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委书记夏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密云县委副书记、密云县县长张文,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委同意张文引咎辞去县长职务,同时免去其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密云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同意张文辞去密云县县长职务。
密云县委副书记陈晓红,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密云县副县长王春林,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对事故中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2名直接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他8名事故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周伟,市委委员,黄浦区区委书记。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彭崧,黄浦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周正,黄浦区副区长,黄浦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吴成,黄浦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旅游工作。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陈琪,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陈荣霖,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兼指挥处处长。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徐文虎,黄浦区市政管理党工委副书记、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孙忠明,黄浦区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周顺国,黄浦区市政管理工作委员会调研员,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陈昌俊,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副主任,分管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余志豪,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负责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工作。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同时,责成黄浦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22 08:56
有谁受惩罚? 这个和10年前的密云灯会踩踏事件处理是一样的,区县领导。密云踩踏事故也死了3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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