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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没病的孩子集体喂药?! [打印本页]

作者: 喜欢    时间: 2014-3-14 21:36
标题: 给没病的孩子集体喂药?!
本帖最后由 喜欢 于 2014-3-14 08:40 编辑

这两天爆出了这样的新闻:
幼儿园常年给幼儿喂药 孩子生殖器出现病症
骇人听闻的给幼儿喂药事件如何发生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以下摘自前一条新闻):


枫韵幼儿园(陕西宋庆龄基金会幼儿园,在西安)长期给400多名幼儿集体服用一种中文名叫“盐酸吗啉胍”的成人抗病毒处方药。致使孩子普遍出现持续性肚痛、头晕、皮肤瘙痒等症状,家长多次带孩子去医院检查,B超、血检,始终查不出病因。情况严重的孩子生殖器出现病症,比如男孩子下体红肿、尿不出,就像患上了前列腺炎,女孩子则下身分泌物增多。

枫韵幼儿园的幼儿家长有从事医疗工作的,很快查出来这种由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病毒药物,名叫“盐酸吗啉胍片”,俗称“病毒灵”。根据药物说明,这种药物所含的吗啉胍成分能抑制病毒的DNA和RNA聚合酶,从而抑制病毒繁殖,用于流感病毒及疱疹病毒感染,其不良反应可引起出汗、食欲不振及低血糖等。

有家长获悉,1999年12月11日国家药监局对地方标准的病毒灵公布停用,理由是效果不确切。还有家长获悉,“盐酸吗啉胍片”用于小白鼠实验出现小白鼠后代畸形的现象,这更加剧了家长们的担心。

3月10日,因为服药秘密败露,枫韵幼儿园约幼儿家长晚上到学校协商,但场面几近失控,有愤怒的家长差点揪住院方殴打。


(以下摘自第二条新闻/评论)

就在昨天晚上,吉林省吉林市当地电视台就曝光当地一所“芳林幼儿园”涉嫌给无病幼儿大规模喂药,这个药园方称作“聪明豆”,家长怀疑就是病毒灵,反映孩子有闹肚子的,起荨麻疹的。而园方则辩称实际上是维生素C,目的也是为了预防感冒。目前还不清楚这“聪明豆”到底是什么,但即便是维生素C,也不能无节制乱吃,芳林幼儿园毫无疑问就属于这种“为提高出勤率,喂无病幼儿吃药”的情形。

2011年的一起发生在北京的事件,也让人怀疑是类似的现象。当时,北京通州新天地幼儿园的180个孩子在没有感冒的情况下,被园方统一安排吃了2天儿童感冒药“优卡丹”,其间,有孩子出现过敏症状。有家长发帖,质疑园方私自用药。园方解释称,感冒药为中国儿基会优卡丹儿童健康基金公益捐赠,考虑到春季天气变化大,因此给孩子服药以预防感冒。

据当时发现的中国儿基会名为《关于启动优卡丹儿童健康基金“中国阳光护苗爱心行动”的函》的红头文件:“2010年1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联合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中国儿基会优卡丹儿童健康基金会’。为做好对儿童的甲流防控工作,定于2010年2月起,面向全国幼儿园免费捐赠儿童流感防治用药优卡丹;面向全国幼儿园在园孩子家庭,免费捐赠儿童健康知识手册及流感防治用药优卡丹。”

而如果把眼光放到病毒灵这种处方药和优卡丹这种曾引发禁用风波的感冒药以外,同类型的现象可能更为常见,而人们甚至没察觉到其危害。比如,幼儿园喂孩子服用“万能神药”板蓝根预防感冒,网上搜索可以发现这种情形相当普遍。但由于许多人可能板蓝根喝惯了,并且是中药,并没有意识到其危害,尤其是在幼儿身上的危害。而事实上板蓝根的毒副作用被人们大大低估了。

喂药的目的应该就是提高幼儿出勤率,增加幼儿园收入。一些家长指出,按枫韵幼儿园的收费办法,如幼儿缺勤幼儿园就要给家长退费。如超过十天缺勤,就要退一半的托费。

有医生指出,这种做法是严重不符合规范的。理论上,即使是家长带来的药也是家长自己写好名称、时间、怎么吃,然后由保健大夫管理,孩子吃完,老师和大夫要签字的。



(以下是我的看法)

怎么能这么做?!相关人员的脑袋里除了赚钱还有没有一点道德、良心、常识、法制观念?!药怎么能乱吃!还是这样大规模地、长期地给孩子吃!这是在毁孩子啊!

