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技巧与底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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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dy
时间:
2024-3-8 10:47
标题:
技巧与底层逻辑
上海女教師與未滿16歲的男學生
碧樹西風
這個事兒,我故意晾了好些天,等熱度過去再寫。
因為我帶給大家的三觀,可能與傳統不一致,如果上趕著熱度推出來,可能只有爭吵,沒有思考。
現在涼下來,我再說,也許剛剛好。
從法律的角度講,女教師婚內出軌未滿16歲的男學生,她違法了。
從道德的角度講,這個女教師在婚姻存續期間,即便是出軌成年人,也違背了公序良俗。
與此同時,她老公,是受害人。
當然,未滿16歲的這個學生,無論他自己內心是否覺得被騙,實際上,這個男學生,也是受害人。
那麼站在輿論傳播的角度,她老公作為受害人,把這樣一個牽涉到未成年受害人的案件詳情丟出來,怎麼講呢。
從情緒上,能理解他的憤怒,從方法上,實際上造成了二次傷害。
這就是我對整件事的綜合看法。
法理,情理,都經過了梳理。
但這不是今天的重點。
我之所以拖了這麼多天,是因為我自己想起了一件事,一個昔日讓我覺得難以接受的三觀。
那是讀研的時候,上公開課。
公開課老師都比較像羅永浩,正經課不講,段子滿天飛。
有一次,某門公開課的某個老師就給學生們出了一個思考題。
他問大家,一對夫妻,丈夫在外面打工,一整年也不回家,老婆出軌了,怎麼評價這個女人的品德。
絕大多數同學,尤其是我這樣的男生,看這個問題很簡單,就是違背公序良俗嘛。
幸好是擱在現代社會,沒有法律責任,大家只是從道德上譴責,要是擱在古代,那就什麼籠,什麼塘了。
這個老師就給出了一個當時很震驚的結論,他覺得這個女人道德沒問題。
理由是她的老公一整年都不回來,她有生理需要,她也是個人。
我們就覺得很難接受,她老公也許是某大廠的,被派去非洲出差了,你怎麼說?
於公,人家是為了宏大敘事,政治很正確;於私,人家也是為了養活這個家,無可指摘。
那天就在課堂上發生了一場辯論,幾乎是全部學生同一個陣營,老師一個人一個陣營。
一邊倒,沒人支援他,至少表面上看起來,他孤立無援。
我當年覺得這老師就是胡說,某些公開課老師就是為了大嘴而大嘴,語不驚人死不休,他故意發表些奇怪的言論,讓大家維持上課的興趣。
很多年後,等我到了這個教授當時的年齡,再回過頭去看,忽然明白了點什麼。
這實際上是兩種視角。
契約視角,與人性視角。
如果站在求偶期的角度,多數男性屬於契約視角,多數女性屬於人性視角。
當然,少數人撇開不談,比如賈寶玉那樣的,他雖然是個男兒身,但也屬於人性視角。
我們作為過來人,重新回過頭去觀察男女在求偶期的戀愛行為。
會發現,女性更偏重於我要吸引你,而男性更偏重於我要得到你。
所以女孩子很早就開始學習打扮自己,展現自己在異性當中的魅力,或者說,這是一種推銷思維。
就像蘇富比拍賣行,我這裡有個寶物,我想知道全世界誰感興趣,等人湊齊了,我再反過來挑選你們。
我看看這些對我有意願的人裡面,誰是我想要的。
反過來從身家,才華,相貌,身材,性格,家世,全方面多領域去評價那些對自己感興趣的男性,擇優錄取。
但是男性很少這麼做。
男性中的絕大多數並不是在更廣泛的女性裡面展現魅力,而是上來就找准目標,然後發起進攻。
他並不是說我要在一百個對自己感興趣的女性中擇優,而是上來就先設定目標。
這實際上是有問題的,你有沒有想過,你喜歡的這個姑娘,也許根本不喜歡你?
但是多數男性不在意,他們的策略是,如果你不喜歡我,那我就發動猛烈追求,有錢的砸錢,沒錢的死纏爛打。
總之,他們相信,只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只要我的誠意到了,女神終究會被拿下。
這是很有趣的。
很多年後,互聯網上流行一句話,舔狗舔狗,一無所有。
其實我們想想就會明白,為什麼她一開始不喜歡你,你就認定自己持續舔,能舔到她喜歡呢?
明白我這句話麼?
