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关于运钞车和被击毙的黄某警方最新通报: [打印本页]

作者: njyd    时间: 2016-12-2 18:34
标题: 关于运钞车和被击毙的黄某警方最新通报:
http://mp.weixin.qq.com/s/iM3QH1aTcHuSI1l2dUQbXg
作者: fish97    时间: 2016-12-2 18:49
这真是扯,这样下去所有的强力机关都不敢暴力执法了。我们就等着当年苏联解体时的后果吧。也许是市一级的领导怕激怒民意?
作者: 蓦然回首    时间: 2016-12-2 19:45
看来就是辞职了心情不好,一心寻死。橡皮霰弹也能打死,看来是巧了。第五次打砸才开枪,押运员已经很克制了。
作者: grass    时间: 2016-12-2 21:11
说句不客气的话,死者一辈子也挣不到这些赔款。完全是暴力碰瓷。
第五次才开枪,很克制了。其实,事情的关键是:开枪是否合乎程序?程序是否合法?
运钞的,砸车的,都是P民,守法则无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6-12-2 21:36
grass 发表于 2016-12-2 21:11
说句不客气的话,死者一辈子也挣不到这些赔款。完全是暴力碰瓷。
第五次才开枪,很克制了。其实,事情的关 ...

个人认为可否开枪的条件只有一个,是否威胁到押运员或其他人员的生命安全。
作者: 山远空寒    时间: 2016-12-2 21:46
以前,我们这里发生过一起抢劫运钞车的案件,押运员怀疑罪犯拿的是假枪,给押运员的胳膊穿了个洞,然后抢劫现金几十万(15还是25万),乘坐早已准备好的摩托车消失。后来没有报道破案情况。我猜是破了,不好报道。
作者: cyclouns    时间: 2016-12-2 21:48
包子 发表于 2016-12-2 21:36
个人认为可否开枪的条件只有一个,是否威胁到押运员或其他人员的生命安全。 ...

玻璃都快砸透了,要说威胁已经够了,毕竟那是运钞车,并且是‘正在执行押运任务’的车辆。押运员反应成这样已经够容忍的了。这样的事件还能得到赔偿真是奇观了。
作者: cyclouns    时间: 2016-12-2 22:00
最近的几起事件都是‘政治正确’的事情:
警察扣押嫌犯,如果嫌犯反抗或者逃脱是不能追的,追上抓了,万一死了警察要追究刑责要赔偿的。
运钞车执行押送任务,如果有人砸窗追车是不能反击的,万一没打对地方是要赔偿并追责的(现在还没明确是否押运员是刑责)。
唯一逃脱问责的居然是只老虎:人家是一级(?)保护动物,没人敢扒老虎皮;但搞不好动物园要赔偿。
现在是个消费死者的时代呀,谁死谁有理。
作者: 洗心    时间: 2016-12-2 23:40
180万真好挣, 想自杀又想给家人留点钱的以后都去碰瓷运钞车吧。 这钱是不是该调查结果都没出来就决定赔偿的领导出?
作者: 淡淡微风    时间: 2016-12-3 00:07
fish97 发表于 2016-12-2 18:49
这真是扯,这样下去所有的强力机关都不敢暴力执法了。我们就等着当年苏联解体时的后果吧。也许是市一级的领 ...

人命关天,看来你是真不在乎别人的命啊?不看美剧的吗?虽然美国警察有开枪的权力,也经常开枪并且不被追责,但是对开枪还是有严格的要求。
开枪当然有道理,不开腔也有道理,但是老百姓闹起来为什么?如果只是打伤,你看看有没有人觉得不对?中国老百姓不傻。
看看中国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

作者: 陈王奋起挥黄钺    时间: 2016-12-3 00:20
广东警方的调查没有公信力。

这帮人舌灿莲花,可以把暴徒说成是英雄, 上一次就把深圳蛇口的黑帮分子被打死说成英雄,差点申请成烈士,后来另外的案子暴露, 原来当地把城管外包给了黑社会, 避免了天大的笑话。

在本案中,第一次被砸,居然押运员忍气吞声,既不上报,也不报警,完全不符合常情, 第二次砸车,第三次砸车, 第四次砸车,第五次都没有时间交代,特别是第5次,关键的射击发生,没有时间交代。

第三次砸车后报警是何时,警察多少时间赶到现场, 也没有交代。

射击发生后, 有何种救治手段,没有交代,反正给人的感觉这个人故意砸车寻死。

这帮人当权,就是黑暗的旧社会降临。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6-12-3 01:22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6-12-2 11:20
广东警方的调查没有公信力。

这帮人舌灿莲花,可以把暴徒说成是英雄, 上一次就把深圳蛇口的黑帮分子被打 ...

唉,这年头,信谁的呢?



作者: fish97    时间: 2016-12-3 03:45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6-12-3 00:20
广东警方的调查没有公信力。

这帮人舌灿莲花,可以把暴徒说成是英雄, 上一次就把深圳蛇口的黑帮分子被打 ...

