孩子买了个Pizza hut的套餐表示感谢。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18 13:55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36
看来同样的话还真是必须说三遍:瑞典警方说的不违法,是指law还是bylaw?硬要抠字眼的话,这里还有misdem ...

1.通稿是中文的,我不知道瑞典警察说的是什么?

2.中国法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警察不是随便可以带人走的。

3.荒郊野外的坟地,谁知道有什么 ,怎么排除不会有二次伤害呢?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14:06
hotmen 发表于 2018-9-17 23:55
1.通稿是中文的,我不知道瑞典警察说的是什么?

2.中国法律:


呃,我怎么记得,前不久还在强调:公民有配合警察执法的义务呢?像盘查身份证这样明显还没有犯法嫌疑的情况?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18 14:11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4:06
呃,我怎么记得,前不久还在强调:公民有配合警察执法的义务呢?像盘查身份证这样明显还没有犯法嫌疑的情 ...

查身份证,没有任何身体接触的,警察也很客气,敬礼,请出示身份证。为什么不配合呢?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18 14:29
茶壶 发表于 2018-9-18 13:06
倒不如说友谊——在这件事情中很难看到瑞典人民展现出来的对中国人民的友谊和热情。 ...


我们先谈人权,没人权哪来友谊。
作者: 茶壶    时间: 2018-9-18 14:35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4:29
我们先谈人权,没人权哪来友谊。

谈人权?生存权才是最重要的人权,汝等知之否?警察绝对没有开枪意图,已经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人权。
作者: lorry    时间: 2018-9-18 14:40
锦候 发表于 2018-9-18 13:45
我碰到过类似的事情呀!我当年过Edmonton在YMCA的大厅里面坐了一夜。那次是因为错过了车,当时是个学生没 ...

奋斗奋斗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18 14:47
茶壶 发表于 2018-9-18 14:35
谈人权?生存权才是最重要的人权,汝等知之否?警察绝对没有开枪意图,已经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人权。 ...

是不是要谢谢警察不杀之恩?
你的要求太低了。学下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吧。
作者: 清凉山    时间: 2018-9-18 15:06
大使应该用人民警察如何对待高铁霸座男的例子,好好教训教训那些野蛮的瑞典警察!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8-9-18 19:02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3:20
首先,我要向你们透露一个新情况。今天中午,3名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的事发地警察局负责人见了我 ...
没有违反瑞典法律,当然有权拒绝与警察合作。

这句话慎用。。。

据我所知,在中国,你走大街上,警察要查你身份证,你必须合作,没有”有权“的余地。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8-9-18 19:02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3:20
首先,我要向你们透露一个新情况。今天中午,3名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的事发地警察局负责人见了我 ...
没有违反瑞典法律,当然有权拒绝与警察合作。

这句话慎用。。。

据我所知,在中国,你走大街上,警察要查你身份证,你必须合作,没有”有权“的余地。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8-9-18 19:03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3:20
首先,我要向你们透露一个新情况。今天中午,3名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的事发地警察局负责人见了我 ...
没有违反瑞典法律,当然有权拒绝与警察合作。

这句话慎用。。。

据我所知,在中国,你走大街上,警察要查你身份证,你必须合作,没有”有权“的余地。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8-9-18 19:03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13:20
首先,我要向你们透露一个新情况。今天中午,3名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的事发地警察局负责人见了我 ...
没有违反瑞典法律,当然有权拒绝与警察合作。

这句话慎用。。。

据我所知,在中国,你走大街上,警察要查你身份证,你必须合作,没有”有权“的余地。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21:45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00:11
查身份证,没有任何身体接触的,警察也很客气,敬礼,请出示身份证。为什么不配合呢? ...


因为任务封堵交通,警察命令你绕路,你也必须配合,这个没有意见吧?

因为店家有权拒绝你继续留在店堂里,出警警察命令你必须离开,这就有有权不配合了?

身体接触只是在曾家拒绝配合的情况下发生的,注意时间顺序。
作者: pororo    时间: 2018-9-18 22:37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09
标准做法 = 合法合规,至于合理、公平,那是道德判断,不是法律判断。

“酒店于理可以不让人住,于情让 ...