她如果一開始不喜歡你,那麼多半舔到最後也是不喜歡你的。只不過是無奈之後的選擇。
也許是她發現那些對自己表達愛意的男性裡面,沒有一個讓自己喜歡的,在一堆不喜歡的裡面,她無奈之下,選擇了舔得最積極的。
但是重點來了。
男人不在乎。
這就是我今天要說的關鍵。
在兩性關係裡面,女人是很在乎你到底喜不喜歡我的。
梁璐需要的不僅僅是和祁同偉的婚姻,還包括祁同偉當眾下跪,主動求婚這個行為。
如果祁同偉自始至終從行為上不配合,他明著說,我不喜歡你,但是沒法子,為了得到老丈人的助力,不得不娶你。
梁璐是很難受的。
但是我們反過來,角色互換。
比如呆霸王薛蟠,強搶美女,他知不知道美女不喜歡他?知道,在意麼?不在意。
得到了就行了。
所以實際上男性和女性在兩性關係中索要的是不一樣的。
女性需要知道你已經被她的魅力征服了,她很需要確認這一點。
而男性需要的是什麼?
實際上是一段契約關係,我要得到你,這就夠了。至於我是舔來的,還是搶來的,不重要。
當年課堂上的爭論,實際上是兩個視角之爭,契約,或者人性。
我們講的是契約,老師講的是人性。
站在契約的視角,沒啥好說的,錯了就是錯了,站在人性的視角,她是個人,她有需要。
就像當年的歷史公案,大家對居里夫人的評價。
說白了就是你用什麼視角看。
用契約視角,那就沒啥說的,亂倫。
站在人性視角,愛因斯坦才會力挺居里夫人。
愛因斯坦說,居里夫人也是人,寡婦也是人,她愛上了自己老公的學生,這段學生與師母的不倫戀情,當然違背了公序良俗。
但問題在於,當事人首先是個人,她即便兩獲諾貝爾獎,也有過不去的人性關。
所以回到當年的課堂上,那個教授講的只是這麼一段話。
那個老公,無論是因公還是因私,當他經年累月不回家的時候,他應該首先想想,自己的妻子,是人。
其次,才是要遵循契約的人。
首先他要想想,這個女人到底是不是因為愛自己才嫁給的自己。
還是說,僅僅是因為當初自己死纏爛打,得到了她,得到了貌似契約的婚姻。
其次他要想想,在婚姻的過程中,他是否有展現自己值得被愛的魅力,並培養經營雙方的感情。
這是他必然要做的,因為對方首先是個人。
而不能指望婚姻法這部從頭到尾沒有一個字提到愛的法典去維繫契約。
說到底,契約是靠人心來維繫的。
關羽不是讀了春秋就忠誠,而是因為他遇到的人是劉備,劉備不是那種追到手就不管了。
他一生之中,都在不斷展現自己值得被忠誠的魅力,別說面對關羽,哪怕面對趙雲,也是無由撫慰忠臣意,故把親兒擲馬前。
哪怕面對諸葛亮,也是先生可自立為成都之主。
那麼回到上海的這起案子。
當事人我認為有四個,男學生,女老師,老公,校領導。
未滿16歲的人,他沒有責任。
首當其衝的,是校領導。
下屬有困難,第一個想到的不是找領導解決,而是去禍害學生,作為領導,你要反思了。
高中階段,男學生與女老師的年齡不宜過近,這是常識。
我上高一時,我們班有個新調來的英語老師,大學剛畢業,22歲,上了半學期,就被我們班主任,也是年級組長,調去初中部了。
他就是防患於未然,他覺得高中男生歲數太大,剛畢業的女老師歲數太小,這個女老師自己也沒有避嫌意識,有時還讓男同學去她的寢室裡幫著搬家。
被我們班主任看到了,就採取了預防措施,先把她去初中部,等歲數大了,再回到高中部。
有經驗的校領導,會把潛在的人性問題扼殺在萌芽階段。
那麼接下來,法律責任是清晰的,誰都沒得洗。
道德責任,其實也沒得洗,因為無論這個女老師有一千條理由,她面對的是未滿16歲的學生。
單這一條,她就被認定是女海王了,她的人品肯定是有問題的,所以她跟當年大學教授講的那個案例,還不一樣。
最後,站在她老公的視角。
這才是我今天要說的,你不能認為婚戀就是契約,得到了就萬事大吉。
首先你追女人的過程中,人家到底是不是喜歡你這個人,這是很重要的。
其次你追到之後,你們的感情是否維繫得當,這也是很重要的。
有心的讀者會發現,我今天只是拿婚戀當引子,我講的這套原則,遠不止於婚戀。
我們這個社會,講技巧的太多,講底層邏輯的太少。
結果你貌似也進入了婚姻,實則一地雞毛,貌似也進入了單位,實則混的很背。
這個世界太浮躁,這幫人管殺不管埋,你貌似懂了很多,實際上學習,工作,生活,一團糟。
這就是底層邏輯的缺失,就像我那天說的,你看了很多新聞,卻看不到真相。
你不把底層邏輯給補上,把人世間的那些事兒弄明白了,那不是到頭來蹉跎歲月,一無所獲麼?
作者:
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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