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一件真事,警察的办案 [打印本页]

作者: dasa    时间: 2016-3-7 09:44
标题: 一件真事,警察的办案
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但是不属于亲历。严格意义上是发生在我同事身上的。

公司的财务时隔年轻的姑娘,本地人。有一个伯父,一辈子没结婚,老了,住在养老院。这个姑娘和其父母每周去看望。

一天,老人早起在外面散步,被一辆电动车撞倒,肇事者逃逸。由于事发时间是清晨5点左右,地点又是乡间公路,结果老人倒在地上一直到近8点才被发现送到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财务姑娘一家子愤怒的不行。按照财务的说法,自己的伯父一辈子孤苦伶仃,晚年居然还横死,实在是太说不过去了。但是,事发地没有监控,周边都比较荒僻,尽管报警,对抓到肇事者也不报希望了。

财务姑娘把这件事告诉我,一边说一边哭,愤怒处禁不住捶桌子。我也黯然,觉得抓到肇事者的可能性很低。毕竟,办案时有成本的。像这样的案件,很难想象警方会投入多少人力和物力。而且,线索太少,破案的难度本来就很高。

但是,不到2个月,案件告破。更加令人惊异的是,肇事者居然是警方远赴贵州将嫌疑人抓获。后来我们了解到,警方为了破案,将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监控全部调出,根据案发时间一一排查,最终锁定嫌疑人和肇事车辆。而肇事者知道自己闯了祸,居然逃回了老家,以为就此安全。他没想到现代社会如果知道一个人的基本信息,想抓到他的容易程度。

于是,在当地警方协助下,该嫌疑人毫无意外的被抓获归案。

这件事让我意识到,警方的工作比我们老百姓预期的要严肃认真的多像这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涉及的双方均为普通老百姓,既没有办案压力也无油水可捞。但是,警方硬是用这样不计成本的方法将案件告破。

推而广之,我们可以对自己的国家提出批评。但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做法要不得。对很多被黑的习以为常的对象,我们有必要尽可能理智和清醒一些。官僚也罢,警察也罢,军方也罢,都是光明与黑暗并存的。

作者: 雷达    时间: 2016-3-7 09:51
赞正能量
作者: 仁    时间: 2016-3-7 09:58
今天看到一个报道,说肇庆的中学生患血癌,在网上募捐,一天就收到一百多万。女生马上告诉大家钱够了,并承诺公布单项开支。感觉好人很多!
作者: 边寒剑    时间: 2016-3-7 10:08
上星期石家庄也有一个这样的案子:

2月19日鹿泉区一母子被一辆出租撞了,孩子被拖行200多米。事发在凌晨三点。

有监控,但是这个出租车牌子是空号,也就是说连套牌都算不上,所以几乎什么线索都没有,结果石家庄各个电视台、河北各个电视台都是全力悬赏能提供肇事车辆线索的通知公告。

上个星期,大概3月3日,抓到嫌疑人了。一个刚出狱的,村子里做了一个假车牌,出事后把车子躲放到亲戚家,自己也躲到另一个村子

虽然慢了一些,半个月之后才破案,但是其中警察的艰辛可以想到。而且那对母子也已经脱离危险了,还算是个好的结局
作者: 黑松    时间: 2016-3-7 10:13
理性,赞!
作者: nettman    时间: 2016-3-7 10:19
赞正能量
作者: 916077749    时间: 2016-3-7 11:08
为人民警察赞一个!!
作者: nj_power    时间: 2016-3-7 11:30
赞,需要这样的正能量,老是看媒体的黑暗报道和文艺工作者的脑残主旋律,负面映像太多
作者: 西楼客    时间: 2016-3-7 11:34
大案要案,警方只要认真,多数还是没问题,大家主要是觉得身边的小案子,警方处理不到位。比如说偷车,打人,盗窃,一般都是遥遥无期,或者就是和稀泥,虽然警方有成本考虑,可如果摊到谁身上都会恼火。恰恰是小事情遇到的多,大事情碰到到少,渐渐形象就不好了。
作者: 李根    时间: 2016-3-7 11:40
比起来美帝警察弱多了,好多案子都是草草以自杀结案,或者一直拖一直拖,拖成所谓的cold case。

去年还是前年的休斯顿灭门案,现在警方还是啥屁都不知道吧!!!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6-3-7 11:41
西楼客 发表于 2016-3-6 22:34
大案要案,警方只要认真,多数还是没问题,大家主要是觉得身边的小案子,警方处理不到位。比如说偷车,打人 ...

是这个理儿。

一线警力不足,也是很无可奈何的事情
作者: 春天要来了    时间: 2016-3-7 12:15
赞正能量
作者: heinsect    时间: 2016-3-7 12:24

作者: 中华如龙    时间: 2016-3-7 13:10
赞正能量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6-3-7 13:17
李根 发表于 2016-3-6 22:40
比起来美帝警察弱多了,好多案子都是草草以自杀结案,或者一直拖一直拖,拖成所谓的cold case。

去年还是 ...

美帝可没那么多摄像头。大街上装这么多摄像头早被骂死了。国内搞得这个系统想查人方便多了,真正利器。可正可邪。完全看当局怎么用了。
作者: 大黑蚊子    时间: 2016-3-7 14:04
好像有说法是“命案必破”
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技术进步也让破案率大增
作者: bamboo0530    时间: 2016-3-7 14:19
赞正能量。
作者: dasa    时间: 2016-3-7 14:24
冰蚁 发表于 2016-3-7 13:17
美帝可没那么多摄像头。大街上装这么多摄像头早被骂死了。国内搞得这个系统想查人方便多了,真正利器。可 ...

咳咳,冰MM语不惊人死不休,永远不会叫人失望。
美国摄像头不多?参见“鹰眼”,“谍影重重”等影视作品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6-3-7 14:32
本帖最后由 冰蚁 于 2016-3-7 01:40 编辑
dasa 发表于 2016-3-7 01:24
咳咳,冰MM语不惊人死不休,永远不会叫人失望。
美国摄像头不多?参见“鹰眼”,“谍影重重”等影视作品 ...