怎么说呢,酒店为什么就不能与人方便呢?有骨气,带着家里人在大街上挨个酒店问,问道天亮就好了?外面还不太安全?理客中总是没错的。大家都按规定来呗。别人倒霉不倒霉,是不是冻死了,于我何干。我这人说话跳跃性比较大,看不懂就别回了。总之,酒店就应该让他们家待到能check in。他带女孩回来,酒店不同意女孩待,女孩离开了就可以了,你再把人赶出去就不对。如果不认同这一点,就没得谈了。句号。
作者: pororo    时间: 2018-9-18 22:41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3:36
看来同样的话还真是必须说三遍:瑞典警方说的不违法,是指law还是bylaw?硬要抠字眼的话,这里还有misdem ...

要是按规定的话,威胁生命也没什么吧。按规定来呗,加拿大不是冻死过第一国民吗,规定里又没说,多少温度下不能把人仍外面。
作者: pororo    时间: 2018-9-18 22:44
本帖最后由 pororo 于 2018-9-18 23:09 编辑
锦候 发表于 2018-9-18 13:45
我碰到过类似的事情呀!我当年过Edmonton在YMCA的大厅里面坐了一夜。那次是因为错过了车,当时是个学生没 ...


不好意思,没细看。
第一,你是一个人。
第二,房东是个好人,能与人方便。
当然,你也不错,能知恩图报。

我看你也是个爆脾气,要是第一个哥们没跟你说solution,去YMCA,就是说get out。我觉得你的大耳挂子就上去了。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23:04
pororo 发表于 2018-9-18 08:37
怎么说呢,酒店为什么就不能与人方便呢?有骨气,带着家里人在大街上挨个酒店问,问道天亮就好了?外面还 ...

你的问题已经回答过了,不重复

http://www.aswetalk.net/bbs/foru ... hread&tid=76362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23:05
pororo 发表于 2018-9-18 08:41
要是按规定的话,威胁生命也没什么吧。按规定来呗,加拿大不是冻死过第一国民吗,规定里又没说,多少温度 ...

规定里不包括可以威胁生命安全,这样的东拉西扯没意思。
作者: 陈王奋起挥黄钺    时间: 2018-9-18 23:07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21:45
因为任务封堵交通,警察命令你绕路,你也必须配合,这个没有意见吧?

因为店家有权拒绝你继续留在店堂里 ...

现在看来星巴克总裁错了
作者: ymorries    时间: 2018-9-18 23:08
这点上我倒是与晨大持相反意见。按照国人的理解,这个就是暴力执法。很好,在瑞典你这么干没问题,转回头,别怪我在国内按照我们的习惯执法。其它的都是扯淡。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18 23:11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21:45
因为任务封堵交通,警察命令你绕路,你也必须配合,这个没有意见吧?

因为店家有权拒绝你继续留在店堂里 ...

大致记得交规写得是:服从交警指挥。没有你说的必须配合一说。
正常情况下,警察命令绕路,服从指挥,结果就是你说的配合。
特殊情况下,可以跟警察提要求的,警察也要权衡的。他要是同意放行,这个还是服从指挥,但这个算配合还是不配合呢?再复杂一点,第一次提出要求后,警察不同意放行,再次提要求,他权衡之后又同意了,这个怎么算呢?

至于商家那个,在中国真不是警察让你离开就要离开的,只要是跟商家有经济纠纷,就有留下的理由。我上午贴的法条写得很清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警察才可强行带离。实践中这种故事很多的,空间非常的大,对人的社会经验是很大的考验。警察一命令就走的,大概都是你这样的读书人。

当然我说的都是国内的情况,瑞典的法律我不知道,北美我们不谈。
回到曾家,使馆用的措辞是 用粗暴手段将3名游客强行驱离酒店 我的理解,使馆也不认为曾家需要配合警方。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23:12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8-9-18 09:07
现在看来星巴克总裁错了

有可能,也有可能不是。不知道。那个事件听说了,没有多关注。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23:12
ymorries 发表于 2018-9-18 09:08
这点上我倒是与晨大持相反意见。按照国人的理解,这个就是暴力执法。很好,在瑞典你这么干没问题,转回头, ...

