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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贴』纽约市近几周凶杀案和枪击案剧增! [打印本页]

作者: 东湖珞珈    时间: 2015-1-8 05:18
标题: 『转贴』纽约市近几周凶杀案和枪击案剧增!
纽约市极左派市长白思豪与警察之间的裂痕,已经进入危险的阶段。警察为自保,对小
偷小摸睁一眼闭一眼,而纽约市的凶杀案(homicide)在去年年底的三周 (12月8日至1月
4日)剧增55%,有31人被杀。一年前同期是20人被杀。在年底28天内,纽约市枪击案受
害人增加13%,从一年前同期的90人,增为102人。这是一般人没有注意到的数据,因为
白思豪在犯罪报告的记者会上,强调的是纽约市去年整体凶杀案只有328件,为历年新
低。

市长标榜的政绩,是靠纽约警察「卖命」经营出来的,但是,在白思豪的的政治理念中
,美国司法制度对黑人不公,他把警察看成司法不公的「迫害者」,而不是维持治安的
「人民保母」。

一项FBI数据显示,黑人杀死警察的比率,几乎是非黑人的6倍。如果一个族裔杀死警察
的比率是其他族裔的6倍,谁不会理解警察在接触黑人时的高度警惕、焦虑与紧张?

纽约警政关系的剧烈恶化已经开始助长了城市犯罪的气焰。反警风波还没有平息,市长
态度仍不见明朗,这让每天需要冲锋在最前线的警员,不得不在执勤的时候更加小心谨
慎,担心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事态的牺牲品。警察们最近聚在一起的话题中,常夹杂着对
市府的不满,也透露出消极的心态,甚至有年轻的警察想转行或调去文职工作,年纪稍
大的警察想提早退休。

很多警员认为,白思豪早在上任前就缺乏对警察的支持,上任后的改革更是一点一点拿
走了警察手中的权利。「警察是保卫城市的第一道防线,是控制事态的关键力量,市长
的所作所为着实是个错误。」警员们说,现在白思豪依旧没有明确的捍卫警察的态度,
袭警事件连续发生让他们自己心生忐忑,每天执勤都要更加留意周围环境、以防遭遇不
测。就算他们能够保住自身平安,但看到身边共事的警员遇难也让他们心里非常不是滋
味,「大家都是兄弟姐妹」。

一名警员6日表示,一点都不惊讶现在纽约的治安逐渐变差,而且会越来越差,他说,
「现在纽约市每天都在上演枪战,这不是在拍电影,不是开玩笑,这是一座城市开始走
向危险的状态,走在大街上,不再感到有安全感。警察们见到自己一心努力保护的纽约
市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很灰心和绝望的,警察现在每天上班都是非常消极的心态,年
轻的想转行,年长的想退休。」

这位警员认为,虽然无法完全制止一个城市里罪案的发生,但是警察完全可以起到克制
犯罪的作用,令犯罪分子感到畏惧。但是现在巡逻时却发现不少民众用非常犀利并不友
善的眼神看警察,甚至听到他们说,「不用怕警察,有人罩着!」。「这些人明显是长
了胆子,越来越嚣张,肯定心想反正有市长或什么人撑腰。」

作者: 农民家的狗    时间: 2015-1-8 09:00
沽名钓誉的政客,其实他自己心里是很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只不过,任期以后哪管洪水滔天。这种动物,应当属“城之将乱,必有妖孽”
作者: 小书童    时间: 2015-1-8 10:36
话说这是人民警察用人命来要挟,开枪的权利么?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5-1-8 10:59
我觉得这种事情不能用单方面的思维来看。警察在很多时候确实是滥用暴力的。这种滥用暴力固然对打击罪犯有效,但是对正常人的伤害也是巨大的。不能为强调一点而忽略另外一点。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8 11:51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8 10:59
我觉得这种事情不能用单方面的思维来看。警察在很多时候确实是滥用暴力的。这种滥用暴力固然对打击罪犯有效 ...

数据显示,警察因公殉职的数量远远多于普通人被误杀的数量(几千比几十),这怎么说呢?这还在警察能“滥用暴力”的条件下,要是警察不能“滥用暴力”,你觉得这个比例会提高到多少?
作者: Dracula    时间: 2015-1-8 13:01
这篇文章为什么选择12月8日作为比较的起始点呢?枪杀警察的事件发生在12月20日,警察怠工更是在此之后。选择这一时间段我怎么觉得这是Data mining呢?考虑到这一点,枪击案的增加谈不上是significant。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5-1-8 13:22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1:51
数据显示,警察因公殉职的数量远远多于普通人被误杀的数量(几千比几十),这怎么说呢?这还在警察能“滥 ...

在很多例子里,明明不用武器就可以解决问题的,警察以“安全”为由可以随意杀人而不受追究。

给你几个例子,加州的工程师醉酒后,拿个扫帚摆弄,被警察射杀。还有一个人不让社会福利机构把孩子带走,被警察射杀。在加拿大,有个人拿个刀子,把乘客和司机都赶下车,就他一个人在车上,也被警察打死。纽约前几年有个枪击案,案犯枪杀了一个同事,但是并没有威胁警察,结果警察开16枪把他打死,同时打伤了9个路人,全是警察的打的。这个“枪战”完全是单方向的。

我还记得一个事,但是没查到。有个阿米哥,和老婆吵架,大概有动手脚的吧。结果邻居报警,警察来了,因为阿米哥不懂英语,是没按警察的要求做,被射杀。

在我知道的现实中,还有中国来的老夫妇,因为不懂英文,遭到警察极其野蛮对待的事。只要有基本沟通常识,中国的老夫妇怎么会对警察构成威胁呢?

反正我觉得美国警察的暴力是非常过当的。
作者: sweeter    时间: 2015-1-8 14:59
本帖最后由 sweeter 于 2015-1-8 15:09 编辑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1:51
数据显示,警察因公殉职的数量远远多于普通人被误杀的数量(几千比几十),这怎么说呢?这还在警察能“滥 ...


