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4-4-13 19:30
现在以及是不止这个了,连建造火葬场都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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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大连市政府下发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对于事故的海事赔偿,会议确定由大连市、区共同分担的方式,以当地区政府和管委会为渔业补偿的主体,补偿总额不超过8.76亿元。
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事故发生地附近各村接到任务,组织当地渔民参与海上清油,每天每船补贴2500元,22日以后每桶补贴300元。事故发生两周之后,大连市政府宣布清油结束,水质达标。起诉材料显示,最终的油污清除费用总计达11.68亿元。
中石油和大连市政府近日对去年“7·16”火灾的善后达成一致意见:油污清理结束的后续赔偿工作由大连市政府负责,中石油以投资抵赔偿——在大连的长兴岛投资2000万吨/年炼油、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曾在2011年9月和2012年9月与山东潍坊市环保局和高密市环保局发布两次《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黄(复)线、东临线隐患整治工程环境信息公告》,“原本管线所处的郊区现在变为繁华城区,建筑物众多,人口密集,部分管道陆续被占压,导致管道无法抢修、维修,即使一些没有占压的建筑物也离管道较近,无法进行管道防腐层大修。”
(1)开发区控制性规划不合理,规划审批工作把关不严。开发区规划分局对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把关不严,未对市政排水设施纳入该项目规划建设及明渠改为暗渠等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导致市政排水设施继续划入厂区规划,明渠改暗渠工程未能作为单独市政工程进行报批。事故发生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近距离或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2)管道与排水暗渠交叉工程设计不合理。管道在排水暗渠内悬空架设,存在原油泄漏进入排水暗渠的风险,且不利于日常维护和抢维修;管道处于海水倒灌能够到达的区域,腐蚀加剧。
(3)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局)对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厂区明渠改暗渠审批把关不严,以“绿化方案审批”形式违规同意设置盖板,将明渠改为暗渠;实施的秦皇岛路综合整治工程,未与管道企业沟通协商,未按要求计算对管道安全的影响,未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加剧管体腐蚀、损坏;未发现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在厂区内排水暗渠上违章搭建临时工棚的问题。“
如果说反对有可能有危害的任何工程项目,没问题,把身边的危险列一下,从最严重的开始,一项一项反。
如果只想反对化工项目,没问题,大连化工项目这么多,都列出来,一起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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