陈王的话还是令人信任的,以后我们信谁呀。看样子以后国内这类事我们不敢说话了。你这一说就想去起来了,那个说有剐蹭的人也没有按造谣醉起诉呀。
作者: youyouyuyu    时间: 2016-12-3 13:55
http://www.miaopai.com/show/VeuwivLS65~9RsD3dUjWmg__.htm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6-12-3 19:39
cyclouns 发表于 2016-12-2 21:48
玻璃都快砸透了,要说威胁已经够了,毕竟那是运钞车,并且是‘正在执行押运任务’的车辆。押运员反应成这 ...

用块砖头就能砸透?别逗了,我用了一个弹匣的51式手枪弹都没有搞定。后来用的81才搞定。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6-12-3 21:32
本帖最后由 七月群山 于 2016-12-3 21:34 编辑

老哥几个,砸过玻璃吗?汽车玻璃。

好多好多年前我自己的糗事,一直没好意思说过。那回是长途板车,半夜停车紧货,背心裤衩的就把自己锁车外面了。当时手里有根1米2的钢质撬杠,我就说把副驾驶一侧的车窗敲破。一开始还心虚没敢太使劲,后来抡圆了,用撬杠的棱尖猛砸,虎口震得生疼,内玻璃别说碎了,连个裂纹也没有。。。后来我是从工具舱的小门(!)钻进驾驶室的。

要不是自己试过,我也不会相信。

当然其它的物理参数咱不知道。


作者: 陈王奋起挥黄钺    时间: 2016-12-3 22:16
cyclouns 发表于 2016-12-2 21:48
玻璃都快砸透了,要说威胁已经够了,毕竟那是运钞车,并且是‘正在执行押运任务’的车辆。押运员反应成这 ...

运钞车的玻璃是贴有金属膜强化的,俗称铁甲箔膜, 车子玻璃的强度增加到原来的4~10倍。 一般的钝器打击根本不能击穿。

第一次打击,该车押运人员就应该报警,但是没有, 这很耐人寻味。

其次,现在发布了很多视频,就是没有运钞车自身第一视角的视频和录音。

第三,射击发生后没有任何第一时间的救护

这些东西综合起来就会发现,押运员负有刑事责任。
作者: fish97    时间: 2016-12-3 23:28
包子 发表于 2016-12-3 19:39
用块砖头就能砸透?别逗了,我用了一个弹匣的51式手枪弹都没有搞定。后来用的81才搞定。 ...


不知道你那是什么玻璃,说说我在这儿知道的防弹玻璃吧。这儿的防弹玻璃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类似有机玻璃的东西,厚度一英寸以上就可以防弹了,记得照过几张照片,各种子弹打上去的情况。但没找到。购买这种东西需要政府批准。另外一种是多层玻璃和聚脂膜组合层的防弹玻璃。这是传统的防弹玻璃。这种防弹玻璃是靠聚酯膜吸收冲击的动能来防弹的。它的厚度不同层数不同,防弹等级也不同。。不知道国内的运钞车是何等级,也不知道你射击的是何等级的。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种传统的防弹玻璃,如果把几次冲击集中在一个地方那么它还是可以被击穿的。无论你是用枪还是用砖头。
看那个照片防弹玻璃应该是第二种。理论上只要不断的击打在一个地方还是可以击穿的。
但如果是第一种,那么就不可能击穿了,连裂纹都不可能有,但会有划痕。
作者: fish97    时间: 2016-12-4 00:12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16-12-3 21:32
老哥几个,砸过玻璃吗?汽车玻璃。

好多好多年前我自己的糗事,一直没好意思说过。那回是长途板车,半夜停 ...

你那是钢华玻璃,不是防弹玻璃,它的硬度比防弹玻璃硬。你打的地方不对,其实一个螺丝刀就可以了。钢化玻璃8之所以硬,是因为玻璃加热后急速冷却,使表面应力集中,,这样表面硬度就很高,不容易击碎。。但它的弱点在边缘和銳角处。。那儿应力特别容易破坏平衡。。所以你要是用任何铁器在钢化玻璃的边角处破坏它,都比你在其它表面处容易。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6-12-4 01:55
fish97 发表于 2016-12-4 00:12
你那是钢华玻璃,不是防弹玻璃,它的硬度比防弹玻璃硬。你打的地方不对,其实一个螺丝刀就可以了。钢化玻 ...

真的啊?什么样的螺丝刀呢?怎么操作?回头我拿公司的车试试。。。我就说我当时的情况,窗玻璃当然是摇上去的,不然我也不用暴力破解了。还有我确实是砸在靠近后视镜的下角,考虑万一有可能的话,在问题解决后,可以只放下一点车窗就能遮住。我想,按照压强的考虑,撬杠的尖棱不会比螺丝刀差很多吧。。。不过咱们在这歪楼,是不是影响主题的严肃性了?
作者: fish97    时间: 2016-12-4 02:38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16-12-4 01:55
真的啊?什么样的螺丝刀呢?怎么操作?回头我拿公司的车试试。。。我就说我当时的情况,窗玻璃当然是摇上去的 ...