因为全民持枪,所以当警察变成超高危职业(和其他国家警察是高危职业比)。
因为警察是超高危职业,所以导致警察过分使用暴力。
这两者不矛盾。

另外,对于警察在办案中过度使用暴力的统计数字是否准确,我个人持怀疑态度。毕竟这要靠警察自己去统计。过度还是不过度,大部分时候还不是警察自己说了算?只要对方手上有武器,同时又有犯罪事实(不管是哪种犯罪),估计绝大部分都能被统计为不属于过度。倒是牺牲的警察数字会统计得很准确。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8 17:12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8 13:22
在很多例子里,明明不用武器就可以解决问题的,警察以“安全”为由可以随意杀人而不受追究。

给你几个例 ...

你举的这些例子,都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警察动用暴力的标准啊

第一个例子没有具体描述,不好评论,如果是夜间无灯光状态下,远处看确实可能会看成枪支;第二个更正常,而且有FBI强行破门带走古巴儿童的先例;第三个第四个,只要警察判断对方可能对他人构成威胁都可以开枪。

顺便提示一下,按照你的标准,那中国警察的动枪条件更低。前些年长春人质事件,谈判人员还在跟嫌疑人谈判呢,持枪警察就上去击毙了罪犯顺带打死了人质。

你只是看到不好的一面,而全盘否定在美国的国情下的积极作用。这样吧,在目前的条件下,你是希望你的社区附近警察更多呢,还是不明身份的非裔西裔更多?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8 17:23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4:59
因为全民持枪,所以当警察变成超高危职业(和其他国家警察是高危职业比)。
因为警察是超高危职业,所以 ...

有没有按照警察指示去做,没有擅自行动而被枪杀的例子?

任何国家里,当警察要求你按照警方指示行动的时候,实际上就是把你当成潜在威胁对象了,至于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正常的是精神病的都无所谓。从迅速制暴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来说,这个原则是正确的。

如果要处事警察先仔细判断了对方是不是有犯罪嫌疑再动用武力,大多数警察都是在这种时候被枪杀的。有个州警在高速上拦下了一辆严重超速的汽车,走到车前正准备要对方把驾驶执照拿出来,还没开口就被车内的毒贩枪杀,其实他根本不知道他拦的是一辆运毒车。类似的事情在中国也有,高速出口的警察例行随机检查车辆证件,也被枪杀,凶手开出一段距离后弃车逃走,至今没有下文。

如果你是警察,你对这些事例怎么想,是想着下次我一定要按照警用处置条例办(这就意味着把嫌疑人全当成潜在暴力分子),还是想着我运气没那么差,不用那么神经西西的?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8 17:28
本帖最后由 一身轻松 于 2015-1-8 17:36 编辑

2000年FBI武力带走儿童

超过二十名配备防暴装备的移民局规划局人员,乘坐多部小型货车,在当地时间清晨5点左右到达埃里安亲戚的寓所门外。他们在前门架设围栏之后强行进入住宅。几分钟之后,埃里安就被一男一女两人抱走,登上一辆白色小型货车离去。期间埃里安一直叫嚷着“发生什么事?”移民局人员驾车离开时,向反对遣返埃里安的群众发射催泪弹。而愤怒的示威者就向移民局人员投掷椅子和杂物等等。一些示威者还曾经企图跨过围栏,阻止移民局车队离开,但是就不成功。有媒体报道,埃里安将会被送上一架飞往安德鲁斯空军基地的飞机。美国司法部官员表示,埃里安稍后会和父亲团聚。美国上诉法院较早时裁定,埃里安亲戚就迈阿密联邦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没有结果之前,埃里安需要留在美国。迈阿密联邦法院还裁定,埃里安需要送还给生父比昂(音)。

在迈阿密古巴裔人聚居的地方,居民不满联邦执法人员星期六凌晨强行带走古巴男童埃里安,上街示威演变成骚乱。示威者焚烧车轮、杂物和垃圾箱,超过200处地方起火。

骚乱一直持续到早上,防暴警察要多次释放催泪气体驱散示威者。警方拘捕了200多个示威者,其中一人会被控告意图谋杀,另外有近70人受伤。当中3人是警员,要送医院治理。另外在新泽西州,一批古巴裔人也不满当局强行带走埃里安,上街游行阻止汽车行驶,警员到场制止。

在首都华盛顿白宫外面,示威者手持标语,要求让埃里安留在美国。美国总统克林顿发表声明,表示全力支持司法部长雷诺的决定,让埃里安由迈阿密亲戚家中强行带走和父亲团聚。他强调,经过漫长的谈判,埃里安的亲戚仍然拒绝让埃里安和父亲团聚,当局才作出这样的决定。

克林顿:当全部方法失败,要执行移民规化局和联邦法院决定,那就别无他法,(强行带走埃里安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做法正确。

当时有一张很经典的新闻照片,身着防弹衣、头戴防爆头盔、腰挂特种手雷的SWAT队员用MP5指着男童的亲戚大喊大叫,男童则吓得缩在亲戚的怀里哭起来,惊恐地看着枪口。

再看看和善的中国警察遇到的情况:

2010-7-6 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惠来高速公路大队中队长周喜来、民警黄伟江在高速公路查车时,被歹徒枪击中弹,经抢救无效殉职,歹徒驾车逃跑。
作者: sweeter    时间: 2015-1-8 18:11
本帖最后由 sweeter 于 2015-1-8 18:28 编辑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7:23
有没有按照警察指示去做,没有擅自行动而被枪杀的例子?

任何国家里,当警察要求你按照警方指示行动的时 ...


我个人怎么做和警察是否滥用暴力没有关系。

另外,是否听从警察指令有很多因素。比如上面说的没听清,没听懂,还有本身就反应迟钝,没意识到警察是对自己下指示,紧张之下动作错误之类,都有可能发生。

上一贴就说了,在美国当警察是超高危职业啊。所以导致警察为了保命,非常有可能过度使用暴力。前者导致后者,而不是两者相斥。两者都是不合理的。警察那么容易殉职是不合理的,同样,警察过度使用暴力也是不合理的。警察容易殉职的事实,不能让警察过度使用暴力这一点变成就是对的。都不对的情况下,就是体制问题了。




作者: 洗心    时间: 2015-1-8 18:45
【警察对黑人开枪比对白人犹豫】 有研究显示,当警察面对白人持枪匪徒时,开枪的平均时间是1.37秒,而面对黑人,则是1.61秒,而且更不轻易射击没有武器的黑人。这点差别来源于警察对开枪后果的担忧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 ... es-study-finds.html

说黑人被选择性暴力执法的可以休矣。
作者: natasa    时间: 2015-1-8 19:00
本帖最后由 natasa 于 2015-1-8 19:06 编辑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8:11
我个人怎么做和警察是否滥用暴力没有关系。

另外,是否听从警察指令有很多因素。比如上面说的没听清,没 ...


这个逻辑的结果就是警察死不死是和我没关系的


另外说一句,NYPD的枪法很烂的


作者: sweeter    时间: 2015-1-8 19:17
本帖最后由 sweeter 于 2015-1-8 19:29 编辑
natasa 发表于 2015-1-8 19:00
这个逻辑的结果就是警察死不死是和我没关系的


连爱坛的阅读理解能力也变低了吗?还是我的阐述能力弱到连“警察这么容易殉职是不合理的”这句话都没说清楚?

如果一味认为把警察开枪的标准定得很低是合理的,那么违法犯罪分子就会更轻易开枪杀警察,哪怕他只是想卖个私烟而已。因为他们也会害怕警察会轻易把他们打死。

一味同情警察,无助于事情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当然,一味同情被杀者也是同样的。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8 19:27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9:17
连爱坛的阅读理解能力也变低了吗?还是我的阐述能力弱到连“警察这么容易殉职是不合理的”这句话都没说清 ...

抛开美国枪支流行、潜在暴力人群广泛的现实要求警察去文明执法是标准的何不食肉糜。你要是觉得这些是体制问题,那请去找议员们,而不要指责警察滥用暴力。

你先回答,你要是警察,是愿意文明执法还是给自己加个安全保障吧
作者: sweeter    时间: 2015-1-8 19:30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9:27
抛开美国枪支流行、潜在暴力人群广泛的现实要求警察去文明执法是标准的何不食肉糜。你要是觉得这些是体制 ...

如果一味认为把警察开枪的标准定得很低是合理的,那么违法犯罪分子就会更轻易开枪杀警察,哪怕他只是想卖个私烟而已。因为他们也会害怕警察会轻易把他们打死。

一味同情警察,无助于事情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当然,一味同情被杀者也是同样的。

我很庆幸我不生活在美国,所以不用认为这点是美国的优越性。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8 19:43
本帖最后由 一身轻松 于 2015-1-8 19:44 编辑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9:30
如果一味认为把警察开枪的标准定得很低是合理的,那么违法犯罪分子就会更轻易开枪杀警察,哪怕他只是想卖 ...


难怪,原来对美国的程序和体制根本没有研究。不过我不是在表扬或者理解你。

美国警察武力原则有以下几条:

1、当发生事件时,警察拥有现场的最高处置权。这意味着无论你身份种族,警察叫你做什么你就必须做什么

2、警察执行公务时下达的指令代表美国法律赋予他的公务权。这意味着你拒绝或不遵从警察指令行动,最低限度也是妨碍公务

3、警察的首要任务是恢复正常秩序,为达到此目的可以采用一切手段包括暴力手段。也就是说警察可以不跟你废话,就对你采用行动。假如你对警察不满,可以事后申诉,如果想当场争辩,至少已经犯下了妨碍公务。

4、警察的所有行动在事后才予以追责。这意味着警察在处置事件的第一时间是拥有绝对的生杀予夺的权力,如果在这个时候还要跟警察对抗,那真是自找的。

当然还有具体的暴力程序,如果你连续不遵守前3条的话,基本可以肯定无论警察对你采用什么手段,他都是正当的。因为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

你可以嘲笑美国的体制,但至少这套体制明确了你怎么做是安全的
作者: 巴山    时间: 2015-1-8 22:58
好好的一个城市,又要被狗日的政客和天使们变成底特律了。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9 00:11
natasa 发表于 2015-1-8 19:00
这个逻辑的结果就是警察死不死是和我没关系的

那你是没见过天朝警察的枪法,“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人质已经被击毙,赶快放下武器举手投降”。这种事不只发生过一次。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9 00:15
sweeter 发表于 2015-1-8 19:17
连爱坛的阅读理解能力也变低了吗?还是我的阐述能力弱到连“警察这么容易殉职是不合理的”这句话都没说清 ...

我觉得你这个逻辑很成问题,普通违法(轻罪)和袭警(重罪)的处理结果是天壤之别,虽然犯罪分子智商一般都不高,但是这点分辨能力是有的。
作者: 王不留    时间: 2015-1-9 00:20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8 13:22
在很多例子里,明明不用武器就可以解决问题的,警察以“安全”为由可以随意杀人而不受追究。

给你几个例 ...

纽约那个不对。。那货是杀人后出来,被警察追,后来掏枪的,被警察射杀。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9 00:30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9:43
难怪,原来对美国的程序和体制根本没有研究。不过我不是在表扬或者理解你。

美国警察武力原则有以下几条 ...