Hoho,电影你也信。美国公共场所摄像头数目有限。有摄像头的地方都要有标识标出。私人领地另说。象国内这么大规模在公众场所敷设摄像头在美国不可能。

另外,我和你不沾亲带故的,不要搞得这么肉麻。你这是来搞笑的么。请直呼冰蚁就可以了。
作者: 谜团    时间: 2016-3-7 15:33
这个社会还是有正能量的
作者: 莱茵河    时间: 2016-3-7 17:37

作者: sneer    时间: 2016-3-7 18:11
命案必破,公安部的要求。

其实大家最烦的是治安案件的不作为……
作者: haima    时间: 2016-3-7 20:18
对待刑事案件,警察还是很认真的。但是如果没有上升到刑事案件,那么大多数警察都是愿意和稀泥了
作者: jwh20110623    时间: 2016-3-7 21:12
这么看,生活中还是充满正能量的
作者: leekai    时间: 2016-3-7 21:26
李根 发表于 2016-3-7 11:40
比起来美帝警察弱多了,好多案子都是草草以自杀结案,或者一直拖一直拖,拖成所谓的cold case。

去年还是 ...

那个石油行业的华人工程师?不是有小道消息说是...
作者: tanis    时间: 2016-3-7 21:49
冰蚁 发表于 2016-3-7 13:17
美帝可没那么多摄像头。大街上装这么多摄像头早被骂死了。国内搞得这个系统想查人方便多了,真正利器。可 ...

前几年摄像头最多的城市貌似是伦敦,不知道那边破案率如何~
作者: 定风波    时间: 2016-3-7 21:57
西楼客 发表于 2016-3-7 11:34
大案要案,警方只要认真,多数还是没问题,大家主要是觉得身边的小案子,警方处理不到位。比如说偷车,打人 ...

有这方面的问题。人们怨恨的不是警察没有卖力气,也不是小事和稀泥,而是碰到了你就和稀泥,碰到了有关系的就往死里执行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6-3-7 22:03
本帖最后由 冰蚁 于 2016-3-7 09:24 编辑
tanis 发表于 2016-3-7 08:49
前几年摄像头最多的城市貌似是伦敦,不知道那边破案率如何~


那个大部分也是私人所有。不是政府,警察的。西方国家都这个味儿。


PS   According to 2011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requests, the total number of local government operated CCTV cameras was around 52,000 over the entirety of the UK.

这个是可以查到的信息。
作者: 牛铃    时间: 2016-3-7 22:45
冰蚁 发表于 2016-3-7 01:32
Hoho,电影你也信。美国公共场所摄像头数目有限。有摄像头的地方都要有标识标出。私人领地另说。象国内这 ...

其实我自己是宁愿牺牲一点隐私来换取安全的。我虽然方案自由党政府,但如果省政府市政府把超速照相雷达恢复起来,我还是赞成的。
作者: 喜欢    时间: 2016-3-7 23:05
冰蚁 发表于 2016-3-7 09:03
那个大部分也是私人所有。不是政府,警察的。西方国家都这个味儿。

CCTV是什么?重名啦?
作者: 喜欢    时间: 2016-3-7 23:09
本帖最后由 喜欢 于 2016-3-7 10:17 编辑

首先对老人的不幸遭遇表示哀悼!

再说:这真是个好消息,应该大力宣扬这种正面新闻,也可以更好地防止撞人逃逸这样的事情发生。
赞认真负责的警察!
谢谢分享!

另外,天色暗的时候散步应该穿反光服或者拿一个手电之类的东西,提醒来往车辆注意:这里有人。
(不知道这个事件发生的时候天色如何,若非公历六月,早上5点多,估计天还没亮。)

我不是说是责任在谁,而是说保护自己的功课一定要做足。
作者: yoshiro    时间: 2016-3-8 00:38
这种应该属于命案必破吧,前一阵网上看了个新闻,好像去年北京还真是全部命案全部破了。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3-8 03:13
这类交通逃逸的案子,今日说法里介绍了一些。我记得印象比较深的有一个,司机把肇事车埋了,警察调来大吊车,到山里把肇事车挖了出来。这个真可以说是不计成本了。

除了政府的监控,实际在办案中警察还大量调阅了社会监控,商店,宾馆,加油站等等,对破案帮助很大。中国的案子里,没有提到需要什么法律手续,不知道在美国怎么样。假如美国警察要调阅宾馆监控,要到法庭拿个许可吗?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6-3-8 04:22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7 14:13
...不知道在美国怎么样。假如美国警察要调阅宾馆监控,要到法庭拿个许可吗?

米帝在这个问题上缺乏全国性政策(Federal Regulation),实际执行中更多靠各地自行其是,也就是说每个州都会有自己的解读 -- 有的会更倾向于保护个人隐私,警察需要先申请法庭许可才可以调阅;有的则倾向于给予警察更多权限,甚至直接调阅。

不过总体来说,不会像国内那样容易,一亮警官证大家全部乖乖合作。。。 不少民权组织诸如ACLU/Constitution Project之类盯着这个问题,搞不好就会惹上官司。

作者: 东湖珞珈    时间: 2016-3-8 04:52
这事放美国一定破不了案
作者: Dracula    时间: 2016-3-8 05:17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8 03:13
这类交通逃逸的案子,今日说法里介绍了一些。我记得印象比较深的有一个,司机把肇事车埋了,警察调来大吊车 ...

警方要求监控录像,商店等如果拒绝的话,警察可以向法官申请subpoena,如果警方要求的对破案有帮助,像这个案子的情况,法官几乎都是会批的。现实中,商店等一般会主动配合警察的调查,不需要向法官申请subpoena这个步骤。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6-3-8 09:52
本帖最后由 冰蚁 于 2016-3-7 21:04 编辑
Dracula 发表于 2016-3-7 16:17
警方要求监控录像,商店等如果拒绝的话,警察可以向法官申请subpoena,如果警方要求的对破案有帮助,像这 ...


私人物业一般都会配合,不配合也没用,申请了法庭批准后都一样。国内系统厉害在于公共场所这块。警方可以通过事发地附近的监控信息,确定嫌疑人,然后在监控里一路跟踪下去,甚至都可以直接找到嫌疑人的落脚点。打击犯罪的绝对利器。米帝警察大概只有羡慕流口水的份了。呵呵。
作者: tanis    时间: 2016-3-8 10:10
冰蚁 发表于 2016-3-7 22:03
那个大部分也是私人所有。不是政府,警察的。西方国家都这个味儿。

所以我说前几年,近些年估计被超过了~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3-8 12:54
MacArthur 发表于 2016-3-8 04:22
米帝在这个问题上缺乏全国性政策(Federal Regulation),实际执行中更多靠各地自行其是,也就是说每个州 ...