你拿螺丝刀在玻璃和门框之间撬撬,你看玻璃碎不。 我见过好几个这样的撬商业门的案子,估计车的要难一些,因为它的边缘是圆的。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6-12-4 03:28
fish97 发表于 2016-12-3 23:28
不知道你那是什么玻璃,说说我在这儿知道的防弹玻璃吧。这儿的防弹玻璃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类似有机玻璃的 ...

我就是直接对着运钞车打的,依维柯改装版,应该说是国内最常见的的运钞车了,玻璃的防弹水平是51弹5米内三发弹相距大于10公分可保证不碎,实际上我照着一块玻璃打了10来发都没事。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6-12-4 03:42
本帖最后由 七月群山 于 2016-12-4 03:47 编辑
包子 发表于 2016-12-4 03:28
我就是直接对着运钞车打的,依维柯改装版,应该说是国内最常见的的运钞车了,玻璃的防弹水平是51弹5米内 ...


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没什么可争的,东西都在,再做一次验证一下不就完了。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6-12-4 03:53
警方通报

2016-12-02 东莞市公安局
警方通报
2016年10月27日,东莞市长安镇发生一男子追砸运钞车被押运员开枪击中致死案,经东莞警方深入侦查,在死者黄某第一次打砸运钞车前,双方行进路线没有交集,排除运钞车与黄某发生碰撞、摩擦的情况。12月1日,该案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该案发生后,东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广东省公安厅也派出了现场勘查、技术检验等方面的专家到莞指导案件侦办。专案组对案发现场、涉案运钞车等进行勘查,并检验了黄某尸体,走访多名现场目击群众,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特别是找到跟随涉案运钞车行驶的一辆社会车辆的车载记录仪视频。相关视频资料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送检视频未检验出剪辑、合成痕迹,内容连贯真实。专案组经过深入侦查,依据现有证据还原了案发过程。
根据有关监控视频、行车记录仪视频及目击群众反映情况查实,当日上午11时23分许,黄某在其工作的餐馆辞职后,携带个人行李离开餐馆,沿乌沙环南路、振荣南路自西往东步行直行;11时27分许,涉案运钞车从大朗镇执行押运任务前往长安镇,正行驶在松山湖新城路。
11时54分许,黄某经过振荣南路某出租屋门前;涉案运钞车经过长安镇德政中路。
12时02分许,涉案运钞车从一龙路转弯自东往西进入振荣南路,此时,一辆号牌为粤S8XXXX的社会车辆正好跟随运钞车行驶,该车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了运钞车转入振荣南路直至12时04分被黄某第一次打砸全过程。
根据视频监控、行车记录仪视频及警方调查,12时04分运钞车在振荣南路红绿灯路口停车等待绿灯时,遭黄某使用石块等物扔砸;车右后视镜被黄某掰断丢弃至路边绿化带。涉事运钞车立即闯红灯前行躲避,由于车流密集无法前行而第二次停车,黄某追上来继续用石块砸击车窗。运钞车继续前行通过红绿灯后第三次停车,车内人员报警并报告所属公司调度室,此时黄某再次追上用石块砸车窗玻璃。运钞车继续前行一段距离后第四次停车,等候公司指令,此时黄某又上前打砸运钞车。运钞车又继续前行一段距离躲避并第五次停车,黄某再次追上运钞车打砸,期间押运员梁某开枪将黄某击倒。此时运钞车距离第一次被打砸地点共约460米。
专案组还走访调查了案发地附近凉茶店、手机店、自行车维修店及附近工厂员工、路过现场的司机等10余名,均表示未见到运钞车与黄某发生擦碰。其中,曾接受媒体采访称目击黄某与运钞车发生过擦碰的莫某、朱某、高某、肖某,均表示未亲眼看到运钞车与黄某发生过擦碰,只是听到别人议论和猜测的。
另经勘查,涉案运钞车除砖石敲击凹擦痕迹外,车身四周灰尘分布均匀,未出现明显的灰尘擦划痕迹。综合相关勘查、调查情况及视频资料,在黄某第一次打砸运钞车前,双方行进路线没有交集,排除运钞车与黄某发生碰撞、摩擦的情况。
涉案押运员梁某为东莞市某押运公司正式员工,依法持有持枪证,案发当天为涉案运钞车车长,并配有一支防暴枪。其开枪击倒黄某使用的子弹经鉴定为橡皮霰弹。案发当日11时14分许,梁某指挥涉案运钞车从大朗镇前往长安镇执行押运任务。
10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将梁某刑事拘留;11月9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梁某批准逮捕,专案组同时于当天向黄某家属通报了案件侦查进展情况;12月1日,该案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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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没说把玻璃砸什么样了啊
作者: cyclouns    时间: 2016-12-6 02:01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6-12-3 22:16
运钞车的玻璃是贴有金属膜强化的,俗称铁甲箔膜, 车子玻璃的强度增加到原来的4~10倍。 一般的钝器打击根 ...

