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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是中国新冠抗疫的最大成就 [打印本页]

作者: 晨枫    时间: 2024-9-11 09:10
标题: 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是中国新冠抗疫的最大成就
中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星期二(9月1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建立报告免责机制,禁止干预报告。

根据中新网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据悉共8章63条,主要包括明确应对管理体制、坚持常备不懈、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制度等多方面内容。

在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制度方面,草案规定,一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建立监测哨点网络,多途径、多渠道开展监测,提高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和时限,实行网络直报,畅通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公众等的报告渠道,建立报告免责机制,禁止干预报告,三是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细化政府发布预警的程序和可以采取的预警措施。

在完善应急处置制度方面,草案规定,一是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明确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的程序和可以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保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是强调科学精准,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效果。强调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单位和个人权益、减少对生产生活影响的措施,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

三是加强医疗救治。推广有效诊疗方案,发挥中西医各自优势,提高救治效果;参照疫苗紧急使用制度,建立药品紧急使用制度。

四是强化民生保障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政府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医疗服务的提供,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予以特殊照顾,加强心理援助服务;强调依法处理个人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结束后,应当及时删除为应对事件所处理的个人信息。

此外,草案还对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作了规定,强化保障措施,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针对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单位、个人等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中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目前主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分别于2004年12月、2007年11月、2003年5月开始施行。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240910-46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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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抗疫中,中国是胜利的,但是教训也是沉重的。

政府的果断决定在初期武汉爆发疫情后决定性地阻止了快速蔓延,功莫大焉。但在后期,各地政府僵化的反应策略和不断的层层加码,也造成很多不利后果。人们最反感的是过度执法和任意执法,很多根本是无法可依的执法。

如果当时就有《防疫抗疫法》,各级政府的权责界限就清楚了,公众也可以期望政府的反应,而不是大家都在开盲盒,摸着石头过河。

摸着石头过河是改革开放的重要经验,但在洪水冲下来的时候,没有这个时间,只有果断冲过去,或者退回来。

疫情如战情,必须果断、令行禁止,但又不能盲动,毕竟防疫抗疫的目的是民生,民不聊生了防疫抗疫也失去了意义。

现在好了,《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即将出台,明确各级政府的权责,强调精准抗疫,建立医卫保障,健全民生和个人信息保障。

必须说,这可能是新冠抗疫中最大的成果。

谁都不希望再有新冠这样的事,但谁都不敢说不会再有。人与自然的斗争事长期的,只有准备好,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是时候出台《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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