本来就该这样。不管哪国人来,该怎么样还怎么样,不应该对外国人有特殊照顾。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23:16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09:11
大致记得交规写得是:服从交警指挥。没有你说的必须配合一说。
正常情况下,警察命令绕路,服从指挥,结 ...

不管是第几次,警察同意了,就是配合。但在拒绝后反复要求,警察可能告你一个干扰警察工作。不知道中国有没有这一条。

那是中国的法律。在加拿大,商家坚持要你离开,你还必须离开,除非涉及人权法里规定的情况,像以种族、性别、年龄等等原因拒绝服务。瑞典的不知道,估计和加拿大的相似。

使馆的理解是错误的。作为职业外交官,这更加不应该。
作者: pororo    时间: 2018-9-18 23:30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23:05
规定里不包括可以威胁生命安全,这样的东拉西扯没意思。

扯着玩呗。你说你要是酒店前台,你让不让曾家在大堂过夜,如果确实有困难,牵扯到到点下班,没人看着了。你会不会帮忙找附近的旅店,或给个solution。要是我,只要是我值班,我可能会牺牲我睡觉的时间,看着他们。或找个他们能待的地方。要是我也找不着的话,还要到点下班的话,就跟他们磨一阵,让他们在门口待,应该会找些御寒的东西给他们。大概会纠缠半个小时,才会叫警察。
如果我是警察,我会让酒店先想法解决,如果酒店就是不行,就带他们去附近的24小时开的饭馆,如果不配合,也就拉出酒店大门,让酒店可以关门而已。如果酒店是24小时开门的,我就推给酒店处理了。

大家跟风一下,说说自己的站在不同的角色会怎么处理呗。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23:34
pororo 发表于 2018-9-18 09:30
扯着玩呗。你说你要是酒店前台,你让不让曾家在大堂过夜,如果确实有困难,牵扯到到点下班,没人看着了。 ...

你的想法很好,可惜没有在现实里发生,在瑞典可能也不会发生,但日子还是要过。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18 23:41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23:16
不管是第几次,警察同意了,就是配合。但在拒绝后反复要求,警察可能告你一个干扰警察工作。不知道中国有 ...

我认为你太武断了。
你可以认为使馆理解错误,但是不是理解错误不是你决定的。
同理,你可以认为曾家没遭到粗暴对待,但这个最终还是要中瑞两国的官方来认定。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8-9-18 23:43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8-9-18 09:48 编辑
hotmen 发表于 2018-9-18 09:41
我认为你太武断了。
你可以认为使馆理解错误,但是不是理解错误不是你决定的。
同理,你可以认为曾家没遭 ...


没错,这只是我的个人见解而已,你完全可以不接受。事实上,爱坛上发表的都是个人见解。
作者: hotmen    时间: 2018-9-18 23:56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23:43
没错,这只是我的认为而已,你完全可以不接受。

我当然不接受,我一开始就认为瑞典警察粗暴对待曾家,完全没有人道。
作者: njyd    时间: 2018-9-19 00:19
晨大在此事上好象变性了?
公民有配合警察执法的义务不代表警察有在无暴力威胁时粗暴执法的权力。

  问:警察也是按常规行事,有权决定将他们移送到远离事发地的地方,旁边还有地铁站,这没有什么特别的,是常有的情况。

  答:我刚才说了,3名中国游客不远万里,深夜刚刚抵达斯德哥尔摩,人生地不熟。瑞典警察把他们强行拉到的地方虽然有地铁站,但他们首先看到的是坟场。你能想像他们在受到这样粗暴对待后,第一眼看到的是坟场,是什么样的感受?即使他们找到了地铁站,你们地铁深夜还运营吗?瑞典警察为什么不把他们拉到安全的地方?据我了解,在斯德哥尔摩的冬天,如果大街上有人喝醉了,警察有义务把他们送到温暖的地方,防止冻伤冻死。难道瑞典警察对这3名中国游客就这么不讲人权、不讲道德?况且3名游客手无寸铁,不可能对警察构成任何威胁。瑞典警察就这么残酷无情吗?
作者: 王不留    时间: 2018-9-19 01:24
我觉得,我就是再崩溃,再失去理智,也不会自己扑倒到地上,装成被殴打的样子。。我十有八九在失去理智的时候会去袭警,给他一拳头。。哈哈哈哈哈。
作者: pororo    时间: 2018-9-19 03:06
本帖最后由 pororo 于 2018-9-19 03:10 编辑
锦候 发表于 2018-9-19 00:45
不是跟你说过不要看我写的帖子了吗?你不但看还回贴,还胡思乱想,还胡乱猜测,还乱做评价?你是什么人呀 ...


