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用全力赢得比赛”只是国际羽联的指控之一,“行为侵害和有损(羽毛球)运动”是另一个指控。原文是“not using one's best efforts to win a match”和“conducting oneself in a manner that is clearly abusive or detrimental to the sport”。一般质疑集中在前一条,也就是如何界定尽力还是不尽力,如何对待合理战术运用问题。种种质疑不无道理,但很少有人对第二条“行为侵害和有损(羽毛球)运动”多作评论。事实上,这是很严厉的指控,比第一条厉害得多。可能这才是使得运动员被取消资格的条款,尽管国际羽联没有明说。在军队里,conduct unbecoming of an officer是要受到军法审判和开除军籍的。换句话说,对女双的最高处罚理论上可以是终生禁止参加国际羽联组织的任何大赛。当然,国际羽联没有升级到这个地步。
但似乎没人理会奥运会一贯的不以金牌为最高标准的宣传,否则也没有“虽败犹荣”的说法了。尽全力的全文是尽全力去赢,use best effort to win,所以初赛(或者任何什么赛)只能赢了就是尽力了。尽力去输肯定不是use best effort to win。48年伦敦奥运双人划船队的故事不值得称道,BBC说好不等于就是好。作者: 晨枫 时间: 2012-8-7 06:26
美国体育好的名校更好的例子,私立学校象Stanford,Duke,USC,公立学校象UCLA,UC Berkeley,Michigan,Texas等。我对棒球比较熟,Tom Seaver, Randy Johnson, Barry Zito是USC毕业的,Roger Clemens是Texas毕业的,Mike Mussina是Stanford毕业的。
美国没有体育局,由国家投资,建设场馆设施,建立运动队,争夺奥运金牌。但是美国大学的场馆设施以及教练水平一流,因此那些没有什么市场的体育项目,运动员一般都是所在大学的学生或校友。象Michael Phelps是University of Michigan的学生,一直在Michigan训练。Stanford不算这一届,奥运会共获得115块金牌,USC 122块,UCLA 119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