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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身边发生的恶性案子(2) - 警察杀情妇 [打印本页]

作者: 响马    时间: 2013-3-8 16:46
标题: 身边发生的恶性案子(2) - 警察杀情妇
这事儿没发生在我家那幢楼,但是杀人凶手L住在我家那幢楼,是我父亲的同事,在交警大队干会计。

上世纪90年代时,交警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比较严重,财务也很混乱。L趁着职务之便,捞了不少钱。男人么,饱暖思淫欲,有钱就变坏。我家那个县城,在国道旁有个镇子,是长途汽车司机住宿、吃饭的地方。慢慢的也有了不少小姐,成了妇孺皆知的红灯区。L在那里找了个情妇,还动了真感情。跟十几年的很贤惠的原配离婚,跟情妇结了婚。

90年代时我们那里离婚的还不多,特别吃公家饭的人离婚更是很丢人的事情。L的老革命父亲因为这件事被气得生病住院去世了。L的前妻在离婚后不久,在娘家大门口上吊自杀了(那时候县里住平房院子的还是多数)。L出面操办的后事。(长辈们对L离婚的事情很不以为然,但是对他出面给前妻送葬这个事还颇为赞许,“还有点人味儿”。)

如果你以为这里是闹剧的结束,那就错了。闹剧刚刚开始。

婚后不久,L又在外面找了一个情妇。为了和上一个已经转正的情妇相区别,就称这个情妇为小三吧。小三可能是知道了L的一些把柄,逼他结婚,还不断跟他要钱。这时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已经被严格控制了,单位的财政也随着信息化的实施变得正规起来。L手里的钱不像以前那么宽裕了。在小三不停的要钱要人的逼迫下,他产生了杀人的念头,并且成功的说服了前任情妇现任夫人和他联手(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们两个把小三杀死,趁黑开车到邻县并抛尸到河底。没几天,尸体浮上来了,真相大白。

经过了漫长的诉讼以后,他最终被宣布为死缓。这条命算是保下来了。但是这个人,应该早就是行尸走肉了吧。
作者: 大地窝铺    时间: 2013-3-8 16:55
这也能死缓啊?法律还是有很大的漏洞。
作者: 逍遥探花    时间: 2013-3-8 17:11
实在是有点自己嘬死的意思......
作者: 响马    时间: 2013-3-8 17:30
逍遥探花 发表于 2013-3-8 17:11
实在是有点自己嘬死的意思......

是的,单位同事都觉得他早晚要出事。
作者: 看客    时间: 2013-3-8 18:58
你们家那幢楼的风水真是...
作者: 不懂中    时间: 2013-3-8 21:18
你就不明白这些人到底怎么想的,我以前有本书是介绍犯罪心理的,确实没看下去呀!
作者: 马克西姆    时间: 2013-3-8 21:34
饱暖思淫欲……
作者: bigwolf    时间: 2013-3-9 04:21
大地窝铺 发表于 2013-3-8 16:55
这也能死缓啊?法律还是有很大的漏洞。

不完全是后台的事,偏偏就是这种案子的情况,有一些可能让他不死。

为什么?被害人有比较重大的过错。出轨和当情妇并不犯法,但是情妇借某个把柄屡次三番跟他要钱逼婚,这属于勒索行为;也可以说是这个混蛋被勒索的没有办法,才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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