仅仅是调阅视频图像,我觉得还问题还不大,宾馆大堂,过道,饭店,停车场这些,虽说是私人领地,但也属于公共场所,一般也不涉及隐私这些东西。

我看到一些案子,中国警察办案时,可以调用通话和银行记录是绝对可以的,甚至查看QQ的聊天记录。通话和银行我觉得还说得过去,QQ聊天记录就太厉害了。这个必须要有腾讯公司的支持才能做到。而且一般市县公安局办案时就可以查QQ了,感觉即使要经过什么手续,也不难办。

在美国,圣伯纳迪诺枪击案案犯的手机,苹果硬是不给警察解码,在中国肯定不可能.这个事情还没完呢。美国人大概普遍认为,保护隐私比能多破案子更重要。

@Dracula

作者: 陈王奋起挥黄钺    时间: 2016-3-8 14:22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8 12:54
仅仅是调阅视频图像,我觉得还问题还不大,宾馆大堂,过道,饭店,停车场这些,虽说是私人领地,但也属于 ...

刚刚干过棱镜大坏事的一转脸化妆成小绵羊,哈哈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3-8 14:30
sneer 发表于 2016-3-7 18:11
命案必破,公安部的要求。

其实大家最烦的是治安案件的不作为……

关于“命案必破”。

我刚才翻了一下,在2014年7月6日的今日说法节目里,介绍了一个2008年发生于浙江金华的案子。这期节目的名字是“飘忽的凶手”。

案子简单来说是这样。某小区某栋6楼,发生命案。两个年轻人(恋人)奇怪地死于租住房子的厨房里,女的仰卧,男的半跪在女的尸体前,头着地。周围没有拖动等痕迹,经尸检是煤气中毒。但他家液化气瓶是关着的。后面照例是围绕死者查周围的人,等等,没有发现异常。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正下方一楼也有一个青年同样的时间也是煤气中毒死亡。真是蹊跷。最后警方发现边上浴室的锅炉房,废气是排到此楼的下水道。警方第一次现场实验,在锅炉烧煤,一楼和六楼的一氧化碳浓度没没到致死浓度。后来警方买来和事发那天批次号一样的煤,事发那天前面下过雨,警方等了一个大雨天,再烧同一批次的煤,这时,一楼和六楼的一氧化碳浓度超过了致死量。至于为什么只有一楼和六楼有问题,是因为,一般家里污水管有个弯头,里面存了些水,可以阻挡下水道气体倒灌。而六楼因为他们工作比较忙(女死者和单位女同事合租的,事发那天女同事恰好出差),基本上没在出租屋内做饭,几乎不用厨房,堵气体的水干了,所以气体会倒灌进屋。而一楼大约由于排水的什么原因,没有做弯头,直接接下水道。

案情简单就是上面写的这样。节目里强调的“命案必破”,这个也还好。我觉得不妥当的是,上级给了他们破案的时间,7天,也就是7天内必须破案。所以警察的压力非常大,很容易被驱使着尽快结案。2008年是两个死者,7天必破,浙江叔侄案是一个死者,聂海芬或许是受到上级的压力,时间更紧,这就容易出错。
作者: 聚藏    时间: 2016-3-8 15:59
正能量,还是要多传播一下的
作者: 燕庐敕    时间: 2016-3-8 16:41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6-3-8 14:22
刚刚干过棱镜大坏事的一转脸化妆成小绵羊,哈哈

公开的警察和秘密的情治单位还是有差别的。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6-3-8 17:15
本帖最后由 zilewang 于 2016-3-8 17:16 编辑
MacArthur 发表于 2016-3-8 04:22
米帝在这个问题上缺乏全国性政策(Federal Regulation),实际执行中更多靠各地自行其是,也就是说每个州 ...


从我经历过的印象看,在国内,所有公共场所和法定必须装监控的场所,这些监控软件都是由公安提供,或者给公安预留后门。因此,警察需要调阅时,直接去监控室输入管理指令就可以下载所需的视频,甚至有些特殊地方的监控系统本身就直通公安。


作者: Dracula    时间: 2016-3-8 18:47
本帖最后由 Dracula 于 2016-3-8 18:56 编辑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8 12:54
仅仅是调阅视频图像,我觉得还问题还不大,宾馆大堂,过道,饭店,停车场这些,虽说是私人领地,但也属于 ...


我从网上看到的两篇文章

https://www.eff.org/deeplinks/20 ... s-healths-declining

http://gizmodo.com/5795861/how-the-police-get-your-phone-records

关于银行和通话记录的法律各个州不同,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在这些地方我们没有expectation of privacy,警察需要这些信息的话只需要court order,也就是说向法官申请的时候能证明这些信息对调查有用。这个标准挺低,很容易实现。有的州在这些问题上有自己的法律,认为这是隐私权受到保护,在这些州警察需要申请warrant,申请warrant的标准是probable cause,这个标准要高很多,需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明被搜查的人犯了罪才行。我链接的第一篇文章里有一张地图,对各州法律具体表明。

关于聊天记录,网上存储的电子邮件等的规定是

Let's break it down: Typically, outgoing and incoming telephone numbers, email and texts over 180 days old, and historical location records can be obtained with a court order. Precise real time cell tracking, email or text messages sent within the last six months, and the physical search and seizure of a phone some courts have held require a warrant and probable cause.


不过这些技术相对较新,法院的判决同技术的发展不是很跟得上,未来最高法院可能会对电子信息提供更多的保护。

关于圣伯纳迪诺枪击案的手机,我的感觉是苹果在法律上不是很占理,那夫妇两个人是恐怖分子没有任何疑问,而且那个电话的所有者并不是那夫妇两人,而是圣伯纳迪诺政府。苹果的主要论点是,要是同意FBI的要求的话,将来中国政府就是没多少证据向苹果要求信息的话,苹果没法拒绝。不过我觉得这主要是个政治上的argument而不是法律上的argument 。


作者: 陈王奋起挥黄钺    时间: 2016-3-8 21:47
Dracula 发表于 2016-3-8 18:47
我从网上看到的两篇文章

https://www.eff.org/deeplinks/2014/06/smith-v-maryland-turns-35-its-health ...

