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袜子里进了沙子,那白花花的小脚亮得令人眩目。我承认这是有点不健康的情调,搁现在还有一个名词,叫做恋足癖。不过古人迷恋那三寸金莲实在就太过分了,纯粹把自己的性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肯定没那么自私,只不过是以欣赏的眼光看待事物罢了。我现在还坚持着这样一个观点:PLMM光着脚的时候特别动人……
chenglf 发表于 2013-7-18 09:10
那个复印机可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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