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也说拆墙这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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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0101270
时间:
2016-3-11 04:25
标题:
也说拆墙这事情。
本帖最后由 l0101270 于 2016-3-11 04:26 编辑
@晨枫
本来这事情都过去很久了,再炒也是冷饭。但今天不小心瞟到晨童鞋的帖子,觉得你还是想的浅了。后面一帮回帖也是着相了。
http://www.aswetalk.net/bbs/foru ... hread&tid=40329
拆墙交通什么的,其实我当时第一眼看这个就闻着诡异的味道。了解体制内规则的人其实都会觉得不对劲。
交通问题,全国各个城市情况千差万别,大城市的交通问题,很多小城市根本就不存在。真要着眼于交通疏导,按常规来讲,北上广地方先搞就是了。先试点,经验成熟之后,没这个问题的小城市根本不用动,将来发展到一定程度,碰到问题再直接照搬即可。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要一气全国铺开,部委牵头就是了。
一步到位直接国务院出文件,程序上就反常。至于晨童鞋说的用税的手段达到目的什么的,那都无关紧要,关键在于为啥不讲程序了?
结果呢,诡异的味道还没散去,某报,最高法,急吼吼跳出来站台。得,用力过猛了,这下傻子都明白,这玩意儿是指东打西的。绝不是什么鬼疏导交通,什么鬼街区制符合潮流。
所以凡是盯着明面上这些去讨论的,着相了。
作者:
l0101270
时间:
2016-3-11 04:32
本帖最后由 l0101270 于 2016-3-11 04:37 编辑
目前比较明显的一个,是物业费——>物业税这条道。房产税万一反弹太大,后手在这等着。再进一步,可以把周围的教育治安医疗等包袱,都甩进这筐里去,与“国际接轨”。
更进一步,房产税是和房价挂钩的。万一房价跌下来了,岂不是财政收入也要降低?稳定财源在哪呢?呵呵。
至于网上疯传的打散基层业委会组织,那是在过于阴谋论。不提。
别的暂时没想到。望诸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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