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烟 发表于 2013-9-2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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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占上座,难度越来越大了。这篇写得太好了,我猜齐大军补了一砖头,为小红出气。 ...
河蚌 发表于 2013-9-20 13:16" W) S1 G+ i) F' B4 a& k
写作风格很老练,文笔不错。故事倒说不上太惊奇,毕竟大家是看着香港警匪片看大了,这样的警察故事比较习惯 ...
水风 发表于 2013-9-20 07:17& v6 a- C9 T" g" `" _
没见过这么敷衍了事的0 ~ f, h4 i4 v0 T c* U
狐狸,我们了解你的文字,说到底,你就是懒。 ...
和平大叔,我们要不要增加一个作者听了评论后,可以更改自己作品的权力呢?
水风 发表于 2013-9-21 00:37" D1 c9 `9 Z* @* g" m) c% ~+ M
这不是装嫩的一种法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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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见过烟嗓的和平阿姨么?
李禾平 发表于 2013-9-20 23:56( U: C) i+ }. l! z) R
当然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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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出之前怎么修改都可以,但是只要我贴出之后就不可以修改了。 ...
锦候 发表于 2013-9-20 15:308 y3 F7 Y" B8 L/ O3 J- t
不能确定作者在最后是不是暗示是警察作案?如果确实如此,怎么说呢?我每次看到这类的文章就不由自主的有些 ...
这篇文章单纯从文笔来说非常的好,但是以立意来说绝不足取。
“挺巧啊,你的公司老板就是那天晚上的那个时候被人在脑后敲了一砖,连同钱包和放了3万元现金的公文包也被抢了,人现在还躺在医院里。”
“嫂子,是我,大军,有个事儿想跟你说一下,我们几个老战友凑了点钱,也不多,3万块吧,想给小红让她做点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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