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杰斐逊和Sally Hemings [打印本页] 作者: Dracula 时间: 2019-7-30 05:51 标题: 杰斐逊和Sally Hemings Sally Hemings于1773年出生于杰斐逊的岳父John Wayles的庄园。她的母亲Betty Hemings是个mulatto(母亲是黑人奴隶,父亲是个英国船长,一半黑人一半白人的血统),既是John Wayles的奴隶,又是他的情妇,和他共有6个孩子,Sally 是最小的一个。这样Sally是个quadroon,有四分之三的白人血统,四分之一的黑人血统,她据说很漂亮,而且皮肤挺白,不容易看出有黑人血统,但是按照当时弗吉尼亚一滴血的法律,仍然是黑人,仍然是奴隶。Sally出生不久,Wayles就死了。他庞大的1100英亩的种植园和135个奴隶由他的女儿Martha和女婿杰斐逊来继承。这笔庞大的遗产对杰斐逊来说既是个blessing,又是个curse。杰斐逊由此成为当时弗吉尼亚,乃至美国最大的种植园主和奴隶主之一。但是Wayles生前欠了大笔债务,杰斐逊选择继承种植园后,这些债务就转移到了自己身上,如果还不了的话,不仅Wayles的种植园,就是杰斐逊自己心爱的Monticello的庄园都有赔进去的危险。杰斐逊的后半生,一直到他死,都被这笔庞大债务压的有点喘不过气来。 3 s7 A) g3 z$ M. R6 h: Z 6 {5 ^- ?& b, q9 r. {; ~( ?! T! UBetty Hemings和她的孩子包括Sally也由此成为了杰斐逊的奴隶。Sally在杰斐逊的庄园Monticello上长大,她不用在农田里干活,主要是干家务,类似于佣人,在Monticello的奴隶中的地位算是最高的。到后来她的地位类似于Monticello的总管家。1782年,Martha死去,39岁的杰斐逊成了单身,以后再没有结过婚。1784年他前往巴黎,担任美国驻法国大使,1787年想念9岁的小女儿Maria,把她接到巴黎。陪同Maria同行的就是14岁的Sally。此后的两年Sally就住在法国,据说还很努力的学法语。很可能就是在这段时间她成了杰斐逊的情妇。在当时的美国白人主人有黑人奴隶concubine的情况,尽管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其实很普遍。我们对Sally Hemings同杰斐逊之间的关系确切的地方知道的很少。两个人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带着强迫,是一种白人奴隶主对黑人奴隶特权的反映我们都不清楚。我个人的猜测Sally本人至少不是特别反对。1789年7月,法国大革命爆发,宣布天赋人权,并且废除了奴隶制。这时Sally如果愿意的话,可以离开杰斐逊,成为自由人。我读到的一些评论,对她没有选择追求自由的做法很不解,甚至有些鄙夷。但是如果不唱不自由毋宁死这样的高调子,而且杰斐逊对她不错的话,她的选择其实不难理解。红楼梦里的袭人是贾家的奴隶,当了贾宝玉的丫环兼妾,地位和Sally挺相似。但当她的家人要把她贾家赎出去的时候袭人却非常不愿意。Sally如果留在法国的话,出路也就是当佣人。尽管是自由人,实际情况很可能还不如和杰斐逊在一起。1789年底,杰斐逊回到美国担任首任国务卿,据Sally的儿子James Madison Hemings后来回忆,在动身前杰斐逊向Sally的许诺,他们将来有孩子的话,在孩子21岁的时候就给他们自由。 3 w$ ]+ m7 [1 P2 W $ Z' k" z; g& s7 W0 N杰斐逊在当时的首都纽约当了5年的国务卿,后来因为同总统华盛顿和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发生严重分歧辞职回到Monticello,成为反对党民主共和党的领袖。1795年,Sally的女儿Harriet出生,这个女孩在两岁的时候就夭折。此后的14年里,杰斐逊的Monticello的日志里又记录了5个孩子的出生,其中有4个长到成年。杰斐逊是不是他们父亲的问题过去100多年一直是历史学家争论的热点。即使到今天我们对这个问题也还是还没有明确的直接的证据。但是基于各种间接的证据包括1998年的DNA测试,现在学术界的主流意见认为杰斐逊是他们父亲的可能性非常大。其中最重要的证据是在Sally每个孩子出生的9个月前,杰斐逊都会在Monticello附近。而且Sally孩子的名字,都和杰斐逊的家史朋友有些关系。后来当关于他和Sally关系的流言四处散播的时候,他从没有承认但也从来没有公开否认过流言的真实性。# S5 D$ v' X6 X, A) x3 m
5 R3 h) u5 X3 R4 {5 {杰斐逊身为大奴隶主,对奴隶制的看法一直很复杂。一直到18世纪中期,美国人对奴隶制的存在都习以为常,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特别的。当时欧洲大多数地方还是封建(feudal)制度,领主享有特权,对农民的人身自由有着或多或少的限制,象俄国还是农奴制。到北美移民的大多数是穷人,没钱支付船票,就签合同,把自己卖为indentured servant,在到达北美后的合约期限内(一般是7年),实际的地位和奴隶差不多。而且对那个时代的人来说,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是天经地义的,奴隶制在北美殖民地各地都是合法,不过南方地理条件适合奴隶制发展,黑人奴隶的人口比例要比北方高很多。但是在美国独立,为了自由同英国决裂,喊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后,奴隶制就变得非常眨眼。英国很有名的文学家,第一本英语字典的作者Samuel Johnson 一句很有名的讽刺的话就是“How is it we hear the loudest yelps for liberty among the drivers of negroes?”为了避免这种精神分裂,北方陆续废除了奴隶制。南方开明的奴隶主也同意奴隶制是逆历史潮流。但是实际问题是黑人奴隶在南方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远大于北方,废除奴隶制对南方经济的冲击要大得多。尤其是黑人在南方的人口比例远高于北方,他们获得自由后和白人混居,就是当时开明的奴隶主象华盛顿,麦迪逊等也觉得不可想象。他们的方案是在非洲建立一块殖民地,把解放了后的黑人都运过去。这个方案现实来说不可行,运不了几个奴隶。但是也没人能想出更好的方法。(后来19世纪的时候,美国在非洲建立了这样一块殖民地,运过去一批黑人,就是今天的利比里亚。结果这批黑人把美国的奴隶制也带了过去,成了奴隶主,奴役当地的居民。)8 L. j6 Y% d0 Q e% @* 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