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学生公平入学公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简称SFFA)发来的状告哈佛大学和北卡大学的联署邀请函,说是目前有400人,需要1000人的联署。当然这样的事情是要支持的,虽然对具体的做法不完全认同,对主办律师 Edward Blum 的抗辩能力也不抱完全的信心,因为他代理的一宗状告德克萨斯大学的案子,经过十年的折腾,是败诉了的。但联署还是要联的。联署信中提供有链接,仅仅状告哈佛大学的卷宗,就有120页。其中所引用的一个主要例证,是在全美排名前5%的一所有460名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排名第一的一个华裔学生,ACT和两门SATII(历史和数学)的考试都是满分,学校网球队队长,全国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和全国广播电台的志愿募捐人,可是当这个孩子申请哈佛大学的时候,竟然被拒了,原因是学校要限制校园内亚裔学生的数量。卷宗大量引用二十年代和50年代哈佛大学对犹太裔学生限制招生的例子,可是经济学人认为,这和哈佛大学目前对亚裔仍然歧视,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所以要赢也很难,至少要有很长的路要走。对这个案子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这个案宗的链接: