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们开始了长达一年半的拉锯战。这家人的房子是由一对离异夫妻共同拥有的。住在里头的儿子和女朋友声称做不了主。好容易等到他妈搬来住了,这个女人说:“Can you believe it? I told him (the dad) to remove the tree when it was only this big!" 说着伸出小手指,比划出指甲那么短的一小截。。。总之,她的意思是,不关她的事情。她拥有一半的房产,但对于房子维修事情一概不负责。而且,她和前夫根本不说话,最近一次说话时三年前通过法院传递了一个文件。。。
我家老爷一直说,不要跟邻居把关系搞僵了。省得他不在家的时候别人跟我找碴。前个星期我忍无可忍了,因为他家儿子周末和朋友们在后院烧烤,喝嗨了乱丢啤酒瓶,居然好几个就从篱笆上的大洞里飞过来了。于是我操起电话跟市政府汇报了一下。哪知市府回复说:“You are describing a civil issue between neighbors. The City lacks authority to act in this matter.” 他们建议我自己去图书馆查neighbor laws, 寻求合适的途径。我查了一下,也没看出什么有效解决方案,难道真的要上法院么?
small claim court 的传票自己送,你就送到他的地址,要用挂号信,这样,你有收据证实送到。 不要自己去送。
你的传票送去了, 他上不上庭是他的事,不上,你自然赢了这个case。
千万别干什么把人家的树弄死的事,授人以柄,人家反而可以告你。作者: 冰蚁 时间: 2013-7-4 06:50
一,你这个传票送不到吧。
二,一定要送,可能还是要找律师了。那就太不划算了。
三,即使赢了官司又如何?对方说我没钱,一棵树一两千或更多,拿不出来,等着吧,等我筹钱。你还不是干瞪眼。作者: 冰蚁 时间: 2013-7-4 07:03
看到一本书:Everybody's Guide to Small Claims Court in Califor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