苹果几周前要求中国的iOS开发者们更换根证书,理由是以前的错了,真是奇葩。十有八九是要给中国政府留后门了,全球统一的根证书不能用,只能根据开发者所在的ip地址给予专门的根证书。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3-9 02:20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6-3-8 14:22
刚刚干过棱镜大坏事的一转脸化妆成小绵羊,哈哈

感觉老燕说得对。实际上棱镜门这些事情,窃听,侦查,每个国家都在做。事实上,针对美国的各种恐怖活动,商业窃密活动,还有民间的疯子杀人事件是一种客观存在。美国有自己的国家利益的,不可能对这些事情听之任之。而斯诺登就是从事这项工作的一个人员而已。假如他叛逃,美国对他进行追捕审判,是非常正常的,并不表示美国就不保护人权了。

只有什么样的国家才有资格嘲笑美国追杀斯诺登的行为呢?两类,一类是,根本没有内部间谍活动,比如,马尔代夫,或者斐济,没有针对内部公民的监听,调查机构,他们可以嘲笑美国,你还对自己的公民搞这一套。另一类是,也搞监听,但是人员逃跑后不追究,跑了就跑了,再招一个。他们可以嘲笑美国,你对自己人还这么狠,哪里有我这么仁慈。其他国家,如果也有内部保卫机构,也对叛逃人员追责,泄密者要判刑,那就是大家差不多,彼此彼此,但是这种情况才是国家的常态。

从美国政府拿不到苹果手机信息看,美国政府在国内事务上真正是个弱势政府。不过一定的弱势还是有好处的。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6-3-9 02:57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8 13:20
感觉老燕说得对。实际上棱镜门这些事情,窃听,侦查,每个国家都在做。事实上,针对美国的各种恐怖活动, ...
从美国政府拿不到苹果手机信息看,美国政府在国内事务上真正是个弱势政府。不过一定的弱势还是有好处的。

有理由相信苹果在跟美国政府唱双簧。。。

有些事情干就干了,但是最好别说。。。 雪村同志早就揭穿了NSA跟苹果、古狗、FB之间的把戏,虽然所有公司发言人都声称“从未听说过‘棱镜’这个名字”


一旦像FBI这样大张旗鼓动用了Court Order,把要求摆到明面上,苹果脸上就挂不住了。。。 这个姿态是一定要摆足的。。。

这里还有报道,说苹果其实从2008年起已经跟司法部门合作过多次,只是这次FBI太高调了,他们害怕会变成一场公关灾难,所以才高调拒绝。。。



作者: tanis    时间: 2016-3-9 04:02
MacArthur 发表于 2016-3-9 02:57
有理由相信苹果在跟美国政府唱双簧。。。

有些事情干就干了,但是最好别说。。。 雪村同志早就揭穿了N ...

我读WSJ前几周的报道,提到苹果的担心,基本都是说,如果这次开放了,以后会有米国各地的警察要求苹果给解锁,基本没有提苹果担心中国的事儿。
作者: tanis    时间: 2016-3-9 04:04
本帖最后由 tanis 于 2016-3-9 04:06 编辑

这个贴本来是一个挺好的正能量。结果差点儿被歪成 米国伟光正, 而俺大后清#专&&制**独*!裁,控制民众人身自由,邪恶邪恶滴云云。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3-9 06:12
本帖最后由 南京老萝卜 于 2016-3-9 06:58 编辑
tanis 发表于 2016-3-9 04:02
我读WSJ前几周的报道,提到苹果的担心,基本都是说,如果这次开放了,以后会有米国各地的警察要求苹果给 ...


在我看到的案子里面,有不少就是警察利用QQ破案的。我google了一下,有一集叫“开口的情人梅”,里面有用QQ侦破的情节。连环杀手曾祥福,一直利用QQ网络聊天勾引女性骗财骗色,最后实施杀人。

还有个案子,名字记不得了,有个女的,失踪了。警方登陆了她的QQ聊天记录,发现是案犯骗她去韩国打工,要她出一大笔介绍费之类的,后来把她杀害。

一般的这种刑事案件的侦破,都是以市县公安局为主。总之,我觉得,腾讯公司配合各地警方破案,是个大家都习以为常的事情。

假如政府要求腾讯公司调查这个人说了什么,那个人说了什么,腾讯是否会配合,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不过肯定不会像美国这样对簿公堂的。

还有个事情,就是DNA。现在DNA检测是个非常普遍的手段,警察在很多案子里,觉得有怀疑对象,就查他的DNA。中国人,要是无辜者,一般认为,我就让警察查呗,也好洗清自己。我想,在美国,假如你要查嫌犯的DNA,是不是也要有法律手续。假如一个人说,我没做这个案子,但是也不让你查DNA,这种情况在中国美国有什么不同。在我看到的节目里,没有出现过拒绝DNA检测的事情。当然也可能事实上有,不过节目给删掉了。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3-9 07:40
本帖最后由 南京老萝卜 于 2016-3-9 10:21 编辑
tanis 发表于 2016-3-9 04:04
这个贴本来是一个挺好的正能量。结果差点儿被歪成 米国伟光正, 而俺大后清#专&&制**独*!裁,控制民众人身 ...


