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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什么狗屁朝天鸣枪告警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6-6-9 22:00
标题: 什么狗屁朝天鸣枪告警规定
据说中国警察在开枪前要朝天鸣枪告警的规定。这是什么狗屁规定!到了要拔枪的时候,就是要准备开枪了。枪口对准,口头警告,再不停下就要开枪了。如果嫌疑人拒绝合作,甚至有威胁警察或者周围人群的动作,就果断开枪,而不是什么先朝天鸣枪告警。这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形成“你只敢朝天开枪,有种朝我来呀”的错觉。现在确实屡有朝天鸣枪告警后嫌疑人冲上来夺枪的事件。而且朝天鸣枪告警在很多时候至少无害,但在人烟密集的城镇,说不定这一枪就打到楼上什么人的阳台或者窗户里了。这不,佛山警察朝天鸣枪告警打死了5楼上阳台上的旁观者,警方倒要调查是否符合规定了。符合规定又怎么样?这种误伤是彻底可以避免的。拔枪就对准嫌疑人,还减少误伤可能性呢。这个朝天鸣枪告警的规定必须取消!
作者: jellobean    时间: 2016-6-9 22:03
这不5楼就中枪了
作者: cyclouns    时间: 2016-6-9 22:08
抢3楼,还要多于十个字。
作者: cyclouns    时间: 2016-6-9 22:09
四楼也先占了,坐等五楼。
作者: 农民家的狗    时间: 2016-6-9 22:09
原来都是平房,这个规矩可行,现在楼房林立,朝天开枪真是危险
作者: 史晓盼    时间: 2016-6-9 22:14
嗯,有些情况,晨大不清楚。

现在我国的派出所完全不是一个简单的警察机构,而是一个任务相当深重的和社会直接对接的大口。

比如说,有些盗贼,一旦被抓到所里,会吞钉子,刀片等等。然后,当派出所发现后,就不得不送他们去医院做手术并支付高额手术费。-----悲催的事情是,这费用派出所还没地儿报销。

又比如说,很多工厂的工人出了工伤,家属到工厂哭闹,索要非常不合理的报酬。工厂救助与派出所,于是家属就迁怒于派出所,一大堆老太太和中年妇女在派出所哭闹。---那么,这种情况派出所要如何处置呢?是不是依据治安条例,把他们统统关起来?---要知道,很多工业区的工人都是一个地方来的,派出所这样做虽然合理合法,但恐怕会出大漏子。

所以简单来说,派出所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下的一个很复杂又很悲催的“实践者”,也就是说,他们的指导思想还是“警民一家”“为人民服务”,但他们的人力资源,警力资源远远无法匹配他们所面对的悲催的客观事实。

有些好事者告诉俺,前些年,派出所要组织辖区内失足某行业工作者开会,告诉这些孤身在外,年赚几十万的小姑娘们如何防身。因为悲伤的事实是,或多或少,每年总有一些不幸的姑娘会消失在异乡。----但从原则上讲,这真的不应该是派出所的事情。

所以,目前中国警察所面对的,是一个非常困难的局面。有深厚的、纠缠的,令人无奈的背景和现实。所以,很难做一个客观的评价。
作者: 五月    时间: 2016-6-9 23:00
史晓盼 发表于 2016-6-9 22:14
嗯,有些情况,晨大不清楚。

现在我国的派出所完全不是一个简单的警察机构,而是一个任务相当深重的和社会 ...


完全正确。朋友是深圳某派出所的(不是分局,就是一个派出所)。某日闲聊,我问他辖区人口,答曰:

三十多万




作者: 料理鼠王    时间: 2016-6-9 23:21
史晓盼 发表于 2016-6-9 22:14
嗯,有些情况,晨大不清楚。

现在我国的派出所完全不是一个简单的警察机构,而是一个任务相当深重的和社会 ...

大政府,作为派出机构,事实上充当了政府方面的代表,毕竟人大代表和各级官员都不好找,一些小事只能是派出所先出面调解。这也导致派出所的权威受到挑战。
之前看到的视频,小贩公然推搡警察,这就是角色错位的问题。
行政权和执法权混为一谈。
这也是底层干警的痛苦之处。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6-6-9 23:40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6-6-9 09:41 编辑
史晓盼 发表于 2016-6-9 08:14
嗯,有些情况,晨大不清楚。

现在我国的派出所完全不是一个简单的警察机构,而是一个任务相当深重的和社会 ...


关于警察改革,将会另起一贴,不过教育失足女孩(或者反吸毒教育)还真是警察的工作,这属于警察的公众教育部分。但警察不应该把社会调解管起来,尤其是交通事故或者家庭纠纷时要双方调解处理,这是仲裁,警察只是执法,没有仲裁权。
作者: 石工    时间: 2016-6-9 23:41
在不改变条例的情况下,第一枪弄成空包弹行不?这个哪怕大家都知道也没事,反正第一枪是朝天打。先来一发警告警告,如果镇不住场子,后头就是真家伙了。
佛山这一年多已经鸣枪示警干掉两个无辜市民了,再往后当地警察恐怕该开枪的时候也怕得不敢开枪了。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6-6-9 23:44
石工 发表于 2016-6-9 09:41
在不改变条例的情况下,第一枪弄成空包弹行不?这个哪怕大家都知道也没事,反正第一枪是朝天打。先来一发警 ...

这太容易出错了,不好。
作者: 史晓盼    时间: 2016-6-10 00:02
晨枫 发表于 2016-6-9 23:40
关于警察改革,将会另起一贴,不过教育失足女孩(或者反吸毒教育)还真是警察的工作,这属于警察的公众教 ...

嗯。。事实上,恰如五月兄所言,俺知道的情况就有一个派出所管辖20多万流动人口。派出所里面的警察不过几十人,加上一百多协警。。。

然后,该辖区几乎平均下来。。。。一天一个命案。。。。。

然后,一般警察出警,都不愿带枪,因为如果丢枪,或者丢子弹,都要写报告。。有监察部门严管。如果误伤,问题更多。

回到您的这个问题,其实出警警官敢于对天鸣枪已经是很负责任,很有胆量了。。。
但他要是对着人摆弄枪支,则非常危险。(这方面,我国和美国、加拿大有本质区别),因为万一走火,引发的对方家属跑到所里面闹,怎么办?万一围观的人群,骚动怎么办?等等,都是很实际,很无奈的困境。

所以,在中国,基层警察是一群很值得同情的公务员。。。。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6-6-10 01:07
每年都有被鸣枪警告打死的。这就是二货立法的代价。
作者: 阿迪    时间: 2016-6-10 01:16
本帖最后由 阿迪 于 2016-6-10 08:36 编辑

我只能说国人爱凑热闹的坏习性给自己带来很大的不必要的风险。我见到任何一种聚众场合,我第一反应就是马上远离,绝不围观,能跑多远是多远。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6-6-10 01:33
史晓盼 发表于 2016-6-10 00:02
嗯。。事实上,恰如五月兄所言,俺知道的情况就有一个派出所管辖20多万流动人口。派出所里面的警察不过几 ...

警察丢枪等于丢了吃法的家伙,写个报告受个处分已经够便宜了(其实丢枪的处罚并不是最狠的,丢了对讲机才是)。

误伤、走火则说明武器的使用水平问题,这个问题要两方面看,一是该名警员是否有经过系统的武器训练,也就是说是否有使用武器的资格,如果没有应该是他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二是该名警员是否有武器的日常训练和通过相应的阶段性考核。也就是说武器的使用熟练度是否达标,如果没有则是该名警员的问题。

警用致命武器的使用原则应该是对方是否威胁到警员或其他人的安全,如果威胁到了,则应该立刻解除威胁。也就是说,一旦把枪掏出来,就要对疑犯射击,而一旦射击要保证让疑犯失能,至于疑犯是死是活,应该是上帝的事。把枪掏出来吓唬对方是十分荒谬的,只会给对方夺枪的机会,而鸣枪警告除了让临战时紧张的子弹储备无畏的浪费外,只会误伤到自己人。

前些年中国警用枪支的训练水平低下令人发指,多年前北京警方以年平均30发的训练水平名列全国前茅,可想而知偏远或不发达地区的训练水平。低下的训练水平则带来两个恶果,一是该打着的打不着,放跑罪犯,贻误战机,这个问题到没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不过正义迟来几天。二是误伤群众甚至误伤战友,这个损失无法弥补,多少没倒在歹徒刀枪下的英雄却亡于战友的枪下,着实让人心疼。
作者: tanis    时间: 2016-6-10 01:42
史晓盼 发表于 2016-6-10 00:02
嗯。。事实上,恰如五月兄所言,俺知道的情况就有一个派出所管辖20多万流动人口。派出所里面的警察不过几 ...

