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 [打印本页]

作者: 空气精灵    时间: 2011-6-9 12:36
标题: 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
起因是我写了篇有关朋友离婚的日志。在那起离婚事件里,女方收入高大大咧咧傻乎乎,而男方则一门心思盯着钱,整个离婚就是男方对女方步步紧逼,榨干油水的过程。而在婚姻过程中,以女方付钱支付家用为主。+ q& X1 ^5 f' B8 F- J
我则一直想的是,在结婚前,是不是需要定一个婚前协议,确定后未来支出如何计算,收入如何划分,现有财产,比如说,房产以后如何归属,如果有贷款,谁出比例多少等等。这样至少如果要离婚的话,不至于有太多说不清的问题。- G5 x) p& f. v$ F3 d
当然,这里说的两口子都是平常人,经济实力可能有不同,但不至于差很多那种。对于X万富翁/婆之类身家的人,那是另一回事,不在本次讨论范围内。) S- I6 s1 y* Z* ?0 x! }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1-6-9 12:54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1-6-8 22:55 编辑
. |, d$ o8 A$ s: Q9 C; f  D3 x( c6 F% V. G
r如果连这点信任也没有,还是别结婚算了,同居吧,大家省事。0 t# b7 k* \* r( G" ]+ o- Q

/ y: C8 U2 f3 d+ r2 Y8 P& A  Z突然发现,我好像总是反方哦,反方做出味道了,该不会皮痒找抽吧?
" Z( u. t1 D3 o6 l
作者: Highway    时间: 2011-6-9 13:29
本帖最后由 Highway 于 2011-6-9 13:31 编辑
; ?8 l3 {3 N" p0 e; Z% _
# e# |6 C' r( M3 T5 w+ K1 \9 j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2 S+ P$ \0 i/ {( j5 v5 `5 Y8 A8 w( S* f9 Q! I1 e  S3 n- B+ s  V4 p2 w1 \: W
世间事,哪有那么泾渭分明的,有简易而普适的法则。所以这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言。
- e1 R  C7 r; `9 g0 n
1 {* l0 L* y+ W7 U( L( `5 o; l, f如果都是穷人(譬如我们,结婚的时候麻麻没有),那就省省吧,总共也没几个大子儿,就别让律师给赚走了。结婚以后,不管是谁赚的,都是公共财产,一人一半,这有法律管着呢,我们也不必费心。
& ~0 c# P. v, k
5 u) X) B4 t$ U! h如果立业以后才成家,或者再次成家。那情况就复杂点了。尤其是在国外,前妻前夫的,再加上前妻前夫的孩子们。一旦离婚,或是出了事故要分家产,那么有个婚前财产公证或是自己有个will,那会好很多。多少是婚前的,可以给自己以前的孩子,给自己的父母,多少是婚后共同的,多少给妻子,多少给孩子等等。
# G: @* S1 t* w$ f5 ^, B; G
作者: 雪个    时间: 2011-6-9 13:34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8 d1 ]7 v6 m# v1 p% t. z
, X1 k$ s9 _8 n& l; e# J& H
对于我来说,很简单。如果对方不信任我,那就一切免谈,也别结什么婚了,签协议那是对我的侮辱。既然那么在意钱,就跟钱过去吧。 如果我不信任对方。。。嗯,我会把钱看紧的,也不用签协议让他知道了  呵呵,开玩笑,我觉得,连这点人品都不能保证,又怎么会跟他结婚?那可是一辈子都交出去了。
作者: 空气精灵    时间: 2011-6-9 13:35
难道就没人支持正方吗?
作者: 蓦然回首    时间: 2011-6-9 14:34
我觉得没啥必要。- d5 k$ h3 D1 {3 K+ K
如果爱,别说钱了,掏心掏肺给他(她)都行。如果不爱了,连宝贵的感情都没了,留下钱有什么用?掰扯的过程就是拿小刀子一下下戳自己心窝子的过程。要是离婚,啥都可以答应,用最短时间开始新的生活。日子可是过一天少一天,特别是年轻时候的日子,多宝贵啊
作者: 老票    时间: 2011-6-9 14:55
我方观点如下:. y; M4 K$ ]" N; m: [4 L& S
8 @3 W% r" M- ]' z- B3 i/ T
1、法和情的最大区别在于:  情视乎个人而异,法照顾群体。  所以当辩论主题是“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的时候,请各位辩友莫将自己代入,去想“对我是否必要”的问题。& u4 \: ^3 I0 k  H1 V* }
3 K1 E' n! ]) v: d
2、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婚姻的不稳定性逐渐提高是客观事实。 因此,做好这个协议可以杜绝很多不稳定现象,并驱使婚姻更容易走向更纯洁的实质。  : p! T! t, X. y1 G$ j3 r" b