正能量还是挺多的。

有一集叫“蹊跷的伤痕”,说的是一个叫白东山的48岁内蒙科尔沁人,晚上睡觉莫名其妙死了。白东山和35岁的妻子玉花,岳母住在一起,靠打零工为生,家里三个孩子,其中一个是玉花和前夫所生,现在正在寄宿学校上学。白东山当天上午和外甥一起干活,中午两人喝了点酒,玉花一点多钟去上班了,傍晚回来发现白东山已经睡在床上。到了半夜,妻子发现白东山一直打呼噜,怎么也叫不醒,打电话给他二哥白铁山。白铁山来了,也是叫不醒,不过发现嘴角,眼睛,眉心处有些伤痕,想大概是喝酒跌的。白铁山寻思,都半夜了,还是明天送医院吧。结果第二天早上,玉花又打电话来,说白东山死了。

家人也不知道死因,但是因为白东山面部有些擦伤,白铁山报了警。叫了警察来,家里人说或许是他喝了酒跌的,但是找不到他是在哪儿跌的。经过解剖,白东山是颅脑损伤导致的慢性出血死亡,通俗地说就是击打导致的内伤,脑内出血死亡。于是变成刑事案件。

警察首先经过调查,排除了外甥的作案可能。白家和一个收购站紧邻,收购站有个监控探头,正对着通向大路的巷子。通过调阅这个探头,发现白东山下午出去了一次,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个东西。后来了解到,白东山当天下午曾经到过他姐姐家借东西,他姐姐说,下午来过一次,没有10分钟就走了,这个在监控得到验证。但是他岳母说,他下午后来又出去一次,但没说去哪儿。不过警方看了半天的录像,只在监控里看到白东山出去回来一次的画面。为什么他岳母要撒谎?警方经过对玉花和白的岳母的调查,发现他们家矛盾比较深,白和母女二人经常为钱争吵,有时还打起来。那么会不会是争打时把白东山杀了呢?警方断定,白东山遇害的现场就在家里。于是警方一方面对玉花母女进行暗中观察,似乎玉花也不是悲痛,但是也不像做案那样心慌,另一方面对白家进行起底大搜查,每一寸都不放过,但也没有发现打斗,血迹等痕迹。

总之警方是各种狐疑,不知道是不是该相信他岳母又出去的话。后来警方认为,假如白东山确实在从二姐家回来之后出去过,那么肯定会留下记录。于是调取了白家周围两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监控,经过辨析,在一家商店的监控里,发现了白东山的身影。原来,白家除了大门对着通往大路的巷子,后院子还有一条小路,只是平时不怎么走,而小路这里,收购站的监控照不到。于是玉花母女的嫌疑被排除。从这个商店的监控可以看到,白东山去的时候走路是正常的,回来的时候却是步履蹒跚,跌跌撞撞。

但是商店的监控只照到白东山出现在这里,至于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中间又发生了什么,还是不知道。最后他岳母说,他出去的时候嘟囔了一句,这180块钱要要回来。白东山以打工为生,能有经济关系的不是包工头,就是工友,他的姐夫就是一个包工头。于是警察找到他姐夫。他姐夫确实经常找他干活,经过一番调查,姐夫的嫌疑被排除。他姐夫告诉警察,在他没活的时候,白东山也到劳务市场找活干。

于是警察就到劳务市场去调查。这个调查非常困难,因为劳务市场人员庞杂,流动性大,而且钱这些东西都是私下谈定,外人很难知道细节。经过一番艰苦调查,有个叫张金桩子的人进入视线。这个人比较能干,既给人干活,也自己揽活。有人反映白东山有时跟张金桩子一起干活,或许有经济纠纷。警察找到张金桩子。张说,他那天一天没出去,就在家。可是警方从侧面了解,他那天晚上不在家。他为啥要撒谎?警察把张请到警察局,张才说了实话,他那天偷偷摸摸出去赌钱,输了不少,老婆正问他呢。他说哪儿都没去,不仅瞒过警方,也瞒过老婆。可是进了警察局,这下知道不好玩,赶紧实话实说,老婆那头就顾不得了。

警方经过调查,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向他打听白东山的情况。他说,有个叫佟国庆的人,前几个月请了他和白东山去干活。讲的是120块一天,结果干了一天半,没给钱就让他们走了。这么说来,佟国庆欠他俩180块。于是警方转向佟国庆。经过仔细探寻,在佟家门口附近的地面上,发现了白东山的血迹。

案犯就是佟国庆。原来,白东山和张金桩子曾经给他打过工,一天半之后,佟国庆嫌他们干得慢,就让他们走了,也没给钱。警察问你为啥不给钱,他说,我们说好,干满5天才给钱,所以1天半不给。当然我觉得这是狡辩了。但是白东山不认,就认为佟欠自己180。那天下午,玉花和前夫生的女儿要从学校回家,白东山身上没钱,寻思着让女儿多带点钱回学校,就来要。佟的儿子正好也回来,父子俩就把白东山打了一顿。佟国庆家对面是个车行,车行的院子装了监控,正对着他家,但是隔着两层玻璃。警方调阅了车行监控,透过两层玻璃,可以隐隐约约看到佟家有两人打架,此时来了个摩托车(佟国庆的儿子),也下车加入。监控很模糊,只有晃动的身影,分不清谁是谁,但是结合前面的血滴,可以得出结论。

佟国庆父子,因涉嫌杀人被捕。他儿子在访谈时就说,他恨他爹,假如早点把180块给了,就不会有这种事情了。

白东山是个地地道道的的社会底层,警察没有放过一丝疑点,一步步抽丝剥茧,花了很多的精力,还他以公道。
作者: Dracula    时间: 2016-3-9 11:53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9 06:12
在我看到的案子里面,有不少就是警察利用QQ破案的。我google了一下,有一集叫“开口的情人梅”,里面有用 ...

在美国从嫌疑人提取DNA是search and seizures,也需要法官签署的warrant,标准是probable cause。仅仅怀疑不够,必须要有一定的证据。
作者: mezhan    时间: 2016-3-9 12:15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6-3-8 21:47
苹果几周前要求中国的iOS开发者们更换根证书,理由是以前的错了,真是奇葩。十有八九是要给中国政府留后 ...

一视同仁.  不再只给花旗留后门罢啦.
作者: mezhan    时间: 2016-3-9 12:24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8 12:54
仅仅是调阅视频图像,我觉得还问题还不大,宾馆大堂,过道,饭店,停车场这些,虽说是私人领地,但也属于 ...