史mm这个完整的现实描述非常好的说出了国内的情况是复杂的环环相扣,蛛网式的纠结。而且是各种历史问题、习惯发酵和自我调整的产物。单看每一个不合理的地方都甚多,改革也非常需要。但是如果往‘合理’的方向硬改,我感觉不一定有好效果。

至于怎么才可能有好效果~ 各位继续讨论
作者: nxp    时间: 2016-6-10 01:49
基层公安和美国警察就是两回事
派出所这个级别的
绝大多数时候
就是高层给屌丝设的发泄桶而已
怎么可能让发泄桶去开枪
作者: zwgq    时间: 2016-6-10 02:13
包子 发表于 2016-6-10 01:33
警察丢枪等于丢了吃法的家伙,写个报告受个处分已经够便宜了(其实丢枪的处罚并不是最狠的,丢了对讲机才 ...

想想昆明事件为什么死那么多人就知道了,第一个开枪的是在广场上值勤的警察,其子弹是全部打完了的。只是后来的特警才有准头。
之后,全市警察都去打靶三天。

作者: sylvia    时间: 2016-6-10 03:21
在加拿大,人们告诉我-第一枪打人,第二枪朝天。
作者: 淡淡微风    时间: 2016-6-10 03:41
史晓盼 发表于 2016-6-10 00:02
嗯。。事实上,恰如五月兄所言,俺知道的情况就有一个派出所管辖20多万流动人口。派出所里面的警察不过几 ...

呵呵。。。
作者: 淡淡微风    时间: 2016-6-10 03:43
nxp 发表于 2016-6-10 01:49
基层公安和美国警察就是两回事
派出所这个级别的
绝大多数时候

这个靠谱
作者: 橡树村    时间: 2016-6-10 04:02
史晓盼 发表于 2016-6-10 00:02
嗯。。事实上,恰如五月兄所言,俺知道的情况就有一个派出所管辖20多万流动人口。派出所里面的警察不过几 ...

二十几万人口一天一个命案,这个比例可以在世界名列前十了哈,啥地方呀?和伊拉克都差不多了?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6-10 05:28
本帖最后由 南京老萝卜 于 2016-6-10 05:31 编辑
橡树村 发表于 2016-6-10 04:02
二十几万人口一天一个命案,这个比例可以在世界名列前十了哈,啥地方呀?和伊拉克都差不多了? ...


广州每年超期存放无主(无名)尸体1000具。

据2015年9月30日“深圳新闻网”报道,深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庆生指出,深圳“民转刑”命案更为突出,今年已发生55宗,占全部命案的73.3%。这其中以感情纠纷,家庭纠纷,利益纠纷引发的居多。

上面两条都能google到。

这么说来,深圳的命案大约每年是100件。广州1000具无名尸体就太恐怖了。我理解的无名(无主)就是不知道死的是谁。那种病死在医院,家人不愿或无力处理的,应该不算在内。那还算“有主”的。

另外,这个不幸中枪的围观者不知怎么处理的。总要赔一大笔钱吧。
作者: 石工    时间: 2016-6-10 06:41
橡树村 发表于 2016-6-10 04:02
二十几万人口一天一个命案,这个比例可以在世界名列前十了哈,啥地方呀?和伊拉克都差不多了? ...

应该是非正常死亡吧,“命案”用词不严谨。自杀、车祸、事故死亡、流浪者路边倒毙都需要出警,这些比凶杀多了不止一个数量级。
作者: 青原漫步    时间: 2016-6-10 07:36
这规定为什么会出台?还不是因为警察滥用枪支造成的。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6-6-10 07:42
青原漫步 发表于 2016-6-9 17:36
这规定为什么会出台?还不是因为警察滥用枪支造成的。

中国警察滥用枪支是普遍问题吗?有具体事例吗?
作者: grass    时间: 2016-6-10 07:47
包子 发表于 2016-6-10 01:07
每年都有被鸣枪警告打死的。这就是二货立法的代价。

这是告诉大家伙:远离事端,别看热闹。
作者: 二郎神    时间: 2016-6-10 08:37
围观者被共产党杀害,因为:党指挥枪,指哪打哪,小警察严格执行党的要求,说是朝天鸣枪,也没要求鸣枪之前先看下天再鸣,党中央在天上也照打不误。这样守纪律的警察哪里找,应该奖赏,不该处罚,至于后果,民爱钱,党爱花钱,实质上是交易行为,党用钱收买民众自由平等的权利。
作者: 五月    时间: 2016-6-10 08:57
青原漫步 发表于 2016-6-10 07:36
这规定为什么会出台?还不是因为警察滥用枪支造成的。