天朝警察武力原则

1 事件发生时,警察要充分评估各方势力大小,是否有直系亲属为高官或民主党派宗教人士,拿不准的情况下要等等,看各方托的人是谁,最后请领导指示,领导让做啥就做啥。

2 警察执行公务是下达的指令代表贵国法律赋予他的公务权,这意味着你拒绝或不遵从警察的指令行动,说明你有个叫李刚的爹或者你是纯二。

3 警察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和谐,为达到此目的可以采取一切手段包括暴力手段。也就是说警察可以不跟你废话,就对你采用行动。假如你对警察不满应该当场申诉并告知你的或你父亲或你朋友或你父亲的朋友的职务。

4 警察的所有行动在事后有可能追责,但通常不了了之,因此事后才算账,那真是自找的。
作者: 龙血树    时间: 2015-1-9 00:34
无比傲娇啊。纳税人这是养了些祖宗呢。
作者: 鳕鱼邪恶    时间: 2015-1-9 02:06
作为一个外人说俩句不疼不痒的话。

据说,美国警察对一个“嫌犯”开枪,有十几枪,几十枪,甚至有上百枪的;这个不用说,就是行刑式的处决。作为一个外人,见到这种新闻,自然是俩股颤颤。这种地方,说啥俺都不会去居住的。

但是,作为一个当地人,见到那种入室抢劫加爆打女屋主的新闻,见到那种公路上把驾驶人甚至家人拖出车外暴打的新闻,当然是很乐意见到这种“行刑”。

所以,住在美国的话,就deal with it。
作者: 机器猫    时间: 2015-1-9 02:21
鳕鱼邪恶 发表于 2015-1-9 02:06
作为一个外人说俩句不疼不痒的话。

据说,美国警察对一个“嫌犯”开枪,有十几枪,几十枪,甚至有上百枪的 ...

有上百枪的?给个链接吧?

作为一个枪友,为警察说几句公道话吧。手枪不是那么好打的。大家看电影看多了吧,以为所有人都是神枪手。其实作为警察,他们一年的射击训练不见得比美国普通枪友多(当然如果他们自己本身是枪友另当别论)。
尤其是作为多数从来没对着人开过枪的警察,在压力之下要求他们只能开一枪,只能打不致命的地方,开一枪以后必须停下来看嫌犯是否还有能力继续反抗,这都是不现实的。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对着嫌犯不停地开枪,直到确定嫌犯已经被制止为止。

作者: 鳕鱼邪恶    时间: 2015-1-9 02:45
机器猫 发表于 2015-1-9 02:21
有上百枪的?给个链接吧?

作为一个枪友,为警察说几句公道话吧。手枪不是那么好打的。大家看电影看多了 ...

上百枪的俺也没有原始资料,网上查查吧。

行刑式处决,也不用给警察遮掩。
作者: natasa    时间: 2015-1-9 04:54
包子 发表于 2015-1-9 00:11
那你是没见过天朝警察的枪法,“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人质已经被击毙,赶快放下武器举手投降 ...

至少打到人了,NYPD经常开了很多枪什么都没打到啊,
作者: 孟词宗    时间: 2015-1-9 07:03
说到底,美国枪太多。全面严格禁枪是第一步。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5-1-9 08:38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8 17:12
你举的这些例子,都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警察动用暴力的标准啊

第一个例子没有具体描述,不好评论,如果是 ...

第一条是近距离枪击,警察完全知道那就是一个扫帚。最坏的情况是他拿扫帚把子打警察。但是就是在这种情形下,我觉得也不是开枪射杀的理由。

总之我觉得你搞混了一个概念。在真正对警察的生命有威胁时,或者对一个普通人的生命有威胁时,我也并不反对开枪。我举的例子都是明显可以判断出对警察没有什么威胁的例子,而警察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开枪杀人。其他还有,我说的是警察粗暴对待中国老年夫妇的事。还有一个事,纽约警察曾经为了不让人乱穿马路,把一个80多岁的华人老伯打翻在地五花大绑,后来还去医院缝了四针。最后控告这个老人好几个罪名。其实他只有一个罪名,就是不懂英文,没有按警察的话做,无论如何这个人对警察是没有丝毫威胁的。

所以,我反对的,是警察无缘无故地动用暴力,即使在自身毫无威胁的情况下。

如果一个社会,不认识的人都互相为敌,只能在警察滥用暴力不受追究和遍地都是潜在杀人犯情形下二选一,那么这个社会肯定是有问题的。我认为孟词宗说得对,根源在美国的枪支泛滥。三亿人,两亿八千万支枪。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5-1-9 08:39
本帖最后由 南京老萝卜 于 2015-1-9 08:40 编辑

发重了。
作者: 东湖珞珈    时间: 2015-1-9 10:11
孟词宗 发表于 2015-1-9 07:03
说到底,美国枪太多。全面严格禁枪是第一步。

一看就是一个外来的键盘政治局的。
你能改美国宪法吗?修宪是个什么水平的事情?
美国的政客们不是没有试过,谁试谁死,所以现在民主党都不直接提这事了。这就是民意。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9 10:47
孟词宗 发表于 2015-1-9 07:03
说到底,美国枪太多。全面严格禁枪是第一步。

1 全面禁枪只能靠做梦,即便在贵国这种连玩具枪都禁的国家,想搞到枪都是分分钟的事。
2 禁枪只会造成治安恶化,因为你只能禁掉守法公民的枪。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9 10:56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9 08:38
第一条是近距离枪击,警察完全知道那就是一个扫帚。最坏的情况是他拿扫帚把子打警察。但是就是在这种情形 ...


一 无论那是个扫帚还是条萝卜或者芹菜,挨打的都是警察,因此你没有资格要求警察付出这种牺牲,只要是袭警都应该被击毙。民众支付工资给警察,不是为了让警察挨打的。

二 80多岁的华人有袭警行为,警察没掏枪已经是优待。

三 贵国枪支管控是全世界最严格的,因此,当皮帽子的英吉沙划向你的脖子时,请挺胸抬头,面带微笑,朗诵一下核心价值观。
作者: tangotango    时间: 2015-1-9 11:47
包子 发表于 2015-1-9 10:56
一 无论那是个扫帚还是条萝卜或者芹菜,挨打的都是警察,因此你没有资格要求警察付出这种牺牲,只要是袭 ...