5 _' \7 X$ l; R9 ]% x3、保护女性:   虽然现代社会已久,可是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仍未彻底消除,现行法律在离异问题对女方的保护仍显不足,这和男性仍在社会占主导地位分不开。 因此有这个协议,可以更好保护女性权益;
  ~! @% h+ h- O1 E* T: J# r; g* A2 Q2 R
4、信任基于了解,因此不提倡盲目的信任:  如若成婚前签署此协议,可以表达深度的了解,亦可增加信任。  感情稳定,这东西就像保险合同一样,永无兑现的一天,不也甚好?5 J' q: y# M/ h1 x: n1 }/ i+ r
8 K# c# c% F1 F0 L  J& j. c
发言完毕。
作者: 青袂    时间: 2011-6-9 16:39
我觉得婚姻中可能会遇上各种各样的事情,也许有些情况的发生,未婚的人想也想不出,婚前协议也不能涵盖一切,还是见招拆招吧。
作者: 非    时间: 2011-6-9 17:49
有点意思。
- e* Q; \7 K  I/ x7 X- X  e既然婚姻这个大合约都愿意签了,再加个补充条约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O$ z! E4 {! o8 _7 ^2 L' t
婚前协议能签下来的就能结婚,签不下来的就结不了婚。签的双方既然有一方都想到这个问题了,那么另一方其实就是接受或者放弃。觉得签个合约有什么了不起的,通常是心理比较强势的那一方。威廉王子拒绝了他的律师提议,没有签婚前协议。我觉得他很聪明,婚姻也一定长久。
( T$ k: ]; e! F1 ]5 u得找懂《合同法》的人来瞧瞧。" @2 }+ {. f5 s+ w; \' m4 ^

作者: 老马丁    时间: 2011-6-9 21:27
看人吧。理智的一面让我们知道婚姻不过是世界上最小的合伙性组织,有个合同章程啥的是必要的。情感的一面让我们不愿意去面对这个现实。
作者: 青袂    时间: 2011-6-10 14:21
今天跟个律师聊天,说现在打离婚官司,没财产的是6K左右,有财产的,按标的算,几万块吧。
作者: 空气精灵    时间: 2011-6-10 14:24
回复 青袂 的帖子
5 B* k6 M- O; H
4 z+ c. e* n  u4 c* e, {6 V  G% f  D+ p这是指律师费用吗?怎么叫没财产?是指没大件,比如说房子之类?
作者: 青袂    时间: 2011-6-10 14:27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 M+ A( d" H$ C2 z8 [& M$ b, H" e; O4 D9 S1 r3 I) i5 Z
对,上海的律师费。就是说如果两个人没房子,就是6K的律师费。如果有套150万的房子,那律师费就在2、3万的样子。
作者: 空气精灵    时间: 2011-6-10 14:40
难怪呢.我那朋友一直没找正经律师,都是朋友帮她找的.
! G3 G& Y/ y3 @2 i+ [* r3 x* a原来收费这么狠!( \6 K& O- W# ]) N6 l/ [' j0 b
唉,这年头,离婚真的是项工程啊.
作者: 胖卡门    时间: 2011-6-10 16:52
虽然世事多变,还是希望爱情能够是纯洁的,不要掺杂进金钱这样的东西。不过想想,似乎又难以避免,时代变了,已经不是我们父母那一代的社会情况。
7 y& _0 T% h6 \0 j俺爹妈穷了大半辈子,一路走来相依相偎生死不离,现在还甜蜜着呢,很羡慕啊,但是我生平最爱的那个人就是因为当初我买不起房子而分手的,跟了个博士。后来我一怒之下在她现在的小区买了套房子,离我做生意的这个城市300多公里。。。。。8 w7 P% \/ O, [7 [3 c- q6 c1 m; D4 M
现在在这个城市,我的收入还算凑合,也考虑过是否跟小雪签个婚前协议,想想还是算了吧。她比我小了近10岁,即使未来有变,我也知足了,多给点钱算什么。
作者: 辛常诚    时间: 2011-6-10 17:54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0 r2 ]$ h* @8 ?$ B$ I
: \" w! m( M) Q$ c: i. }: H- i俺家领导是法学博士,对婚姻法很专长,俺肯定不是她的对手,所以签不签木有区别
作者: 蓦然回首    时间: 2011-6-10 19:48
回复 瓦斯 的帖子
2 W+ W' P$ c9 J; z$ y$ ?
我见过签协议的,都是如果离婚,男人必须将继续供养前妻的。
/ x9 l% H- ]5 G2 k4 C8 ]0 B% _4 s

9 k6 A8 x. i, G* @: j! S/ Y放声大笑
作者: 空气精灵    时间: 2011-6-10 19:58
回复 瓦斯 的帖子! f, E0 {  s  |- M) C% A

: F' P" R& o5 m4 ?% p! Q我认识好几个男的,都是离婚的,他们都是净身出户重新打天下.
& u# E2 m5 Z$ I, |" P其实,我倒觉得净身出户没必要,只要公平地平分,或者按原来归属还给各自,也就行了.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1-6-11 04:15
回复 老马丁 的帖子5 e% K- f5 W7 Z1 Z3 o5 n
看人吧。理智的一面让我们知道婚姻不过是世界上最小的合伙性组织,有个合同章程啥的是必要的。情感的一面让我们不愿意去面对这个现实。