"在美国,圣伯纳迪诺枪击案案犯的手机,苹果硬是不给警察解码,在中国肯定不可能.这个事情还没完呢。美国人大概普遍认为,保护隐私比能多破案子更重要。'"

请不要 以讹传讹. FBI 本有密码, 但在换了密码后 才进不去.  不是根本没进去过.
作者: grass    时间: 2016-3-9 13:05
赞正能量
作者: 洗心    时间: 2016-3-9 15:27
tanis 发表于 2016-3-7 21:49
前几年摄像头最多的城市貌似是伦敦,不知道那边破案率如何~

破案率不知道,说个英国朋友讲的故事吧。

他们一群环保人士到BP总部去抗议, 刚走到门口, 保安来了,说我们知道你们不是这个小区的,这里是private property, 你们没权利在这里。 不但有监控,而且有适时的人脸识别。
作者: 洗心    时间: 2016-3-9 15:28
leekai 发表于 2016-3-7 21:26
那个石油行业的华人工程师?不是有小道消息说是...

啥小道消息?
作者: 洗心    时间: 2016-3-9 15:30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8 12:54
仅仅是调阅视频图像,我觉得还问题还不大,宾馆大堂,过道,饭店,停车场这些,虽说是私人领地,但也属于 ...

不过是傻逼人权秀罢了。

恐怖分子的手机不能解锁, 普通游客过关时候手机随便检查。

恐怖分子的人权远远高于普通游客的人权。
作者: tanis    时间: 2016-3-9 23:39
洗心 发表于 2016-3-9 15:27
破案率不知道,说个英国朋友讲的故事吧。

他们一群环保人士到BP总部去抗议, 刚走到门口, 保安来了, ...

搞不好一看穿着就是DS,不可能住那种小区~
作者: 七月群山    时间: 2016-3-10 10:17
MacArthur 发表于 2016-3-8 04:22
米帝在这个问题上缺乏全国性政策(Federal Regulation),实际执行中更多靠各地自行其是,也就是说每个州 ...

我说一个和警察无关的。我原来的卡车公司,周围有很多站街的妓女。公司就特意警告过我们,召妓是犯罪;而且我们公司的停车场,宿舍,和邻近两家旅馆(公司有股份),都有电视监控,一旦发现立即开除(卡车司机7年内不得有犯罪纪录)。可我也听老司机讲过,公司其实办不到,因为我们有工会。
作者: dasa    时间: 2016-3-15 16:06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16-3-10 10:17
我说一个和警察无关的。我原来的卡车公司,周围有很多站街的妓女。公司就特意警告过我们,召妓是犯罪;而 ...

群山老兄的工作让我很好奇,居然玩起了重卡!
正好最近在看临高启明,里面有一个北美分舵的穿越者,博士毕业,没做本专业,玩强,开卡车。用书中的原话,就是红脖化了。

群山兄是不是也喜欢玩枪啊?
作者: atoi    时间: 2016-3-15 19:41
赞正能量。
作者: aqiaaqi    时间: 2016-3-15 20:52
赞赞赞。一线的警察对于这些命案还是很尽力的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3-21 09:17
Dracula 发表于 2016-3-9 11:53
在美国从嫌疑人提取DNA是search and seizures,也需要法官签署的warrant,标准是probable cause。仅仅怀 ...

关于采集血样

有一个案子,2014年8月23日的《入赘的男人》,河南济源市出了个杀人案,周某被确认为嫌疑犯。在案发的2002年,DNA检测技术还没普及,当年的侦破没有结果。济源市于2005年建立了DNA实验室,但是手头没有周某的DNA信息,于是警方对周某的父母采集了血样。2011年,北京市公安局对外来人口的血样进行了采集,后来这批采集样本被放到了网上。2014年,济源市公安局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发现了其中一个样本和周某父母的DNA比对上,于是得到周某当时(2011年时)的姓名和照片。后将周某抓获。

还有一个案子,2014年07月27日播出的《带血的棉絮》。陕西铜川的某人遇害。警方对受害人的前后三个男友采集血样,这个是正常的。但是因为没有比对中,专案组把案发地高庙村为中心,50公里范围内,所有16岁到60岁的男性都列为嫌疑人,一共采集了3000多份血样,都去对比DNA。

北京2011年采集血样,节目里提到是外来人口管理的一个项目,没有说被采集的人有犯罪嫌疑。铜川那个案子更加厉害,采集了3000多份血样进行对比。要按美国的标准,必须有足够怀疑才能对某个人采集DNA信息,这种做法在美国基本上是行不通的。

前面那个采集周某父母的DNA信息,父母可不可以说,你们抓我儿子尽管去抓,但我不是罪犯,我不允许你们采集我的DNA。在中国,这种说法基本上不会被接受。在美国,或许要看具体的法官怎么判。不过,美国的警察,应该很羡慕他们中国同行的办案环境,要做什么事情,基本上不会有障碍。
作者: Dracula    时间: 2016-3-21 20:12
本帖最后由 Dracula 于 2016-3-21 20:15 编辑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21 09:17
关于采集血样

有一个案子,2014年8月23日的《入赘的男人》,河南济源市出了个杀人案,周某被确认为嫌疑 ...


在美国采集DNA一定需要有probable cause,也就是说不仅是警察有嫌疑,而且得有一些证据证明这个人有罪,用概率说的话大致得40%以上。撒网式的测试肯定不能被允许。没有其它证据的话,测试受害人的男友也不行。你提到的那个案子的父母连嫌疑都没有,如果不是自愿的话,在美国更是没有法官会签署warrant,强迫他们提供DNA样本。美国的警察局也没有权力强迫外来人口提供血样。如果这些血样当时是当事人自愿提供用来医学研究的,提供的时候应该签过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里面应该有规定这些血样只能用来医学研究,没有当事人的同意不能转给警察。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3-22 01:25
Dracula 发表于 2016-3-21 20:12
在美国采集DNA一定需要有probable cause,也就是说不仅是警察有嫌疑,而且得有一些证据证明这个人有罪, ...