您也太暴力了。袭警一律击毙这是什么道理?
惩罚应当和危害相匹配,照这标准那不懂英文的华人大爷应该被警察直接毙了,因为他疑似袭警?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9 11:51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9 08:38
第一条是近距离枪击,警察完全知道那就是一个扫帚。最坏的情况是他拿扫帚把子打警察。但是就是在这种情形 ...

我在前面说得很清楚,警察处置的第一条就是对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警方要求行动,不遵守这一条,警察就已经自动获得了动武授权,剩下的就是看警察自己判断动武程度。其实所谓的争议也是来自之后警察的动武行动。而且法律不要求警察分辨对方手中有什么物体,因为物体可以伪装。

在你不遵从警察行动的时候还乱挥舞物体,被打死了真是活该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9 11:55
tangotango 发表于 2015-1-9 11:47
您也太暴力了。袭警一律击毙这是什么道理?
惩罚应当和危害相匹配,照这标准那不懂英文的华人大爷应该被 ...

法律没有规定老大爷袭警可以获得免罪待遇

即使是纽约警察,事后的表述也是“不起诉”,换句话说,老大爷还是违法在先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9 12:00
tangotango 发表于 2015-1-9 11:47
您也太暴力了。袭警一律击毙这是什么道理?
惩罚应当和危害相匹配,照这标准那不懂英文的华人大爷应该被 ...

击毙袭警的嫌疑人可以最大化的保障警员的安全,并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那个80多的华人不是疑似,而是确实有袭警行为。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5-1-9 12:25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9 11:51
我在前面说得很清楚,警察处置的第一条就是对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警方要求行动,不遵守这一条,警察就已经自 ...

是的,应该说,我们对事实没有什么异议,完全是立场不同。

我认为,在没有受到明显威胁的情况下,警察不应该对对方有超出正当限度的暴力。

你完全不同意,认为只要对方没有听从警察的话,不管是没听懂,还是手上根本没有东西(比如老人),还是扫帚棒(有可能是伪装的,反正警察可以任意解释),只要你不听,就完全取决于警察,打死活该。

这是我们的观念不同。这个是没有办法的,只有看事实如何发展了。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5-1-9 12:33
包子 发表于 2015-1-9 12:00
击毙袭警的嫌疑人可以最大化的保障警员的安全,并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那个80多的华人不是疑似,而是确实 ...

我看到的是警察试图抓他的时候,他推开警察。这个对于一个不懂英语又紧张的老人来说,是完全正常的举动。关键在于,一个正常的人,都可以判断出,他对警察丝毫没有威胁。

我并不反对在警察生命受到威胁时,对嫌疑人加以武力。但是在明显可以判断出的情况下,是不可接受的。

法律不需要威慑力。法律能正常运行的效力来源于它的公平。历史上存在过无数的法律,也有非常多的法律制度被所管辖的人推翻。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9 12:38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9 12:33
我看到的是警察试图抓他的时候,他推开警察。这个对于一个不懂英语又紧张的老人来说,是完全正常的举动。 ...

错,法律的作用在于建立秩序,公平是第2位的

这一点,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任何体制都是一致的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9 15:12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9 12:33
我看到的是警察试图抓他的时候,他推开警察。这个对于一个不懂英语又紧张的老人来说,是完全正常的举动。 ...

OK,从你自己的描述就可以清楚的表明,第一,老人拘捕,第二,袭警,任何正常的人都能判断出他起码犯了两项重罪。

是否受到威胁,应由当事的警员负责判断。而不是由荧光屏后养尊处优的键盘党。

西方有个谚语,也许会有人尊重你的制服,但所有人都会尊重你的枪。看来老兄明显是制服控啊
作者: 孟词宗    时间: 2015-1-9 17:44
包子 发表于 2015-1-9 10:47
1 全面禁枪只能靠做梦,即便在贵国这种连玩具枪都禁的国家,想搞到枪都是分分钟的事。
2 禁枪只会造成治 ...

呵呵,好像天天在街头上演枪战大片的除了阿富汗、伊拉克、以色列也就美国了吧?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9 18:19
孟词宗 发表于 2015-1-9 17:44
呵呵,好像天天在街头上演枪战大片的除了阿富汗、伊拉克、以色列也就美国了吧? ...

呵呵~``中国也不少哦

比如海陆丰,而且关键是可以享受单方面屠杀的快感

所以别来秀优越了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9 20:57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9 18:19
呵呵~``中国也不少哦

比如海陆丰,而且关键是可以享受单方面屠杀的快感

双方面的也有啊,帝都附近发生过这样一个案子,持械绑架,当地刑警大队长为了留下自己的英姿叫上了当地电视台现场直播,喊话的同时将人质和绑匪一同击毙,据说在场的所有警员都打空了弹匣。后来该大队长升任该地公安副局长。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9 21:17
孟词宗 发表于 2015-1-9 17:44
呵呵,好像天天在街头上演枪战大片的除了阿富汗、伊拉克、以色列也就美国了吧? ...

帝都一样有,只不过为了照顾某些人脆弱的心灵,一般就不宣传了。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9 21:23
包子 发表于 2015-1-9 21:17
帝都一样有,只不过为了照顾某些人脆弱的心灵,一般就不宣传了。

公布的也不得了,前几年深圳街头枪战、重庆杀哨兵抢枪、南通杀女车主抢现金、河南持枪杀人后与警察对峙等,真要有心统计的话,频率不比美国低。只不过中国对这些新闻控制很严,不象美国那样容易渲染而已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9 21:27
重庆哨兵这个案子很厉害,到现在都没破,心头大患啊。美国的枪案大多是杀自己,天朝的都是杀别人。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5-1-10 11:13
包子 发表于 2015-1-9 15:12
OK,从你自己的描述就可以清楚的表明,第一,老人拘捕,第二,袭警,任何正常的人都能判断出他起码犯了两 ...