0 l0 k7 P+ W$ Z3 N2 J& x1 R跟情感与理智没有关系。
* k* W) \- i3 I- x
* H- ]9 R$ C7 A) k# e# r( ~! V& L+ J同意“因人而异”这一点 -- 关键在于即将结婚的两口子,互相之间的理解与信任能有多少。并不是所有结了婚的夫妻都能对对方无条件信任。这个世界上最小的合伙组织是靠什么凝聚到一起的?爱情?利益?责任?兴趣?信仰?恐怕没有统一答案。0 l2 y" C4 I3 D! u

2 F* d# a! G  _; L) w6 [这种凝聚力当中,利益的成份越大,则合同章程也就越有必要;就像老轧说的,两个一贫如洗、纯粹出于“爱情”而结婚的小两口,协议于我何加焉。。。 : ]' j5 q$ ^. T8 d. c: p' i3 P6 N

( e! i5 D3 g3 U# m' B- W" o当然人是会变的。一旦爱情胶水变质变味儿,“利益”马上就会被突出。一旦双方都需要个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婚姻也差不多名存实亡了。。。
! F) p- e; [" n- `) l4 G+ D4 O' X3 @' [* _) U" T( {9 w( B+ }% N

作者: 赫然    时间: 2011-6-11 09:54
回复 MacArthur 的帖子
) z) w/ L0 S3 p3 u4 x; T6 w
( O. }+ ]! [! b" m% l2 V. f0 J1 {是的。
1 Y6 u# V# e6 U: `5 P; c, E1 G9 ~3 c2 c8 H8 i5 y  {8 k/ s
的确,谈钱伤感情!到了锱铢必较的时候,就没有意思了。
* ^1 ?  I( ?7 n4 P0 W9 u( u+ B9 F* k8 W9 o8 ?) ]/ B( O/ _
所以,一定的经济基础蛮重要的。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一个幸福家庭,智力,修养,财力,都不可缺。/ {5 m# Q( y, x  j, y2 z  P
% u- l7 m8 P! ?' t  v. h

作者: 草纹    时间: 2011-6-11 23:48
结婚这个契约比婚前契约难度高多了。生命都是交在对方手中,手术,治疗方案,都是配偶签字同意。没有那个信任度还是不要结婚比较好。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1-6-12 01:54
支持婚前协议,但只明晰婚前财产就好。婚姻中则是双方共同财产。
作者: 老芒    时间: 2011-6-13 00:48
两个人闹到婚前协议的地方,那说明一开始就对自己的眼光和自觉性有怀疑啊,这样的,我看八成是以离婚收场,要是老夫少妻,老妻少夫的,那指望着老的死后不打家庭官司,不太现实。
作者: 纪琮    时间: 2011-6-13 03:25
婚前财产公正可以接受,但我自己不会主动要求。婚后的财产、家庭支出这些完全没必要规定那么细。一家人分什么你我。
作者: Radiohead    时间: 2011-6-16 03:09
签神马鸟协议,伤感情。 唉,生活中的这些破事儿
作者: 燕庐敕    时间: 2011-6-28 12:59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P$ H) ~  `6 B, e0 L

3 B' h( `! a* _/ d& M是不是六零后大家的看法还真的比较接近?
作者: 花差花差农民    时间: 2011-6-29 17:16
其实婚前协议是有一定意义的。首先因为婚姻本身就是一个协议。其次谁也说不好以后的事情,没有人结婚的时候就想着离婚的(别有用心不算)。- u& H6 H! s6 J
但是中国人对这个比较反感。你如果提出这个,会被人认为是认钱不认人。不好给对方父母交代。
作者: 短刀    时间: 2011-6-30 23:38
至少在目前的中国,没几个真正搞婚前财产协议或是婚后财产协议的
作者: 二郎神    时间: 2011-7-7 21:19
结婚的重要意义是金钱无法核算的
作者: XYZX    时间: 2011-7-7 23:56
如果一段婚姻要靠协议来约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那本身就没存在的必要。
作者: redbud    时间: 2011-7-8 04:14
明确责任很好啊,反正如果大家信任了,就当签着玩,不信任么,有个依据多好啊。将来财产分清楚,谁也不吃亏。
作者: 短刀    时间: 2011-7-8 16:11
回复 redbud 的帖子
8 e/ J7 [1 D% G7 D8 l% O# _1 g' r
2 }8 Q) @9 `) m$ M6 n国人难以做到。一旦离婚,伤筋动骨,反目成仇,哪痛往哪捅,那可是又准、又狠。更为以小孩为筹码的。。。唉,光听同事说或是周边一些人问,就头大如斗




欢迎光临 爱吱声 (http://129.226.69.186/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