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农业部长:防止外来资本侵占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流转要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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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水的世界
时间:
2017-1-3 20:51
标题:
农业部长:防止外来资本侵占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流转要封...
本帖最后由 阿水的世界 于 2017-1-4 11:27 编辑
农业部长:防止外来资本侵占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流转要封闭运行
韩长赋在发布会上介绍,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拥有的权利很多,最重要是两方面:
一是财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二是民主权利,包括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比如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
也就是说,这一次改革要使广大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两个方面都有获得感。
在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就保护财产权利而言有两个要点:一是完善股份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和继承的权利,2015年,我们在29个县(市、区)开展了这项改革试点。从一年多的情况来看,应该说试点还比较有效,农民也比较满意,下一步就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且将试点成果尽快转化为政策法律。
二是实行严格保护。为防止外来资本的侵占,现阶段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民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流转要封闭运行,不能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
就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而言,韩长赋表示,一是要保障农民的选择权。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涉及成员权利的重大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比如说成员身份确认、资产股权的设置等问题都得由农村群众来民主讨论决定,不是干部决定,是农民自己决定。二是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论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组织实施,以及改革之后建立管理制度,都要维护农民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利。
韩长赋指出,“总的来说,要真正让农民成为这项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此外,去年11月3日,韩长赋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就《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的“三权分置”进行全面解读。
韩长赋表示,
“三权分置”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
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称为“两权分离”。现在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格局。
在这一框架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土地承包权的前提,农户享有的承包经营权是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在土地流转中,农户承包经营权派生出土地经营权。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都统一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其中,集体所有权是根本,农户承包权是基础,土地经营权是关键。
70年快到了,这是第一步吗?感觉跟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有点相似。
补充个人理解:
因为公有制的皮,为了土地流转,就把历史上的田皮田骨制拿回来了,简单的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了,二者都可以流转。永佃权是指;土地关系中佃方享有长期耕种所租土地的制度,权利所有者可以再次出租土地,也可以交易权利。土地开始初步市场流通。失去土地使用权的人名义上拥有土地所有权,相当一部分人将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土地流转就和城镇化相辅相成。
参考永佃权
关于永佃权之名义,一般称之为田面权,地主之所有权与之相对应称之为田底权,田底、田面之称,江南各地,异名颇众。计有大买、小买,卖租、顶首,田骨、田皮,民田、客田,小租、大租,田面、田根,上皮、下皮,大业、小业,大苗、小苗,粮田、质田等数种。
[groupid=106]黑虎帮[/groupid]
作者:
jellobean
时间:
2017-1-4 01:00
几个意思?
作者:
snark
时间:
2017-1-4 03:20
说大白话啊
这个太深奥
作者:
阿水的世界
时间:
2017-1-4 11:20
snark 发表于 2017-1-4 03:20
说大白话啊
这个太深奥
因为公有制的皮,为了土地流转,就把历史上的田皮田骨制拿回来了,简单的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了,二者都可以流转。永佃权是指;土地关系中佃方享有长期耕种所租土地的制度,权利所有者可以再次出租土地,也可以交易权利。土地开始初步市场流通。
作者:
穿着裤衩裸奔
时间:
2017-1-4 23:11
屁用,很多地方的农民已经被驱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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