是啊,一个80多岁的老人,这是赤手空拳的,推开试图抓他的警察。这就两项重罪了,按你说的,警察没掏枪,就算是优待了。

我不认为这个老人犯了任何一个重罪。

我做一个推理,假如警察这时候掏枪一枪打死他,你也是认可的。

这个就是我们的差别。

对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看过一个视频,就是前些日子克里夫兰警察枪杀12岁玩具枪孩子的事。那个警车开来门还没开,我估计是警察在车里就向那个孩子射击了。因为车子从踩刹车到停下开门也就是几秒钟功夫,而开门的时候那个孩子已经中弹倒地了。

这个事情,按照你的理论,也是认可的。他有枪,警察不知道是真枪假枪,所以警察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所以一看到就把他杀了,按你的理论也是完全正当。

在这个事情过后一分多钟,有个白衣人(大概是他的亲人)从画面的左侧跑向倒地的少年,几个警察马上扑将过去把这个人掀翻,戴上手铐,塞进了警车。这个白衣人和警察有一些撕扯,按你的理论,假如警察掏枪把这个白衣人打死,也是正当的,因为也可以安个袭警的罪名。

我认为,在这个事件中,警察的暴力是非常过份的。警察是几乎不加思考一枪就把人打死了。

或许,所有的人都匍匐在枪口下,是你心中的理想社会吧。
作者: 孟词宗    时间: 2015-1-10 12:39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9 18:19
呵呵~``中国也不少哦

比如海陆丰,而且关键是可以享受单方面屠杀的快感

呵呵,美国的谋杀率六倍于中国。美国百分之六十的凶杀案是枪杀。2010 到 2013 年,美国发生了 145 起枪支屠杀(Mass Shooting)。美国每年平均近3万人死于枪支相关的原因。其中近一万人死于谋杀。

中国有这么多人死于枪杀吗?

最明显的一个对比。河南光山县发生校园伤害案 22名学生被砍伤。几乎同一天,美国 Newtown 发生校园枪击案。凶手连射几十人。20名儿童和6名成人在学校被杀。

有枪和没枪,杀伤力是完全不同的。

美国不禁枪不是因为宪法。而是美国枪支买卖的生意太大。美国每年枪支弹药和相关产业的产值是41亿美元。这么大的利益,那个资本家会甘心放弃?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10 13:04
本帖最后由 一身轻松 于 2015-1-10 13:31 编辑
孟词宗 发表于 2015-1-10 12:39
呵呵,美国的谋杀率六倍于中国。美国百分之六十的凶杀案是枪杀。2010 到 2013 年,美国发生了 145 起枪支 ...


枪支屠杀是么?不要偷换概念哦,是枪击案件吧,真正的屠杀早就是新闻漫天飞了,可是我们居然要平均等一年左右才能看到一起新闻界比较起劲的报告,这个比例很高么?

大多数的枪击案大多是小氛围的枪击。比如家庭暴力、黑帮火拼、涉罪枪击等。这类事件在中国频率一样不低,尤其是家暴由于中国的涉枪管制,新闻界根本就不报道;中国的黑帮控制也还相对不错;但是涉罪枪击就不少了,尤其是贩毒、走私、赌博等组织性犯罪,尤其赌博暴力犯罪的数量和暴力性质都在上升,早就已经过了枪击阶段了(不是没有,连武汉这样的内地城市都有枪击案),已经上升到爆炸行为了(贵州赌场爆破案)。当然啦,你一定会说,炸药的威胁没有枪支大。

中国的涉枪案数量和死亡数字一直是绝密,所以我没法拿出来跟你比较。但你不能否认的是,中国的暴力案件并不比美国少,很多案件虽然没有涉枪,但却是以更残暴的方式去作案的,比如砍杀幼儿、爆炸物、公交自焚、车辆随机撞人等方式,尤其去年连续3起公交自焚,这个频率可比美国的枪击案大多了,要不要把公交车也禁了?

而且你的说法明显表达了你对“法律”的无知,是的,是法律,不是美国法律。美国禁枪的第一障碍就是宪法,修宪就是政治博弈,其难度不亚于在中国修改刑法拥枪(知道宪法和刑法哪个是高级法么)。你把政治问题简单的归类为利益问题,呵呵,那中国的各类轻武器工厂还想卖枪给平民呢,能不能嘴皮子一动就把刑法改了?

无知者以无知为个性,真是如此。假如你真是人权主义者,我也会敬你三分,因为那是你的理想或奋斗目标,但你居然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政治优越感~``哈哈哈哈~``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10 13:11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10 11:13
是啊,一个80多岁的老人,这是赤手空拳的,推开试图抓他的警察。这就两项重罪了,按你说的,警察没掏枪, ...

法律不可能规定得这么细,明确到每一个具体情况,这个太考验想象力,也太考验警察的背诵能力,不现实。但是法律可以明确你怎么做的话,一个精神正常的警察就不能随便向你开枪。大多数人忽略的都是这一点。不要以为孩子就不能杀人,持枪杀人的年龄已经降低到2岁了。

你那个视频我没看到,不评价,不过从你的描述来看,戏剧性内容太多。我反正是没见过哪个警察在开门的时候就完成了向目标的射击,因为正常人都做不到这一高难度动作。正规程序应该是开门后以门为掩体警告,再射击。你描述的内容里太过于离谱,假如警察真的不警告就射击,那么被起诉是肯定的,而且一告必倒。但我没有看到有类似的新闻。

所有认为美国警察暴力过度的人都认为警察滥用暴力,却丝毫不反思自己做了什么,难怪只能呆在社会底层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5-1-10 14:24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10 13:11
法律不可能规定得这么细,明确到每一个具体情况,这个太考验想象力,也太考验警察的背诵能力,不现实。但 ...

我建议你去看看视频。警察打开车门前那个人已经倒下了。

是的,最低杀人年龄已经降到两岁了。下次警察再开枪打死一个三岁的孩子也是完全有理由的。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10 14:54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10 14:24
我建议你去看看视频。警察打开车门前那个人已经倒下了。

是的,最低杀人年龄已经降到两岁了。下次警察再 ...