记得看见过这样的说法:
我们用医改灭掉30后,用拆迁灭掉40后,用下岗灭掉50后,用城管灭掉60后,用失业灭掉70后,用房价灭掉80后,用考试灭掉90后,用奶粉灭掉00后——当时看见这最后一句,我的眼泪立刻就下来了……

现在,我们又要用吃药灭掉10后吗?!

必须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要重判!要采取措施,要宣传正确的用药常识,要全面禁止、杜绝这样毁孩子的行为!



作者: 树袋熊毛毛    时间: 2014-3-14 22:18
喜欢GG的愤怒心疼俺都理解,但是,但是,国内现在反反复复强调的是“依法治国”,所以:重判肯定是不符上面要求和法律精神的,甭想了。

说到底,俺是极其鄙视强调依法治国的,尽管显得冠冕堂皇好有教养的样子,纯粹就是忽悠!!!

请往深一步想:买了假货奸商不肯退,带瓶酒上饭店遇上霸王条款要收开瓶费,物业强收装修押金,打工者遇上黑心老板拿不到原先讲好的报酬。。。。。。动不动请律师上法庭对簿公堂,一般市民百姓的维权成本(精神、时间、金钱)得多高?可行性有多高?法律就是条狗,在达官贵人面前点头哈腰俯首帖耳任你玩,面对普通人,汪汪汪。。。千言万语归结一句:政府该做的先TMD做到位了把前三四十年的欠账先还清了再提狗屁的依法治国!

今天长沙砍人事件,成都群跑事件,明天、后天还会发生什么,不敢想了。。。。。。
作者: 西楼客    时间: 2014-3-14 22:26
天天都有挑战底线的消息
作者: jellobean    时间: 2014-3-14 23:25
按枫韵幼儿园的收费办法,如幼儿缺勤幼儿园就要给家长退费。如超过十天缺勤,就要退一半的托费。

这个规定好奇怪。我以为上不上都收费,一个萝卜一个坑。
作者: 楚天    时间: 2014-3-14 23:30
有文章说中国竟没有合适的法惩罚这种虐童行为。两会期间赶紧提案吧!
作者: 喜欢    时间: 2014-3-14 23:36
楚天 发表于 2014-3-14 10:30
有文章说中国竟没有合适的法惩罚这种虐童行为。两会期间赶紧提案吧!

要立法!针对孩子的这种大规模的犯罪行为,必须定罪,必须严惩!
作者: 喜欢    时间: 2014-3-14 23:38
jellobean 发表于 2014-3-14 10:25
这个规定好奇怪。我以为上不上都收费,一个萝卜一个坑。

有很多人说自己遇到的情况都是上不上都收费的。

像这样能引出不良后果的规定也得改,不给“犯罪”留出空间!
作者: thacaos    时间: 2014-3-14 23:41
jellobean 发表于 2014-3-14 23:25
这个规定好奇怪。我以为上不上都收费,一个萝卜一个坑。

贪便宜心态
作者: 石头布    时间: 2014-3-15 01:21
jellobean 发表于 2014-3-14 23:25
这个规定好奇怪。我以为上不上都收费,一个萝卜一个坑。

是很奇怪的规定,恶性竞争造成的吧。
作者: 大地窝铺    时间: 2014-3-15 01:55
jellobean 发表于 2014-3-14 07:25
这个规定好奇怪。我以为上不上都收费,一个萝卜一个坑。

这些家伙丧尽天良,如果不上也收费,他们就给孩子轮流喂泻药了。这样黑心的幼儿园主,该杀!什么法不法的,雇黑社会的去解决。
作者: 万里风中虎    时间: 2014-3-15 08:31
令人发指!
作者: 喜欢    时间: 2014-3-15 09:20
thacaos 发表于 2014-3-14 10:41
贪便宜心态

没看明白。你是说谁有贪便宜心态?
作者: 马鹿    时间: 2014-3-15 10:39
jellobean 发表于 2014-3-14 10:25
这个规定好奇怪。我以为上不上都收费,一个萝卜一个坑。

我也觉得这个上不上都收费吧, 不会论天计算
作者: bamboo0530    时间: 2014-3-15 15:44
确实是丧尽天良。。
作者: 香盈袖    时间: 2014-3-15 17:12
丧尽天良,支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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