仁兄说定死者必有冤屈,我也无话可说,毕竟我只能从几篇有限的报道上得到消息。
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bt/0/729076412/641
好吧,你们可以很专业的说这样离玻璃砸穿还很远,但把’一个51弹匣都搞不定的玻璃‘砸成这样,对车内执行押运人员的威胁还不够大?我不很清楚武装押运的原则,是否要’有实体进入车内‘才算对押运任务的威胁?或者说这辆车本身就不是死者砸的那一辆?
对于不知什么仇什么恨居然能不依不饶的把一辆写着‘武装押运’的车玻璃砸成这样,也请让我评论说死者的确在作死的路上走的远了些。

作者: 皇家骑警总监    时间: 2016-12-6 02:47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6-12-3 22:16
运钞车的玻璃是贴有金属膜强化的,俗称铁甲箔膜, 车子玻璃的强度增加到原来的4~10倍。 一般的钝器打击根 ...

警方调查发布会上说,车里的押运员每次都报告了
作者: zeal_zhang    时间: 2016-12-6 08:49
说句不好听的,这个开枪的被判刑了
接下来抢运钞车的少不了
就像前两年借贷宝什么的骗钱一样
作者: grass    时间: 2016-12-6 09:37
zeal_zhang 发表于 2016-12-6 08:49
说句不好听的,这个开枪的被判刑了
接下来抢运钞车的少不了
就像前两年借贷宝什么的骗钱一样 ...

抢啊,成功了自己花,成仁了家里花
作者: 大时代的看客    时间: 2016-12-6 10:38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16-12-4 03:53
警方通报

2016-12-02 东莞市公安局

看过媒体报道配图有玻璃砸裂
作者: 陈王奋起挥黄钺    时间: 2016-12-6 11:03
cyclouns 发表于 2016-12-6 02:01
仁兄说定死者必有冤屈,我也无话可说,毕竟我只能从几篇有限的报道上得到消息。
http://inews.gtimg.com/ ...

我们并没有说砸车的没有错,没有罪, 而是警方没有公信力。反正人已经死了,不能再说话,而警方有把黑社会说成烈士的前科,我不相信他们。

我想讲的是,如果一开始就报警了,警方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赶到的?如果没有,有没有惩戒。

我想讲的是,这样距离被砸破还远我想讲的是如此近距离射击,完全可以选择下肢。

我想讲的是,射击完了之后,有何种救治动作, 还是巴不得这个人死掉?

这些问题没有回答好之前,我宁愿这些运钞车有被抢的风险。
作者: 蓦然回首    时间: 2016-12-6 12:16
fish97 发表于 2016-12-3 23:28
不知道你那是什么玻璃,说说我在这儿知道的防弹玻璃吧。这儿的防弹玻璃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类似有机玻璃的 ...

碰巧我就是做这块儿业务的,补充几句。你说的第一种类似有机玻璃的东西,叫做聚碳酸酯,Polycabonate,简称PC,抗冲击强度堪称塑料之王,是同等厚度的玻璃的250倍。有机玻璃通常是指PMMA和PS板材,PC比它们的抗冲击强度高很多。警察手里的防暴盾牌和客机的内侧舷窗都是PC的,一般3毫米厚就可以。PC的重量是同等厚度的玻璃的一半儿。不过虽然PC单板的防砸能力非常突出,10毫米厚度单板一个壮汉用长柄锤子抡圆了也砸不破,但是防弹能力并不能满足要求,需要做到非常厚才能通过射击测试,比如五十多毫米以上,显然这个厚度使用起来是很不方便和经济的,无论是在银行柜台还是运输车辆上。一般也不会有人这么用,PC单板生产线都只能做到15mm厚。严格来说PC单板只能算防砸玻璃,不能算防弹玻璃。
于是就有了你说的第二种防弹玻璃,复合式的,材料有PC板、玻璃和PU胶片、PMMA板组成,这四种材料可以用不同的厚度和不同的选择方案任意组合出各种不同的方案。原理是由玻璃来吸收冲击动能,由PU胶片来粘结不同材料和防止飞溅,由PC来抗冲击,为减重也有用PMMA来替代玻璃的。银行柜台常见的是两面PC中间夹玻璃,珠宝柜台一般是单侧玻璃加PC。
同时防弹等级公安部制订的国家标准里也分了不同的等级,即使是复合防弹玻璃,一般能通过的是54手枪弹射击。能扛得住7.62毫米56半自动步枪弹射击的,那个厚度就很厚了,造价也很高,一般没有必要。
据我所知,由于造价的原因,安装防弹玻璃做车窗的特种车辆很少(习大大阅兵那车是肯定有的)。一般也就是特种车辆车厢观察窗那一小块儿,其他部位是钢板。
银行的押运车辆最多的就是振远护卫开个改造过的依维柯,通常就是普通钢化玻璃+PU膜(俗称防爆膜),并不能防弹,可以防砸但是玻璃会碎,有PU膜不会飞溅,多砸几下PU膜也会砸穿。PU膜抗拉伸性能非常好,防刺性能不好。从图片上来看,显然这个案子里的车窗就是这种情况。
作者: fish97    时间: 2016-12-6 16:15
蓦然回首 发表于 2016-12-6 12:16
碰巧我就是做这块儿业务的,补充几句。你说的第一种类似有机玻璃的东西,叫做聚碳酸酯,Polycabonate,简 ...

