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菲律宾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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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肥狐
时间:
2013-6-30 13:54
标题:
菲律宾的看客
本帖最后由 肥狐 于 2013-6-30 13:54 编辑
香港旅游团在菲律宾被绑架,死了好多人。其中两件事情,我们留下了印象:
1、菲总统出来发言,脸上带着微笑。
2、一群年轻人在现场以出事大巴为背景兴奋地拍照。
我当时的结论:菲律宾人缺道德。
最近讨论了聂、王案。我常讨论时案,仗着脸皮厚也不怕贻笑方家。我原意讨论技术,但从回复,和网友的文摘
http://www.aswetalk.org/bbs/thread-23759-1-1.html
来看,聂案已不仅仅是个刑事案件,而是泛政治化了。我不由作了杞忧:我们会不会在有意无意间,做了自己同胞的菲律宾看客?
聂案重要的只有两件事:
1、一名妇女被奸杀了,谁干的?
2、聂某被判死刑,枪毙了,有没有错?
这两条命随时都是中心,如同大巴中的人命,其他事情都是不重要的。
比如,贺某的动机,贺某的政治趣向,贺某是“公知”还是“公无知”,who cares?就算他有不良动机,只要客观上对上述2个重要问题的追究有贡献,我认为就是好的。
况且,看了一圈,除了谩骂之外,我也没发现什么“不良动机”。据称贺某是法律界人士,做为法律界人士,发现刑案有疑,难道不该去追究?
或者这么问:看到刑案有疑,作为法律人,不去追究,国家还养着他们干嘛?
“杀三人死罪,杀四人免刑”,我先问问,有没有人真信这个?
这完全是博眼球的胡扯。
东北某人偷车,把车里小孩杀了埋雪里,自首,减刑了吗?不照样死刑?
自首或立功,法定“可以减刑”,不是“应该减刑”。况且你承认多杀一人,本身要判刑,然后并罚,最后还是死。这是都心知肚明的。
但如果不要求立功,就走程序,执行死刑了。王某一死,证据效力锐减,聂案的再申就更难启动了。
奇怪的是王的立功申诉尽然审了6年!6个月都嫌多啊。新刑诉法规定是2个月,特殊情况再延2个月。
这部分有点奇怪,否定王的申诉,枪毙之,是合法的。但就是一直拖下来了,这主要是法院的权力,法院内部怎么回事,恐怕也有分歧。
按照刑诉法,“新证据出现”,加上家属申诉,启动聂案再申的条件已经具备了。河北省高院可以启动,或者河北省检察院向最高检抗诉,由最高检要求河北省高院启动。你们为什么不启动呢?
当然,你们可以不启动,这是法和检两家的权力。司法资源是有限的,各国都是如此,二审终结,再审是困难的。但现在法定事由已经出现,舆论影响已经很大,人大代表已经提出监督,法律设计再审流程就是这时候用的,这时候不用什么时候用呢?
启动再申,聂一定会判无罪吗?不一定的呀。前面网友的长帖里,不是有很多证据吗?有的证据像证据,有的证据是八卦,证据都可以拿出来啊。
网上一些支持聂的,也有误会,比如列出某些鉴定意见没有签字只有盖章,或盖章是签字章,认为证据不成立。这是美国法律的特点,即特别讲究程序,due process,法律信仰。中国,或其他大陆法系国家,不是这样的。即使根据最进步的新刑诉法,这些证据只要补正,还是可以用的。只有刑讯逼供的证据是要排除的,但人都枪毙那么多年了,无法证明刑讯逼供。
贺某据称是教授,不要被迷惑,法律面前,大家就是拼法条,检察院和法院的人不会比贺某水平差,甚至在具体技术上应该比贺更高明。
这种情况下,法和检为什么不启动聂某案的再审呢?当年可以证据充分地判他有罪,现在为什么不能把卷宗拿出来还天下一个明白呢?
可它就是不再审,憋得舆论浊浪滔天,什么话都憋出来了,贺某要当中国总统?come on,在中国也是国家主席,哪有总统一说?
看看,我也被八卦带过去了,想想菲律宾看客,这是不当的。我希望大家了解此事的关键:聂案应该启动再审,这是通往正义的入手点。
作者:
橡树村
时间:
2013-6-30 14:13
你对贺公知了解很少呀
作者:
梓童
时间:
2013-6-30 15:38
贺公知的后台不知道是谁,公然和老和尚勾勾搭搭也没什么事
作者:
dashanji
时间:
2013-6-30 20:48
被标题骗了
作者:
code_abc
时间:
2013-6-30 21:16
你恐怕是被情绪带动了,估计不是这帮子公知也不会一大堆人为着两个强奸犯浪费口水.
作者:
老票
时间:
2013-7-8 20:33
这种话题还是在茶党里谈比较好。
建议楼主尽快转移到茶党或者自己日志继续,这里很快会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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