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法律本来就是代表多数人的利益,准确的说,实力强的利益。
基本法地位相当于香港的小宪法
第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明说“爱国”就是干涉么,和基本法“不干涉香港内部事务”肯定是违背的。
第二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基本法具有香港地区“小宪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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