看你这个说法,实际上国外的的高端更好,中低端产品国内的更好。你那个pc我在美国许多便利店就看见过。就是25毫米的,我看过子弹打上去的效果实物,好像步枪子弹几乎就打穿了。其它各种小子弹没有能够打穿的。你说15mm说明人家没给国内这个技术。看过国内的普通产品,质量比国外的好多了。比如你那个珠宝展柜的玻璃,就比这儿的好,。国内的多层防火玻璃也超出美国标准的三倍。那玩意就是两层玻璃加一层pc做出来的。
作者: 蓦然回首    时间: 2016-12-6 22:27
fish97 发表于 2016-12-6 16:15
看你这个说法,实际上国外的的高端更好,中低端产品国内的更好。你那个pc我在美国许多便利店就看见过。就 ...

PC是挤塑工艺的,所以没有15mm厚度以上的生产线,国内外都是。你看到的25mm的应该是PMMA板,薄的PMMA板是挤塑的,可用于玻璃复合,厚的是浇筑的,最厚的用于水族馆的可以做到100mm。PMMA的光学性能和耐候性耐化性要好于PC,但是难燃性和抗冲击性比PC差好多。
防火玻璃的标准我不太了解,那个里面夹的一般都是硅酸钠无机透明材料。有没有用PC做夹层的,我不敢肯定。虽然我是不知道有用PC做防火玻璃夹层的,但理论上PC是难燃B1级,且燃烧时没有毒气毒烟释放,如果是不考虑造价还真有可能。
作者: njyd    时间: 2016-12-7 01:01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6-12-6 11:03
我们并没有说砸车的没有错,没有罪, 而是警方没有公信力。反正人已经死了,不能再说话,而警方有把黑社 ...

这个不得不回复一下:
运钞车几次停下都是因为路堵,显然警察也没法很快赶到。
就是因为距离太近才没法选择射击部位,车里押动员坐的空间很小,长枪没法自由瞄准,只能是从那小孔中伸出去打哪算哪。网上有个蒙族汉子拍的视频,很明确地表现了车内开枪的局限性。
那么个小射击孔,车外人要躲开非常容易,他没有躲,就是因为受了某些势力的忽悠,认为押运员不能开枪,不许开枪,不敢开枪。也可以说他是被忽悠的挨了枪。
押运员用的是橡皮子弹,说明没有打死对方的故意。
射击完了之后,押运员就能下车了吗?他怎么知道车外会不会有其他人在后面?向得等增援的警察到场后确认到的是警察才能开门下车,在这之前救治?挨枪后自求多福吧。
如果运钞车被抢,押运员有极大的可能性死掉,也就是说宁愿押运员死掉钞票被抢,也得保证嫌疑人的安全?是吧?
作者: fish97    时间: 2016-12-7 07:42
蓦然回首 发表于 2016-12-6 22:27
PC是挤塑工艺的,所以没有15mm厚度以上的生产线,国内外都是。你看到的25mm的应该是PMMA板,薄的PMMA板是 ...

他们明确的告诉我那个防弹玻璃就是polycarbonate. 商品名就是lexsan.那个防火玻璃我还有一个样品。我知道是在中国制造的,拿到这边卖的。老板是个美国人。
作者: 看客    时间: 2016-12-7 09:06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16-12-3 21:32
老哥几个,砸过玻璃吗?汽车玻璃。

好多好多年前我自己的糗事,一直没好意思说过。那回是长途板车,半夜停 ...

键盘一把哈,好像很多老车的升降机构很容易从车外破坏...
作者: cyclouns    时间: 2016-12-7 10:12
本帖最后由 cyclouns 于 2016-12-7 10:15 编辑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6-12-6 11:03
我们并没有说砸车的没有错,没有罪, 而是警方没有公信力。反正人已经死了,不能再说话,而警方有把黑社 ...


这个事件,出警的速度的确不理想,路堵也是一个原因,毕竟运钞车都被步行的死者追上几次。但对仁兄的设想和判断结论不能苟同。
1.押运公司和警方会有较好合作,但并不一定押运公司能全盘操作警方。-此处为我的判断,不对请指正。
2.运钞车是封闭的,加上死者的站位,射击角度不一定是全方位的,押运员在制止死者进一步侵害时能选择的枪击位置也许不多-这点也是猜得,但以警方以‘防卫过当’刑拘押运员,表明也许有其他方式制止,但也不排除为了平衡舆情做得妥协--也是我上一点说的,押运公司不一定有那么硬的关系,另外就是押运员是可牺牲的棋子。
3. 下车急救这件事,首先,押运员要保证的是周围环境安全,毕竟在执行押运任务;其次,也许看到死者情况,大概也就不用急救了。--这件事情,是职业操守问题:执行的押运任务,客户的要求是我付了钱,我的东西必须安全、最好是准时送达。押运员不顾所执行任务,下车急救(你又不是救护车),或者因为疏忽而导致押运任务失败,那客户花钱请他们干嘛?这点上,我的观点是:押运不一定不出事,但出事至少押运员要在尽责之后(说句不当的话就是要求歹徒是从押运员身体上过去才行)。
4. 正是因为上一点,押运出现被劫的时候,很大部分案例里押运员是有伤亡的,所以我非常不同意仁兄的最后一句话,都是命,那么一个拿砖头砸运钞车的人的命就比押运员的命更值?押运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要照顾的是外面正在侵害运钞车的人以及众网友的情绪和感受,而可以不管客户的押运任务和身边兄弟的安危?
作者: 蓦然回首    时间: 2016-12-7 10:45
fish97 发表于 2016-12-7 07:42
他们明确的告诉我那个防弹玻璃就是polycarbonate. 商品名就是lexsan.那个防火玻璃我还有一个样品。我知道 ...