请先别回我的帖子。除了问号,就是感叹号。没法看呀。
作者: 喜欢就捧捧场    时间: 2018-9-19 08:48
晨枫 发表于 2018-9-18 10:16
不管是第几次,警察同意了,就是配合。但在拒绝后反复要求,警察可能告你一个干扰警察工作。不知道中国有 ...

瑞典的商家如果要求你离开,你也必须离开,跟加拿大一样。这点我在瑞典生活工作期间曾经亲眼目睹过。

至于警察会不会过来帮你维权,就要看商家所处的地区了,马尔默和哥德堡的绿化带地区,警察一般都是拒绝出警的,商家就是喊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8-9-19 09:30
这件事,事实不重要,重要的是立场。国人要是都能像楼主这样冷静看问题的话,就没有广场舞了,也没有反杀了,更没有曾先生为国争光了。

看看观察者上面的文字,楼主还是省省吧。这年头,朝廷需要的是义和团。
作者: 茶壶    时间: 2018-9-19 09:58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8-9-19 09:30
这件事,事实不重要,重要的是立场。国人要是都能像楼主这样冷静看问题的话,就没有广场舞了,也没有反杀了 ...

朝廷需要的是义和团。
难道朝廷已经堕落到连口头义和团也需要的程度?


作者: juliuss22    时间: 2018-9-19 10:06
如果照国内的思路这样下去的话,以后类似的事情还会发生。到了国外旅游地还是照国内的思路,吃亏的是国人自己,破坏了旅游体验,浪费了钱,弄不好还要皮肉受苦,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8-9-19 10:06
茶壶 发表于 2018-9-18 20:58
朝廷需要的是义和团。
难道朝廷已经堕落到连口头义和团也需要的程度?

内部矛盾转化为外部矛盾的一贯做法。
作者: 楚天    时间: 2018-9-20 18:18
本帖最后由 楚天 于 2018-9-20 05:27 编辑
清凉山 发表于 2018-9-17 12:48
哪国没有泼皮无赖?丢脸的是挺他们的大使。


大使的意思是遇到类似情况他也会坐在地上

本来懒得关注某人自取其辱这类事。大使居然也胡说,俺觉得也得说一句,因为他代表国家,辱的是国家
作者: 齐眉    时间: 2018-9-25 12:37
本帖最后由 齐眉 于 2018-9-25 12:43 编辑

不得不说事主就是个烂人,自己犯错不负责,不顺自己意了就对旅店言语威胁,警察面前碰瓷耍无赖,回国以后谎话连篇,骗取同情,为了这种货有啥好争的。生活里我会烧高香周围别有这种GS(陕西话),谁喜欢谁领走。
作者: 梓童    时间: 2018-9-30 08:59
晨大,我不赞同你的说法。西方人不是说顾客是上帝吗?哪个信徒是这样对待上帝的。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8-9-30 14:12
梓童 发表于 2018-9-30 08:59
晨大,我不赞同你的说法。西方人不是说顾客是上帝吗?哪个信徒是这样对待上帝的。 ...

这句话恐怕是中国人发明的,出口转内销
作者: lorry    时间: 2018-9-30 14:14
梓童 发表于 2018-9-30 08:59
晨大,我不赞同你的说法。西方人不是说顾客是上帝吗?哪个信徒是这样对待上帝的。 ...

Are you serious?
作者: 梓童    时间: 2018-10-9 18:17
lorry 发表于 2018-9-30 14:14
Are you serious?

你一个开店的,稍不如意就叫警察,以后还打算做中国人生意吗?是不是以后客人早到5分钟进,让滚不滚的也报警抓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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