倘若一个3岁的孩子在打死了自己11岁的姐姐之后,还把枪指向赶来的警察,那么就完全符合警察动武的标准。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10 23:25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10 11:13
是啊,一个80多岁的老人,这是赤手空拳的,推开试图抓他的警察。这就两项重罪了,按你说的,警察没掏枪, ...

你不认为的重罪,不代表不是重罪,学习法律,要多去看看司法解释,而不是想当然。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10 23:26
孟词宗 发表于 2015-1-10 12:39
呵呵,美国的谋杀率六倍于中国。美国百分之六十的凶杀案是枪杀。2010 到 2013 年,美国发生了 145 起枪支 ...

才41个亿啊,美国资本家真可怜,见过钱吗?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10 23:33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10 14:54
倘若一个3岁的孩子在打死了自己11岁的姐姐之后,还把枪指向赶来的警察,那么就完全符合警察动武的标准。 ...

应该是只要用枪大致指向警察就符合,我问过不少警察开枪的限度,都不一样。我比较推崇的是一个韩裔警官提出的标准,枪口由静止到完全指向所位移的角度达到45度,便符合开枪条件。不过这要求警官的枪法很好,否则就有中枪的危险。这位警官在配合FBI抓捕毒贩的时候击毙过一个坏蛋,他的枪法给同行的FBI留下很好的印象。
作者: 孟词宗    时间: 2015-1-11 00:06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10 13:04
枪支屠杀是么?不要偷换概念哦,是枪击案件吧,真正的屠杀早就是新闻漫天飞了,可是我们居然要平均等一年 ...

您真是厉害。明明中国没有美国的枪支泛滥,天天在大街上表演街头枪战。找不到数据就说中国数字是绝密。哈哈,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行了,您要满足您的美国优越感,尽管表现好了。祝您在伟大安全和平的美国生活愉快。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11 01:23
孟词宗 发表于 2015-1-11 00:06
您真是厉害。明明中国没有美国的枪支泛滥,天天在大街上表演街头枪战。找不到数据就说中国数字是绝密。哈 ...

我没有义务给你提供资料,公开新闻上都有。而且你已经偏执到跑题了

你的所有回复都证明你完全不了解美国的情况,所有的美国负面新闻都是你拿来意淫政治优越的载体。对于你这样的人,我倒是很乐意看到你在国内能发挥啥作用。

所以我不介意看你继续秀无知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11 01:31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11 01:23
我没有义务给你提供资料,公开新闻上都有。而且你已经偏执到跑题了

你的所有回复都证明你完全不了解美国 ...

有个事不知道兄弟知道不,好像前两年纽约时报网络版有登过一张照片,某人在自己家前院立了个牌子,写着我隔壁的邻居是个禁枪法案的拥护者,我决定支持他,我发誓不用自己的枪保护他。
作者: 一个地址    时间: 2015-1-11 12:45
包子 发表于 2015-1-9 21:27
重庆哨兵这个案子很厉害,到现在都没破,心头大患啊。美国的枪案大多是杀自己,天朝的都是杀别人。 ...

周克华案已经破了。这家伙是孝子,杀了人被警察追捕还回家看老爹,在当地露面后才又逃跑。王都头因为这事很没面子,成立1500多人的专案组,在军方面前拍胸脯立下军令状,结果还是被他跑了。
作者: tanis    时间: 2015-1-11 13:43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10 14:54
倘若一个3岁的孩子在打死了自己11岁的姐姐之后,还把枪指向赶来的警察,那么就完全符合警察动武的标准。 ...

我觉得不用,只要他拿枪指向赶来的警察,就符合动武的标准了。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11 18:55
一个地址 发表于 2015-1-11 12:45
周克华案已经破了。这家伙是孝子,杀了人被警察追捕还回家看老爹,在当地露面后才又逃跑。王都头因为这事 ...

枪没找到就不能算在周克华身上。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5-1-12 02:13
本帖最后由 南京老萝卜 于 2015-1-12 02:15 编辑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5-1-10 14:54
倘若一个3岁的孩子在打死了自己11岁的姐姐之后,还把枪指向赶来的警察,那么就完全符合警察动武的标准。 ...


你啊,我就是想看看,你对警察开枪,或者使用暴力,有底线没有。

看了半天,没有。只要是发生的,警察都是对的。

所以美国不存在警察滥用暴力的情形。

哦,忘了问了,你看了视频了吗?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5-1-12 02:20
包子 发表于 2015-1-10 23:25
你不认为的重罪,不代表不是重罪,学习法律,要多去看看司法解释,而不是想当然。

...

没错,现在的情形是这样,我认为警察的过度暴力,没有受到追究。

但我认为这是社会不完善的地方。假如我当陪审员,我对警察的底线不会这么低。

我不知道怎么看司法解释。就知道最高法院的判决中,九个大法官5:4的判决多的是。这意味着这9个人有五个正确四个错误吗?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12 03:04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12 02:20
没错,现在的情形是这样,我认为警察的过度暴力,没有受到追究。

但我认为这是社会不完善的地方。假如我 ...

幸亏您不是陪审员。

即便您是陪审员,您也没资格对执法底线 说三道四,最简单的道理司法权不能干扰立法权。

您可能对这个三权分立也反感,可即使您穿越或者复辟恢复帝制,直接立法限制。

这样的法令出来,谁还去当警察啊。

干什么营生不得先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5-1-12 04:28
包子 发表于 2015-1-12 03:04
幸亏您不是陪审员。

即便您是陪审员,您也没资格对执法底线 说三道四,最简单的道理司法权不能干扰立法 ...