哦哦哦,握个手,遇见客户的客户了
作者: 蓦然回首    时间: 2016-12-7 11:02
有没有人和我的关注点相同的?从视频上来看,死者四次追上运钞车,可是手里拎着的行李袋始终没有丢下。
这个人的目的始终令人费解,起初有人猜测是车剐蹭了他,现在视频出来了证明他砸车前根本和运钞车没有交集,属于临时起意。运钞车上的押运人员肯定也是一脸懵逼,说他要劫车吧,不象,手里拿的不是合理的工具,说他碰瓷吧,没往地上躺。没招他没惹他,就过来咣咣砸车,感觉就是个精神病。
那么这个人是突发性精神障碍吗?死前神志处于清醒状态吗?一种可能是他是清醒的,砸车是为了制造事端,住进看守所或者救助站去,找个有人管吃管住的地方,就像欧亨利笔下的流浪汉,所以那个手提袋是他最后的财产不能放弃,一直拎着。另一种可能,他从餐馆出来在花坛边上坐了一会儿,气迷心窍,突发性精神障碍,砸车的时候已经疯了。疯子砸车还忘不了他那个手提袋?(疯子画外音:我都疯了,你管得着么你)
作者: 航空兵的后代    时间: 2016-12-7 13:23
砸车窗这个我有发言权.
我们公司做过逃生演习,砸一个以安全著称的某品牌的报废轿车的玻璃。说的好好的,砸四个角,可以轻松搞定。其实哪儿有那么容易。连续砸坏3把安全锤(淘宝货,锤子把手砸散了),还是砸不开。这还是不慌不乱气定神闲的情况下。车窗没有贴膜,就是普通的车窗玻璃。
所以,哪怕是砸四角,真的也要拼命用力才行
作者: 陈王奋起挥黄钺    时间: 2016-12-7 13:34
njyd 发表于 2016-12-7 01:01
这个不得不回复一下:
运钞车几次停下都是因为路堵,显然警察也没法很快赶到。
就是因为距离太近才没法选 ...

你们这些人都是站在善意的角度替射击者脑补。

但广东是森么地方? 东莞几乎每个地方豪强都有私人卫队(美其名曰联防队)的, 当街打死一个人, 随便找一个医生, 宣布是心脏病,深圳的蛇口可以把城管外包给黑社会,随便找一个深圳中介,办公桌里面可以找到50多枚公章, 可以伪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可以伪造房产证,伪造银行流水,收入证明, 伪造税单。

几乎每个警察外面都有要罩的黄赌毒店, 六合彩、香港保险半公开销售,潮汕走私, 制毒, 贩毒, 贩枪半公开, 你能说东莞警方的说明有公信力?

说广东TG管制完全失能不公正,也就核心城区和基本功能不失能,其他的都是地方豪强在管控。很多区域比政府管控的秩序还要好。我在广东累计超过10年, 我对广东的认识比你们中的绝大多数多得多。

但对于射击死了人这件事情,我要说我们必须站在死者的角度,质疑一切可以质疑的事情。
作者: cooker    时间: 2016-12-8 22:50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6-12-7 13:34
你们这些人都是站在善意的角度替射击者脑补。

但广东是森么地方? 东莞几乎每个地方豪强都有私人卫队( ...

按照你的说法,“当街打死一个人,随便找一个医生,宣布是心脏病”,这件事根本就不可能闹这么大。哪怕在论坛上,说话还是要严谨,放嘴炮容易,消费的是自己的信用。
作者: 陈王奋起挥黄钺    时间: 2016-12-9 00:06
cooker 发表于 2016-12-8 22:50
按照你的说法,“当街打死一个人,随便找一个医生,宣布是心脏病”,这件事根本就不可能闹这么大。哪怕在 ...

爱信不信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6-12-9 00:55
航空兵的后代 发表于 2016-12-7 13:23
砸车窗这个我有发言权.
我们公司做过逃生演习,砸一个以安全著称的某品牌的报废轿车的玻璃。说的好好的,砸 ...

我不清楚您使用的是啥锤,不过但凡是只要是锤,就说明您选错工具了,锤这个工具如果需要很大力的输出时要满足两个条件,要么锤头很重,要么有较大的空间提供加速度的可能。但是锤子在车里相对狭小的空间施展不开,把锤头做重很不方便(其实我更怀疑是成本上升)。

所以砸车窗您需要这个东西

我每辆车的钥匙上都栓着一个。
作者: 航空兵的后代    时间: 2016-12-9 10:18
包子 发表于 2016-12-9 00:55
我不清楚您使用的是啥锤,不过但凡是只要是锤,就说明您选错工具了,锤这个工具如果需要很大力的输出时要 ...