可见美国在法律上,偏重于对嫌疑人的保护,而中国以破案为优先。上面那个撒网式检测了3000份DNA的案子,发生在农村,农村普遍权利意识比较淡,采了就采了。我估计在城市里,比如某小区发生命案,警察将小区里所有16到60岁的男性去检测DNA,这种方法不太可能执行得了。很简单的一句话,你怀疑我,可以,拿证据来,没有证据,对不起,我不提供血样。

所以我有时候觉得,美国采取陪审团的方式,也是不得已。一般来说,因为对嫌疑人的侦查手段受到限制,通常提供给法官的证据就不会那么扎实。法官也是人,也不能随意判断。好,那么交给陪审团,你们大家看,这个案子是否成了,你们说成立了,我判,你们说不成立,我放人。在中国,由于证据强,可以由一个人承担判断,在美国,证据相对弱,就交给大家去判。假如有人想控制审判,也比较困难。

看来,美国为了保护个人自由,牺牲了案件的破案率,只要美国社会认为划得来,那就继续这么办。这个和持枪权有点像。美国目前每年死于枪支不到三万人,占总人口万分之一。不管反对持枪的有什么理由,这个数字总体上还可以承受。假如美国每年死于枪支的有二三百万人,你宪法再规定有持枪权,也会被禁了。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6-3-22 02:24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21 12:25
可见美国在法律上,偏重于对嫌疑人的保护,而中国以破案为优先。上面那个撒网式检测了3000份DNA的案子, ...

“以破案为优先”则很容易产生公权滥用,为结案而不择手段制造冤假错案。国内这样的例子已经很不少了。西方司法奉行“无罪推定”,这个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 如果公权被滥用,受损害的会是所有人,而不单单是那个“嫌疑人”。。。

苹果跟FBI最近对薄公堂,争的也就是一个“限制” -- 公权不可以无限扩张。。。

陪审团制度源远流长,当然起初可能的确有“依赖邻居更知情”的动机,但主要目的在当年是在于削弱封建领主在司法上的控制权。至于现在说的“对民众进行普法教育”、“参与意识”等等意义,都是后来附会上的。。。


作者: Dracula    时间: 2016-3-22 03:19
本帖最后由 Dracula 于 2016-3-22 03:24 编辑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22 01:25
可见美国在法律上,偏重于对嫌疑人的保护,而中国以破案为优先。上面那个撒网式检测了3000份DNA的案子, ...


这个是根植在美国的DNA里的。当年北美殖民地要求独立,和英国的矛盾焦点之一就是和unreasonable searches and seizures有关。英法七年战争,英国政府花钱很多,财政比较紧张,战争结束后议会通过法令,在殖民地征收关税。遭到很大抵制,走私泛滥,关税收上来的没几个钱。为了打击走私,英国官员发给海关的执法人员writ of assistance,只要是怀疑,不需要probable cause也就是走私的证据,就可以到任何人的家里搜查走私物品。这一做法在北美殖民地引起极其强烈的反弹,让他们认为英国是在推行集权暴政,侵犯了他们作为英国人不可剥夺的common law权利,在最终他们转变为同英国完全决裂、要求独立上,这个问题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当美国独立,联邦政府成立以后,禁止unreasonable searches and seizures就被写进了权利法案。在美国搜查必须要有法官签署的warrant,标准是probable cause。随着科技的发展,DNA测试出现后,法官判决DNA取样也属于searches and seizures,受第四宪法修正案约束,因此也得需要法官的warrant,也得有probable cause。

美国人的文化从美国独立那时候起,就对政府的不加约束的权力有很深的怀疑,认为稍有放松的话,就有滑向暴政的危险。就是牺牲一些破案率,大多数也是支持在这个问题上限制警察的权力。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3-22 09:31
MacArthur 发表于 2016-3-22 02:24
“以破案为优先”则很容易产生公权滥用,为结案而不择手段制造冤假错案。国内这样的例子已经很不少了。西 ...

公权力,假如仅仅在刑事案件上,那也还好了。公权力往往是通过“正当”途径积累的(比如破案),最后被滥用到其他地方。

麦帅对苹果手机的事情好像很了解,看麦帅前几页的话,似乎原先苹果也和政府合作过。伯爵曾经说过,那个手机其实是圣伯纳迪诺当地政府所有,所以苹果不解码没有什么道理。那么假如是私人手机,苹果会拒绝解码吗?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3-22 09:38
Dracula 发表于 2016-3-22 03:19
这个是根植在美国的DNA里的。当年北美殖民地要求独立,和英国的矛盾焦点之一就是和unreasonable searches ...

美国人似乎非常在意,政府权力这根线,到底要划在哪儿。“防止暴政”,要从娃娃抓起。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6-3-22 11:03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21 20:31
公权力,假如仅仅在刑事案件上,那也还好了。公权力往往是通过“正当”途径积累的(比如破案),最后被滥 ...

了解全部来自公开报道而已。

手机归谁所有并不是争端焦点之所在。对于苹果来说,他们一心想把苹果手机/手表打造成Personal Health Hub,进军Mobile Heathcare市场,这样做就需要在苹果手机里储存海量的个人信息 -- 那么大前提就是用户得对于苹果手机的隐私安全有120%的信任。。。

现在的争端就在于FBI手持法庭令要求苹果解除隐私安全设置 -- 这就等于公开宣告苹果将自废武功。这样做的两个后果
1)一开此先例,苹果将无法拒绝其他执法部门、甚至其他国家/政府的律令,来者不拒,哪个都是爷,都得合作
2)留下了口子留下了隐患,被黑客攻破只是个时间问题。

无论哪一个,对于苹果来说都等于公关灾难。。。 不但废掉了苹果此前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隐私保卫者”形象,而且还很可能彻底腰斩苹果公司的战略大计。所以苹果才不计后果地跟政府死磕一个点。

而且苹果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背后还有FB/Twitter等IT新贵们,也在惴惴不安地注视着这一判例的走向。如果说此前NSA和这些IT新贵们私底下的合作属于“灰色领域”的话,那么FBI的这个Court Order就等于揭开了密室交易的遮羞布 -- 私下里怎么合作都没关系,反正打死不承认就是了;谁都承受不起公开曝光的代价。。。

微软跟政府的合作已经是公开的了,所以在“隐私保护”问题上微软连羞都懒得遮,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帮腔喊大厨就范。。。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6-3-22 12:23
MacArthur 发表于 2016-3-22 11:03
了解全部来自公开报道而已。

手机归谁所有并不是争端焦点之所在。对于苹果来说,他们一心想把苹果手机/ ...