哈哈,请别“您”啊,“您”的,我可担不起。

你这个话题太大。我说不出什么。

我一直强调的是“过份暴力”,就是不必要的暴力。如果警察真的面临生命威胁,动枪是合理的。这点我不否认。

前阵子纽约布鲁克林发生了一个事儿。倆警察在一个没有灯的楼梯的楼道里巡逻,一个黑人男子和女友在他们下方10几级台阶的地方进入楼道,黑人男子被一个警察开枪打死。

这个是目前知道的情况。我不知道其他细节。

这种楼道我住过。原来我在中国的时候,住高楼,电梯11点关。假如回来过了11点,就得爬楼梯,楼道里好多层灯是坏了。楼道只有一米宽左右,在没灯的时候,又是晚上,如果对面来个不认识单身的成年男性,在要侧身而过的时候,确实是有点怕人。经常是你也可以感觉到他也很紧张。在楼道相遇的时候,看似漫不经心,其实两人都小心翼翼地互相盯着。这点我有亲身经历,而且不止一次。

按美国速度,这个案子最快也得要个一年半载才会开庭。假如开枪警官以看不清,感觉受到威胁为理由为自己辩护,你是不是接受?

我先说吧,我不接受,应该判警察有罪。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12 04:48
本帖最后由 一身轻松 于 2015-1-12 04:49 编辑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12 02:13
你啊,我就是想看看,你对警察开枪,或者使用暴力,有底线没有。

看了半天,没有。只要是发生的,警察都 ...


我没看视频

我说得很清楚,法律不可能过度精确地要求警察判断威胁,这会严重限制警察执法的能力。但法律可以精确地要求民众做到规定的几点,这几点完成后,任何一个情况正常的警察都不会动用武力。连我这个不在美国的人都知道,发现警察的目标可能是自己后,要迅速面朝警察站立,五指分开手心向前高举双手,不做任何抵触性动作。就算是美国底层家教不好,没有教导过这些,那么多警匪片总看过吧。

以佛格森案为例,那么明显的无视警告并袭警行为,却被说成警察乱开枪,做人不能无聊到这个地步吧。这就象悬崖边挂了个牌子“此处危险,请不要靠近”一样,有的人非要靠近然后脚一滑摔了下去,难道还怪悬崖不成?
作者: 莳萝    时间: 2015-1-12 08:49
我支持全面禁枪。
理由只有一句话:无论在美国也好,在中国也好,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警察知道对面的人只有刀,没有枪就不会太过神经质的造成滥杀,而民众也知道一旦警察对手无寸铁的人开枪,这警察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会被处以死刑。这样大家对生命都会慎重一点,社会安全感也会更高一点。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12 12:21
莳萝 发表于 2015-1-12 08:49
我支持全面禁枪。
理由只有一句话:无论在美国也好,在中国也好,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警察知道对面的人 ...

神逻辑,面对刀就不会滥杀,刀就不是武器吗。假如面对受过格斗训练的人,双手就是武器,你怎么办,规定所有人出门得带上手铐脚镣,出门像僵尸一样蹦着走。

再者而言,做什么事要考虑可执行性。给所有的苍蝇戴上手套;给所有的蚊子戴一口罩;给所有的老鼠戴上脚镣;给所有的蝗虫戴上避孕套。这些事谁能办成我服谁。

天朝连小孩玩的皮筋枪都禁,每年的枪案一样不少,碰上个枪法好的几个省的警察都着慌。禁枪你只能禁掉守法公民的枪,他们失掉武装后,你还没有能力保护他们。
作者: 莳萝    时间: 2015-1-12 12:38
包子 发表于 2015-1-12 12:21
神逻辑,面对刀就不会滥杀,刀就不是武器吗。假如面对受过格斗训练的人,双手就是武器,你怎么办,规定所 ...

你的思想太极端了,道不同不相为谋。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5-1-12 12:42
莳萝 发表于 2015-1-12 12:38
你的思想太极端了,道不同不相为谋。

好吧,你可以把安全寄托给


我还是相信自己。
作者: 孟词宗    时间: 2015-1-12 12:51
莳萝 发表于 2015-1-12 08:49
我支持全面禁枪。
理由只有一句话:无论在美国也好,在中国也好,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警察知道对面的人 ...

对。禁枪不但从根本上取消了警察滥杀的一个理由还防止了小孩玩枪造成的误杀。美国每年都有很多起枪支走火案。很多是小孩拿了父母的枪来玩,造成误杀。

就是专业的也要出事故。最近有个新闻。某射击场的教练在教某小女孩用乌兹冲锋枪的时候因小孩无法控制枪的后座力而被小孩误杀。
作者: 一身轻松    时间: 2015-1-12 15:57
孟词宗 发表于 2015-1-12 12:51
对。禁枪不但从根本上取消了警察滥杀的一个理由还防止了小孩玩枪造成的误杀。美国每年都有很多起枪支走火 ...

你会看字吗?已经有假设前提了,“如果家教不好”

警匪片怎么了,美国的影视娱乐作品暴力化,导致少年模仿行为早就不是新闻了,要不你以为黑帮少年们怎么学的?

不了解世界还嘲笑他人,也真是只有井底之蛙才做得出来


作者: 大独草    时间: 2015-2-11 10:53
这些都是表面现象, 内幕恐怕远远超出我们想象。
当然, 我不知道内情, 但是把一些看似零星的现象穿起来看看怎么样: 1.现任市长老婆是黑人 2. 纽约的警察工会在纽约势力无比强大, 可以说没有警察工会的支持, 一个市长是寸步难行的。 3. 纽约警察人数在彭博任上持续增长, 在经济低谷时期的阶段相比不断裁减警员节约开支的其他大城市级尤其明显。4. 纽约市长本来规定任期最多2期,彭博本来是共和党,2009年为了连任第三届市长位置, 联合市议会修改了法律, 并为此从共和党人摇身一变加入了民主党。 5。 第三次竞选连任, 得到警察工会鼎力相助,根本就是“纽约要安宁, 除非彭博留任”, 就差没有明说了。 6. 彭博社总部和华尔街都在纽约, 华尔街是他的衣食父母。 7. 占领华尔街活动中, 纽约警察几乎是日以继夜清巢出动, 不遗余力。现在,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刚才的第1,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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