差不多的, 所以我感觉是真得亲身实验才好.
逃生锤也不是砸不开,就像你说的,要足够大的动作幅度提供加速度
作者: 薄荷糖家族    时间: 2016-12-9 17:01
深圳城管被外包 黑社会人员差点成“革命烈士”
2012年08月06日01:05半岛网-城市信报我要评论(101)
字号:T|T
  深圳城管龚波在与烧烤摊主赵某强发生冲突时,被后者刺死。事发后,龚波一度被渲染为英雄,其所在外包公司还曾经为其申请“革命烈士”称号。日前 ,警方破获案件时发现,龚波竟作为犯罪团伙骨干成员赫然在列。他们披着城管协管外衣,对辖区商贩大肆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该新闻引发热议,众多网友表示震惊。
  A 黑社会披上城管协管员外衣
  “实在想不到,在深圳那么先进的城市,政府部门的人竟然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日前,当得知以前一再欺负自己的辖区城管竟然因为涉嫌黑社会组织而被警方抓捕调查之后,56岁的小贩胡先强对此深感震惊。
  事实上,深圳警方日前在开展“三打两建”活动过程中,打掉的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其成员就涉嫌利用城管协管员合法外衣,越权“执法”,大肆收取保护费,肆意敲诈小贩。而在此前,深圳就由于城管外包引发多起恶性事件而使城市管理者形象受到损害。
  针对上述情况,近日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处长冯增军对外作出回应,深圳市城管局将在两周内出台新政策取消城管服务外包。
  冯增军表示,今后深圳市将以街道的名义从正规的保安公司挑选一部分人员纳入执法队,对其培训后再上岗。同时,冯处长也表示,该类人员作为协管员执法时一定会有正式的执法队员在场,以保证执法公正、严明。
  据了解,为解决人手不足问题,最先于深圳西乡街道发端的城管服务外包,曾经一度被认为是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创新之举而被推荐向深圳全市推广。随后,2007年起,深圳市政府便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全市配备使用城市协管员。
  截至目前,深圳全市共有35家公司参与城管服务外包。目前深圳全市正式在编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共1531人,与全市1500多万的实际人口相比,人手依然严重不足。
  B “城管外包事件”成为一个丑闻
  深圳市城管局一位人士对记者说,最大的震动来自于去年发生的龚波事件所牵涉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对此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更加直接的诱因恐怕还在于,深圳市纪委就城管外包涉黑问题开始介入进行调查。
  2011年9月9日22时30分许,龚波等人驾驶标有“南山城管”字样的电动车,对被告人赵某强的烧烤摊档进行清理。工作中,龚波将被告人烧烤摊掀翻。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其间赵某强用刀刺死龚波,为此龚波家属向街道办提出包括赔偿费、帮其遗孀找工作、给予龚波“烈士”称号等一系列诉求。今年7月10日,赵某强刚刚被判无期徒刑,但数日后,南山警方却宣布,龚波为涉黑团伙成员。
  龚波的遗孀林某仍不认为龚波涉黑、有收取保护费等违法行为。两人在2010年相爱。林某称 ,在龚波被捅身亡之前,两人交往一年多,她感觉龚波很诚恳,人很老实,对她很疼爱,方才接受了他。案发之前,她从未听说龚波参与过打架等恶性事件。
  公开的资料显示,黑社会团伙头目张强与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利用该公司物业管理资格,采取“围标”等方式竞标到粤海街道的城管外包业务。2010年4月,粤海街道与该物业公司签约取得清理乱摆卖的权力后,该公司20多名“马仔”开始对粤海街道辖区的商贩收取保护费。
  事实上,街道办显然对这支以张强为首的队伍失去了控制,更何况这是一支带着使命寄居进来的涉黑势力。在监督缺失的背景下,这些身穿迷彩服、脚蹬“城管”车的城管协管员,开始在当地为非作歹。每月2000来元的正规收入,不是涉黑团伙想要的“菜”,这支20多人的队伍,借城管之名,大肆驱赶小贩,霸占摊位,向摊贩收取“保护费”,攫取非法利益。而当地老百姓,也将这些身穿迷彩服的壮汉看成了城管执法队员,要么按月缴纳一笔保护费,得以在协管员的庇护下从事乱摆卖,要么就赶紧收摊走人。许多没有选择权的小生意者,只得忍气吞声地逐月缴纳数百至千元不等的保护费。
  深圳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长胡振华认为,改进措施应至少包括“三道关”,准入资质关、运行监管关和质量考核关。
  深圳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表示,不管当事者如何掩盖,“城管外包事件”实际上已经成为深圳的一个丑闻,“政府自然有向市民及社会说清楚以及全面纠正责任和义务。”