跟我打交道的一个供应商的销售,是个大概50多岁的白人,他十分警惕个人信息泄露。他不用智能手机,只用过去那种老式的手机。公司给他配智能手机,他也不要。他说,他的行踪,通话都在大公司那里,他信不过,说这些家伙知道我的信息太多了,我没有privacy。要到外面吃饭,如果是自己掏钱的,他准是掏现金。我说你这样不方便,他说他情愿不方便。

现在的事实,也确实是这样。现在基本上人手一机,苹果,三星这些大公司,还有Tmobile, ATT, 这些搞电信的,加上国内淘宝,腾讯的微信这些,他们完全知道你的钱,你的时间花在哪儿,甚至比你自己都清楚。

那么,现在苹果既然和政府撕破脸了,苹果就是准备抵抗到底了?不管原来有什么私下的合作,现在闹得沸沸扬扬,我估计私下的合作也黄了。今后都是公事公办,该给什么,不该给什么,法院怎么判,我怎么来。

这种公司和政府对抗的事情,无论如何不会在中国发生。中国的公司也好,个人也好,你要做大,和政府是依附关系,法院是政府的一个部门,缺乏独立性。
作者: mezhan    时间: 2016-3-23 09:38
信APPLE 的“隐私保卫者”形象, 如同 信妓女有贞操.
作者: dragan    时间: 2016-3-26 20:44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6-3-22 01:25
可见美国在法律上,偏重于对嫌疑人的保护,而中国以破案为优先。上面那个撒网式检测了3000份DNA的案子, ...

中国文化是个宗族社会,彼此都是有联系的。因此对于能够证明自己清白是从内心深处是同意的。美国根上说是“流州”的自治组织,流犯们能相信官府才怪。
作者: z7619543    时间: 2016-3-27 15:36
现在一线警力不足,都是去处理一线致死的重大案子了,小案子处理不过来也是没办法的事,但小案子又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6-3-28 01:44
冰蚁 发表于 2016-3-7 13:17
美帝可没那么多摄像头。大街上装这么多摄像头早被骂死了。国内搞得这个系统想查人方便多了,真正利器。可 ...

没错,尤其是边远地区,完全靠摄像头密度弥补人员缺乏,前两年有个做安防工程的朋友跟我说他某款镜头一年的装机量达到100 多万,有些县市正在大力推进摄像头布置,基本上可以覆盖一个人在家门外80%的时间。

然而,对老百姓来说没啥大用,命案破了又怎样,受害人能活过来吗?
作者: flyrathabu    时间: 2016-3-28 05:58
看你们讨论讨论这么多,我想问一句

你们是想成为欧美那种,政府实际是大资本家(用资本家其实并不太准备,应该说掌握了国家金钱的那群人)的白手套,政府工作人员实际上和普通民众都属于被控制和限制的一员,平时资本家只注意隐性地媒体导向宣传,指定好法律让政府和民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然而他们基本上可能都没有机会晋升入可以决定这个国家圈子里去的可能。到了资本危机的时候,被资本家控制的媒体导向到战争中去。。。危机越深化,所有人越困顿,最后的结果还可能打完一场涉及到多个国家的大战,资本家再次活蹦乱跳的又一次主导你生活。

还是像在中国这类,台面上的政府就是实际控制这个国家的人和聚集在这群人周围的官僚。政府制定法律,政府监督法律,政府执行法律。这个政府开始的时候会显得十分出众,但是媒体和舆论导向能力弱鸡,然后随着世代交替,如果没有遇到特殊情况,总是趋向于每况愈下,很多时候民众还是保有着各种向上攀登的希望,做到中央管理层也不是难事,不过随着世代交替,这种道路会越来越窄。到了这个政府集团劣币淘汰良币的程度生产质变的时候,这个国家很大可能是内部发生革命或者遭受到外部的攻击同时没有能力反击,之后发生的事情十有八九是民众遭殃,政府集团也同样遭殃。最后诞生的新政府有一部分可能是原来政府集团中的一部分人,也有可能是和原来政府集团无关的人,当然还有许多在动乱时代爬上去的人。

这两者区别极大的。从而导致的国家形式,执行方法,执政思路等等都存在极大的差别,很多时候甚至两者是矛盾的,是互为悖论的东西。
中西中西,这两者很多时候,特别涉及到政治经济是不适合用另一者的例子来论证这一者是不正确的。作为民众,在我看来,大家只能选择哪种对自己更好,你希望自己生活安稳,那么前一种更好,你希望改变自身的阶层,后一种无疑更加合适。
作者: flyrathabu    时间: 2016-3-28 05:59
dragan 发表于 2016-3-26 20:44
中国文化是个宗族社会,彼此都是有联系的。因此对于能够证明自己清白是从内心深处是同意的。美国根上说是 ...

实际还是政府并没有真正的权利,如果给开了口子,到了危机时代或者到了政府控制不了的时候,要是把刀子动到实际控制者头上怎么办。还不如开始就限制政府的权利,打造一个号称法制的笼子,把政府关起来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6-3-28 08:27
flyrathabu 发表于 2016-3-27 16:58
看你们讨论讨论这么多,我想问一句

你们是想成为欧美那种,政府实际是大资本家(用资本家其实并不太准备, ...

扯不了这么远。大家不过说些公民社会的隐私权问题。虽然经常说tg是后清,但好歹也得进步到公民社会,至少也是 tg 宣传上要实现的目标吧。
作者: yoshiro    时间: 2016-3-29 08:17
包子 发表于 2016-3-28 01:44
没错,尤其是边远地区,完全靠摄像头密度弥补人员缺乏,前两年有个做安防工程的朋友跟我说他某款镜头一年 ...

摄像头遍地,对一些想犯罪的人还是一个威慑的。

真发生了命案,破不破对被害人是没什么意义了,但对被害人的亲属好友之类还是有意义的,也算一个告慰吧。

对整个社会秩序也是有意义的,如果大量命案破不了,有恶性犯罪企图的人觉得恶性犯罪被抓的机会小,铤而走险的就会越来越多。
作者: yoshiro    时间: 2016-3-29 08:24
我觉得公共场所大量安装摄像头没什么问题,公告场所我觉得隐私问题对绝大多数人基本不存在或者很小,而大量安装摄像头对提高破案率和威慑有犯罪企图的人,保证社会秩序是比较有效的,利大于弊。

但是现在逐渐进步到监控QQ微信之类,这就有点侵犯个人隐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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