说句公道话,骂我朝警察什么都行,滥用枪支这个罪名真的是冤枉基层警察了。

几年前,很多派出所的警察连自己所里的枪都没摸过。大家出警谁都不愿意成为带枪的那一个。为什么?打死打伤犯罪分子毫无奖励,而带枪出去一旦出问题,轻则处分,重则扒帽花。

这几年上峰终于脑子开了点窍,鼓励基层警察带枪,鼓励开枪。对,没错,这几年的政策是鼓励警察开枪。这个鸣枪警告的政策估计就是鼓励开枪的“配套政策”。

一旦你鸣过枪了,再开枪出了差错就可以减轻处罚,所以其本意是为了鼓励警察多开枪。

我朝的怪事多,大家还是多了解才好。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6-6-10 11:40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6-9 15:28
广州每年超期存放无主(无名)尸体1000具。

据2015年9月30日“深圳新闻网”报道,深圳市副市长、公安局 ...

这些无主尸体可能包括流浪者暴死街头、自杀而无人认领等非刑事命案死亡的情况?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6-6-10 11:56
zwgq 发表于 2016-6-10 02:13
想想昆明事件为什么死那么多人就知道了,第一个开枪的是在广场上值勤的警察,其子弹是全部打完了的。只是 ...

昆明这个事我多说一句,昆明是个大站,按道理应该有驻站武警的,事发时,警察不到10分钟到达现场并开始处置,但是据我所知,他子弹最多有12发,很可能仅仅有5发。而且没有命中。因此他最后能够身免于难已经是超长发挥了。

而遇到恐怖袭击应该超出警察的处置能力范围,按道理15分钟就应该到达现场的武警,一直没有踪影。而事后,也没有人提起,这是另我愤怒的事。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6-6-10 12:03
青原漫步 发表于 2016-6-10 07:36
这规定为什么会出台?还不是因为警察滥用枪支造成的。

虽然目前警察滥用警械和枪械的问题有一些,但据我所知,这些规定出台是在80年代,那个年代,警员素质还是有保障的。

而且大部分滥用警械,枪械和职权的警察,问题是在于他们本身素质和他们的领导管理不力,换句话说,哪怕给他发个粪叉子,他也能给你惹出事来。

由此我想到一个问题,国内警察好像不用做心理或精神上的评估。因此有些心理隐患和精神不健康的人士从事了这份职业,那么后果是严峻的。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6-6-10 12:05
五月 发表于 2016-6-10 08:57
说句公道话,骂我朝警察什么都行,滥用枪支这个罪名真的是冤枉基层警察了。

几年前,很多派出所的警察连 ...

鼓励开枪我赞成,但是持枪资格必须经过考核,按期进行复核。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6-10 12:05
晨枫 发表于 2016-6-10 11:40
这些无主尸体可能包括流浪者暴死街头、自杀而无人认领等非刑事命案死亡的情况? ...

我觉得应该是的,就是那种不知道死者是何人的尸体。相反,大部分命案的受害者是“有主”的。

我看"今日说法"里有很多案子,就是尸体漂在河中,被人发现。有的节目里,尸体装在箱子里,那就是命案了。播出来的都是破了案的,那如果当地警力不足,或者查不到尸源的案子,似乎应该归入这类“无主”里。还有个案子,名字叫“一包情人梅”,最后破案之后,连带着破了几年前的积案。可见案发时没破的案子也有不少。
作者: zwgq    时间: 2016-6-10 13:36
包子 发表于 2016-6-10 11:56
昆明这个事我多说一句,昆明是个大站,按道理应该有驻站武警的,事发时,警察不到10分钟到达现场并开始处 ...

我有一朋友是昆明铁路公安养警犬的,那天他手下有两个在广场,一条狗,他们是等那个打完了子弹,在将狗放出来去的,每年都去训练了一下枪法,其就是休息聚会而已。这事一出,打不到指定的环数,扣钱,加练,降级等。


基层警察,多数时候要角色错位。

这事之后才有驻站武警吧。
作者: 史晓盼    时间: 2016-6-10 14:19
橡树村 发表于 2016-6-10 04:02
二十几万人口一天一个命案,这个比例可以在世界名列前十了哈,啥地方呀?和伊拉克都差不多了? ...

啊,这个说来话长,俺晚上有空写个帖子。。。呵呵
作者: 奉孝    时间: 2016-6-10 14:44
钱从何而来,训练的钱,增加警备力量的钱。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6-6-10 14:54
史晓盼 发表于 2016-6-10 14:19
啊,这个说来话长,俺晚上有空写个帖子。。。呵呵

我大概知道是哪了,盼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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