作者: 薄荷糖家族    时间: 2016-12-9 17:01
深圳城管被外包 黑社会人员差点成“革命烈士”
2012年08月06日01:05半岛网-城市信报我要评论(101)
字号:T|T
  深圳城管龚波在与烧烤摊主赵某强发生冲突时,被后者刺死。事发后,龚波一度被渲染为英雄,其所在外包公司还曾经为其申请“革命烈士”称号。日前 ,警方破获案件时发现,龚波竟作为犯罪团伙骨干成员赫然在列。他们披着城管协管外衣,对辖区商贩大肆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该新闻引发热议,众多网友表示震惊。
  A 黑社会披上城管协管员外衣
  “实在想不到,在深圳那么先进的城市,政府部门的人竟然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日前,当得知以前一再欺负自己的辖区城管竟然因为涉嫌黑社会组织而被警方抓捕调查之后,56岁的小贩胡先强对此深感震惊。
  事实上,深圳警方日前在开展“三打两建”活动过程中,打掉的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其成员就涉嫌利用城管协管员合法外衣,越权“执法”,大肆收取保护费,肆意敲诈小贩。而在此前,深圳就由于城管外包引发多起恶性事件而使城市管理者形象受到损害。
  针对上述情况,近日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处长冯增军对外作出回应,深圳市城管局将在两周内出台新政策取消城管服务外包。
  冯增军表示,今后深圳市将以街道的名义从正规的保安公司挑选一部分人员纳入执法队,对其培训后再上岗。同时,冯处长也表示,该类人员作为协管员执法时一定会有正式的执法队员在场,以保证执法公正、严明。
  据了解,为解决人手不足问题,最先于深圳西乡街道发端的城管服务外包,曾经一度被认为是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创新之举而被推荐向深圳全市推广。随后,2007年起,深圳市政府便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全市配备使用城市协管员。
  截至目前,深圳全市共有35家公司参与城管服务外包。目前深圳全市正式在编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共1531人,与全市1500多万的实际人口相比,人手依然严重不足。
  B “城管外包事件”成为一个丑闻
  深圳市城管局一位人士对记者说,最大的震动来自于去年发生的龚波事件所牵涉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对此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更加直接的诱因恐怕还在于,深圳市纪委就城管外包涉黑问题开始介入进行调查。
  2011年9月9日22时30分许,龚波等人驾驶标有“南山城管”字样的电动车,对被告人赵某强的烧烤摊档进行清理。工作中,龚波将被告人烧烤摊掀翻。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其间赵某强用刀刺死龚波,为此龚波家属向街道办提出包括赔偿费、帮其遗孀找工作、给予龚波“烈士”称号等一系列诉求。今年7月10日,赵某强刚刚被判无期徒刑,但数日后,南山警方却宣布,龚波为涉黑团伙成员。
  龚波的遗孀林某仍不认为龚波涉黑、有收取保护费等违法行为。两人在2010年相爱。林某称 ,在龚波被捅身亡之前,两人交往一年多,她感觉龚波很诚恳,人很老实,对她很疼爱,方才接受了他。案发之前,她从未听说龚波参与过打架等恶性事件。
  公开的资料显示,黑社会团伙头目张强与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利用该公司物业管理资格,采取“围标”等方式竞标到粤海街道的城管外包业务。2010年4月,粤海街道与该物业公司签约取得清理乱摆卖的权力后,该公司20多名“马仔”开始对粤海街道辖区的商贩收取保护费。
  事实上,街道办显然对这支以张强为首的队伍失去了控制,更何况这是一支带着使命寄居进来的涉黑势力。在监督缺失的背景下,这些身穿迷彩服、脚蹬“城管”车的城管协管员,开始在当地为非作歹。每月2000来元的正规收入,不是涉黑团伙想要的“菜”,这支20多人的队伍,借城管之名,大肆驱赶小贩,霸占摊位,向摊贩收取“保护费”,攫取非法利益。而当地老百姓,也将这些身穿迷彩服的壮汉看成了城管执法队员,要么按月缴纳一笔保护费,得以在协管员的庇护下从事乱摆卖,要么就赶紧收摊走人。许多没有选择权的小生意者,只得忍气吞声地逐月缴纳数百至千元不等的保护费。
  深圳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长胡振华认为,改进措施应至少包括“三道关”,准入资质关、运行监管关和质量考核关。
  深圳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表示,不管当事者如何掩盖,“城管外包事件”实际上已经成为深圳的一个丑闻,“政府自然有向市民及社会说清楚以及全面纠正责任和义务。”

作者: fish97    时间: 2016-12-10 13:54
薄荷糖家族 发表于 2016-12-9 17:01
深圳城管被外包 黑社会人员差点成“革命烈士”
2012年08月06日01:05半岛网-城市信报我要评论(101)
字号:T| ...

按这个说法深圳整个城管系统,甚至公安系统现在都可能还有问题。另外那个所谓的黑色会成员的案子也可能有问题。家属要求过份,公安揭案或者造案都是可能的。水深呀。不过从这也可以看出来深圳的管理者有能力,也黑。
作者: 隧道    时间: 2016-12-10 18:41
薄荷糖家族 发表于 2016-12-9 17:01
深圳城管被外包 黑社会人员差点成“革命烈士”
2012年08月06日01:05半岛网-城市信报我要评论(101)
字号:T| ...

  城管也不是警察,为什么能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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